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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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車》等篇,《大雅崧高》、《民》等篇,每篇止摘切要數言載之,以備當日之事實,見中興之梗概;其馀鋪張之詞,不暇錄,亦不勝錄也。
【備覽】“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為大夫,誅西戎。
西戎殺秦仲。
秦仲立二十三年,死於戎;有子五人,長者曰莊公。
周宣王乃召莊公昆弟五人,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
於是複予秦仲後及其先大駱地犬丘并有之,為西垂大夫。
莊公居其故西犬丘。
”(《史記秦本紀》) 此以上宣王征西北之事。
“申伯,王缵之事;于邑于謝,南國是式。
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
……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謝人,以作爾庸。
’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田。
”(《詩大雅》) “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
……出納王命,王之喉舌。
’……衮職有阙,維仲山甫補之。
……王命仲山甫,城彼東方。
……仲山甫徂齊,式遄其歸。
”(同上) “王錫韓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國,因以其伯。
”(同上) 此以上宣王經略中原之事。
“蠢爾蠻荊,大邦為仇!方叔元老,克壯其猶。
方叔率止,執訊獲醜。
……顯允方叔,征伐犭嚴狁,蠻荊來威。
”(《詩小雅》) “江漢浮浮,武夫滔滔;匪安匪遊,淮夷來求。
……江漢湯湯,武夫;經營四方,告成于王。
……江漢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徹我疆土。
’”(《詩大雅》) “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師皇父,‘整我六師,以修我戎。
’……王謂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陳行,戒我師旅,率彼淮浦,省此徐土。
’……徐方既同,天子之功。
四方既平,徐方來庭。
”(同上) 此以上宣王經略東南之事。
△詠宣王詩次序可信 按《詩》所詠宣王之事,其先後雖未敢盡以篇次為據,然以其言考之,《采芑》稱方叔“征伐犭嚴狁,蠻荊來威”,是犭嚴狁之伐在東南用師之前也。
《江漢》稱“經營四方,告成于王”,《常武》稱“四方既平,徐方來庭”,是徐、淮之役在四方略定之後也。
以其理推之,西戎逼近畿甸,患在切膚,所當先務;封申城齊皆關東事,似可稍緩;若淮、漢、荊、徐則距畿較遠,服之為難;近者未安,不能遠圖,理之常也;而《史記》秦仲之死戎,莊公之破戎,亦在宣王初年。
故今略依時之先後次之,要不至大相迳庭也。
△朱熹以南仲為皇父之祖之非 來子《詩傳》釋“南仲大祖,大師皇父”二句雲:“謂南仲為大祖,兼大師而字皇父者。
”餘按:《春秋傳》雲:“昔我皇祖伯父昆吾。
”《離騷》雲:“朕皇考曰伯庸。
”皆系祖考之名号於祖考之文之下,未有反系子孫之名於祖考之文之下者。
其或由祖考而及其子孫,則雲某人子某,某人孫某。
若南仲果皇父之祖,則文當雲“南仲曾孫大師皇父”,不當反雲“南仲大祖大師皇父”也。
南與皇,氏也;仲與父,字也;猶《春秋傳》之稱智伯趙孟也。
其子孫當世以南與皇冠之,故宣王時有皇父,幽王時亦有皇父;詩有家父,《春秋》亦有家父,《春秋》莊公時有單伯,文公時亦有單伯,成公以後又有單子。
然則南仲、皇父當各自為一族,不得以此二人為祖孫也。
古有以“祖”為名者,有以“祖”為氏者;古之彭祖,《書》之祖己、祖伊是也。
“大祖”或南仲之稱号,未可知也。
《詩》之“假以溢我”,據《春秋傳》乃“何以恤我”;“假樂君子”,據《戴記》乃“嘉樂君子”。
“大祖”或音之轉,字之誤,亦未可知也。
缺所疑焉可矣,不得遂以為祖考之祖也。
蓋朱子之誤由信毛、鄭正雅變雅之說,而以《出車》為懿王以前詩,南仲為懿王以前人,故不得已而曲為之解耳。
說己見前《命南仲條》下。
“魯武公以括與戲見王,王立戲。
樊仲山父谏曰:‘不可立也!不順,必犯;犯王命,必誅。
故出令不可不順也。
’文卒立之。
魯侯歸而卒。
及魯人殺懿公而立伯禦,三十二年,宣王伐魯,立孝公,諸侯從是而不睦。
”(《周語》) “宣王欲得國子之能導訓諸侯者。
樊穆仲曰:‘魯侯孝。
’乃命魯孝公於夷宮。
”(同上) 三十九年,戰於千畝。
王師敗績於姜氏之戎。
”(同上) “宣王既喪南國之師,乃料民於大原。
”(同上) △《國語》記宣王與《詩》不同之故 餘考宣王之事,據《詩》則英主也,據《國語》則失德實多,判然若兩人者;心竊疑之。
久之,乃覺其故有三。
詩人之體主於頌揚。
然《大雅》之述文武者多實錄,而《魯頌宮篇》則專尚虛詞:“荊舒是懲,莫我敢承”,僖公豈足以當之!此亦世變之為之也。
宣王之時雖尚未至是,然亦不免小事而張皇之;城方,封申,亦僅僅耳,而其詞皆若威震萬裡者。
是《詩》言原多溢美,未可盡信。
其故一也。
《國語》主於敷言,非紀事之書,故以“語”名其書,而政事多不載焉。
然其言亦非當日之言,乃後人取當日谏君料事之詞而衍之者。
谏由於君之有失道,故衍谏詞者必本其失道之事言之;非宣王之為君盡若是,亦非此外别無他善政可書也。
其故二也。
古之人君,勤於始者多,勉於終者少。
梁武帝創業之主,勤於庶政,而及其晚年,百度廢弛,卒緻侯景之禍。
唐明皇帝躬勘大難,緻開元之治,而晚年淫侈,亦緻祿山之患。
其始終皆判若兩人。
宣王在位四十六年,始勤終怠,固宜有之。
故《國語》所稱伐魯在三十二年,千畝之戰在三十九年,皆宣王晚年事;而《詩》稱封申伐淮夷皆召穆公經理之,穆公,厲王大臣,又曆共和之十四年,其相宣王必不甚久,則此皆宣王初年事無疑也。
且使宣王果能憂勤振作四十馀年,何至幽王之世無道十一年而遽亡其國!由是言之,《詩》固多溢美,《國語》固專紀其失,要亦宣王之始終本異也。
其故三也。
蓋召穆公,周之賢相,宣王初政實穆公主之,故能緻中興之盛;猶晉悼公任韓厥、荀而複霸,及荀偃為政而釋衛不讨,伐秦遽還,霸業遂衰也。
若以宣王比之大戊、武丁,誠為不倫。
而東萊呂氏因王子晉“厲、宣、幽、平而貪天禍”之語,遂疑宣王無大異於幽、厲,則亦未免於太過矣。
故今載《二雅》之文於前,《國語》之文於後,庶宣王始終盛衰之故可考而知焉。
“四十六年,宣王崩,子幽王宮涅立。
”(《史記周本紀》) △辨杜伯死而射王之說 《國語》雲:“杜伯射王于高阝。
”《墨子》雲,“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三年,宣王合諸侯而田於圃田;杜伯乘白馬素車追宣王,射入車上,中心,折脊,殪車中,伏而死。
”餘按:君臣之義猶父子也:子不可以仇父,臣豈可以仇君乎!使杜伯果賢臣,必無射王之事;杜伯可以死而射王,則亦可以生而弑王矣。
此
【備覽】“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為大夫,誅西戎。
西戎殺秦仲。
秦仲立二十三年,死於戎;有子五人,長者曰莊公。
周宣王乃召莊公昆弟五人,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
於是複予秦仲後及其先大駱地犬丘并有之,為西垂大夫。
莊公居其故西犬丘。
”(《史記秦本紀》) 此以上宣王征西北之事。
“申伯,王缵之事;于邑于謝,南國是式。
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
……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謝人,以作爾庸。
’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田。
”(《詩大雅》) “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
……出納王命,王之喉舌。
’……衮職有阙,維仲山甫補之。
……王命仲山甫,城彼東方。
……仲山甫徂齊,式遄其歸。
”(同上) “王錫韓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國,因以其伯。
”(同上) 此以上宣王經略中原之事。
“蠢爾蠻荊,大邦為仇!方叔元老,克壯其猶。
方叔率止,執訊獲醜。
……顯允方叔,征伐犭嚴狁,蠻荊來威。
”(《詩小雅》) “江漢浮浮,武夫滔滔;匪安匪遊,淮夷來求。
……江漢湯湯,武夫;經營四方,告成于王。
……江漢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徹我疆土。
’”(《詩大雅》) “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師皇父,‘整我六師,以修我戎。
’……王謂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陳行,戒我師旅,率彼淮浦,省此徐土。
’……徐方既同,天子之功。
四方既平,徐方來庭。
”(同上) 此以上宣王經略東南之事。
△詠宣王詩次序可信 按《詩》所詠宣王之事,其先後雖未敢盡以篇次為據,然以其言考之,《采芑》稱方叔“征伐犭嚴狁,蠻荊來威”,是犭嚴狁之伐在東南用師之前也。
《江漢》稱“經營四方,告成于王”,《常武》稱“四方既平,徐方來庭”,是徐、淮之役在四方略定之後也。
以其理推之,西戎逼近畿甸,患在切膚,所當先務;封申城齊皆關東事,似可稍緩;若淮、漢、荊、徐則距畿較遠,服之為難;近者未安,不能遠圖,理之常也;而《史記》秦仲之死戎,莊公之破戎,亦在宣王初年。
故今略依時之先後次之,要不至大相迳庭也。
△朱熹以南仲為皇父之祖之非 來子《詩傳》釋“南仲大祖,大師皇父”二句雲:“謂南仲為大祖,兼大師而字皇父者。
”餘按:《春秋傳》雲:“昔我皇祖伯父昆吾。
”《離騷》雲:“朕皇考曰伯庸。
”皆系祖考之名号於祖考之文之下,未有反系子孫之名於祖考之文之下者。
其或由祖考而及其子孫,則雲某人子某,某人孫某。
若南仲果皇父之祖,則文當雲“南仲曾孫大師皇父”,不當反雲“南仲大祖大師皇父”也。
南與皇,氏也;仲與父,字也;猶《春秋傳》之稱智伯趙孟也。
其子孫當世以南與皇冠之,故宣王時有皇父,幽王時亦有皇父;詩有家父,《春秋》亦有家父,《春秋》莊公時有單伯,文公時亦有單伯,成公以後又有單子。
然則南仲、皇父當各自為一族,不得以此二人為祖孫也。
古有以“祖”為名者,有以“祖”為氏者;古之彭祖,《書》之祖己、祖伊是也。
“大祖”或南仲之稱号,未可知也。
《詩》之“假以溢我”,據《春秋傳》乃“何以恤我”;“假樂君子”,據《戴記》乃“嘉樂君子”。
“大祖”或音之轉,字之誤,亦未可知也。
缺所疑焉可矣,不得遂以為祖考之祖也。
蓋朱子之誤由信毛、鄭正雅變雅之說,而以《出車》為懿王以前詩,南仲為懿王以前人,故不得已而曲為之解耳。
說己見前《命南仲條》下。
“魯武公以括與戲見王,王立戲。
樊仲山父谏曰:‘不可立也!不順,必犯;犯王命,必誅。
故出令不可不順也。
’文卒立之。
魯侯歸而卒。
及魯人殺懿公而立伯禦,三十二年,宣王伐魯,立孝公,諸侯從是而不睦。
”(《周語》) “宣王欲得國子之能導訓諸侯者。
樊穆仲曰:‘魯侯孝。
’乃命魯孝公於夷宮。
”(同上) 三十九年,戰於千畝。
王師敗績於姜氏之戎。
”(同上) “宣王既喪南國之師,乃料民於大原。
”(同上) △《國語》記宣王與《詩》不同之故 餘考宣王之事,據《詩》則英主也,據《國語》則失德實多,判然若兩人者;心竊疑之。
久之,乃覺其故有三。
詩人之體主於頌揚。
然《大雅》之述文武者多實錄,而《魯頌宮篇》則專尚虛詞:“荊舒是懲,莫我敢承”,僖公豈足以當之!此亦世變之為之也。
宣王之時雖尚未至是,然亦不免小事而張皇之;城方,封申,亦僅僅耳,而其詞皆若威震萬裡者。
是《詩》言原多溢美,未可盡信。
其故一也。
《國語》主於敷言,非紀事之書,故以“語”名其書,而政事多不載焉。
然其言亦非當日之言,乃後人取當日谏君料事之詞而衍之者。
谏由於君之有失道,故衍谏詞者必本其失道之事言之;非宣王之為君盡若是,亦非此外别無他善政可書也。
其故二也。
古之人君,勤於始者多,勉於終者少。
梁武帝創業之主,勤於庶政,而及其晚年,百度廢弛,卒緻侯景之禍。
唐明皇帝躬勘大難,緻開元之治,而晚年淫侈,亦緻祿山之患。
其始終皆判若兩人。
宣王在位四十六年,始勤終怠,固宜有之。
故《國語》所稱伐魯在三十二年,千畝之戰在三十九年,皆宣王晚年事;而《詩》稱封申伐淮夷皆召穆公經理之,穆公,厲王大臣,又曆共和之十四年,其相宣王必不甚久,則此皆宣王初年事無疑也。
且使宣王果能憂勤振作四十馀年,何至幽王之世無道十一年而遽亡其國!由是言之,《詩》固多溢美,《國語》固專紀其失,要亦宣王之始終本異也。
其故三也。
蓋召穆公,周之賢相,宣王初政實穆公主之,故能緻中興之盛;猶晉悼公任韓厥、荀而複霸,及荀偃為政而釋衛不讨,伐秦遽還,霸業遂衰也。
若以宣王比之大戊、武丁,誠為不倫。
而東萊呂氏因王子晉“厲、宣、幽、平而貪天禍”之語,遂疑宣王無大異於幽、厲,則亦未免於太過矣。
故今載《二雅》之文於前,《國語》之文於後,庶宣王始終盛衰之故可考而知焉。
“四十六年,宣王崩,子幽王宮涅立。
”(《史記周本紀》) △辨杜伯死而射王之說 《國語》雲:“杜伯射王于高阝。
”《墨子》雲,“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三年,宣王合諸侯而田於圃田;杜伯乘白馬素車追宣王,射入車上,中心,折脊,殪車中,伏而死。
”餘按:君臣之義猶父子也:子不可以仇父,臣豈可以仇君乎!使杜伯果賢臣,必無射王之事;杜伯可以死而射王,則亦可以生而弑王矣。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