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嘉慶帝颙琰

關燈
務使②《清仁宗實錄》卷39。

     ①魏源:《聖武記》卷9《嘉慶川湖陝靖寇記四》。

     ②《清仁宗實錄》卷38。

     ③《清仁宗實錄》卷37。

     ④《清仁宗實錄》卷52。

     ⑤《清仁宗實錄》卷39。

     ⑥《聖武記》卷9《嘉慶川湖陝靖寇記四》。

     ⑦《聖武記》卷9《嘉慶川湖陝靖寇記四》。

     ⑧《清仁宗實錄》卷53。

     領兵各員無利可圖,方能專心剿賊,以冀速蒇大功”①。

    他制定了“令各路糧台按旬開報,按月彙奏”的辦法,使軍饷支用的混亂情況有所糾正。

     針對各路軍營無所統屬,将領各懷自私自利之心,争功诿過之事不斷發生的情況,他授原總統四川軍務的勒保為經略大臣,賜以印信,規定所有各路帶兵大臣及陝西、湖北、河南督撫等悉受節制,“以一事權”②。

    為了賦予勒保更大的權威,嘉慶帝給予勒保“一面拿究,一面具奏”③不遵軍令贻誤重大軍情者的特權,同時,又授明亮、額勒登保為參贊大臣,“别領官軍,各當一路”④。

     勒保制定了先籌川陝的用兵計劃,坐鎮四川,督率多路清兵,對起義軍圍追堵截。

    然而時過半載,據副都統福甯奏稱:“賊以脅從而日增..據川東北各府廳州縣禀報,多者萬餘,少者數千,其不知首逆姓名者,尚不知凡幾,新起之賊實多于剿除之數。

    ”⑤這說明,起義軍不但沒有被消滅,聲勢反而越來越大。

    嘉慶帝遷怒于勒保,于同年七月,以“經略半載,莫展一籌”等罪名,将勒保逮問治罪,其經略事務以将軍明亮代之。

    不久,又以明亮行動遲延,将其免職。

    以都統額勒登保代之。

     額勒登保系清軍中一員悍将,在清廷鎮壓苗民及川、楚、陝農民起義中,“戰績為諸軍最”①。

    他注重軍紀,其軍行經之地,民間竟能“無不安堵歡迎”②。

    特别是他自律甚嚴,胡齊崙一案,督撫将帥皆受其贈,獨額勒登保未受其饋,故被嘉慶帝選擇為經略大臣。

     清廷耗帑數千萬,經曆數載而不能消滅起義軍,究其原因,撇開起義軍本身的原因不談,這與清軍各路将領及地方大員推诿塞責、畏縮避戰有很大關系。

    他們或者虛張聲勢,将義軍逐出管轄地段,而後粉飾奏報以塞責,或者以繞截為名,遠遠避開農民軍的鋒芒,而是以逐日向朝廷奏報起義軍的行蹤為事。

    當時流傳的“賊至兵無影,兵來賊沒蹤,可憐兵與賊,何日得相逢”說法③,正是清軍将領和地方大員畏縮避戰的真實寫照。

    河南巡撫景安尤其突出。

    他領兵駐紮南陽一帶,任務是堵截湖北起義軍進入河南,然而,他惟知遠避尾随,從未和起義軍正面交戰,人皆呼之為“迎送伯”。

    嘉慶帝在确定了統兵大員之後,立即着手去貪懲懦,對圍剿不力的将吏加以懲處,以永保“縱賊”湖北,景安“縱賊”河南,宜綿、秦承恩“縱賊”陝西,英善、勒保“縱賊”四川,惠齡“縱賊”渡漢江的罪名,将景安、永保逮交刑部,拟重辟,秦承恩、宜綿遣戍伊犁,英善駐防西藏,惠齡降級調用。

    他又針對各地官員“皆自顧疆域,以逐出為邀功,從不肯實力痛剿”④的行為,借嚴懲之機,進一步明确了各省将吏防守圍剿之責,“責成各督撫将帥,各殲賊本境。

    倘有逸出鄰境者,即治以“縱賊之罪,其鄰省邊備不嚴者,即治以疏防之罪。

    ”①《清仁宗實錄》卷53。

     ②《聖武記》卷9《嘉慶川湖陝靖寇記四》。

     ③《清仁宗實錄》卷38。

     ④《聖武記》卷9《嘉慶川湖陝靖寇記四》。

     ⑤《聖武記》卷9《嘉慶川湖陝靖寇記四》。

     ①《清史稿》列傳344《額勒登保傳》。

     ②同上。

     ③《清仁宗實錄》卷37。

     ④《十二朝東華錄(嘉慶朝)》卷2。

     ①清廷鎮壓農民起義曆久不能奏效的事實,使嘉慶帝認識到“誅之不可勝誅”的道理。

    他決定改變乾隆帝所實行的單純軍事圍剿政策,采取“除著名各首逆自當悉數殲擒、斷難寬宥外,其餘逼迫附和之衆,若有臨陣投降,悔罪乞命者,不妨剿撫兼施,以期解散賊黨”②的新政策。

    嘉慶四年正月,他诏谕天下,宣稱:“各路賊隊中之良民,如有能縛獻賊首,悔罪立功者,不但宥其前罪,尚可..格外邀恩。

    否則或潛行散去,或臨陣投降,亦必釋回鄉裡,俾安生業。

    ”③此後,他采取各種措施,把剿撫兼施政策付諸實施,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優擢良吏,懲辦貪官酷吏。

    他親政後,立即抓住被清軍誘捕解京的起義軍首領王三槐供詞中“官逼民反”一句話大做文章。

    起初,他将義軍之起,歸諸于和珅的貪婪,在誅滅和珅後的上谕中說:“我國家百數十年來,厚澤深仁..百姓幸際昌期,安土樂業,若非迫于萬不得已,焉肯不顧身家,铤而走險。

    總緣親民之吏,不能奉宣朝廷德意,多方婪索,竭其脂膏,因而激變至此。

    然州縣之所以剝削小民者,不盡自肥己橐,大半趨奉上司。

    而督撫大吏之所以勒索屬員者,不盡安心貪贖,無非交結和珅,是層層朘削,皆為和珅一人。

    而無窮之苦累,則我百姓當之,言念及此,能不痛心?”④不久,達州知州戴如煌,老病貪劣,屬下民怨沸騰,武昌府同知常丹葵,奉檄查緝時,株連無辜數千人,慘刑勒索,均被逮京治罪。

    與此同時,一些為官清廉、政聲卓著的官員,則被優擢任用。

    四川廣元縣知縣劉清、巴縣知縣趙華、渠縣知縣吳桂,均被越格保薦。

    事實證明,嘉慶帝之“害民之官必宜去,愛民之官必宜用”的決策,使那些久負清名的官員,在招降撫綏上,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廣元縣知縣劉清,被當地百姓呼為“劉清天”,早在嘉慶三年就曾為清廷誘捕了起義軍首領王三槐,僅劉清一人,在軍七載,即先後“招撫”起義者三萬餘人。

    對受撫民人的安置,是剿撫兼施政策成敗的關鍵。

    嘉慶帝深知,經過曆年戰火,許多地方室廬焚蕩,田畝抛荒,受撫之民“欲返則無所歸,即歸亦無所食,其勢不得不托賊巢為栖身之所,藉盜糧為糊口之資。

    ”①這樣,勢必使招撫成為空談。

    為了使“此番安集,即成永遠規模”②,他命劉清等悉心妥議,對他鄉流落者如何資送還農,失所無依者,如何編丁占籍。

    勒保曾于四川采取了撫恤難民,給資安插的做法,嘉慶帝對此深表贊許,認為這樣做,“使民生既獲安全,賊黨又可解散,為一勞永逸之計”③。

    繼而,他又以難民就撫之後,無家可歸,無地可種,即官給銀兩,隻能贍給一時,并不能久安生計,在資糧用盡後,無以自存,“勢必故智複萌,仍為草竊之事”④為憂,提出撫綏三策:“或清查叛産;或量給流亡絕産;或①《聖武記》卷9《嘉慶川湖陝靖寇記五》。

     ②《清仁宗實錄》卷38。

     ③同上。

     ④同上。

     ①《清仁宗實錄》卷39。

     ②《清仁宗實錄》卷41。

     ③《清仁宗實錄》卷58。

     ④《清仁宗實錄》卷53。

     于南山老林墾荒,暫免升科。

    ”⑤四年十月,嘉慶帝得知陝西終南山地區起義軍已被鎮壓,提出将綿延八百餘裡的終南山山内老林,量加砍伐,其地畝撥給流民自行墾種,并要求根據山内地方形勢廣狹,或分建縣治,或設立廳署,安設營汛,移駐兵弁,加以管束彈壓。

    他以為,這樣即可使流民成為土著,各安本業,“有恒産必有恒心”,就可以從根本上解決招徕安撫的問題了。

    然而,嘉慶帝對起義軍的招撫诏谕,并沒有發生“聞風踴躍,争先來歸”的預期效果。

    當時的情況是,“雖有招撫之空談,總未能收解散之實效”①。

    惱羞成怒的嘉慶帝嚴命各地将吏“必能剿而後可以言撫”②,如若起義人員拒降,則“惟有痛加剿殺,刬盡根株”③。

     在嘉慶帝為平定白蓮教起義實行的各項政策中,其中最為毒辣的要數寨堡團練的堅壁清野政策。

    所謂“堅壁清野”,即并小村入大村,移平處就險處,深溝高壘,積谷繕兵,移百姓所有積聚,“實于其中。

    賊未至則力農、貿易,各安其生。

    賊至則閉栅登陴,相與為守”④。

    這種政策的實行,始于川、楚、陝農民起義初起時。

    當時一些地方将吏,針對起義軍流動作戰,随時随地得到人民的支持,而清軍疲于奔命,不能有效地鎮壓起義軍的情況,于湖北襄陽孝感的一些村市和長江沿岸的一些城鎮修築堡寨,取得成效。

    嘉慶二年将軍明亮上書朝廷,請令于農民起義軍最活躍的州縣修築堡寨,實行堅壁清野之策,但沒有得乾隆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