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縣水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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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水】 漳水,即《禹貢》之“衡漳”,《周官職方氏》所稱“冀州,其川漳”者是也。

    其源有二。

    清漳出山西平定州樂平縣南少山,南過和順縣遼州界,又東南入河南涉縣界,至交漳口而會於濁漳。

    濁漳出山西潞安府長子縣西發鸠山,東過長治縣界,又北過屯留,潞城,襄垣縣界,又東過黎城,平順縣界,又東入河南涉縣界,至交漳口而會於清漳。

    於是潞安、平定、遼、沁諸府州縣之水皆由小溪會於大溪,由大溪會於小川,以達於漳。

    其自清漳右來者,有和順石猴嶺之水及八賦嶺之小漳源;自左來者,有和順之清河。

    自濁漳右來者,有高平縣丹朱嶺之水,長治之淘清河,壺關之石子河;自左來者,有長子之龍泗河、雍水,屯留之蘭水、洚水,而沁州漳源鎮之水為最大。

    夏秋霖雨相繼,土堅崖峻,勢不能留,則二十馀州縣之雨畢會於漳;所過崖崩岸刷,其土亦随水而下,為淤為沙,以出於交漳口。

    自交漳口又東,入直隸磁州界,東過講武城南,山盡地平,水始奔放漲漫。

    又東過河南臨漳、直隸成安縣界,而土始疏,沙始漲,岸始數決。

    又東入本縣界,則地勢愈下,水患浸多矣。

     初,古河自大亻丕北流,距西山僅百裡;漳逾山衡流東出,──故《書》謂之“衡漳”,──然後右旋,縱流而北,循西山趾,穿南、北泊而注於河。

    是故,患常在河而不在漳,而魏史起且鑿渠以興水利。

    周、漢以降,河日南徙,而漳遂獨歸於海,其道亦日徙而南。

    故《水經》雲:“漳水東過列入縣南,又東北過斥漳縣南,又東北過曲周縣東,又東北過钜鹿縣東。

    ”又雲:“東北過平舒縣東入海。

    ”自是始獨為患。

    然其道乃在今順德、廣平二府之東南境,雖時遷決入縣境,縣之受漳患固淺也。

     明初,漳自臨漳、成安東北流,經肥鄉、曲周而下,直達天津入海;其支者,自成安東流至館陶,入禦河。

    永樂中,嘗決入魏縣。

    (知縣楊文亨築堤當在此時)未幾,流漸湮。

    正統末,禦史林廷舉疏請自廣平縣大留村鑿之,使入故渠,分其水以濟漕。

    久之,北流遂塞,漳稍南徙,由成安、呂彪而東(陳所志《疏漳議》雲:“成、弘間,漳即流今呂彪。

    ”蓋由呂彪而東以達廣平也;)魏縣往往受水。

    成化十八年,水至魏縣,漂田廬無算。

    弘治二年,溢羊羔口,魏縣大水,宇屋皆傾;知縣鮑琦築護城堤,建長橋以禦之。

    正德初,漳北流合於滏。

    嘉靖初,南徙魏縣城下。

    九年,徙回隆鎮,由大名縣城北東北流,而漳益南,兩縣境皆當漳沖矣。

    二十七年,漳自蝦蟆愈徙而南,入内黃縣境,過大名縣,至府城北,始入故道。

    三十年,漳決,平地數尺,溺死者無算。

    三十二年,漳、禦合流,自回隆南至上村,漫衍二十馀裡;知府王太平於雙井上循新河堤之,開渠於雙井之東,導之使複故道。

    三十四年,決磁州東界北下;磁州知州力挽之,遂複南。

    三十六年,漳決魏縣,縣境彙為巨浸。

    隆慶三年,霖雨四旬,漳水溢平地丈馀,合禦河入大名縣城,溺死者甚衆。

    萬曆十六年,漳複徙於魏縣南門外。

    二十一年,漳分為三;魏縣知縣田大年築長堤,西起臨漳縣界,東迄王兒莊(魏縣境,今割屬元城縣)以捍禦之;由是遂北徙,複由成安、肥鄉、曲周東北達於天津,而大名、魏縣始得息肩矣。

    既而廣平諸縣漸患苦漳,謀複移之大名。

    二十八年,給事中王德完疏請塞北流,導使仍由回隆至小灘(元城境),入禦河以濟運。

    下所司議,魏縣舉人陳所志作《疏漳議》駁之,上之當道,德完疏不果行。

    由是終明世不複南。

     本朝順治初,由臨漳北流過邯鄲、河沙堡,又東北由永年、曲周合於滏。

    十年,複還故道。

    康熙初,稍徙而南,由成安入廣平縣界;數決,田廬悉沒,民不能稼者數載。

    三十八年,巡撫都禦史李光地議開支河以殺水勢,由廣平入魏北境,過義井村、西寺堡(堡之北半,亦名後屯;或稱後屯河,即此)、寺莊,複由廣平及元城、館陶境入禦河。

    魏之再患漳,自此始。

    三十九年,魏縣知縣王廷棟重修長堤,以護城東南西諸村。

    四十三年,魏縣知縣蔣芾築支河堤,複築斜堤,障西來漫水以護城北諸村。

    廣平民争之,持械器與魏民相鬥傷。

    芾躬率民役邏守,身當其鋒。

    未幾,芾去,斜堤亦廢,而漳且南徙入支河矣。

     雍正五年,漳決成安,由抹疃村東下,至趙三家村,分為二,入魏縣境:一由院家堡,白仕望過縣城北,東抵羅兒莊、王兒莊;一由馬峰頭、申家店過縣城南禮賢台下,東抵馬頭東莊,而皆會於元城之西店集,魏縣知縣來謙鳴築堤於北河南岸及南河兩岸以防之,於是漳自臨漳、成安以下改而東流,過魏元城縣界,又東至山東館陶縣之南館陶,會於禦河,又北至臨清州,會於會通河,又北過直隸清河縣界,又東北過山東夏津、武城、恩縣界;又東北過直隸故城縣界。

    又東北過山東德州城西,又東北過直隸景州、吳橋、東光、交河、南皮縣界,又東北過滄州、青縣、靜海縣界,又東北至天津縣之三岔口而後會於白河,以東為海河,至大沽口而入於海,為今日漳水經流之道,而漳自明至是凡再南矣。

     漳之遷徙雖無定行,故道縱橫雖紛不可數,然其大約有三:由臨漳、邯鄲曆永年、曲周北合滏者為北道;由大名若魏東合禦河者為南道;由肥鄉、廣平東北曆冀州、河間諸屬,直達天津入海者為中道。

    北道地高,南道地卑,故漳益北則患益輕,益南則患益重。

    《禹貢》所志,北道也。

    《水經》所序,中道也。

    明初以來,出入永年、肥鄉、廣平、魏、大名五縣之間,而今日之所流,則南道也。

     初,明知縣鮑琦所築魏縣護城堤,正德中已增築為外城濠;外别築小堤,卑薄不足恃。

    至是,謙鳴填外城濠,附城包小堤築之,亦名護城堤;又築橫堤於城西南隅,北迄外城,南迄於南河堤,橫截水勢,使不得至南門。

    謙鳴練習水性,能得人死力。

    方冬寒,民憚不肯入水,謙鳴解履襪自入;民從之。

    有運鐘傷手指者,謙鳴遽自取袖中巾裂裹之。

    由是人鹹盡力。

    諸堤既成,魏以無患。

     魏故有丞,康熙中省之。

    十三年,複設魏縣丞,專治漳事。

     乾隆初,水盡趨於城南,北流涸而臨漳以下數決,城南諸村常受水;久之,遂成支河。

    其自縣境行善村南出者,東流過得政、杜兒莊北,又北入元城境,又東北至徐家倉,入於禦河。

    其自臨漳境南出者,東流入縣西境,至仕望集而分,東至李家口而複合,又東至申橋而複分。

    其北出者,過韓道西,又北入元城境,會於行善村南出之支河。

    其東出者,過韓道南,東入府城濠,又東北入元城境,至善樂營而入於禦河。

    每水盛則分流入支河,狹不能容則泛溢入田,沒禾稼,為民患;而故道在義井者亦時分流旁出為災,與城南略同。

    然漳水濁,挾泥而下,每有決溢,嘗噴淤沙十有馀裡,不糞而肥,利在獲麥;淤沙日久,田亦漸高,水常過而不留,以故近漳者反多不患水。

    而十馀裡以下水清無泥,甚者地卑而水不洩,蘆茅相望,斥鹵頻生,有害而無利,以故遠漳反多患水。

    而李家口以東尤甚,常數十裡茫無津岸,或曆冬春始涸。

    民甚苦之。

     先是知縣來謙鳴所築堤日久頗有沖刷,或時決溢,近城諸村亦患水;而漳自城南流,十馀年複移城北,地勢北高南下,兩河之決多在南岸,城外受水益頻。

    水流既久,沙淤益高;城内地益下。

    多積水,水居十之八。

    漳決溢,則環流自垣下浸入城,如泉源然;城内居民庭内自出水,或方爨,自竈内流出,人不保朝夕。

    二十一年,總督方觀承用魏縣丞楊骐言,於縣上遊北岸廣平境内開支河十馀裡,東北注義井故道以分其勢;以骐署廣平知縣,董其役。

    二十二年春夏旱,漳淺流幾絕,人少懈;而縣丞骐既去,即有害,度不至代其任咎,遂不複為水備。

    五月,突決河下村,遂決橫堤,入魏縣城。

    城中民出者半;未出者登樓巅坊脊樹杪以待救,室廬财賄悉沒。

    是歲,禦河亦決,入大名縣城。

    兩縣境内皆水。

    二十三年,總督方觀承奏請移大名縣治於府城,遂并魏縣入焉。

    二十四年,漳決臨漳之麗家莊,循仕望支河而下,故道盡沙,東南徙三十裡;環府城十馀裡皆水。

    二十五年,知府朱英築壩於麗家莊,使歸故道。

    是年,複決臨漳之沙家莊,北徙,由成安廣平故道東北流;二縣共塞之,水複南。

    二十六年,漳溢,縣境大水。

    是時南河上流巳沙,諸支河上流亦多沙者。

    然水決溢,皆歸於相近之支河,循兩岸而下,自舊魏縣城而西,至臨漳,──北岸決,上則歸河沙堡,北流入滏,下則歸義井故道,東入禦河;南岸決,上則歸仕望支河,下則歸得政支河,以東入禦,──常無甯歲。

    三十五年,溢南岸,循仕望支河,環府城而北。

    四十年,決臨漳小柏鶴村,突至大名府城下,西境皆水;知府永甯塞之。

    四十四年,複決小柏鶴村,縣西境大水,數晝夜不減。

    未幾,沙莊亦決,漳北徙,分為二:一由成安、廣平故道而下,一複南;白院家堡入舊河上遊,決者數處,南岸水始漸退。

    其冬,開新河,挽漳使複故道。

    四十五年春,北流遂絕;自是秋無積雨,水常安瀾。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