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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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修正者充。
令太常博士主之。
準國子學給料。
行事之外。
習六樂之道。
學五禮之儀。
經十周年。
量文武授散官。
號曰雲門生。
又按周禮奏太簇。
歌應鍾。
以享地祇。
注雲。
地祇。
謂神州社稷也。
太簇。
陽也。
位在寅。
應鍾。
陰也。
位在亥。
故鬥柄建亥。
則日月會于寅。
鬥柄建寅。
則日月會于亥。
是知聖人之制。
取合于陰陽。
歌奏之儀。
用符于交會。
今之祭社。
即乖古法。
乃下奏太簇。
上歌黃鍾。
俱是陽律。
上下歌奏不異。
仍是陽合于陽。
非特違其禮經。
抑亦乖于會合。
其社壇歌黃鍾。
望改為應鍾。
又五郊工人舞人衣服。
合依方色。
按周禮以蒼璧禮天。
以黃鐘禮地。
以青圭禮東方。
以赤璋禮南方。
以白琥禮西方。
以元璜禮北方。
是知五天帝德。
色玉不同。
四時文物。
各隨方變。
冀以同色相感。
同事相宜。
陰陽交泰。
莫不由此。
今祭器茵褥。
總隨于五方。
五郊衣服。
獨乖于方色。
舞者常持皁飾。
工人恆服絳衣。
以臣愚知。
深為不便。
但五行相剋。
賢愚共悉。
絳為火色。
有忌于金方。
皁為水位。
則妨于火德。
事理乖迕。
居然可明。
其工人舞人衣。
望各依方色。
其宗廟黃色。
仍各以所主色褾袖。
又以樂理身心。
禮移風俗。
請立樂教。
以化兆民。
周禮曰。
以樂德教國子。
中和祇庸孝友。
其國子諸生。
望教以樂經。
同于禮傳。
則人人知禮。
家家知樂。
自然風移俗易。
災害不生。
其樂經章目。
雖詳稍乖旨要。
望委通明博識修撰訖。
然後頒下。
二十五年。
太常卿韋縚。
令博士韋逌。
直大樂季尚沖。
樂正沈元禮。
郊社令陳虔。
申懷操等。
銓敘前後所行用樂章為五卷。
以付大樂鼓吹兩署。
令工人習之。
時太常舊相傳有讌樂五調歌詞各一卷。
或雲。
貞觀中。
侍中楊恭仁趙方等所銓集。
詞多鄭衛。
皆近代詞人雜詩。
至是。
縚又令大樂令孫元成。
更加釐革。
編為七卷。
開元十三年。
詔燕國公張說。
改定樂章。
上自定聲度。
說為之詞令。
太常樂工。
就集賢院教習。
數月方畢。
因定封禪郊廟詞曲及舞。
至今行焉。
司徒杜佑論曰。
夫音生於人心。
心慘則音哀。
心舒則音和。
然人心復因音之哀和。
亦感而舒慘。
故韓娥曼聲哀哭。
一裡愁悲。
曼聲長歌。
眾皆喜忭。
斯之謂矣。
是故哀樂喜怒敬愛六者。
隨物感動。
播于形氣。
協律呂。
諧五聲。
舞也者。
詠歌不足。
故手之舞之。
足之蹈之。
動其容。
象其事。
而謂之樂。
樂也者。
聖人之所樂。
可以善人心焉。
古之天子諸侯卿大夫。
無故不撤樂。
士無故不去琴瑟。
以平其心。
以暢其志。
則和氣不散。
邪氣不幹。
此古先哲後。
立樂之方也。
周衰政失。
鄭衛是興。
秦漢已還。
古樂淪缺。
世之所存。
韶武而已。
下不達振鐸。
上不達謳謠。
但更其名。
示不相襲。
知音復寡。
罕能制作。
而況古雅莫尚。
胡樂薦臻。
其聲怨思。
其狀迂怪。
方之鄭衛。
又何遠乎。
爰自永嘉。
戎羯疊亂。
事有先兆。
其在于茲。
貞觀初。
作破陣樂。
舞有發揚蹈厲之容。
歌有和易嘽發之音。
以表興王之盛烈。
何讓有周之大武。
豈近古相習。
所能思關哉。
而人間胡戎之樂。
久而未革。
古者因樂以著教。
其感人深。
乃移風俗。
將欲閑其邪。
正其頹。
惟樂而已。
太宗文皇帝。
留心雅正。
厲精文教。
命考隋氏所傳南北之樂。
梁陳盡吳楚之聲。
周齊皆胡虜之音。
乃命太常卿祖孝孫。
正宮調。
起居郎呂才習音韻。
協律郎張文收考律呂。
平其散濫。
為之折衷。
西漢以來。
郊祀明堂。
有夕牲。
迎神。
登歌等曲。
近代加祼地迎牲飲福酒。
今夕牲祼地。
不用樂。
公卿攝事。
又去飲福酒之樂。
周享神諸樂。
多以夏為名。
宋以永為名。
梁以雅為名。
後周亦以夏為名。
隋氏因之。
國朝以和為名。
旋宮之樂久喪。
漢章帝建初三年。
鮑鄴始請用之。
順帝陽嘉二年復廢。
累代習黃鍾一均。
變極七音。
則五鍾廢而不擊。
反謂之啞鍾。
孝孫始為旋宮之法。
造十二和樂。
合四十八曲。
八十四調。
至開元中。
又造三和樂。
又製文舞武舞。
文舞朝廷謂之九功舞。
武舞朝廷謂之七德舞。
樂用鐘。
磬。
柷。
敔。
晉鼓。
琴。
瑟。
箏。
竽。
笙。
簫。
笛。
篪。
塤。
錞于。
鐃鐸。
舞拍。
舂牘等。
謂之雅樂。
唯郊廟元會冬至。
及冊命大禮。
則辨其曲度章句。
而分始終之次。
二十九年六月。
太常奏東封太山日。
所定雅樂。
其樂曰豫和六變。
以降天神。
順和八變。
以降地祇。
皇帝行用太和之樂。
其封泰山也。
登歌奠玉幣。
用肅和之樂。
迎俎用雍和之樂。
酌福飲福。
用壽和之樂。
送文迎武。
用舒和之樂。
亞獻終獻。
用凱安之樂。
送神用夾鍾宮元和之樂。
禪社首送神。
用林鍾順和之樂。
享太廟迎神。
用太和之樂。
獻祖宣皇帝酌獻。
用光大之舞。
懿祖光皇帝酌獻。
用長發之舞。
太祖景皇帝酌獻。
用大政之舞。
世祖元皇帝酌獻。
用大成之舞。
高祖神堯皇帝酌獻。
用大明之舞。
太宗文武皇帝酌獻。
用崇德之舞。
高宗天皇大帝酌獻。
用鈞天之舞。
中宗孝和皇帝酌獻。
用太和之舞。
睿宗大聖貞皇帝酌獻。
用景雲之舞。
徹豆用雍和之舞。
送神黃鍾宮永和之樂。
臣以樂章殘缺。
積有歲時。
自有事東巡。
親謁九廟。
聖情敦禮。
精祈感通。
皆祠前累月。
考定音律。
請編諸史冊。
萬代施行。
乃下制曰。
王公卿士。
爰及有司。
頻詣闕上言。
請以唐樂為名者。
斯至公之事。
朕安得辭之焉。
然則大鹹。
大韶。
大濩。
大夏。
皆以大字表其樂章。
今依所請。
宜曰大唐樂。
顏修正者充。
令太常博士主之。
準國子學給料。
行事之外。
習六樂之道。
學五禮之儀。
經十周年。
量文武授散官。
號曰雲門生。
又按周禮奏太簇。
歌應鍾。
以享地祇。
注雲。
地祇。
謂神州社稷也。
太簇。
陽也。
位在寅。
應鍾。
陰也。
位在亥。
故鬥柄建亥。
則日月會于寅。
鬥柄建寅。
則日月會于亥。
是知聖人之制。
取合于陰陽。
歌奏之儀。
用符于交會。
今之祭社。
即乖古法。
乃下奏太簇。
上歌黃鍾。
俱是陽律。
上下歌奏不異。
仍是陽合于陽。
非特違其禮經。
抑亦乖于會合。
其社壇歌黃鍾。
望改為應鍾。
又五郊工人舞人衣服。
合依方色。
按周禮以蒼璧禮天。
以黃鐘禮地。
以青圭禮東方。
以赤璋禮南方。
以白琥禮西方。
以元璜禮北方。
是知五天帝德。
色玉不同。
四時文物。
各隨方變。
冀以同色相感。
同事相宜。
陰陽交泰。
莫不由此。
今祭器茵褥。
總隨于五方。
五郊衣服。
獨乖于方色。
舞者常持皁飾。
工人恆服絳衣。
以臣愚知。
深為不便。
但五行相剋。
賢愚共悉。
絳為火色。
有忌于金方。
皁為水位。
則妨于火德。
事理乖迕。
居然可明。
其工人舞人衣。
望各依方色。
其宗廟黃色。
仍各以所主色褾袖。
又以樂理身心。
禮移風俗。
請立樂教。
以化兆民。
周禮曰。
以樂德教國子。
中和祇庸孝友。
其國子諸生。
望教以樂經。
同于禮傳。
則人人知禮。
家家知樂。
自然風移俗易。
災害不生。
其樂經章目。
雖詳稍乖旨要。
望委通明博識修撰訖。
然後頒下。
二十五年。
太常卿韋縚。
令博士韋逌。
直大樂季尚沖。
樂正沈元禮。
郊社令陳虔。
申懷操等。
銓敘前後所行用樂章為五卷。
以付大樂鼓吹兩署。
令工人習之。
時太常舊相傳有讌樂五調歌詞各一卷。
或雲。
貞觀中。
侍中楊恭仁趙方等所銓集。
詞多鄭衛。
皆近代詞人雜詩。
至是。
縚又令大樂令孫元成。
更加釐革。
編為七卷。
開元十三年。
詔燕國公張說。
改定樂章。
上自定聲度。
說為之詞令。
太常樂工。
就集賢院教習。
數月方畢。
因定封禪郊廟詞曲及舞。
至今行焉。
司徒杜佑論曰。
夫音生於人心。
心慘則音哀。
心舒則音和。
然人心復因音之哀和。
亦感而舒慘。
故韓娥曼聲哀哭。
一裡愁悲。
曼聲長歌。
眾皆喜忭。
斯之謂矣。
是故哀樂喜怒敬愛六者。
隨物感動。
播于形氣。
協律呂。
諧五聲。
舞也者。
詠歌不足。
故手之舞之。
足之蹈之。
動其容。
象其事。
而謂之樂。
樂也者。
聖人之所樂。
可以善人心焉。
古之天子諸侯卿大夫。
無故不撤樂。
士無故不去琴瑟。
以平其心。
以暢其志。
則和氣不散。
邪氣不幹。
此古先哲後。
立樂之方也。
周衰政失。
鄭衛是興。
秦漢已還。
古樂淪缺。
世之所存。
韶武而已。
下不達振鐸。
上不達謳謠。
但更其名。
示不相襲。
知音復寡。
罕能制作。
而況古雅莫尚。
胡樂薦臻。
其聲怨思。
其狀迂怪。
方之鄭衛。
又何遠乎。
爰自永嘉。
戎羯疊亂。
事有先兆。
其在于茲。
貞觀初。
作破陣樂。
舞有發揚蹈厲之容。
歌有和易嘽發之音。
以表興王之盛烈。
何讓有周之大武。
豈近古相習。
所能思關哉。
而人間胡戎之樂。
久而未革。
古者因樂以著教。
其感人深。
乃移風俗。
將欲閑其邪。
正其頹。
惟樂而已。
太宗文皇帝。
留心雅正。
厲精文教。
命考隋氏所傳南北之樂。
梁陳盡吳楚之聲。
周齊皆胡虜之音。
乃命太常卿祖孝孫。
正宮調。
起居郎呂才習音韻。
協律郎張文收考律呂。
平其散濫。
為之折衷。
西漢以來。
郊祀明堂。
有夕牲。
迎神。
登歌等曲。
近代加祼地迎牲飲福酒。
今夕牲祼地。
不用樂。
公卿攝事。
又去飲福酒之樂。
周享神諸樂。
多以夏為名。
宋以永為名。
梁以雅為名。
後周亦以夏為名。
隋氏因之。
國朝以和為名。
旋宮之樂久喪。
漢章帝建初三年。
鮑鄴始請用之。
順帝陽嘉二年復廢。
累代習黃鍾一均。
變極七音。
則五鍾廢而不擊。
反謂之啞鍾。
孝孫始為旋宮之法。
造十二和樂。
合四十八曲。
八十四調。
至開元中。
又造三和樂。
又製文舞武舞。
文舞朝廷謂之九功舞。
武舞朝廷謂之七德舞。
樂用鐘。
磬。
柷。
敔。
晉鼓。
琴。
瑟。
箏。
竽。
笙。
簫。
笛。
篪。
塤。
錞于。
鐃鐸。
舞拍。
舂牘等。
謂之雅樂。
唯郊廟元會冬至。
及冊命大禮。
則辨其曲度章句。
而分始終之次。
二十九年六月。
太常奏東封太山日。
所定雅樂。
其樂曰豫和六變。
以降天神。
順和八變。
以降地祇。
皇帝行用太和之樂。
其封泰山也。
登歌奠玉幣。
用肅和之樂。
迎俎用雍和之樂。
酌福飲福。
用壽和之樂。
送文迎武。
用舒和之樂。
亞獻終獻。
用凱安之樂。
送神用夾鍾宮元和之樂。
禪社首送神。
用林鍾順和之樂。
享太廟迎神。
用太和之樂。
獻祖宣皇帝酌獻。
用光大之舞。
懿祖光皇帝酌獻。
用長發之舞。
太祖景皇帝酌獻。
用大政之舞。
世祖元皇帝酌獻。
用大成之舞。
高祖神堯皇帝酌獻。
用大明之舞。
太宗文武皇帝酌獻。
用崇德之舞。
高宗天皇大帝酌獻。
用鈞天之舞。
中宗孝和皇帝酌獻。
用太和之舞。
睿宗大聖貞皇帝酌獻。
用景雲之舞。
徹豆用雍和之舞。
送神黃鍾宮永和之樂。
臣以樂章殘缺。
積有歲時。
自有事東巡。
親謁九廟。
聖情敦禮。
精祈感通。
皆祠前累月。
考定音律。
請編諸史冊。
萬代施行。
乃下制曰。
王公卿士。
爰及有司。
頻詣闕上言。
請以唐樂為名者。
斯至公之事。
朕安得辭之焉。
然則大鹹。
大韶。
大濩。
大夏。
皆以大字表其樂章。
今依所請。
宜曰大唐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