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乾隆帝弘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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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曆是清朝統一中國後的第四代皇帝,因在位年号乾隆,人們習稱為“乾隆皇帝”。

    他在位六十年,繼康熙、雍正之後,為加強封建專制統治、發展封建經濟和文化以及鞏固國家統一等許多方面,都作了重大的努力,從而使清朝的統治發展到了全盛期;同時,由于他在晚年任情揮霍和吏治松弛,又直接導緻了國内階級矛盾的激化,清朝也由盛轉衰。

    因此,他是一位對中國封建社會的曆史進程發揮過重要作用和占有重要地位的曆史人物。

     第一節繼位為帝 弘曆是雍正帝胤禛第五子,生母是鈕祜祿氏。

    二兄弘昐兩歲時早殇,未曾與序行次;而與序行次的長兄弘晖、三兄弘昀又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四十九年(1710)先後去世,年長于弘曆的隻有弘時一人,所以弘曆在雍正帝諸子中排行第四而實為雍正帝第二子。

     康熙五十年(1711)八月,弘曆出生時,祖父康熙帝已年邁,二伯父允礽雖已不被康熙帝所喜愛,但仍居于法定繼承人“太子”的地位,父親胤禛僅是受封不及兩年的雍親王,母親也不過是雍親王身邊的格格。

    當時,弘曆的出世,也隻是在康熙帝衆多的孫輩中增添了一員而已,并未引起皇室甚至雍親王府邸的特别重視。

     康熙末年,諸子争奪儲位的鬥争日益激烈,使得弘曆在皇室中的地位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康熙五十一年,太子允礽再次被廢。

    此後,直到康熙帝去世,未曾再立皇太子。

    這樣,康熙末年,作為康熙帝所喜歡的皇孫,弘曆曾被養育于宮中,并随祖父巡幸熱河避暑山莊。

    不久,康熙帝去世,胤禛(即雍正皇帝)即位。

    由于弘曆時“性情放縱,行事不謹”①,失歡于乃父,而弘曆在康熙末年曾因得到康熙帝的寵愛,而使其父在争奪儲位的鬥争中處于頗為有利的地位,因而雍正帝即位之初,便把年僅十三歲的弘曆作為自己心目中的儲君。

    不久,雍正帝對康熙以來的建儲方式進行改革,決定秘密建儲。

    雍正元年八月,雍正帝親書弘曆之名并存藏于乾清宮“正大光明”匾額之上。

    這樣,弘曆便由一個普通的皇子上升為密定的儲君,地位發生極大的變化。

    康熙末年,雍正帝忙于争奪儲位的鬥争,無力顧及對弘曆的教育。

    因而,弘曆接受啟蒙教育比其他皇族子弟為晚,直至九歲才入學讀書②。

    雍正帝即位并決定弘曆為儲君之後,才加強了對他的教育。

    除原來教師福敏之外,還選派了朱轼、徐元夢、張廷玉、嵇曾筠、蔡世遠等著名文臣輔導弘曆學習文化知識和儒家經典,又以宗室重臣允祿、允禧等教其火器使用和弓馬騎射。

    同時,還讓他代行祭天、祭祖以提高他在全國臣民心目中的地位。

    在雍正帝的精心培養下,短短幾年的時間,弘曆便兼通滿、漢文,遍習文武。

    為了進一步培養從政能力,雍正十一年,雍正帝封他為寶親王,讓他參與處理平定準噶爾叛亂和平定貴州苗民起義等重要政治軍事事務。

    弘曆在雍正時期受到了全面而又嚴格的教育和訓練,表現出色,深得信任。

    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雍正帝突然去世,依照程序,宣讀雍正帝建儲密旨和有關手續,弘曆便以當然繼承人的資格,順利地登上了皇帝寶座,改年号“乾隆”。

     ①王先謙:《東華續錄》乾隆一、雍正十三年十月己醜。

     ②《采善堂全集》乾隆帝庚戌年原序,福敏跋文。

     第二節 乾隆初政 自清軍入關至康熙、雍正朝,清朝的統治正處于向上發展的時期。

    兩個皇帝勵精圖治,英武有為,都為清統治的鞏固作出了重要貢獻。

    然而,由于具體曆史條件的限制,他們在處理統治階級内部關系和制定的一些具體的政治、經濟政策上,也存在着許多問題。

    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着統治階級内部的一緻,不利于政治、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因此,乾隆帝即位之初,便集中力量糾正前兩朝特别是雍正朝的一些弊政,并在這一過程中施展了自己的政治才幹。

     皇室内部關系失調,是當時統治階級内部頗為突出的一個問題。

    早在康熙末年,圍繞着争奪儲位這一中心問題,皇室内部便各立門戶,自樹黨羽,明争暗鬥,矛盾非常尖銳。

    雍正帝即位後,對政敵又大肆鎮壓,或者監禁、或者流放、或者殺戮。

    更為甚者,他對自己的主要政敵允禩、允禟等人,強行将其分别改名為阿其那、塞思黑,并殘害緻死,又禍及他們的子孫,給予削除宗籍。

    一時之間,皇室内部鬥争變得空前激烈。

    尤其嚴重的是,此案涉及八旗貴族和功臣後裔甚多,既不能把他們盡行誅殺,又無法禁止其私下議論。

    盡管雍正帝在政治上取得了成功,但由于在皇室内部結怨過多,在輿論上卻處于極為不利的地位。

    乾隆帝即位後,為了調整皇室内部關系失調的局面,收攬人心,緩和統治集團内部的矛盾,他首先将雍正帝長期監禁的政敵允■、允禵等釋放出獄,恢複爵位。

    不久,又将允禩、允禟的子孫給予紅帶,收入玉牒,給以疏遠皇族的待遇,同時,對于允禩集團中一些骨幹成員,也分别赦免其本人及家屬。

    乾隆帝的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原來十分尖銳的矛盾,為保持統治階級各階層人員的一緻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在調整皇室内部關系的同時,乾隆帝還對雍正朝年羹堯、隆科多兩案的遺留問題進行了妥善處理。

    年、隆兩人都是雍正帝的佐命大臣,對其統治的建立和鞏固都曾起過很大的作用,後被雍正帝視為隐患,立為專案,嚴厲懲辦,對其友朋也從重處罰。

    冤案層出,株連過多,使許多官員和士子人人自危,怨聲載道。

    乾隆帝即位後,便即恢複年羹堯“冒濫軍功案”内革職的文武官員的職務,其後,對于此案牽連所及的各起文字獄的人員也分别放回原籍。

    乾隆帝敢于糾正前朝的亂政,不僅緩和了一個時期中最高統治者和廣大官吏、知識分子之間的緊張關系,也赢得了他們的好感和支持,無疑穩定了政局,有利于統治。

     除此之外,乾隆帝還對雍正朝以來形成的中央政府和地方缙紳之間頗為緊張的關系進行了調整。

    地方缙紳是清朝統治的社會基礎,雍正朝以前,清政府曾給予他們一定的特權,但是,他們并不以此為滿足,而是包攬詞訟,橫行鄉裡,魚肉百姓,抗繳賦稅,他們的所作所為嚴重地危害了清政府的利益。

    至雍正時,先後決定革除所謂儒戶、宦戶等名目,并推行了士民一起當差的政策,對其中的違法者予以嚴厲的打擊。

    這些措施的推行,雖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朝廷對地方基層政權的控制,但卻使政府和其政權的支柱地方紳衿之間的關系處于十分緊張的狀态。

    長此下去,對于清政府的統治是十分不利的。

    乾隆帝看到了問題的嚴重性,立即放寬了雍正朝為懲治不法紳衿而制定的各項限制措施,對生員欠糧、包訟等不法事的處分分别改寬改緩。

    不久,又把舉貢生員的雜色差徭一并豁免。

    這些措施,比較雍正帝的限制政策,應是一個倒退,但在當時卻收到了擴大統治基礎的效果。

     乾隆帝一方面調整統治階級内部各種關系,擴大自己的統治基礎,另一方面又采取步驟糾正或放棄雍正帝推行的一些錯誤政策和措施。

    例如,由于崇信“祥瑞”,迷信煉丹長生之術,因而被臣下和僧道蒙蔽,嚴重影響了他的身體健康和政務。

    乾隆帝不信丹術,将宮中僧道驅逐出宮,下令嚴禁呈報“祥瑞”,“凡慶雲、嘉谷一切祥瑞之事,皆不許陳奏”①。

    從大的方面來說,雍正帝在施政過程中也産生這樣或那樣的失誤。

    例如,他推行耗羨歸公政策,地方官員便迎合他的谕旨,多征多交耗羨,結果卻加重了人民負擔,地方官員的利益不受任何損害。

    講求地方官員的治績,鼓勵墾荒,地方官員則隐匿水旱、奏開墾,謊報政績,而将負擔轉嫁到一般農民身上。

    為勸農而實施獎給老農八品頂帶的辦法,實際上多為鄉曲無賴所壟斷。

    為解決八旗生計問題,曾在京師附近試行井田制,八旗子弟卻盜賣官牛、出租土地,井田制則變得不倫不類。

    對于這些問題,乾隆帝一即位就連頒谕旨,分别予以糾正。

    雍正十三年(1735)十月,乾隆帝規定,以後各地奏報墾荒田畝時,“必詳辦查核”,“不得絲毫假飾以滋闾閻之累”①。

    同年十一、十二月間,又連下诏書,命令江南、四川、陝西等地減少耗羨成數②。

    乾隆元年(1736)七月,停止實行老農頂帶之例③。

    同年十一月,廢八旗井田為屯田④。

    乾隆帝以很大的勇氣調整和糾正了雍正朝某些失誤政策,當然他也繼承和發展了雍正時所有積極意義的政策,這就使得乾隆朝的政治和經濟在康熙、雍正兩朝的基礎上繼續向前發展,對清的統治全盛局面出現,是一個良好開端。

     ①《東華續錄》乾隆一,雍正十三年九月辛亥。

     ①《東華續錄》,乾隆一,雍正十三年十月乙亥。

     ②《東華續錄》,乾隆二,雍正十三年十一月癸亥、十二月辛巳。

     ③《東華續錄》乾隆四,乾隆元年七月癸卯。

     ④《東華續錄》,乾隆元年十一月壬子。

     第三節 百務俱興 在乾隆帝通過糾正前朝的一些弊政而使統治得到初步鞏固的同時,他還采取種種措施,強化以皇帝為中心的封建君主專制統治,促進封建經濟的發展。

    這些措施雖多是創自前朝,但經乾隆帝發展之後卻進一步制度化,并在各方面都收到了較大的效果。

    因此,他在位期間,政治安定、經濟發展、文化繁榮,清的統治進入了入關以來最興盛的時期。

     奏折制是乾隆帝在位期間确立的一項重要制度。

    以前官員報給皇帝的奏章,基本上依照明朝舊例,分題本、奏本兩種,前者報公事,用官印,後者報私事,不用印。

    在手續上皆經内閣轉呈才能到達皇帝手中。

    為了加強皇權,提高運轉速度和保密程度,順治康熙之際,在此兩種文書之外,出現了不經内閣而直接與皇帝本人聯系的奏折。

    但在當時,擁有此種權力的人員極少,而且也沒有一定的品級的規定。

    雍正時期,擁有奏折言事權的官員逐漸增多,但奏折仍非正式公文。

    許多事情都是由官員本人先用奏折與皇帝秘密聯系,在得到皇帝首肯之後,仍以題本、奏本形式經内閣正式上奏。

    乾隆帝即位後,對前朝擁有奏折權的官員予以承認,至乾隆十三年(1748),還正式下令停止使用奏本。

    這樣,奏折最終取代了奏本,成為與題本并行的一種最重要的上行文書。

    乾隆帝同雍正帝一樣,嚴禁各地官員對上奏内容及皇帝批示互相洩漏。

    如乾隆八年規定:“嗣後凡密奏事件,未經發出之先,即上司屬員,概不得互相計議參酌。

    如有漏洩通同,一經發覺,按其情事輕重,分别治罪。

    ”①這些新規定,不但進一步削弱了内閣的權力,而且也使皇帝對各地情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