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靳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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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由于河道之變遷”。

    尤其強調治理黃河的重要性實際關系數省的安危,不能如過去隻注意解決漕運的問題,而放縱黃河任意沖刷,如果還是那樣,運道也不能保證暢通。

    他抱定目标是使“已淹之田可耕,見在之地可保,運道可通,額課可複”。

    在治法上,不全盤否定前人的經驗,措施也不千篇一律,“有必當師古者,有必當酌今者;有須分别先後者,有須一時并舉者”,總之,因勢利導,随時制宜②。

    後來事實證明,他主要用了明代治河專家潘季馴的“束水攻沙”方法,而如“寓浚于築”等方法皆屬創新。

    在他的總方針下,把具體措施分為八個問題,每題一疏,所以就成了八疏。

     靳輔的八疏,皆冠以“經理河工”第幾疏,從第一到第八。

    其中有四疏講治黃治淮,一疏講治運河,其餘講治河管理,如籌集錢糧,裁并河官,選賢任能及設兵守護等等。

    如第一疏講挑清江浦至海口,就是疏浚黃河下流,從清江浦至雲梯關,在河的兩旁離水三丈,各挑引河一道,使黃、淮下注,新舊河合而為一。

    再以新挑之土築兩岸大堤,南自白洋河,北自清河縣,兩者皆東至雲梯關。

    雲梯關至海口還有百裡,其中近海二十裡,湖大土濕,不能施工;餘下的八十裡亦盡可能加以疏浚,築堤束水。

    這項計劃二百天内完成,每天出動十二萬三千多民工。

    第二疏講挑疏清口,這是關于修治上流淤澱的設想。

    洪澤湖下流自高家堰西至清口,是淮河與黃河相會之處。

    他認為下流雖治,而上流有淤澱之處不及早疏通,則淮水直下之時難免阻滞散漫之患,因此主張在小河兩旁離水二十丈,各挑引河一道,分頭沖洗。

    第三疏講的是高堰坦坡,就是迫切幫修堤岸。

    他提出培修七裡墩、武家墩、高家墩、高良澗至周橋閘靠近洪澤湖的殘缺堤岸,下築坦坡,使水來至此平漫而上,順縮而下,不緻怒激崩沖。

    堤一尺,坦坡五尺,夯杵堅實,其上種草。

    第四疏講包土堵決。

    以前堵塞黃河、淮河各處決口,一律用埽,既費錢又不耐用。

    靳輔提出築土禦水的方法可改為密下排樁,多加闆纜,用蒲包裹土,麻繩捆紮而填之,可省費用一半,而堅固又大大超過下埽。

    第五疏專講挑運河。

    他主張應把運河的河身挑浚,決口堵塞,使運河暢通無阻,免去老百姓盲目加墊。

    自清口至清水潭二百三十裡皆須大為挑浚,以所挑之土傾于東西兩堤之外,西堤築為坦坡,東堤加培堅厚①。

    其餘各疏講治河管理上的幾個問題。

    這八疏集中地反映了靳輔治河的理想、氣魄和可貴的革新精神。

    清廷列這些奏疏做了認真讨論,但以正值用兵平定三藩之亂,如再大舉興河工,每③靳輔:《河道敝壞已極疏》,見《靳文襄奏疏》卷1。

     ④王士祯:《靳輔墓志銘》。

     ①靳輔:《河道敝壞已極疏》,見《靳文襄奏疏》卷1。

     ②靳輔:《河道敝壞已極疏》。

     ①均見《靳文襄奏疏》卷1。

     天動用民夫十二萬餘人,恐怕對人民騷擾過分,提出應分别主次,選擇其中主要的幾項先行動工。

    康熙帝則下令靳輔再做一番更切實際的考慮。

    靳輔再次上疏,提出一些修改,如把運土由民夫改為車運等等。

    其基本内容都被通過并成了他後來實踐的指導原則②。

     ②《清聖祖實錄》卷68。

     第三節 治河初見成效 與第一次大争論靳輔的治河設想被基本通過以後,他就主持興工了。

    浩大的工程一旦開始絕非易事,其間經常遇到困難和争論。

    幸運的是康熙帝以至高無上的權威認為靳輔忠誠、果敢、沉着、意志堅強,可以擔當大任,以緻力排衆議而信任他。

    靳輔本人也非常感激皇帝的“知遇”,不怕艱難險阻,不計較個人得失,決心幹出一番事業①。

     清口是黃河與淮河交彙的地方,雲梯關又是淮河、黃河的入海必經之路。

    靳輔治河的工程是,首開清口爛泥淺引河四道,疏浚清江浦至雲梯關的河道,創築束水堤一萬八千餘丈,塞王家岡、武家墩大決口十六處②。

    靳輔的治河有個理論,即欲使下流得治,必治好上流。

    根據這個理論,為防止黃河下流決口,又提出在上流建減水壩。

    于是在蕭、砀、宿遷、桃源、清河等縣河南北兩岸,共建築了十三座,其壩東西寬十二丈,南北長十八丈六尺,中間建立矶心六座,兩旁俱用石牆,土内密釘排樁,灌以漿灰,上鋪石闆,用鐵錠相聯。

    每座壩各有七個洞,每洞寬一丈八尺,總計可以洩水之處為十二丈六尺。

    漲水時可用以宣洩③。

     靳輔治河之初,東南水患益深,漕道益淺,故提出“河、運宜為一體” 的治理方針,他說:“運道之阻塞,率由河道之變遷。

    向來議治河者,多盡力于漕艘經行之地,其他決口,以為無關運道而緩視之,以緻河道日壞,運道因之日梗。

    ”根據運河自清口至清水潭,長約二百三十裡,因黃水内灌,河底淤高,居民每遭水患,運船也被阻梗。

    他從康熙十七年(1678年)三月以後督集人夫,對這段運河進行挑浚,一年之内完工。

    又堵塞清水潭、大潭灣決口六及翟家壩至武家墩一帶決口。

    對清口也進行了深浚。

    康熙十七年為築江都漕堤,塞清水潭決口,靳輔到了現場觀察。

    清水潭靠近高郵湖,他就在湖中離決口五六十丈的地方築偃月形堤,築成西堤一,長六百五丈,又挑繞西越河一,長八百四十丈,原來工部尚書冀如錫估計這項工程需費五十七萬,而靳輔僅費九萬,第二年竣工。

    受到康熙帝的表彰,奏請新挑河名為“永安河”,新河堤名為“永安堤”①。

     改變運口是靳輔治河的一項重要内容。

    從明朝以來由于黃河的内灌,潘季馴治河時就将南運口移至新莊閘。

    但是這個運口距黃、淮交彙處僅二百丈,黃水仍不斷内灌,運河墊高,年年挑浚不已。

    加上黃、淮會合,潆洄激蕩,重運出口,特别危險。

    靳輔任河督以後,在康熙十八年一月至四月間,從新莊閘西南開新河至太平壩,又從文華寺永濟河頭開新河經七裡閘,轉而西南,亦至太平壩,皆至爛泥淺,移運口于爛泥淺之上。

    這個運口距黃、淮交會之處僅十裡,從此再無淤澱之患,即使重運過淮,揚帆直上,也如履平地②。

    淮河為害由來已久,原因是黃河的變遷奪去了淮河入海的通路。

    這不僅影響淮河自身為害,也造成入淮諸水皆泛濫成災。

    康熙十五年的一場大水,翟家壩淮河決口形成九條支河,清口卻涓滴不出。

    靳輔督工堵塞決口,包括①王士祯:《靳輔墓志銘》。

     ②《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

     ③《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

     ①《清史稿》卷127《河渠志二》。

     ②《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靳輔《恭報完工疏·改運口》見《靳文襄奏疏》卷3。

    原沖成的九河及高良澗、高家堰、武家墩大小決口三十四個。

    自周家閘經古溝、唐埂至翟家壩南築三十二裡之堤。

    康熙十八年(1679)大浚清口、爛泥淺、裴家場、帥家莊引河,使淮水全出清口,會黃東下①。

    靳輔上疏報告了這項治河工程的完成,同時提出山陽、寶應、高郵、江都四州縣積水諸湖,逐漸幹涸,他要廣招農民開墾,下以使無地農民有田可耕,上則可以征收的賦稅充實國庫,所謂“上下均利”,但卻引起了很大的争議。

     北運口也經靳輔修治。

    康熙初,漕船到宿遷,由山東濮縣南的董口北達。

    後董口淤塞,改為駱馬湖。

    而漕船從七裡閘出口,經駱馬湖到窯灣,需走八十裡。

    此段路程湖水淺,水面寬,夏秋則水漲,冬春則水涸,重運多受阻。

    靳輔主持在湖旁開浚一條皂河,長四十裡,上接泇河,下達黃河,漕運從此不再受阻。

    這項工程剛提出時,清廷曾進行過讨論,工部尚書馬喇等表示支持,左都禦史魏象樞不大同意。

    康熙本人以關系漕運,也是同意的②。

     從康熙十七年起,靳輔就開始報告湖河決口盡行閉合③,治河工程逐漸取得進展。

    同時他還就治河工作本身做了不少改革,如裁減冗員,加強屬員責任感,嚴格賞罰,改河夫為兵,劃地分守,按時考核,等等④。

    但是一邊修治,一邊仍有水患,從而引起越來越大的争論。

    康熙帝在一次談話中也問大學士們:“修治決口,費如此多的錢糧,不久複決,此事如何?”被問者都乏良策,隻說靳輔提出的期限未到,應當讓他繼續督修①。

    到了康熙二十年五月,限期已到,問題仍然沒有解決,靳輔上疏說:“臣前請大修黃河,限三年水歸故道。

    今限滿而水猶未歸,一應大工細冊,尚未清造,請下部議處。

    ”康熙帝當即下令給靳輔革職處分,但仍命他戴罪督修②。

    這年七月黃河大漲,皂河淤澱,不能通舟。

    很多人主張仍由駱馬湖,而靳輔堅持不可,親自督工挑掘一丈多遠,黃落清出,仍刷成河。

    随後又挑出張莊運口③。

     靳輔治河引起的空前大争論是在康熙二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