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關燈
●卷三·孝義門 徐師川詩雲:“楚漢紛争辨士憂,東歸那複割鴻溝?鄭君立義不名籍,項伯胡顔肯信劉。

    ”謂項伯,籍之近族,乃附劉而背項,鄭君以(已)為漢臣,乃違漢而思楚也。

    餘嘗論之曰:方劉、項之勢雌雄未決也,其間豈無容容狡詐之士,首鼠兩端,以觀成敗而為身謀者乎?項伯是也。

    其意以謂項氏得天下,則吾嘗以宗族從軍畫策定計,豈吾廢哉!劉氏得天下,則鴻門之會,吾嘗舞劍以蔽沛公矣;廣武之會,吾嘗勸勿烹太公矣:劉氏豈吾廢哉!高祖之封項伯,殆以此也。

    至鄭君則不然,事籍,籍死屬漢。

    高祖諸(令)故楚臣名“籍”,鄭君獨不奉诏,乃盡拜名籍者為大夫而逐鄭君。

    觀此,則鄭君與項伯賢佞可見。

    高祖或逐或封,皆徇情之好惡,則知戮丁公者,一時矯激之為也。

    王儉《七志》曰:宋高祖遊張良廟,并命僚佐賦詩,謝瞻所賦冠于一時,今載于《文選》者是也。

    其曰:“鴻門銷薄蝕,垓下隕槍。

    爵仇建蕭宰,定都護儲皇。

    肇允契幽叟,翻飛指帝鄉。

    ” 則子房輔漢之策,盡于此數語矣。

    王荊公雲:“素書一卷天與之,谷城、黃石非吾師。

    固陵解鞍聊出口,捕取項羽如嬰兒。

    從來四皓招不得,為我立棄商山芝” 用亦(亦用)此數事,而論議格調出瞻數等。

    東坡論子房袖椎之事,以謂良不為伊呂之謀而特出于荊轲、聶政之計。

    以餘觀之,此良少年之銳氣,未足以咎良也。

     ㄝ上授書之後,所見豈前比哉!〔葛常之《韻語陽秋》卷九〕 予曾祖通議兄弟四人,取良辰、美景、賞心、樂事之義,作四并堂于東園,故通議詩雲:“華圃控弦秋學(習)射,寒窗留燭夜抄書。

    良辰美景饒心事,歡日相并樂起予。

    ”先祖清孝公兄弟六人,取三荊同林(株)義作培(倍)荊亭于西園。

    當時篇詠無存者。

    清孝《安遇集》中有《培(倍)荊亭記》,其略雲:西園椎輪無亭觀之玩,伯兄欲糾合叔季,同耳目之适,于是基盈尺之高,宏(宇) 一筵之廣,列楹為亭,号曰培(倍)荊。

    至先人文康公罷官南陽,适當兵擾,複還舊栖,奉伯父工部居焉。

    别建二老堂于宅南。

    秦(眷)望由(田)裡諸山皆在目。

    植花竹于四隅,命某日洽馔,往往樂飲竟日。

    某嘗賦詩雲:“去家才隔水一股,二老堂成三百弓。

    原暮下沙水暖,雁行夜落霜天空。

    竹根酌酒不妨醉,花萼斫詩如許工。

    坐久興闌筇竹杖,出門人指兩仙翁。

    ”〔同上,同上卷一○〕 月輪當空,天下之所共視,故謝莊有“隔千裡兮共明月”之句,蓋言人雖異處而月則同瞻矣(也)。

    老杜當兵戈騷屑之際,與其妻各居一方,自人情觀之,豈能免閨門之念?而他詩未嘗一及之。

    。

    至于明月之夕,則遐想長思,屢形詩什。

     《月夜》詩雲:“今夜廓州月,閨中隻獨看。

    ”繼之曰:“香霧雲鬟濕,清輝玉臂寒。

    ”《一百五日夜對月》雲:“無家對寒食,有淚如金波。

    ”繼之曰:“仳離放紅蕊,想像颦青蛾。

    ”《江月》詩雲:“江月光于水,高樓思殺人。

    ”繼之曰:“誰家排(挑)錦字,燭滅翠眉颦。

    ”其數緻意〔于〕閨門如此,其亦謝莊之意乎?顔延之對孝武乃有“莊始知隔千裡兮共明月”之說,是莊才情到處,延之未能曉也。

    〔同上,同上〕 魏武于諸子中獨愛植,丁儀、丁е、楊修之徒為植羽翼,幾代太子丕。

    而植任(狂)性不自雕勵,又太子禦之有術,故易宗之計不行,蓋非“植”遜丕,〔性〕也。

    泊文帝即位,植屢求試用,不報,益怏怏。

    帝欲害之,卞太後曰:“汝已殺任城,不得複殺東阿。

    ”故止從貶爵。

    則植豈〔能〕無怨怼乎?嘗觀植所作《豫章行》雲:“他人雖同盟,骨肉天性然。

    周公穆康叔,管、蔡則流言。

     子臧孫(遜)千乘,季劄慕其賢。

    ”意謂己素為武帝所愛,忌之者故衆(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