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友堂文集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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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變辨】
朱子《易本義》有卦變之說,蓋因《彖傳》“剛來而得中”,“柔進而上行”之類為之解。
予以為不然。
夫所謂卦變者,言本卦自某卦而來;然卦有六畫,較他卦皆變也,而獨以一二畫為說,雖與《彖傳》相合,乃因《彖傳》而求他卦之合者以為證,其理非确然也。
且六十四卦自《乾》、《坤》而外無不可謂之變者,而孔子乃獨於此十馀卦著其變,而又有自一卦變而來者,自兩卦三卦變而來者,參錯不倫,必非孔子意也。
夫卦變苟有其例,孔子《系辭》、《說卦》之論《易》義例詳矣,而獨無一語及之,乃忽於《彖傳》中為其說,文義不明,茫無根據,孔子之言必不若是也。
然則所謂“剛來而得中”,“柔進而上行”者,其義何也?曰:此仍以卦體言而不可以謂之變也。
蓋孔子之意謂三陰三陽各自為體,陰與陰為類,陽與陽為類。
其有一畫不此之比而錯入於陰陽之中,或本卦所以成者,則往往為之說,理本易曉。
朱子不求之於本卦六畫而求之於他卦,其亦過矣! 予請為悉數而條辨之。
《訟彖傳》曰:“剛來而得中也”,謂二爻一陽不與上三陽相比,而獨陷於二陰,為下卦中也。
《本義》謂“剛來居二而當下卦之中”者,是也;謂“自《Т》而來”者,非也。
《随彖傳》曰:“剛來而下柔。
”謂初爻之陽不與四五兩陽爻相比,而居二陰之下,所謂“随”也。
《本義》謂“卦變自《困》九來居初,自《噬嗑》九來居五,而自《未濟》來者兼之”者,非也。
《蠱彖傳》曰:“剛上而柔下。
”謂上爻一陽不與下二陽爻相比而居上,初爻一陰不與上二陰爻相比而居下也。
《本義》引或謂“卦變自《贲》初上二下,自《井》五上上下,而自《既濟》來者兼之”者,非也。
《噬嗑彖傳》曰:“柔得中而上行。
”謂五爻之陰不與下二陰相比而居五。
《本義》謂“柔上行以至於五”者,是也;謂“自《益卦》來”者,非也。
《贲彖傅》曰:“柔來而文剛”謂二爻之陰不與四五二陰相比,而錯居二陽爻之中也。
又曰:“分剛上而文柔。
”謂上爻之陽不居下卦二陽之中,而錯居上二陰爻之上,如三陽,自中分其一以居於上,故謂之分也。
《本義》謂“卦自《攢》來者,柔自三來而文二,剛自二上而文三;自《既濟》而來者,柔自上來而文五,剛自五上而文上”,是分字無說也。
《無妄彖傳》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内。
”謂初爻一陽不與上三陽相比而居於初,故曰“自外來”也。
《本義》謂“自《訟》而變,九自二來而居於初”者,非也。
《大畜彖傳》曰:“剛上而尚賢。
”謂上爻一陽不與下三陽相比而居於上也。
《本義》謂“自《需》而變,九自五而上”者,非也。
《鹹彖傳》曰:“柔上而剛下。
”謂上爻一陰不與下二陰相比而居上,三爻之陽不居上而居三,去上卦而來為下卦之上也。
《本義》引或謂“《鹹》自《旅》來,柔上居六,剛下居五”者,非也。
《恒彖傳》曰:“剛上而柔下。
”謂四爻一陽不居初而居四,去下卦而為上卦,初爻一陰不與上二陰相比而來層初也。
《本義》引或謂《恒》自《豐》來,“剛上居二,柔下居初”者,非也。
《晉彖傳》曰:“柔進而上行。
”謂五爻一陰不與下三陰相比,而錯居二陽之間也。
《本義》謂“柔進而上行,以至於五”者,是也;謂“自《觀》而來”者,非也。
《睫彖傳》曰:“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
”謂五爻一陰不與三爻之陰相比而居於五也。
《本義》謂“自《離》來者柔進居上,自《中孚》來者柔進居五,自《家人》來者兼之”者,非也。
《蹇彖傳》曰:“往得中也。
”謂五爻一陽不與三爻之陽相比而居於五也。
《本義》謂“陽進居五而得中”者,是也;謂“自《小過》來”者,非也。
《解彖傳》曰:“利西南,往得衆也。
”謂四爻一陽不與二爻之陽相比而往居於四也。
又曰:“其來複古,乃得中也。
”謂二爻一陽不與四爻之陽相比而來居於二也。
《本義》謂“卦自《升》來,三往居四,而入於《坤》體,二居其所而又得中”者,非也。
《鼎彖傳》曰:“柔進而上行。
”謂五爻一陰不與初爻之陰相比,而上居於五也。
《本義》謂“卦自《巽》來,陰進居五”者,非也。
《漸彖傳》曰:“進得位,往有功也。
”謂四爻之陰不與下二陰相比而上居於四,以下卦之一陰而上入於乾體,所謂“漸”也,所以為女歸之象也,猶之《歸妹》以陰而居於三而為“歸妹”,《彖傳》所謂“征兇,位不當也”。
《本義》不得所以名《漸》之故,而謂“自《渙》來者,九進居三;自《旅》而來,九進居五”者,非也。
至《渙》與《升》與此似覺小異,然亦非卦變也。
《升彖傳》曰:“柔以時升。
”《本義》謂“卦自《解》來,柔上居四”,說似可信矣,然而非也。
《升》與《萃》反對:《萃》者聚三陰於内也,《升》者升三陰於上也。
《易》之道常欲陰在上而陽在下,故《坤》體在上:若《泰》、《謙》、《臨》、《複》之類多吉卦,而《巽》下《坤》上者遂謂之《升》,馀一陰於下而升三陰於上。
《升》者,積於上而其下升而不已之象,故曰“柔以時升”,《大象》曰:“君子以慎德積小以高大。
”謂其日升日積而不已也。
初六爻辭曰:“允升,大吉。
”《小象》曰:“上合志也。
”謂升者已多而在下者終亦必升也。
皆本卦畫之象以為言。
而《本義》不解所以名《升》之故,於“柔以時升”注雲:“以卦變釋卦名,是謂卦自《解》來,柔上居四。
”一爻之升而即可以名卦,若是則卦之名《升》者亦多矣! 《渙彖傳》曰:“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本義》謂“自《漸》而變,九來居二而得中;六往層三,得九之位而上同於四”,說似可信矣;然而亦非也。
《渙》之所以為《渙》者,非止風行水上而已也,亦有其卦畫焉。
以《乾》體之一陽而下入於《坤》體,以《坤》體之一陰而上入於《乾》體,陰陽解散,所謂“渙”也;而尤以六四為主,排陽之一爻而使之下,故爻詞曰:“渙其群也。
”然則所謂“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謂二爻之陽不與上二陽相比,而居二四爻之陰,入於外陰卦,得位而上同於五也。
(“上同”猶之“不窮”,字無深意,猶曰“上入於乾體”雲爾。
)《本義》不求之卦畫,得其所以名《渙》之故,而牽引卦變,於《渙》毫無所發明,乃謂“《彖傳》以卦變釋卦詞”,何其誤也!且謂“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為“六往居三,得九之位而上同於四”,則誤之尤者也。
(近代有吳世尚者,更定朱子《本義》,於此節下雲:“以卦變卦體釋卦辭,謂‘剛來而不窮’為卦變,‘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為卦體,而日以六居四,得位乎外而上同於五,”蓋又本之朱子《語類》也。
) 他若《泰》、《否彖辭》“大往小來”,“小往大來”,尤不可以卦變言。
陽大陰小,此即《彖傳》内陽外陰,内陰外陽之旨;不曰陰陽健順而曰大小者,為占者言也。
而《本義》乃謂“《泰》自《歸妹》來,六往居四,九來居三;《否》自《漸》來,九往居四,六來居三,”不亦贅乎! 要之《彖傳》之詞,凡朱子所謂卦變者,實與《剝》之“柔變剛”,《謙》之“天道下濟,地道上行”,《損》之“其道上行”,《益》之“自上下下”,《節》之“剛柔分而剛得中”,同類。
自上而下者曰“來”,曰“下”,自下而上者曰“進”,曰“往”,曰“上”,皆即本卦六畫之體言之,而非所謂卦變也。
夫卦變者,穿鑿支離之說也。
予所謂本卦者,明白易直之說也。
朱子解書衆矣,不喜為穿鑿支離之說,而於卦變獨不免焉,蓋本先儒之說而未覺其失也。
朱子又有《卦變圖》,謂“《彖傳》或以卦變為說。
今作此圖以明之。
蓋《易》中之一義,非畫卦作《易》之木指也。
”夫卦變之說由於後人誤解,《彖傳》何嘗有一言及卦變乎!而曰“《彖傳》以卦變為說”,是近於誣聖矣!且納甲飛伏之類,《易》之說夥矣;推而廣之,皆可謂《易》中之一義,而皆聖人所不道。
朱子於納甲飛伏之類不取以注《易》,而獨取卦變者,何也?蓋未知《彖傳》之自有所謂也。
嗚呼,惜其不於本卦六畫求之也! 【附雜說二條】 蘇子瞻曰:”凡《易》之所謂剛柔往來相易者,皆本諸《乾》、《坤》也。
《乾》施一陽於《坤》,以化其一陰,而生三子;凡三子之卦有言“剛來”者,明此本《坤》也,而《乾》來化之。
《坤》施一陰於《乾》,以化其一陽,而生三女;凡三女之卦有言“柔來”者,明此本《乾》也,而《坤》來化之。
非是卦也,則無是言也。
”愚按:此言甚巧,近似有理,頗得其仿佛,而實不然也。
《彖傳》之詞皆謂自本卦升降,但非自他卦而變耳。
子瞻知卦變之不足信,遂以為如此,不知孔子所謂“來往,上下”,皆實有所以然。
果如其說,則三子皆自《乾》來,三女皆自《坤》來,止一來字足矣,何必又用進往上下也!且謂最著者《贲》之《彖傳》,則止言“剛來而文柔”足矣,何以言“分剛上”也?孔子用字不已贅乎?又如“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内”、“外”者《坤》耶《乾》耶?何以他卦皆不言外,而此獨言外耶?惜不得起子瞻而問之也。
伊川亦不取卦變之說,其言曰:“如‘剛上柔下’,‘損上益下’,謂剛居上,柔居下,損於上,益於下,據成卦而言;非謂自卦中升降也。
如《訟》、《無妄》雲;‘剛來’,豈自上體而來也!凡以柔居五者,皆雲‘柔進而上行’,柔居下者也,乃居尊位,是進而上也;非謂自下體而上也。
”愚按:剛上柔下,以成卦言之,不知所言與孔穎達同否。
穎達謂“剛卦在上,柔卦在下,為剛上柔下;柔卦在上,剛卦在下,為柔上剛下”,雖與《鹹》、《恒》數卦相合,而其理不可通之於“柔進上行”,“剛自外來”之語。
揆程子之意,則又似以“剛爻居上,柔爻居下”為言;然於《鹹》、《恒》則不可通矣。
《損》、《益》二卦則又因卦名為言,非他卦比也。
《訟》輿《無妄》皆自上而來,《無妄》固明言“剛自外來”也。
故朱子謂“程子牽強解了”,固不足以服言卦變者之心也。
至謂柔層尊位即為“進而上行”,則柔居尊位者三十二卦,何以他皆不言,而獨《噬嗑》、《晉》、《睽》、《鼎》四卦,皆《離》在上者。
言之耶?又《大有》亦《離
予以為不然。
夫所謂卦變者,言本卦自某卦而來;然卦有六畫,較他卦皆變也,而獨以一二畫為說,雖與《彖傳》相合,乃因《彖傳》而求他卦之合者以為證,其理非确然也。
且六十四卦自《乾》、《坤》而外無不可謂之變者,而孔子乃獨於此十馀卦著其變,而又有自一卦變而來者,自兩卦三卦變而來者,參錯不倫,必非孔子意也。
夫卦變苟有其例,孔子《系辭》、《說卦》之論《易》義例詳矣,而獨無一語及之,乃忽於《彖傳》中為其說,文義不明,茫無根據,孔子之言必不若是也。
然則所謂“剛來而得中”,“柔進而上行”者,其義何也?曰:此仍以卦體言而不可以謂之變也。
蓋孔子之意謂三陰三陽各自為體,陰與陰為類,陽與陽為類。
其有一畫不此之比而錯入於陰陽之中,或本卦所以成者,則往往為之說,理本易曉。
朱子不求之於本卦六畫而求之於他卦,其亦過矣! 予請為悉數而條辨之。
《訟彖傳》曰:“剛來而得中也”,謂二爻一陽不與上三陽相比,而獨陷於二陰,為下卦中也。
《本義》謂“剛來居二而當下卦之中”者,是也;謂“自《Т》而來”者,非也。
《随彖傳》曰:“剛來而下柔。
”謂初爻之陽不與四五兩陽爻相比,而居二陰之下,所謂“随”也。
《本義》謂“卦變自《困》九來居初,自《噬嗑》九來居五,而自《未濟》來者兼之”者,非也。
《蠱彖傳》曰:“剛上而柔下。
”謂上爻一陽不與下二陽爻相比而居上,初爻一陰不與上二陰爻相比而居下也。
《本義》引或謂“卦變自《贲》初上二下,自《井》五上上下,而自《既濟》來者兼之”者,非也。
《噬嗑彖傳》曰:“柔得中而上行。
”謂五爻之陰不與下二陰相比而居五。
《本義》謂“柔上行以至於五”者,是也;謂“自《益卦》來”者,非也。
《贲彖傅》曰:“柔來而文剛”謂二爻之陰不與四五二陰相比,而錯居二陽爻之中也。
又曰:“分剛上而文柔。
”謂上爻之陽不居下卦二陽之中,而錯居上二陰爻之上,如三陽,自中分其一以居於上,故謂之分也。
《本義》謂“卦自《攢》來者,柔自三來而文二,剛自二上而文三;自《既濟》而來者,柔自上來而文五,剛自五上而文上”,是分字無說也。
《無妄彖傳》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内。
”謂初爻一陽不與上三陽相比而居於初,故曰“自外來”也。
《本義》謂“自《訟》而變,九自二來而居於初”者,非也。
《大畜彖傳》曰:“剛上而尚賢。
”謂上爻一陽不與下三陽相比而居於上也。
《本義》謂“自《需》而變,九自五而上”者,非也。
《鹹彖傳》曰:“柔上而剛下。
”謂上爻一陰不與下二陰相比而居上,三爻之陽不居上而居三,去上卦而來為下卦之上也。
《本義》引或謂“《鹹》自《旅》來,柔上居六,剛下居五”者,非也。
《恒彖傳》曰:“剛上而柔下。
”謂四爻一陽不居初而居四,去下卦而為上卦,初爻一陰不與上二陰相比而來層初也。
《本義》引或謂《恒》自《豐》來,“剛上居二,柔下居初”者,非也。
《晉彖傳》曰:“柔進而上行。
”謂五爻一陰不與下三陰相比,而錯居二陽之間也。
《本義》謂“柔進而上行,以至於五”者,是也;謂“自《觀》而來”者,非也。
《睫彖傳》曰:“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
”謂五爻一陰不與三爻之陰相比而居於五也。
《本義》謂“自《離》來者柔進居上,自《中孚》來者柔進居五,自《家人》來者兼之”者,非也。
《蹇彖傳》曰:“往得中也。
”謂五爻一陽不與三爻之陽相比而居於五也。
《本義》謂“陽進居五而得中”者,是也;謂“自《小過》來”者,非也。
《解彖傳》曰:“利西南,往得衆也。
”謂四爻一陽不與二爻之陽相比而往居於四也。
又曰:“其來複古,乃得中也。
”謂二爻一陽不與四爻之陽相比而來居於二也。
《本義》謂“卦自《升》來,三往居四,而入於《坤》體,二居其所而又得中”者,非也。
《鼎彖傳》曰:“柔進而上行。
”謂五爻一陰不與初爻之陰相比,而上居於五也。
《本義》謂“卦自《巽》來,陰進居五”者,非也。
《漸彖傳》曰:“進得位,往有功也。
”謂四爻之陰不與下二陰相比而上居於四,以下卦之一陰而上入於乾體,所謂“漸”也,所以為女歸之象也,猶之《歸妹》以陰而居於三而為“歸妹”,《彖傳》所謂“征兇,位不當也”。
《本義》不得所以名《漸》之故,而謂“自《渙》來者,九進居三;自《旅》而來,九進居五”者,非也。
至《渙》與《升》與此似覺小異,然亦非卦變也。
《升彖傳》曰:“柔以時升。
”《本義》謂“卦自《解》來,柔上居四”,說似可信矣,然而非也。
《升》與《萃》反對:《萃》者聚三陰於内也,《升》者升三陰於上也。
《易》之道常欲陰在上而陽在下,故《坤》體在上:若《泰》、《謙》、《臨》、《複》之類多吉卦,而《巽》下《坤》上者遂謂之《升》,馀一陰於下而升三陰於上。
《升》者,積於上而其下升而不已之象,故曰“柔以時升”,《大象》曰:“君子以慎德積小以高大。
”謂其日升日積而不已也。
初六爻辭曰:“允升,大吉。
”《小象》曰:“上合志也。
”謂升者已多而在下者終亦必升也。
皆本卦畫之象以為言。
而《本義》不解所以名《升》之故,於“柔以時升”注雲:“以卦變釋卦名,是謂卦自《解》來,柔上居四。
”一爻之升而即可以名卦,若是則卦之名《升》者亦多矣! 《渙彖傳》曰:“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本義》謂“自《漸》而變,九來居二而得中;六往層三,得九之位而上同於四”,說似可信矣;然而亦非也。
《渙》之所以為《渙》者,非止風行水上而已也,亦有其卦畫焉。
以《乾》體之一陽而下入於《坤》體,以《坤》體之一陰而上入於《乾》體,陰陽解散,所謂“渙”也;而尤以六四為主,排陽之一爻而使之下,故爻詞曰:“渙其群也。
”然則所謂“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謂二爻之陽不與上二陽相比,而居二四爻之陰,入於外陰卦,得位而上同於五也。
(“上同”猶之“不窮”,字無深意,猶曰“上入於乾體”雲爾。
)《本義》不求之卦畫,得其所以名《渙》之故,而牽引卦變,於《渙》毫無所發明,乃謂“《彖傳》以卦變釋卦詞”,何其誤也!且謂“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為“六往居三,得九之位而上同於四”,則誤之尤者也。
(近代有吳世尚者,更定朱子《本義》,於此節下雲:“以卦變卦體釋卦辭,謂‘剛來而不窮’為卦變,‘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為卦體,而日以六居四,得位乎外而上同於五,”蓋又本之朱子《語類》也。
) 他若《泰》、《否彖辭》“大往小來”,“小往大來”,尤不可以卦變言。
陽大陰小,此即《彖傳》内陽外陰,内陰外陽之旨;不曰陰陽健順而曰大小者,為占者言也。
而《本義》乃謂“《泰》自《歸妹》來,六往居四,九來居三;《否》自《漸》來,九往居四,六來居三,”不亦贅乎! 要之《彖傳》之詞,凡朱子所謂卦變者,實與《剝》之“柔變剛”,《謙》之“天道下濟,地道上行”,《損》之“其道上行”,《益》之“自上下下”,《節》之“剛柔分而剛得中”,同類。
自上而下者曰“來”,曰“下”,自下而上者曰“進”,曰“往”,曰“上”,皆即本卦六畫之體言之,而非所謂卦變也。
夫卦變者,穿鑿支離之說也。
予所謂本卦者,明白易直之說也。
朱子解書衆矣,不喜為穿鑿支離之說,而於卦變獨不免焉,蓋本先儒之說而未覺其失也。
朱子又有《卦變圖》,謂“《彖傳》或以卦變為說。
今作此圖以明之。
蓋《易》中之一義,非畫卦作《易》之木指也。
”夫卦變之說由於後人誤解,《彖傳》何嘗有一言及卦變乎!而曰“《彖傳》以卦變為說”,是近於誣聖矣!且納甲飛伏之類,《易》之說夥矣;推而廣之,皆可謂《易》中之一義,而皆聖人所不道。
朱子於納甲飛伏之類不取以注《易》,而獨取卦變者,何也?蓋未知《彖傳》之自有所謂也。
嗚呼,惜其不於本卦六畫求之也! 【附雜說二條】 蘇子瞻曰:”凡《易》之所謂剛柔往來相易者,皆本諸《乾》、《坤》也。
《乾》施一陽於《坤》,以化其一陰,而生三子;凡三子之卦有言“剛來”者,明此本《坤》也,而《乾》來化之。
《坤》施一陰於《乾》,以化其一陽,而生三女;凡三女之卦有言“柔來”者,明此本《乾》也,而《坤》來化之。
非是卦也,則無是言也。
”愚按:此言甚巧,近似有理,頗得其仿佛,而實不然也。
《彖傳》之詞皆謂自本卦升降,但非自他卦而變耳。
子瞻知卦變之不足信,遂以為如此,不知孔子所謂“來往,上下”,皆實有所以然。
果如其說,則三子皆自《乾》來,三女皆自《坤》來,止一來字足矣,何必又用進往上下也!且謂最著者《贲》之《彖傳》,則止言“剛來而文柔”足矣,何以言“分剛上”也?孔子用字不已贅乎?又如“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内”、“外”者《坤》耶《乾》耶?何以他卦皆不言外,而此獨言外耶?惜不得起子瞻而問之也。
伊川亦不取卦變之說,其言曰:“如‘剛上柔下’,‘損上益下’,謂剛居上,柔居下,損於上,益於下,據成卦而言;非謂自卦中升降也。
如《訟》、《無妄》雲;‘剛來’,豈自上體而來也!凡以柔居五者,皆雲‘柔進而上行’,柔居下者也,乃居尊位,是進而上也;非謂自下體而上也。
”愚按:剛上柔下,以成卦言之,不知所言與孔穎達同否。
穎達謂“剛卦在上,柔卦在下,為剛上柔下;柔卦在上,剛卦在下,為柔上剛下”,雖與《鹹》、《恒》數卦相合,而其理不可通之於“柔進上行”,“剛自外來”之語。
揆程子之意,則又似以“剛爻居上,柔爻居下”為言;然於《鹹》、《恒》則不可通矣。
《損》、《益》二卦則又因卦名為言,非他卦比也。
《訟》輿《無妄》皆自上而來,《無妄》固明言“剛自外來”也。
故朱子謂“程子牽強解了”,固不足以服言卦變者之心也。
至謂柔層尊位即為“進而上行”,則柔居尊位者三十二卦,何以他皆不言,而獨《噬嗑》、《晉》、《睽》、《鼎》四卦,皆《離》在上者。
言之耶?又《大有》亦《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