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嘉慶帝颙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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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此次嚴谕之後,“有将所禁之物呈進者,即以違制論,決不稍貸”③。

    他得知由新疆葉爾羌采解的大塊玉石,運送進京十分艱難,立即下令将“所解玉石,行至何處,即行抛棄,不必前解”④。

    嘉慶七年(1802)和阗采得大玉兩塊。

    興肇等奏請将采玉回戶伯克二人賞戴翎頂。

    嘉慶帝傳旨嚴厲申饬興肇等人,再次申明:“區區數十斤之玉塊,又何足為貴乎?朕所寶者,惟在時和年豐,民安物阜。

    一切耳目玩好之物,素性實所鄙棄。

    ”⑤他令将大玉或趁例貢附帶運京,沿途運送稍有不便,即擲于該處,不必呈進。

    嘉慶帝當政期間,始終恪守“以粟米布帛為重,不貴珍奇”的信條。

    為了遏止奢侈之風,他遵循老師朱珪“君心正而四維張,朝廷清而九牧肅。

    身先節儉,崇獎清廉,自然盜賊不足平,财用不足阜”⑥的教誨,“躬行儉德為天下先”,企圖為各級官員作個榜樣。

    嘉慶四年,林甯奏請捐廉修理盛京夏園行宮,以備嘉慶帝巡幸行圍駐跸。

    他不同意這樣做,下令将夏園行①《十二朝東華錄(嘉慶朝)》卷2。

     ②《清仁宗實錄》卷59。

     ③《清仁宗實錄》卷59。

     ①《清仁宗實錄》卷37。

     ②《清仁宗實錄》卷37。

     ③《清仁宗實錄》卷37。

     ④《清仁宗實錄》卷38。

     ⑤《十二朝東華錄(嘉慶朝)》卷5。

     ⑥《清史稿》卷340《朱珪傳》。

     宮立即拆卸,以拆卸的木料作修建盛京宮殿之用⑦。

    十四年,他在為巡幸五台山頒發的谕旨中規定,不準在途中及山上山下設置諸如戲台、雜伎、假山、假亭一切點綴,廟前不準設戲台演戲。

    他對于過去每當皇帝巡幸時,地方官員于沿途空缺處所用席片搭蓋假山塗飾遮蔽,于沿途民間村莊廬舍頹垣陋室曲加粉飾的作法十分厭惡。

    他以為,當皇帝巡幸路經民間村莊廬舍時,應看到原來的面貌,“完整者可以觇豐盈氣象,其頹垣陋室亦可藉以知民生疾苦,正合省方觀民之義”①。

    十六年,嘉慶已年滿五十,禦史景德奏請按例在他的萬壽節時,城内演戲設劇十日。

    嘉慶帝十分不滿,降谕訓斥,并将景德照溺職例革職,發往盛京派當苦差。

    同時,嘉慶帝嚴令各地不許在他壽辰之日廣陳戲樂,亦不準辦理慶典。

    各地派京慶壽的督撫及将軍、提督,一概不準進獻珠玉陳設。

    嘉慶十七年,山東巡撫同興奏請興修行宮。

    他再次反對,說:“各處行宮均不過一宿而已,所有遊廊、山石、山洞、廠亭、水池等項俱停辦理。

    ”“若能一處節省三、四萬兩,十處即三、四十萬矣。

    ”②嘉慶帝當政二十餘年,始終節儉如一。

    他力圖以自己的行動,使海宇漸還昌樸,用心可謂良苦。

    無奈,他的所作所為并沒有感動文武百官,奢侈之風曆嘉慶朝而有增無已。

    他在給皇子旻甯的密谕中,痛陳自己無力除卻奢侈之風的不能以言之的苦衷。

    他告誡子孫:“必當力除此弊..後世子孫若能體朕之心,法朕之行,成朕未竟之事,造次無忘不迩聲色之谕,即我大清萬世、天下臣民之福也。

    ”③又次,力戒怠惰偷安的官風。

    乾隆中葉以後,吏治的敗壞還表現為各級官員的怠惰偷安、萎靡不振,屍祿保位。

    當時,“政以賄成,人無遠志,以疲軟為仁慈,以玩惕為風雅,徒博寬大之名,以行狥庇之實”①。

    各部院衙門,“諸臣全身保位者多,為國除弊者少;苟且塞責者多,直言陳事者少。

    甚至問一事則推诿于屬員。

    自言堂官不如司官,司官不如書吏”②。

    各督撫,“或于應辦事件藉口行查,經年累月尚未完結,其廢弛積習猶為牢不可破”③。

    嘉慶帝視各級官員的怠惰疲玩、萎靡不振為國家之隐憂。

    他當政期間,身體力行,“一日萬機,罔敢暇逸”④。

    “勤求治理,惟日孜孜”⑤。

    對于政務,即便是耽擱一、兩日也不允許。

    嘉慶十三年(1808)四月二十一日,初得皇長孫,内閣因此二十二、二十三兩日均未進呈刑名本章,嘉慶帝立即傳旨申饬,指出,一日萬機,不容稍怠,政務殷繁,不容稍有曠誤,“似此積壓頻仍,勢必漸形叢脞”⑥。

    嘉慶十一年八月,直隸布政使慶格具奏,揭出司書王麗南等私雕假印、舞弊營私的情況。

    嘉慶帝聞悉,令協辦大學士費淳、尚書長麟馳驿往查。

    九月,費淳等調查結束,查明自嘉慶元年起至十一年,地丁、耗⑦《清朝續文獻通考》卷63《國用一》。

     ①《清朝續文獻通考》卷63《國用一》。

     ②《清朝續文獻通考》卷63《國用一》。

     ③《清朝續文獻通考》卷63《國用一》。

     ①昭梿:《嘯亭雜錄》卷4《松相公好理學》。

     ②《十二朝東華錄(嘉慶朝)》卷6。

     ③《十二朝東華錄(嘉慶朝)》卷4。

     ④《十二朝東華錄(嘉慶朝)》卷8。

     ⑤《十二朝東華錄(嘉慶朝)》卷8。

     ⑥《十二朝東華錄(嘉慶朝)》卷8。

     羨、雜款項下俱有虛收虛抵重領冒支等弊,計有二十四個州縣共侵盜銀三十一萬六百餘兩。

    查清直隸官員司書串通舞弊案,使嘉慶帝十分震驚。

    自清朝開國以來,還從未發生過身任州縣,與胥吏勾連一氣,侵盜如此巨大銀兩的事!其作案手段的惡劣,州縣官吏的目無法紀,肆無忌憚,實在到了令人吃驚的地步。

    嘉慶帝怒不可遏,迅速将書吏王麗南,州縣官陳錫钰等二十餘人抵法,查抄其家産。

    他對直隸曆任庸碌無能、凟職失察之督撫,十分痛恨,嚴詞責問直隸曆任督撫,對于這樣一個曆時長久,明目張膽的勾連舞弊事件,竟“懵然不知,竟同木偶,所司何事?”①他決心對此案從嚴加重辦理。

    最後各以其任内虛收數目的多寡,将直隸曆任督撫顔檢、瞻柱、胡季堂、梁肯堂、陳大文等分别治罪。

     ①《十二朝東華錄(嘉慶朝)》卷7。

     第三節 鎮壓川楚陝白蓮教起義 嘉慶帝當政期間,一方面對内政作了有限的整饬,同時又加緊對蓬勃興起的農民起義進行鎮壓。

     乾隆中葉以後,随着社會階級矛盾的激化,農民起義也不斷激發。

    嘉慶元年(1796),爆發了震撼全國的川、楚、陝農民大起義。

    已經退位仍手握重權的太上皇乾隆帝,立即調兵遣将,圍追堵截,然而,勞師數年,糜饷數千萬,結果是“良民不得已從賊,日以浸多,奔驅三載,不能自拔者數逾十萬”②。

    起義由湖北發展到河南、陝西、四川三省地區。

    嘉慶帝親政後,毫不遲疑地把鎮壓方興未艾的農民起義作為最緊迫的政務,擺到了議事日程的首位。

     嘉慶四年正月初四,即他親政第二天,便命軍機大臣傳谕四川、湖北、陝西督撫、帶兵大臣将領等,指斥他們“奏報粉飾,掩敗為功”。

    嚴令他們“戮力同心,刻期滅賊”,警告他們:“有仍欺玩者,朕惟以軍法從事”①。

    此後,嘉慶帝實行一系列新政策,采取各種措施,加強了對農民起義的鎮壓。

    首先是清除軍中積弊。

    嘉慶帝認為,川、楚、陝農民起義,曆經三載,尚未蕩平,完全是因為和珅當政時“壓擱軍報,有心欺隐,各路軍營,聽其意指,虛報首級,坐冒軍糧,以緻軍務日久未竣,贻誤軍國”②。

    和珅伏誅後,他多次警告營中帶兵各大員,過去皆以和珅為可恃,隻圖迎合鑽營,并不以軍事為重,現在和珅已被懲辦,失所依恃,向來掩飾虛捏之技已窮,就應該“勉力蒇功,若再不力加悛改,奮發有為,督率将領等設法兜截,速擒各首逆,則軍律具在”③。

    他大力整頓督撫将領冒功侵饷問題。

    自嘉慶元年至四年,已耗費軍饷七千餘萬兩,然而,“兵丁衣服褴褛,幾同乞丐”④。

    成千上萬的軍饷,或被諸将領克扣侵吞,故“軍營中酒肉聲歌,相為娛樂”⑤,或被饋送轉贈,或被浮冒開銷,以彌補過去虧損,軍營竟成為統兵将領及地方官員發财緻富的淵薮。

    于是,在京谙達、侍衛、章京,無不營求赴軍,那些自軍中而歸者,“無不營置田産,頓成殷富”⑥。

    嘉慶帝認為,這種軍營積弊,使得将吏“日以玩兵養寇為事”⑦,軍營大員“藉剿賊為名,稽延時日,不願蒇事”⑧,決心大加整饬。

    嘉慶四年十一月,以襄陽道胡齊崙經手湖北襄陽局軍需,私扣銀至二萬九千餘兩,任情饋送,嘉慶帝将其處死籍沒。

    對于“公然提用軍需正項,信任胡齊崙一人經理,恣意侵扣,實為首先作俑”的已故湖廣總督畢沅,革其子世襲職,對受賄的明亮、永保、慶成、鄂輝等領兵大員皆籍沒其家。

    在處理湖北冒功侵饷案件時,他又派員嚴核四川軍需虛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