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王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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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生平和著作 王清任,又名全任,字勳臣,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生于直隸玉田縣鴉鴻橋河東村。

    以武庠生納粟捐得千總銜,例受武略騎尉。

    為人性情磊落,精于醫術。

    從青年時期起即往來京師從事醫療實踐活動。

    曾曆遊灤州(今河北唐山一帶)、奉天(治所在今沈陽市)等地。

    後定居北京行醫,開設一家藥鋪,店名“知一堂”,頗享醫名。

    中晚年與四額驸那引成交好,結為義兄弟。

    居住四額驸府中,長達數十年之久。

    道光十一年(1831)二月十六日,殁于那引成府中,其妻攜随用衣物扶柩回鄉。

    王清任的專方、著述、手稿等,除已刊行于世的《醫林改錯》之外,其他均散佚。

     王清任具有強烈的責任心與求知欲,是我國不可多得的富有革新精神的醫學家。

    他崇尚實踐,敢于沖破傳統觀念,不顧頑固守舊分子的攻擊責難,想方設法對屍體進行直接觀察,并在自己的醫療實踐中注意多方訪問。

    經過四十多年的艱難探索與不懈努力,所著《醫林改錯》一書,在解剖學及臨床醫學方面提出了一些獨到的見解,并繪制了二十五幅人體髒腑圖,為中國醫學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第二節 在解剖學上的貢獻 解剖學是形态醫學的開端,是一切醫學基礎理論的基礎。

    我國的解剖學起始是很早的。

    在《靈樞經·水篇》中就有:“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

    其死,可解剖而視之”①的記載。

    之後又有過一些以了解人體形态結構為目的的解剖活動。

    《漢書·王莽傳》記述:“翟義黨王孫慶捕得,莽使太醫尚方與巧屠共刳剝之,量度五髒,以竹筵導其脈,知所終始,雲可以治病。

    ”②宋代吳簡和楊介進行過兩次較為細緻的解剖,并分别繪成《歐希範五髒圖》和《存真圖》,這可以說是中國早期的解剖學圖譜。

    然而,由于封建倫理道德提倡“以孝事父母,以恕待他人”。

    所謂孝,則是“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所謂恕,則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這就要求人們不僅要謹慎保護父母及自身體膚的完整,還要不毀傷他人身體,因而解剖學作為一種直接毀傷軀體的行為,在中國古代難以開展,導緻了解剖學的發展相當緩慢,大都是循經所雲,相沿傳襲。

     王清任早在青年時期閱讀古醫書的過程中,便發現古人關于髒腑的論述有一些含糊不清,甚至有自相矛盾的地方。

    他不甘人雲亦雲,因而頗感苦惱,“自恨著書不明髒腑,豈不是癡人說夢,治病不明髒腑,何異于盲子夜行”③。

    由此立更正之心。

    然而,他身處以孝恕倫理道德代替法律的封建社會,欲親見髒腑,又談何容易?他雖竭思區畫,無如之何,懸念十年,茫無所進,隻能等待時機。

    至嘉慶二年(1797)他的一片苦心終于有了實踐的機會。

    四月上旬,他行醫來到河北省灤州稻地鎮,正逢此地小兒傳染病流行,病死率極高。

    貧苦人家無力承擔喪葬費用,隻得用草席包裹孩屍,淺埋于義冢荒野。

    當地風俗又以為不必深埋,孩屍被野狗吃後,弟妹可避災不死。

    因此,各處荒野亂墳中,破腹露髒的屍體每天不下百數,慘不忍睹,臭氣熏天。

    王清任為了親見髒腑,釋其懸念,每天清晨騎馬到荒郊野墳,不避污穢,對屍體顯露的髒器進行仔細的觀察。

    然而由于這些屍體都經野狗啃食,髒器破損殘缺,大多是僅留着腸胃,少有保存完整的心髒肝髒的。

    他隻能互相參照,反複體會,連續觀察了十天,參看了百餘具屍體,使他大開眼界。

    他認識到古書中描繪的髒腑與實際不相符合,即使件數的多少也不盡準确。

    但是,由于屍體均遭破壞,對于胸中膈膜的形态,其位于心上心下,是正是斜,他未能親見,故仍存疑惑。

     嘉慶四年(1799)六月,王清任在奉天遇上一次機會。

    一個因瘋病打死丈夫和公公的女犯要被處以剮刑。

    他緊跟至西關,忽然領悟到那是個婦女,據倫理道德是不容近前觀看的,隻得遠而避之。

    等到行刑者提着犯人的内髒從他面前經過,他才觀察到這成人的髒器形态與小兒相同。

    嘉慶二十五年(1820),他在北京又遇上了一次機會,一個因打死母親而處以剮刑的男犯被行刑于崇文門外。

    等他趕到,行刑已結束,膈膜行刑時遭破壞了,僅見到髒腑。

    他不得已在道光八年(1828)五月再赴刑場觀察,又未得近前。

    他屢經挫折,雖已見到了大部分的髒腑,但對膈膜一物尚不明了。

    他不甘随意提筆,因而耿耿于懷,仍設法多方訪問。

     ①陳璧琉等:《靈樞經白話解》人民衛生出版社1963版。

     ②《漢書·王莽傳》卷99,中華書局1962版。

     ③陝西省中醫研究院:《醫林改錯注釋》第6、7頁,人民衛生出版社1985版。

    道光九年(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