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匮書後集卷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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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得功列傳(附劉澤清、高傑、劉良佐) 黃得功,順天人,号黃闖子,軍中呼為虎将。

    崇祯壬午,為總兵,出守鳳陽。

    逆賊張獻忠設伏擒桐城守将廖應登,以重兵圍桐城半月;得功提兵往救,兵至即遁,皖撫犒之。

    駐師練潭,與安廬道張公亮飲酣;時得功年踰六十,披甲躍馬,提刀以示勇悍,由小坡下策馬,行三五裡至其營,帳高丈餘,得功縱馬飛騰,如履平地,觀者吐舌。

    後追賊将劉逵,逵已越澗走;澗闊數丈,得功鞭馬一躍而過,撞澗邊礐石,臂折,用左手擒逵。

    先帝賜之醫藥,錄其功,封靖南伯。

     甲申北變後,帶兵南下。

    弘光以史可法言,收為四鎮,封靖南侯,轄滁、和,駐廬州,廬、巢、無為十一州縣隸之,經理光、固一帶。

    左良玉兵下蕪湖,馬士英調得功兵截守上江,屯兵太平府,據浮橋為寨。

    時值南京有王子明事,錦衣獄具處斬;得功上疏曰:『先帝身死社稷,天下痛之。

    太子、二王俱在賊壘,生殺未知;天下引領,方望其來。

    今聞王子至京,無不舉手加額。

    近傳為假冒,已成大獄,即欲加刑;臣一聞之,不勝駭異!先帝太子已立東宮,曾出講學;在東宮則有東宮侍從、在講學則有入直講官,左右多人,豈無識認?奸徒雖闵不畏死,決不以現在之性命博未來之富貴;故人多疑其非假。

    今既雲講官王铎識認過矣、侍從太監辨駁過矣、錦衣衛刑官勘問過矣,千假萬假,所不必言。

    但臣謂真固不可殺,假則尤不可殺。

    勘問多官,既知是假;遲之一年,太子二王一有的信,則此人萬死莫贖;斬之市曹,與衆共棄,人人快心。

    萬一尚在狐疑,不殺則是假還假,殺則雖假亦真。

    萬望皇上留之诏獄,待日久論定,真假自明,殺之未晚。

    如或冒昧加刑,臣即訓兵趣阙,以問刑官之殺吾先帝半信半疑之太子者,諸臣其何所逃死』?疏上,廷臣咋指相戒,王子明得以疑獄不死。

     乙酉,以破左良玉兵,晉封靖國公。

    五月,弘光與馬士英約逃,士英先走;弘光誤走太平,遂奔得功軍,得功收之營中。

    是時劉良佐剃髮先降,為清向導;走報得功,謂『良佐不忘舊主,前來共圖恢複』!得功信之,過浮橋,與良佐相見;正下馬款曲,清兵卒至,撤去浮橋,首尾不能相救。

    得功上馬死戰,其廄将田雄暗發一矢,中得功喉,鍬皮未斷;得功大呼曰:『天乎、天乎!部下小子如此,我軍不可為矣』!遂拔刀斷其頸,未殊。

    田雄縛弘光,檻送北京,獻俘請功。

     石匮書曰:「春秋」大尊王,見假仗者而喜,孔子所以亟取桓、文也。

    使縛刍為人,名之曰太子,猶不忍殺;況王子明在疑信之際乎!舉朝之人,惟馬賊是媚:渠曰非真,則皆曰非真;渠曰可殺,則皆曰可殺。

    「殺則雖假亦真」之語,反出是一武弁口,舉朝之人不皆聾啞也哉! 劉澤清 高傑 劉良佐 ·劉澤清,山東曹縣人。

    從黔撫王三善得官,督府劉滄嶼授以總兵劄付;遂與督府抗,不受命。

    既私出神山,敗績。

    守東平,棄城走。

    督府移檄捕之,澤清急歸曹,盡召曹、濮之賊;託以複戰為辭,橫招衛人朱秉南,欲先殺巡道,索巡道及曹、郓諸縣數千金。

    夷其先墓,辭母而行;意示不免即作賊,所過殘毒。

    遂入監軍太監高起潛幕中,頓兵其下,派守登州水門。

    倚閹勢,盡假諸帥火器及土囊,且複欲諸帥更日為守;東兖道陸夢龍不可而止。

    澤清雖桀骜,而縮朒不敢近賊一步,又不谙火器;孔有德從水門出入如家,皆澤清之罪也。

    後河南流寇竊發,诏澤清移鎮彰德。

    澤清逃歸,上疏自請兼轄曹、兖、德州、河間等處;俞旨優答之。

    澤清歸曹,東人震恐;撫院恐有變,急檄兖東道陸夢龍往曹州料理。

    夢龍至曹,見巡道謝肇玄。

    時曹縣城門晝閉,夢龍至,始開門;巡道治觞款夢龍,席間報澤清将至。

    夢龍素不飲,故久坐以鎮之;而肇玄趑趄甚,唯恐夢龍不即去而俾不得往迎澤清也。

    夜漏下,澤清坐公署無氣色,遣一役叩首筵;間雲:『因公會不敢谒,當俟會散,以觇二道』。

    肇玄跼蹐緻不安,夢龍置若罔聞。

    飲罷,澤清先令人私見夢龍中軍雲:『欲上谒,恐不答拜』!夢龍知,語中軍曰:『往來,常禮也;何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