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靳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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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以後,靳輔進入了他個人生活的晚年。

    這時雖然隻有短短幾年,但跌宕起伏,驚心動魄,總的來看,已非當年可比。

     首先使靳輔感到窘迫的是這年正月,江南道禦史郭琇上疏劾靳輔治河多年,聽命陳潢,今天議築堤,明天議挑浚,浪費銀錢數百萬,沒有終止之期。

    又指責他今天題河道,明天題河廳,以朝廷爵位為私恩,從未收到用人得當之效。

    還說他奪取民田,妄稱屯墾,取米麥越境販賣,特别是違背皇帝的旨意,阻撓開浚下河。

    疏中對陳潢抨擊尤為激烈,斥之為“一介小人,冒濫名器”,提請嚴厲處分①。

    在康熙帝處理完太皇太後的喪事,主持議論河工的會上,郭琇又對靳輔攻擊一番。

    戶部尚書王日藻反映,他與諸大臣讨論,屯田一事有累于民,可以停止實行,而在高家堰之外築重堤,應如靳輔所請。

    康熙帝本人卻堅持說靳輔主張築重堤及屯田,皆屬“困民”、“害民”之舉,應行停止②。

    二月,給事中劉楷又上疏劾靳輔用人不當,河工道廳之中雜職人員一百多人,而治河無成,每年隻聽報告沖決而已。

    禦史陸祖修也劾靳輔“積惡已盈”,用舜殛禹做比喻,暗示應當殺了靳輔。

    一時之間,靳輔成了衆矢之的③。

    靳輔不服氣,上疏為自己辯護。

    疏中說,他受命治河之日,正是兩河極壞之時,而他晝夜奔馳,先堵高家堰,淮水方出清口;旋堵清水潭;挑挖運河,改移運口,迄今永遠深通。

    其向來行運之駱馬湖,淤淺不能行舟,他創開皂河,漕艘無阻。

    至于浚築經費,原遣大臣估計六百萬兩,而他苦心節省,一切所用不及原來估計的一半。

    靳輔列舉這些成功之後,對攻擊他的人如郭琇、于成龍、慕天顔、孫在豐等,一一進行了駁斥,揭露他們陰謀陷害。

    如郭琇與于成龍久結兄弟,郭琇與孫在豐又是庚戌科同年,陸祖修是慕天顔的門生,劉楷、陸祖修也是己未科同年。

    最為徹底的是靳輔揭露出他之所以遭到猛烈攻擊,原因在于那些人的田地在下河流域,他們都是當地的豪強地主,清丈隐占觸犯了他們的利益,所以這些人“仇謗沸騰”①。

     康熙帝認識到奏劾靳輔的人有些不實事求是,不能據以定案,應給本人以陳辯機會。

    三月八日,康熙帝召集大學士、學士、九卿、詹事、科、道,總督董讷、巡撫于成龍、原任尚書佛倫、熊一潇、原給事中達奇納、趙吉士等人當面進行讨論。

    靳輔以河道總督赴會。

    會上分為兩派,一派如董讷等繼續攻擊靳輔,兼及陳潢;另一派如佛倫等,替自己開脫的同時,仍支持靳輔。

    兩派争得不可開交。

    主要的對立面是靳輔和于成龍。

    靳輔重申主張築重堤,于成龍則指責靳輔千方百計阻撓開下河。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有來有往,越辯越起勁兒。

    最激烈之處是于成龍說,江南百姓恨靳輔,欲食其肉,靳輔反駁說:“臣為朝廷效力,将富豪隐占之地查出甚多,所以豪強懷恨,與百姓何幹?”②董讷感到至尊面前,如此争辯,成何體統,努力加以制止。

    第二天又繼續争論,仍各持己見。

    于成龍又提出一個新的問題,說靳輔為治河向民間派柳枝不對。

    靳輔反問道:“柳枝不用于河上,将用于何地?”在這次①《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

     ②《康熙起居注》第3冊,頁1724。

     ③康熙當時說:“今因靳輔被參,而議論其過者甚多。

    ”見《康熙起居注》第3冊,頁1733。

    ①《清代七百名人傳·靳輔傳》頁1432引原疏。

     ②《康熙起居注》第3冊,頁1740。

     讨論中,康熙帝看出于成龍的确不懂河務。

    但是靳輔固執己見,與衆議不合,尤其康熙帝本人也不贊成靳輔的一些主張,所以讨論的結果決定給靳輔革職處分,以福建總督王新命代替他為河道總督,陳潢也被革去佥事道銜。

     靳輔剛剛被革職,臣下立即向康熙帝報告了兩件事,一是漕運道路阻滞,有人提出希望派靳輔去解決;另一個是中河已開通,實際是報靳輔之功。

    這兩件事都使康熙帝為難。

    他同左右臣下談話一再肯定靳輔治河有成績,如修治上河,不能說不善,京城的官員們賴以為生的就是上河堤岸堅固,漕船能保證通行無阻。

    于成龍所雲“河道已為靳輔大壞”,純屬無稽之談。

    這時康熙帝惟恐新任河總完全改掉靳輔治河的成果,搞得前功盡棄。

    他說:“謂靳輔治河全無裨益,微獨靳輔不服,朕亦不惬于心矣。

    ”指出王新命如順從于成龍将原工程盡行修改,就是各懷私憤。

    又派大臣前去調查,指示其已建閘壩堤埽及已浚引河,都應如靳輔所定章程,不必更改。

    這些人回來報告,基本肯定了靳輔的成績。

     康熙二十八年(1689)正月,靳輔被召扈從康熙帝南巡閱河。

    二十三日查看中河時,康熙帝問他:“爾當日如何籌畫開浚中河?今又雲何?”回答說:根據康熙帝以前巡視河工提出的任務想出來的,開浚之後看到不但可以解決水淹民田,還能通漕船,如令漕船由此通行,可免黃河一百八十裡之險。

    現在看來,如再把遙堤進一步加修,更保險了。

    康熙帝聽了靳輔的話,指示王新命繼續完成中河善後事宜,強調先修遙堤及減水壩。

    三月,康熙帝根據南巡時江淮百姓、船夫處處稱贊原來總河靳輔,念念不忘他的好處,又親見靳輔所疏理的河道及修築的上河一帶堤壩,的确卓有成效,又見他實心辦事,勤勤懇懇,覺得以前對他的革職處分太重,便下令恢複其從前的銜級。

    這是給靳輔恢複名譽,卻不是官複原職。

     靳輔第二次被革職以後,連續在家閑居三年。

    其間曾三次擔負臨時性的任務。

    第一次是康熙二十七年十一月,同工部尚書蘇赫等查看通州運河,提出在沙河建閘蓄水,通州下流築堤束水,都被采納了。

    第二次是康熙二十八年,扈從康熙帝南巡閱河。

    第三次是康熙三十年九月,奉命同戶部侍郎博際、兵部侍郎李光地等閱視黃河險工,行前康熙帝特别提到靳輔“于河務最為谙練”①。

    第二年正月還奏,報告了黃河南北兩岸無沖損的減水壩及應加培的單薄處,并繪圖呈覽,下九卿會議,令如靳輔所議實行②。

    還有一次,康熙二十九年三月,漕運總督董讷以北運河水淺,拟盡引南旺河水北流,倉場侍郎凱音布也請浚北運河,康熙帝召靳輔咨詢,靳輔提出從北運河兩旁下埽束水,不必引南河北流。

    這時靳輔以治河專家發揮了作用。

     康熙三十一年(1692)二月,運河同知陳良谟告發河道總督王新命勒取庫銀六萬零七百兩,康熙帝更加重視選擇河總人選。

    他說:“倘河務不得其人,一時漕運有誤,關系非輕。

    ”他比較了幾個可供任命的人選,還是決定罷免王新命,重新起用“熟練河務及其未甚老邁”的靳輔為河道總督。

    康熙帝說這可以解除他“數載之慮”③。

    靳輔以體衰多病推辭,不許,命順天府丞徐廷玺作為協理,幫助他,也就走馬上任了。

     靳輔這一次東山再起,盡管已年老體衰,卻仍決心為治河貢獻一切智慧①《清聖祖實錄》卷153。

     ②《清聖祖實錄》卷154。

     ③《清聖祖實錄》卷154。

     和力量。

    他上任不久,陝西西安、鳳翔地區遭災,康熙帝下令截留江北二十萬石漕糧,命從黃河運到山西蒲州(今山西永濟縣北)。

    靳輔接受這項任務以後,親自督運,水路隻能運至孟津(今河南孟津縣東北),然後陸路運到蒲州。

    因做得出色,得到康熙帝嘉獎。

    但是他的病日益嚴重,就在這時他還連連上疏,複陳兩河善後之策及河工守成事宜,對如何繼續修治黃河、淮河及運河提出了寶貴的意見①。

    他還上一疏,要求恢複已故陳潢的職銜及過去因讨論河工而受處分的尚書熊一潇等名譽。

    七月二十六日以後,因發燒不止,靳輔請求退休,被批準。

    十一月,這位為治河而作出了巨大貢獻的專家逝世于任所,終年六十歲。

    清廷按例給予祭葬。

    康熙三十五年,清廷批準江南人民的請求,在黃河岸邊為靳輔建祠。

    靳輔死後,被追贈為工部尚書。

    四十六年,康熙帝南巡之後,在一次對吏部官員的談話中,對靳輔的治河作了全面的評價。

    他說:“康熙十四五年間,黃、淮交敝,海口漸淤,河事幾于大壞,朕乃特命靳輔為河道總督。

    靳輔自受事以後,斟酌時宜,相度形勢,興建堤壩,廣疏引河,排衆議而不撓,竭精勤以自效,于是黃、淮故道次第修複,而漕運大通,其一切經理之法具在,雖嗣後河臣互有損益,而規模措置不能易也。

    至于創開中河,以避黃河一百八十裡波濤之險,因而漕挽安流,商民利濟,其有功于運道民生,至遠且大。

    朕每莅河幹,遍加咨訪,沿淮一路軍民感頌靳輔治績者衆口如一,久而不衰。

    ”這位清代最有作為的皇帝為獎勵靳輔的功勞和貢獻,再一次決定給他加贈太子太保,予騎都尉世職②。

     ①見靳輔:《治河奏績書》卷4《治紀》。

     ②《清聖祖實錄》卷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