●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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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為君所重如此,必其中年後事,孔子安得複存。
此乃戰國以後楊氏之徒之所僞,故不錄。
△辨辭齊聘之說 《說苑》稱曾子從孔子於齊,齊景公以下卿禮聘曾子,曾子固辭。
餘按:《史記》稱曾子少孔子四十六歲,雖未必悉實,要觀《論語》之文則曾乎於門人中年最少也。
齊景公以哀之初年卒,曾子甫十馀歲,孔子以昭之末年至齊,曾子時猶未生,而何得以下卿禮聘之乎!大抵《韓詩外傳》、《說苑》等書多本於戰國時人之言而不知考其年世者,故今多不采。
“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
将徹,必請所與。
問有馀,必曰有。
”(《孟子》) 【附論】“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同上) △辨受父大杖之說 《說苑》雲:“曾子耘瓜,誤斬其根。
曾皙怒,援大杖擊之;曾子仆地。
有頃,蘇;進曰:‘大人用力教參,得無疾乎?’退屏,鼓琴而歌。
孔子聞之,告門人曰:‘參來勿内也’”雲雲。
此說世多信之。
餘按: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故人樂有賢父兄也;如中也棄不中,才也棄不才,則賢不肖之相去其間不能以寸。
”《記》曰:“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
”傳曰:“父慈,子孝。
”然則其子即不中不才,為之父者且不忍遽棄以傷其天性之親;況曾子中且才者也,耘瓜而斷其根,其細已甚,而曾皙聖門高弟,其曠達之懷必不至以小物介意,甯有因區區之事逞一朝之怒,遂不複顧其子之生死乎!孟子曰:“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将徹,必請所與;問有馀,必曰有。
”其善體親心如是,況於身,父母之遺體,乃毫不自貴重,甘奉此身以殉親一時之怒,萬一遂死;事過而親怒平,而悔之無及,為子者何以能自安?《傳》曰:“小人老而無子,知擠於溝壑矣。
”曾子果死,異日酒肉之養誰奉之,況請所與而進所馀乎!然則即養口體者亦不敢輕於一死,況曾子之養志者哉!餘謂曾皙之曠達,曾子之孝謹,其家庭之間必雍睦異常;但曾子既以孝名,後人言孝者因以事附曾之,故有“裡名勝母,曾子不入”之語,而《孝經》一篇亦為孔子、曾子問答之言,猶之乎孔子稱闵子之孝而後人遂以蘆花之事附會之也,猶之乎今世言耿介者必附會以為包拯、海瑞,言推測者必附會以為諾葛孔明、劉伯溫也。
為此說者不過欲明“大杖則逃”之義,因借曾子以垂訓於後世,而不知其誣古人也。
故今但采《孟子》之文載之,而他附會之說概不列焉。
△辨心動歸省之說 傳記有雲:“曾子薪於野,有客至,母以手扌益其臂;曾子心動,棄薪馳歸,問‘母無恙乎?’”或又雲:“曾子在楚,心動,歸問其母;母曰:‘思之指。
’”餘按:此二說亦一事而傳聞異其詞者。
在楚道遠,指事小,似不如前說之近理。
然皆似因曾子之孝而附會之者,故今不錄。
△辨曾母投杼之号 《新序》雲:“曾參處鄭,有與同姓名者殺人。
人告其母曰:‘曾參殺人。
’其母織自若也。
頃一人又告之,其母曰:‘吾子不殺人。
’一人又來告,其母投杼下機,逾牆而走。
”按此乃戰國策士假設之言,以見讒言之易入,以曾子之賢,故之耳。
甯有賢如曾子,其母知之有素,而尚惑於人言者乎!《說苑》又有“邑名勝母,曾子不入”之語,亦系假設之言,因曾子之孝而之者。
故今俱不錄。
“曾皙嗜羊棗而曾子不忍食羊棗。
”(《孟子》) 【附論】“公孫醜問曰:‘脍炙輿羊棗孰美?’孟子曰:‘脍炙哉!’公孫醜曰:‘然則曾子何為食脍炙而不食羊棗?’曰:‘脍炙,所同也;羊棗,所獨也。
諱名,不諱姓:姓,所同也;名,所獨也。
’”(同上) △辨執喪過禮之說 《戴記檀弓篇》記“曾子謂子思曰:‘,吾執親之喪也,水漿不入於口者七日。
’子思曰:‘先王之制禮’”雲雲。
餘按,此亦因曾子之孝而附會之者。
曾子能體親心而徹必請,問必曰有,其獨不能體親心而自重其身乎!且即曾子果有此事,亦不必呼子思而告之也。
故不錄。
△辨重祿輕祿之說 《韓詩外傳》雲:“曾子仕於莒,得粟三秉,方是之時,曾子重其祿而輕其身。
親沒之後,齊迎以相,楚迎以令尹,晉迎以上卿,方是之時,曾子重其身而輕其祿。
”又引曾子言雲:“吾嘗仕齊為吏,祿不過锺釜,尚猶欣欣而喜者,非以為多也,樂其逮親也。
既沒之後,吾嘗南遊於楚,得尊官焉,堂高九仞,榱題三圍,轉毂百乘,猶北鄉而泣涕者,非為賤也,悲不逮吾親也。
”餘按:此特因曾子以孝著,故言孝者必歸之耳。
親存則不擇官而仕,親沒則富貴如浮雲,此君子之常,況於曾子,其理固應如是;然其事則必無之事也。
曾子,孔門高弟,如欲辭尊居卑,固自易易,不必於齊於莒;而齊迎以相,楚迎以令尹,晉迎以上卿,乃戰國之風氣,春秋時固未有如是者。
且楚僭王猾夏,曾子必不仕楚;而堂高九仞,榱題三圍,轉毂百乘,亦非曾子之所為也。
故今俱不錄。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諸?’曰:‘無寓人於我室,毀傷其薪木。
’寇退,則曰:‘修我牆屋,我将反。
’寇退,曾子反。
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寇至則先去以為民望,寇退則反,殆於不可?’沈猶行曰:‘是非汝所知也!昔沈猶有負刍之禍,從先生者七十人未有與焉。
’”(《孟子》) 【附論】“孟子曰:‘曾子,師也,父兄也’”(同上) △辨速貧速朽之說 《戴記檀弓篇》雲:“有子問於曾子曰:‘問喪於夫子乎?’曰:‘聞之矣。
喪欲速貧,死欲速朽。
’有子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參也與子遊聞之。
’有子曰:‘然則夫子有為言之也。
’曾子以告子遊,子遊曰:‘桓司馬自為石椁,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
”死之欲速朽,為桓司馬言之也。
南宮敬叔反,必載寶而朝,夫子曰:“若是其貨也,喪不如速貧之愈也!”喪之欲速貧,為敬叔言之也。
’”餘按:“喪欲速貧,死欲速朽”之語曾子果與子遊同聞之,則桓司馬、南宮敬叔之事曾子必與子遊同見之,何容曾子不知而子遊獨知之?公明儀曰:“三月無君則吊。
”孟子曰:“惟士無田則亦不祭。
”又曰:“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忄交乎。
”喪之不欲速貧,死之不欲速朽,此自天理人情之自然,以曾子之大賢必不為是不情之語明矣。
蓋自孔子沒後,諸弟子之門人各私其師,故多自尊其師之說而譏他人,因而撰為此等語耳。
今不錄。
△辨蒸梨出妻之說 世傳曾子以妻蒸梨不熟而出之,終身不娶,曰:“高宗以後妻殺孝己,吉甫以後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容知其得冤於非乎!”或疑蒸梨過小,不至於出,為之解曰:“出妻,令其可嫁;蓋有大過而出,以蒸梨為名爾。
”餘按:妻也者,上奉父母,下理内政,所關甚重。
若少年時出妻而不複娶,中饋之何人?“有母屍饔”,胡不恤焉,而家政亦必至於廢。
若既老而出之,豈數十年皆無大過,獨一日而忽有大過乎?且既奉吾親以終天年矣,老而棄之?亦非君子之所以居心也。
道之傳也,孔子授曾子,曾子授子思,子思傳之孟子,而三人皆以出妻聞,孟子之妻亦幾於出,豈為聖賢妻者必皆有大過,抑為聖賢者必求全責備,一不當意即出之乎?周公曰“無求備於一人”,孔子謂“君子之使人也器之”,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然則於妻亦當如是。
若為聖賢妻而必至於出,天下誰複敢為聖賢妻者!此皆必無之事,故今不載。
說并見《正錄考終篇》中。
“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
’”(《論語泰伯篇》) △
此乃戰國以後楊氏之徒之所僞,故不錄。
△辨辭齊聘之說 《說苑》稱曾子從孔子於齊,齊景公以下卿禮聘曾子,曾子固辭。
餘按:《史記》稱曾子少孔子四十六歲,雖未必悉實,要觀《論語》之文則曾乎於門人中年最少也。
齊景公以哀之初年卒,曾子甫十馀歲,孔子以昭之末年至齊,曾子時猶未生,而何得以下卿禮聘之乎!大抵《韓詩外傳》、《說苑》等書多本於戰國時人之言而不知考其年世者,故今多不采。
“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
将徹,必請所與。
問有馀,必曰有。
”(《孟子》) 【附論】“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同上) △辨受父大杖之說 《說苑》雲:“曾子耘瓜,誤斬其根。
曾皙怒,援大杖擊之;曾子仆地。
有頃,蘇;進曰:‘大人用力教參,得無疾乎?’退屏,鼓琴而歌。
孔子聞之,告門人曰:‘參來勿内也’”雲雲。
此說世多信之。
餘按: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故人樂有賢父兄也;如中也棄不中,才也棄不才,則賢不肖之相去其間不能以寸。
”《記》曰:“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
”傳曰:“父慈,子孝。
”然則其子即不中不才,為之父者且不忍遽棄以傷其天性之親;況曾子中且才者也,耘瓜而斷其根,其細已甚,而曾皙聖門高弟,其曠達之懷必不至以小物介意,甯有因區區之事逞一朝之怒,遂不複顧其子之生死乎!孟子曰:“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将徹,必請所與;問有馀,必曰有。
”其善體親心如是,況於身,父母之遺體,乃毫不自貴重,甘奉此身以殉親一時之怒,萬一遂死;事過而親怒平,而悔之無及,為子者何以能自安?《傳》曰:“小人老而無子,知擠於溝壑矣。
”曾子果死,異日酒肉之養誰奉之,況請所與而進所馀乎!然則即養口體者亦不敢輕於一死,況曾子之養志者哉!餘謂曾皙之曠達,曾子之孝謹,其家庭之間必雍睦異常;但曾子既以孝名,後人言孝者因以事附曾之,故有“裡名勝母,曾子不入”之語,而《孝經》一篇亦為孔子、曾子問答之言,猶之乎孔子稱闵子之孝而後人遂以蘆花之事附會之也,猶之乎今世言耿介者必附會以為包拯、海瑞,言推測者必附會以為諾葛孔明、劉伯溫也。
為此說者不過欲明“大杖則逃”之義,因借曾子以垂訓於後世,而不知其誣古人也。
故今但采《孟子》之文載之,而他附會之說概不列焉。
△辨心動歸省之說 傳記有雲:“曾子薪於野,有客至,母以手扌益其臂;曾子心動,棄薪馳歸,問‘母無恙乎?’”或又雲:“曾子在楚,心動,歸問其母;母曰:‘思之指。
’”餘按:此二說亦一事而傳聞異其詞者。
在楚道遠,指事小,似不如前說之近理。
然皆似因曾子之孝而附會之者,故今不錄。
△辨曾母投杼之号 《新序》雲:“曾參處鄭,有與同姓名者殺人。
人告其母曰:‘曾參殺人。
’其母織自若也。
頃一人又告之,其母曰:‘吾子不殺人。
’一人又來告,其母投杼下機,逾牆而走。
”按此乃戰國策士假設之言,以見讒言之易入,以曾子之賢,故之耳。
甯有賢如曾子,其母知之有素,而尚惑於人言者乎!《說苑》又有“邑名勝母,曾子不入”之語,亦系假設之言,因曾子之孝而之者。
故今俱不錄。
“曾皙嗜羊棗而曾子不忍食羊棗。
”(《孟子》) 【附論】“公孫醜問曰:‘脍炙輿羊棗孰美?’孟子曰:‘脍炙哉!’公孫醜曰:‘然則曾子何為食脍炙而不食羊棗?’曰:‘脍炙,所同也;羊棗,所獨也。
諱名,不諱姓:姓,所同也;名,所獨也。
’”(同上) △辨執喪過禮之說 《戴記檀弓篇》記“曾子謂子思曰:‘,吾執親之喪也,水漿不入於口者七日。
’子思曰:‘先王之制禮’”雲雲。
餘按,此亦因曾子之孝而附會之者。
曾子能體親心而徹必請,問必曰有,其獨不能體親心而自重其身乎!且即曾子果有此事,亦不必呼子思而告之也。
故不錄。
△辨重祿輕祿之說 《韓詩外傳》雲:“曾子仕於莒,得粟三秉,方是之時,曾子重其祿而輕其身。
親沒之後,齊迎以相,楚迎以令尹,晉迎以上卿,方是之時,曾子重其身而輕其祿。
”又引曾子言雲:“吾嘗仕齊為吏,祿不過锺釜,尚猶欣欣而喜者,非以為多也,樂其逮親也。
既沒之後,吾嘗南遊於楚,得尊官焉,堂高九仞,榱題三圍,轉毂百乘,猶北鄉而泣涕者,非為賤也,悲不逮吾親也。
”餘按:此特因曾子以孝著,故言孝者必歸之耳。
親存則不擇官而仕,親沒則富貴如浮雲,此君子之常,況於曾子,其理固應如是;然其事則必無之事也。
曾子,孔門高弟,如欲辭尊居卑,固自易易,不必於齊於莒;而齊迎以相,楚迎以令尹,晉迎以上卿,乃戰國之風氣,春秋時固未有如是者。
且楚僭王猾夏,曾子必不仕楚;而堂高九仞,榱題三圍,轉毂百乘,亦非曾子之所為也。
故今俱不錄。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諸?’曰:‘無寓人於我室,毀傷其薪木。
’寇退,則曰:‘修我牆屋,我将反。
’寇退,曾子反。
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寇至則先去以為民望,寇退則反,殆於不可?’沈猶行曰:‘是非汝所知也!昔沈猶有負刍之禍,從先生者七十人未有與焉。
’”(《孟子》) 【附論】“孟子曰:‘曾子,師也,父兄也’”(同上) △辨速貧速朽之說 《戴記檀弓篇》雲:“有子問於曾子曰:‘問喪於夫子乎?’曰:‘聞之矣。
喪欲速貧,死欲速朽。
’有子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參也與子遊聞之。
’有子曰:‘然則夫子有為言之也。
’曾子以告子遊,子遊曰:‘桓司馬自為石椁,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
”死之欲速朽,為桓司馬言之也。
南宮敬叔反,必載寶而朝,夫子曰:“若是其貨也,喪不如速貧之愈也!”喪之欲速貧,為敬叔言之也。
’”餘按:“喪欲速貧,死欲速朽”之語曾子果與子遊同聞之,則桓司馬、南宮敬叔之事曾子必與子遊同見之,何容曾子不知而子遊獨知之?公明儀曰:“三月無君則吊。
”孟子曰:“惟士無田則亦不祭。
”又曰:“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忄交乎。
”喪之不欲速貧,死之不欲速朽,此自天理人情之自然,以曾子之大賢必不為是不情之語明矣。
蓋自孔子沒後,諸弟子之門人各私其師,故多自尊其師之說而譏他人,因而撰為此等語耳。
今不錄。
△辨蒸梨出妻之說 世傳曾子以妻蒸梨不熟而出之,終身不娶,曰:“高宗以後妻殺孝己,吉甫以後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容知其得冤於非乎!”或疑蒸梨過小,不至於出,為之解曰:“出妻,令其可嫁;蓋有大過而出,以蒸梨為名爾。
”餘按:妻也者,上奉父母,下理内政,所關甚重。
若少年時出妻而不複娶,中饋之何人?“有母屍饔”,胡不恤焉,而家政亦必至於廢。
若既老而出之,豈數十年皆無大過,獨一日而忽有大過乎?且既奉吾親以終天年矣,老而棄之?亦非君子之所以居心也。
道之傳也,孔子授曾子,曾子授子思,子思傳之孟子,而三人皆以出妻聞,孟子之妻亦幾於出,豈為聖賢妻者必皆有大過,抑為聖賢者必求全責備,一不當意即出之乎?周公曰“無求備於一人”,孔子謂“君子之使人也器之”,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然則於妻亦當如是。
若為聖賢妻而必至於出,天下誰複敢為聖賢妻者!此皆必無之事,故今不載。
說并見《正錄考終篇》中。
“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
’”(《論語泰伯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