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乾隆帝弘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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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常化,對于皇權的加強有着重要的意義。

     乾隆帝還重建軍機處并極大地加強其權力。

    軍機處初建于雍正七年六月,原是為西北用兵期間軍事上保密的需要而設置的。

    在此期間,有關西北用兵的一些奏折不經内閣而徑由軍機處直達皇帝,因此,這一機構的設置在客觀上起到了加強皇權的作用。

    乾隆帝即位之初,曾一度将此作為前朝弊政之一而予以裁除,但不久又因實際需要而于乾隆二年十一月将此機構重新恢複,并在原來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大了權力。

    雍正時,該機構在職軍機大臣始終沒有超過三人,其下所設的軍機章京,也一直維持在十人左右。

    而軍機處重建之後,乾隆帝擴大了軍機大臣人數,任命鄂爾泰、張廷玉、讷親、海望、納延泰、班第等六人為軍機大臣,軍機章京也由原來的十人擴充至十六人,滿漢各半。

    此後,随着其權力的加大和處理事務的增多,人數相應又有所增加。

    在對人員編制不斷充實的同時,軍機處處理事務也日益增多,權力愈加擴大,各項制度也不斷趨于健全。

    以其處理事務而言,雍正時的軍機處,不過是西北用兵時“籌辦軍務”的臨時機構,乾隆時期,則擴大到“内而六部卿寺,暨九門提督,内務府太監之敬事房,外而十五省、東北奉天、吉林、黑龍江将軍所屬,西南至伊犁、葉爾羌将軍、辦事大臣所屬,迄至四裔諸屬國,有事無不綜彙”①。

    其職責幾乎無所不包,如幫助皇帝撰寫上谕、處理奏折,審核内閣、翰林院所拟诏旨,議大政、谳大獄,為皇帝準備政事的參考資料,參與科舉考試,奉派出京查辦事件,陪同皇帝出巡、記錄和積累有關檔案等事務性工作,還對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文武官員的使用、任免提出草①《清高宗實錄》卷197。

     ①梁章钜:《樞垣紀略》卷22;王昶:《軍機處題名記》,中華書局1984年版。

    案,供皇帝本人選擇等等。

    軍機處所承擔的職權,已使它超出内閣之上而成為全國政事的中樞。

    為保證其所負擔的各項職責能順利得到貫徹,乾隆帝還為它制定了各種具體的規章制度。

    乾隆十四年,将雍正時鑄造的“辦理軍機事務”的六字軍機處印信改為“辦理軍機事務印信”,規定印信平時由内奏事處的誇蘭達太監收存,用印時,由值班軍機章京以镌有“軍機處”三字的金鍉将之請出,用畢立即交還。

    為嚴格保密,軍機處中的聽差皆揀選十五歲以下不識字的幼童充任,而在軍機處值廬,還有專派的禦史往複稽查,不準任何人窺探。

    如有地方督撫官員通過各種方式向軍機章京刺探情況,必嚴加處理①。

    盡管軍機處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着如此重要的作用,但乾隆帝卻始終未設專官,未立衙署。

    其職權範圍雖廣,但不過是僅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于其間”的一個皇帝私人的秘書班子而已②。

    因此,軍機處權力的加大,僅僅是皇帝個人權力的加大。

    通過軍機處的重建,乾隆帝不但将傳統的議政王大臣會議的舊有權力剝奪殆盡,使其名存實亡,而且也使明朝以來的内閣形同虛設。

    與奏折制度一樣,軍機處的重建及其機構、制度的健全,都進一步強化了乾隆帝的君主集權。

     堅持雍正以來的秘密建儲制度,并從理論上加以闡釋,是乾隆帝加強君主專制統治的另一個重要措施。

    雍正帝創立了這一制度,并沒有從理論上加以說明,它還不被統治階級中的多數人所理解。

    乾隆帝在即位之初,也隻是依雍正舊例,親書建儲密旨,“照舊收藏”③,而在思想上仍然把它看作是“酌權濟經之道”,還沒意識到後世子孫一定要執行照辦。

    随着乾隆帝的兒子們的漸次成人和其統治經驗的不斷豐富,他越來越認識到明立太子的害處和秘密建儲的好處,這才開始進行反複的闡釋。

    他指出,“儲貳一建,其弊叢生,不特佥壬依附,易啟嫌隙,而名分早定,日久必緻流于驕佚而不自知”④。

    “有太子然後有門戶”,“蓋一立太子,衆見神器有屬,幻起百端。

    弟兄既多猜嫌,宵小且從而揣測,其懦者逢迎以陷于非,其強者設機媒孽以誣其過,往往釀成禍變,遂緻父子之間,慈孝兩虧,家國大計,轉滋罅隙”①。

    因此,他認為“建儲冊立,非國家之福,召亂起釁,多由于此”②。

    而秘密建儲可以避免上述弊端。

    他說,這樣做是為了“不肯顯露端倪,使群情有所窺伺,此正朕善于維持愛護之深心也”③。

    但是,朝廷和地方的一些官員不贊成這一辦法,不斷上疏,建言立儲。

    乾隆帝對他們嚴加斥責,甚至說他們是“離間父子、惑斷國家之人”。

    他斷然表示,以後誰如提及此事,“朕必将伊立行正法,斷不寬貸”④。

    這樣,制止了朝野思想的混亂,制度得以确立起來。

    這一制度,對于因皇室人員争位而招緻國家動亂,起到了抑制的作用。

    在他即位已滿六十周年之際,他又在秘密建儲的基礎上适時地舉行内禅,既避免了曆史上屢屢出現的最高權力過渡之際宗室幹政、大臣擅權、政柄旁落的重演,也避免①《清高宗實錄》卷264。

     ②趙翼:《簷曝雜記》卷1《軍機處》,中華書局1982年版。

     ③《東華續錄》乾隆四,乾隆元年七月甲午。

     ④《東華續錄》乾隆一二○,乾隆六十年九月己未。

     ①《清高宗實錄》卷1066。

     ②《清高宗實錄》卷1189。

     ③《清高宗實錄》卷1066。

     ④《清高宗實錄》卷317。

     了父子、兄弟之間骨肉相殘的悲劇的再現,使得最高權力的過渡得以順利地進行。

    乾隆帝堅持秘密建儲,找到了皇位繼承的一個好辦法,這比他的祖父康熙帝的确是高明得多。

     打擊朋黨、改善官吏隊伍狀況,也是乾隆帝加強君主專制的一個重要方面。

    乾隆帝即位之初,輔政大臣鄂爾泰和張廷玉在朝廷各有一幫勢力,他們以民族、同鄉、血緣、登仕途徑等關系而各結為門戶。

    如張廷玉原籍安徽桐城,于是,桐城張氏一族賴其勢力而登仕的有張廷璐等十九人,與其聯姻的桐城姚氏,有姚孔振等十三人在仕。

    同樣,鄂爾泰在滿洲貴族中也有較多的追随者。

    如果任其發展,對乾隆帝加強自己的君主專制統治将十分不利。

    在這個問題上,明末黨争是個深刻的教訓。

    他反複告誡臣屬不得依附逢迎,還利用機會對之加以限制,甚至對其為首者進行打擊。

    乾隆十四年十一月,張廷玉以原官緻仕時,乾隆帝曾特頒谕旨,許其身後配享太廟,但很快因他未曾親自謝恩而收回成命,還削去其伯爵爵位。

    乾隆二十年,他又制造了“堅磨生詩抄案”,将鄂爾泰的兩個親信胡中藻和鄂昌處死,借此機會将鄂爾泰的牌位也撤出賢良祠,以為大臣植黨之戒。

    與此同時,他還有計劃地改變舊有官吏隊伍的組成成份。

    這一工作不僅對原有官吏的升轉乾綱獨斷,絲毫不假手于人,而且在遴選新任官吏時,也注意選拔與上層官僚關系不深的出身寒微之士。

    乾隆初年,他接連開博學鴻詞科、經學特科等,其用意即在于此。

    經過一段時期的調整,形成了以君主為核心的一支官吏隊伍,對全國臣民的控制大大加強了。

     除了上述各項措施之外,乾隆帝還汲取曆朝統治的經驗教訓,對内監幹政和宗室擅權等方面也頗為注意。

    他即位之初,就對太監中的不法分子進行懲治,而後又對包括自己兒子在内的宗室的不法行為嚴加處罰。

    乾隆帝将此兩項政策貫徹始終。

    在乾隆六十年中,内監活動相當收斂,宗室地位也相對較低,都未構成對皇權的威脅。

    這些措施,對于他皇權的極度擴張,也都起過重要的保證作用。

     為了維護君主在全國臣民面前至高無上的地位,乾隆帝還繼康熙、雍正之後大興文字獄,對各級官吏、士子和百姓的思想進行嚴密控制。

    他制造的文字獄,不僅像前朝一樣對敢于收藏具有反清色彩的“國初僞妄詩文”和“明季末造野史”的文人進行嚴厲懲罰,還将有礙專制統治的當代人的著作也一并列為重點打擊對象。

    因此,這一時期文字獄的名目和數量都是空前的。

    以名目而言,有什麼妄議朝政,謗讪君上;隐寓譏諷,私懷怨望;诋毀程朱,倡為異說;妄為著述,不避聖諱;捏造妖言,狂誕不經等。

    以數量而言,總數不下七、八十起,幾乎占清代全部文字獄的半數。

    著名的有乾隆十六年的王肇基“獻詩案”、乾隆四十二年的王錫侯“字貫案”、乾隆四十六年的程明諲代作“壽文案”等。

    因文字獄而被處死或受到株連被判處各種刑罰的更是不勝計數。

    在文字獄發展到高潮期間,又有民間的告密誣陷以洩私憤,經辦官吏往往斷章取義,穿鑿附會,以擴大案情,都大大地加重了對人民和社會的危害程度。

    以至求學的士子、坊肆的書賈、種田的百姓,甚至供職的官吏,全國上下都人人自危,整個社會處于“萬馬齊喑”的政治局面之中,而乾隆帝本人的權勢卻因此而發展到了自秦始皇統一中國以來整個中國封建社會的最高峰。

     經過兩千多年的緩慢發展,到清代,中國封建社會已經進入了晚期。

    不管乾隆帝願望如何,他加強君主專制的一系列措施,從總體上說,對社會的發展隻能是弊大于利。

    清朝是少數民族的統治階級入主中原,入關之後,又在開拓疆土、加強對邊疆少數民族的統治,發展多民族的國家等重要方面作了巨大的努力。

    由于各民族、各地區政治、經濟發展極不平衡,乾隆帝的統治措施,剔除其封建關系中最落後的部分,在鞏固國家的統一和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等方面,都還有着一定的進步作用。

     在加強君主的政治統治的過程中,乾隆帝還繼續雍正帝堅持耗羨歸公、養廉銀和攤丁入畝等項政策,先後實行各種措施以推動封建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耗羨歸公、養廉銀和攤丁入畝改革賦役制度,對地主和無地少地的農民承擔的國家賦稅進行了調整,限制了各級官吏對農民的非法加派,這對于發展封建經濟有着一定的積極作用。

    然而,由于這些政策傷害了一些官僚和大部分地主的利益,雍正朝時,朝野之中反對者大有人在,在雍正帝去世之後,還有人紛紛将此作為前朝弊政而要求乾隆帝予以取消。

    對此,乾隆帝通觀全局,反複考慮,繼續堅持這些政策,對于其中一些政策還進一步予以推廣。

    如耗羨歸公,他在認真分析反對意見之後指出,這些意見大多都是“出于願耗羨之在下以濟其私者之口”,因而不予改變,“仍由舊章”①。

    又如,對于地丁合一政策,則不顧一些地主的反對而繼續堅持,并且還在雍正朝未及施行的地區予以推廣。

    乾隆帝的努力,收到了明顯效果,不但使這些剛剛實行不久的政策進一步确定下來,而且也使國家财力得到了充實,社會經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

    乾隆帝同他的父祖一樣,繼續鼓勵墾荒、組織移民,并根據全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