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靳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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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年黃河在宿遷徐家灣決口,塞住了,又決蕭家渡,争論就開始了。

    當時有一位名叫崔維雅的人,曾在河南、浙江等地任府州縣官多年,參與治河,頗有成效。

    他著《河防刍議》、《兩河治略》,對靳輔治河的一套辦法多持否定态度。

    恰值這年五月,康熙帝派戶部尚書伊桑阿等勘察河工。

    崔維雅以候補布政使身份奏上所著書,要求取消靳輔建減水壩的方法,主張順水之性,疏導與築堤并舉。

    康熙帝令他與伊桑阿等随行,到現場同靳輔商議。

    這一行人遍察各項工程,到了徐州,讓崔、靳進行讨論。

    靳輔說:“河道全局已成十之八九。

    蕭家渡雖有決口,而海口大闊,下流疏通,腹心之害已除,絕不應改變計劃,破壞已取得的成功,釀成後患。

    ”④這件大事,在地方上無法解決,伊桑阿等回到京城。

    十月,在一次廷議會上,工部尚書薩木哈等提出蕭家渡決口應令靳輔賠修。

    康熙帝認為,一是修河需要錢糧甚多,靳輔賠修不起;二是如果真的賠修,①李祖陶:《治河事狀》,《清史稿》卷128《河渠志三》。

     ②《康熙起居注》第1冊,頁455。

     ③王士祯:《靳輔墓志銘》。

     ④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靳輔傳》卷5。

     ①《康熙起居注》第1冊,頁573、594。

     ②《清聖祖實錄》卷96。

     ③《清史稿》卷127《河渠志二》。

     ④靳輔有《詳陳臆說疏》,駁崔維雅,見《靳文襄奏疏》卷4。

     萬一贻誤漕運仍不好辦,所以他沒有聽取這個意見。

    這位重視實際的皇帝談了他的看法,他說先看崔維雅的奏疏,覺得他列的條款似乎可取,而再看靳輔的回奏,又知道崔維雅提出的辦法難以實行。

    又詢問在座諸大臣有何良策,大家一緻提出靳輔治河多年,應當聽聽他本人的意見,請他進京商議。

    康熙帝同意了這個建議①。

     康熙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清廷大學士、學士、九卿、詹事、科、道官員開會,在靳輔本人參加下,讨論他的治河事宜。

    會上,康熙帝命令靳輔口頭說明自己的意見。

    靳輔說:“臣受河工重任,不敢不盡心竭力,以期有朝一日大功告成。

    今蕭家渡工程,至來年正月一定完工。

    其餘河堤,估計用銀得一百二十萬,逐處修築,可以完工。

    ”康熙帝追問:“爾從前所築決口,楊家莊報完,複有徐家溝;徐家溝報完,複有蕭家渡。

    河道沖決,爾總不能預料。

    今蕭家渡既築之後,他處爾能保其不決乎?河工事理重大,乃民生運道所關,自當通盤打算,備收成效,不可恃一己之見。

    ”靳輔主動轉移議題,指出人事問題比自然災害影響更大,“若人事既盡,則天事亦或可回”。

    康熙帝立刻命他對崔維雅的意見發表看法。

    靳輔就其兩點大加反駁,一反對崔維雅計劃每天用民夫四十萬挑浚,因各省民夫遠道而來,最為不便;二反對崔維雅提出建河堤“以十二丈為率”,指出河堤必因地勢高下,有的應十五丈,有的七八丈,豈可一律規定丈尺。

    康熙帝當場也表示“崔維雅所奏無可行者”。

    五年後崔維雅逝世,議給恤典,康熙帝仍說他“系不端之人。

    當時曾議修河,若委以此任,不但工不得成,必至事體敗壞”①。

     這次大争論以崔維雅的方案被否決而告終。

    靳輔被寬大免賠,仍按原計劃督修。

    康熙二十二年四月,他上疏報告蕭家渡合龍,河歸故道,同時提出大滔直下,清口附近的七裡溝等四十餘處出現險情,天妃壩、王公堤及運河閘座,均應修築。

    另疏請求讓河南巡撫修築開封、歸德兩府境内河堤,防止上流壅滞。

    康熙帝看到靳輔治河,“成與不成在此一舉”,所以凡所請錢糧都要迅速解給②。

    七月,當康熙再次向戶部尚書伊桑阿、學士胡簡敬等詢問河道情況,他們都說河歸故道,船隻往來無阻。

    康熙帝高興地說:“前見靳輔為人似乎輕躁,恐其難以成功。

    今聞河流得歸故道,良可喜也。

    ”③十二月,靳輔得官複原職④。

     ①《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912。

    又見《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

    ①《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920、1494。

     ②《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981。

     ③《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037。

     ④《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

     第四節 再獲成功與争論疊起 靳輔治河,除了每年經常的水患之外,從治理的成就來看,康熙二十二年以前基本上解決了黃河、淮河複歸故道的問題,而自康熙二十三年以後進入一個新階段。

    這時期的目标是,一方面鞏固已有的成果;另方面則尋找永久性的修築措施了。

    正是由于不斷遇到新的水患和如何建築永久性的措施,又引起了更加激烈的争論。

     康熙二十三年(1684)十月,三十一歲的康熙帝南巡。

    十七日到達山東郯城縣紅花鋪。

    作為總河的靳輔與總漕邵甘及郯城知縣方殿元等到康熙帝駐跸的地方朝見皇帝。

    然後靳輔扈從康熙帝在河、淮之間,詳視黃河、淮河、運河的水勢、災情及治河工程進展情況。

    二十一日,康熙帝特對靳輔講了自己的感受和對治河的意見。

    他說:“朕向來留心河務,每在宮中細覽河防諸書及爾屢年所進河圖與險工決口諸地名,時加探讨。

    雖知險工修築之難,未曾身曆河上,其河勢之洶湧漶漫,堤岸之遠近高下,不能了然。

    今詳勘地勢,相度情形,細察蕭家渡、九裡岡、崔家鎮、徐升壩、七裡溝、黃家咀、新莊一帶,皆吃緊迎溜之處,甚為危險。

    所築長堤與逼水壩,須時加防護。

    大略運道之患在黃河,禦河全憑堤岸,若南北兩堤修築堅固,可免決齧,則河水不緻四潰。

    水不四潰,則浚滌淤沙,沙去河深,堤岸益可無虞。

    今諸處堤防雖經整理,還宜培茫增卑,随時修築,以防未然,不可忽也。

    又如宿遷、桃源、清河上下,舊設減水諸壩,蓋欲分殺漲溢。

    一使堤岸免于沖決,可以束水歸漕;一使下流少輕,可無淮弱黃強、清口噴沙之慮。

    近來凡有決工處所,皆效其意,不過暫濟目前之急。

    雖受其益,亦有少損。

    倘遇河水泛溢,因勢橫流,安知今日之減水壩不為他年之決口乎?且水流浸灌,多壞民田,朕心不忍。

    爾當籌劃精詳,措置得當,使黃河之水順軌東下。

    水行沙刷,永無壅決,則減水諸壩皆可不用。

    運道既免梗塞之患,民生亦無墊溺之憂,庶兒一勞永逸,可以告河工之成也。

    ”①康熙帝這番講話非常重要,一則通過他的實地考察對河患有了切身感受,增強了他對靳輔治河的理解與支持;二則由于親眼看到靳輔治河已有的效果,給了充分的肯定;三則對以後應采取的措施,提出了原則性的意見。

    靳輔聽了康熙帝的講話,立刻表示了看法。

    他說:“黃河為患最大,為功最艱,目前急務,不得不治其大而略其小,故借減水諸壩,使決口水分勢弱,人力易施。

    待黃河盡複故道之後,臣當更議築塞減水諸壩。

    ”①靳輔把問題引到更實際的地方,指出他從事治河的艱難性質,說明先用減水壩解決迫切的大水患,然後再圖長遠,塞住減水壩。

    康熙帝這次南巡還看到治河民工很艱苦,指示靳輔不能讓貪官污吏克扣工食,對他們應加意轸恤。

    十一月十四日回來的路上,康熙帝把所著《閱河堤詩》親灑翰墨,贈給靳輔。

    詩說:“防河纡旰食,六禦出深宮。

    緩辔求民隐,臨流歎俗窮。

    何年樂稼穑?此日是疏通。

    已著勤勞意,安瀾早奏功。

    ”②這首詩反映出,康熙帝把治河看做一件大事,當他看到沿河人民生活非常窮困的時候,認識到隻有把黃河治好,人民才能安居樂業。

    他勉勵靳輔在已有的成就基礎上,朝着大功告成的目标前進。

    ①《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242&mdash1243。

     ①《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242、1243。

     ②《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252。

     靳輔得到皇帝贈詩,受寵若驚,決心“效犬馬之報”。

     靳輔根據康熙帝解決防止減水淹民的指示,在宿遷、桃源、清河三縣黃河北岸堤内開了一條新河,稱為中河。

    再在清河西仲家莊建閘,引欄馬河減水壩所洩的水入中河。

    這條河,上接張莊口及駱馬湖清水,下曆桃、清、山、安,入平旺河達海。

    漕船初出清口浮于河,至張莊運口。

    中河修成後,得自清口截流,迳渡北岸,度仲家莊閘,免去走黃河一百八十裡的險路。

    這項工程于康熙二十五年動工,至康熙二十七年完成。

    曆史上稱贊靳輔開中河好處極多,建立了不朽的功績,“中河既成,殺黃河之勢,灑七邑之災,漕艘揚帆若過枕席,說者謂中河之役,為國家百世之利,功不在宋禮開會通,陳瑄鑿清江浦下。

    ”①這時靳輔仍主張再修一些減水閘,而康熙帝認為減水閘有益河工無益百姓,命他詳加考慮。

    康熙二十四年秋,靳輔以河南地在上遊,如有失誤,江南必将淤澱,又築考城、儀封堤,封丘荊隆口大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