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李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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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征存錄》卷4《李光地傳》。
③楊名時:《文貞李公光地墓碣》,《碑傳集》卷13。
④《清史列傳》卷10《李光地傳》。
①李光地:《榕村語錄續集》卷10。
②李光地:《榕村語錄續集》卷10。
③李光地:《榕村語錄續集》卷10。
④陳夢雷:《松鶴山房文集》卷13《抵奉天與徐健庵書》。
任原官。
從此李光地步步高升,十月,充經筵講官,十二月升為翰林院掌院學士,仍兼禮部侍郎,六天後,又充日講起居注官。
二十六年正月,教習庶吉士,三月,以母親請假歸省,康熙帝下旨:準其歸省,懸缺以待。
這是極大的信任與榮耀。
這引起了許多朝臣的注意。
李光地陛辭時,面奏侍讀學士德格勒學博文優。
不久,德格勒擢任掌院學士,旋被劾私抹起居注而罷官論罪。
這年年底,康熙帝最尊敬的祖母孝莊文皇後逝世。
二十七年三月,李光地回京,即被禮部劾奏:在途遷延,以三品卿員未及叩谒太皇太後梓宮,遂交吏部議處降五級調用。
最重孝道的康熙帝卻下令:寬免勿問。
四月初一,康熙帝以李光地曾面奏德格勒事,命廷臣诘問。
李光地供稱:“此皆我識人不明,交友不慎所緻。
”“我妄奏是實,此皆系我之罪,更無辯處。
”康熙帝因此下谕說:“李光地先奏德格勒所學甚博,文章甚優,亦善占易卦。
德格勒又稱李光地若以總督、提督任用,令同伊母赴任則來,若于别處任用,必不肯來。
因伊等互相陳奏,朕欲辨其真僞優劣,特加考試。
”結果德格勒所作之文,朝中大小官員一緻認為“全無文義,甚屬陋劣,事已昭著”。
他說本“應将李光地治罪,但李光地前為學士時,凡議事不委順從人。
台灣之役,衆人皆謂不可取,獨李光地以為必可取,此其所長。
除妄奏德格勒外,亦别無如此啟奏之事,姑從寬免其治罪,令為學士。
嗣後勿再妄冀外任,并希圖回籍。
宜痛加改省,勉力盡職。
”①由于康熙帝堅定不移地信任,李光地不僅再一次得免獲咎,而且官運愈加亨通,九月,充武會試主考官;二十八年五月,改通政使;十二月,摧任兵部右侍郎;三十年二月,充會試副考官;九月奉命同侍郎博霁、徐廷玺與原任河道總督靳輔,視察黃河應修險工;三十三年,提督順天學政。
他的仕途可謂一帆風順,但他的僞詐面孔也越來越為衆人所憎惡。
康熙三十三年四月,李光地聞母親病故,這時康熙帝首先下谕旨說:“提督順天學政關系緊要,李光地特行簡用,著在任守制。
”②李光地于是上疏奏稱荷蒙聖恩,怎敢不竭誠報效,念蟲蟻微情,亦須盡孝。
因請假九個月歸裡治喪,十二月返任,不誤歲科兩科兩試。
他這是想盡忠盡孝、于公于私兩相兼顧之計。
不料卻有違于盡孝的教條,當即被人抓住把柄,一時間輿論大嘩,攻讦之聲四起。
禦史沈恺曾、楊敬儒首先交章論劾,抨擊其不遵為父母回籍守制三年的古訓,是“靦顔充位”、“潦草塞責”③。
疏上,康熙帝仍然命李光地遵行在任守制之前旨。
接着給事中彭鵬又上疏指責李光地不請終制,“忽以三年之通喪請為九月之給假”,是貪戀祿位,它“于禮則悖、于情則乖、于詞則不順”,并詳細陳述了李光地有十不可留,而要害問題是李光地的不孝。
疏中說:“上谕十六章首曰敦孝悌以重人倫。
”“不乞守制而請給假,非所以體上谕教敦孝意也。
”這是“悖聖訓而失本心”,“未聞不孝而能忠者也”。
疏中又指出“數日之内,長安道上無不指光地為貪位而忘親,司文而喪行,大損其生平”。
他因此請求皇帝“重其罰”。
康熙帝覽奏後很為震動,傳旨詢問彭鵬。
彭鵬又上一疏,稱曰:“皇上令光地在任守制或以此試光地耳。
光地深文厚貌,道仁道義,言忠言孝,一試諸此,而生平心術品行,若犀燃鏡照而無遁形。
”他揭露李光地請九個月假是“外以欺人則為喪心”,①《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七年四月初一,中華書局1984年版。
②《清史列傳》卷10《李光地傳》。
③《清史列傳》卷10《李光地傳》。
“内以欺己則為挾術”。
“夫為人子而甘于喪心,為人臣而敢于挾術,兩者均罪,光地必居一焉。
以此赴任不可,以此回籍猶不可。
”他認為李光地所謂的道學的虛僞面孔已經“敗露”。
因此建議皇上:“察光地患得患失之情,破光地若去若就之局。
不許赴任,不許回籍,春秋誅心,如臣所請。
”①分析揭露得有理有據。
至此,康熙帝再也無法回護,于是将彭鵬的前後兩疏一并下九卿議論,終于下令:李光地解任,不許回籍,在京守制。
這是李光地的僞道學形象在衆面前的又一次大暴露、大失敗。
但是,這一切并未削弱康熙帝對李光地的信任與倚重。
三十五年李光地服阙,仍命任順天學政,三十六年四月,授工部右侍郎,九月,改任左侍郎仍留任學政。
三十七年十月,康熙帝東巡,于盛京召見陳夢雷。
盡管陳夢雷于召對中揭露了李光地在蠟丸疏一事上的“欺君賣友”行為,陳夢雷受到康熙帝的賞識也從此獲赦回京,在誠親王處行走,但也仍然沒有動搖康熙帝對李光地的信任。
十二月,李光地即改任直隸巡撫,這是權勢赫赫的肥缺。
①《清史列傳》卷10《李光地傳》。
第二節 直隸巡撫政績卓著 李光地在直隸巡撫任上最突出的政績是盡心于農田水利。
河道治理有關國計民生,是康熙帝繼位以來最關心的重大問題之一。
當時直隸地區屢遭水患,為害情況不亞于黃河下遊。
三十八年二月,康熙帝特谕李光地等說:“漳河與滹沱河故道原各自入海,今兩水合流,所以其勢泛濫。
爾等往視,如漳河故道可尋,即可開通引入運河。
如慮運河難容,即于河道之東别挑一河,使之赴海。
其可否修浚情形爾等閱後再奏。
”①李光地率屬員進行了實地勘察之後,四月上疏,提出治河方案。
他說,現在漳河分為三支,其中兩支流入運河,另一支分流後又入運河。
這樣“入運之水已多,子牙河之水自減,可無礙漕之慮。
但歸衛之河與老漳河皆有散漫淺平之處,應酌量挑濬。
其完固口小支河應築鴨嘴壩及攔河壩,逼水入河。
”再于靜海縣“閻、留二莊出水處挑成河道,兩岸築堤,束水歸澱。
則靜海縣地方不緻淹漫,而大城等州縣堤岸均無妨礙矣”②。
诏如所請。
接着,他因霸州、宛平、良鄉、固安、高陽、獻縣,因開濬新河占民田一百三十九頃,特奏請豁免額賦而獲批準。
六月,他以通州(今通縣)等六州縣額設運輸漕糧之紅剝船六百隻,每船給地十畝作為運丁贍養之費,如遇水旱災害向不蠲免。
為穩定運丁情緒,确保漕運暢通,他特别奏請按民田之例遇災時額賦概予蠲免。
下部議不準,康熙帝特準其奏。
三十九年七月,靜海等地方長堤竣工後,李光地奏請開諸州縣水田,引漳、滏、滹沱、大陸諸水灌溉,并推薦管河同
③楊名時:《文貞李公光地墓碣》,《碑傳集》卷13。
④《清史列傳》卷10《李光地傳》。
①李光地:《榕村語錄續集》卷10。
②李光地:《榕村語錄續集》卷10。
③李光地:《榕村語錄續集》卷10。
④陳夢雷:《松鶴山房文集》卷13《抵奉天與徐健庵書》。
任原官。
從此李光地步步高升,十月,充經筵講官,十二月升為翰林院掌院學士,仍兼禮部侍郎,六天後,又充日講起居注官。
二十六年正月,教習庶吉士,三月,以母親請假歸省,康熙帝下旨:準其歸省,懸缺以待。
這是極大的信任與榮耀。
這引起了許多朝臣的注意。
李光地陛辭時,面奏侍讀學士德格勒學博文優。
不久,德格勒擢任掌院學士,旋被劾私抹起居注而罷官論罪。
這年年底,康熙帝最尊敬的祖母孝莊文皇後逝世。
二十七年三月,李光地回京,即被禮部劾奏:在途遷延,以三品卿員未及叩谒太皇太後梓宮,遂交吏部議處降五級調用。
最重孝道的康熙帝卻下令:寬免勿問。
四月初一,康熙帝以李光地曾面奏德格勒事,命廷臣诘問。
李光地供稱:“此皆我識人不明,交友不慎所緻。
”“我妄奏是實,此皆系我之罪,更無辯處。
”康熙帝因此下谕說:“李光地先奏德格勒所學甚博,文章甚優,亦善占易卦。
德格勒又稱李光地若以總督、提督任用,令同伊母赴任則來,若于别處任用,必不肯來。
因伊等互相陳奏,朕欲辨其真僞優劣,特加考試。
”結果德格勒所作之文,朝中大小官員一緻認為“全無文義,甚屬陋劣,事已昭著”。
他說本“應将李光地治罪,但李光地前為學士時,凡議事不委順從人。
台灣之役,衆人皆謂不可取,獨李光地以為必可取,此其所長。
除妄奏德格勒外,亦别無如此啟奏之事,姑從寬免其治罪,令為學士。
嗣後勿再妄冀外任,并希圖回籍。
宜痛加改省,勉力盡職。
”①由于康熙帝堅定不移地信任,李光地不僅再一次得免獲咎,而且官運愈加亨通,九月,充武會試主考官;二十八年五月,改通政使;十二月,摧任兵部右侍郎;三十年二月,充會試副考官;九月奉命同侍郎博霁、徐廷玺與原任河道總督靳輔,視察黃河應修險工;三十三年,提督順天學政。
他的仕途可謂一帆風順,但他的僞詐面孔也越來越為衆人所憎惡。
康熙三十三年四月,李光地聞母親病故,這時康熙帝首先下谕旨說:“提督順天學政關系緊要,李光地特行簡用,著在任守制。
”②李光地于是上疏奏稱荷蒙聖恩,怎敢不竭誠報效,念蟲蟻微情,亦須盡孝。
因請假九個月歸裡治喪,十二月返任,不誤歲科兩科兩試。
他這是想盡忠盡孝、于公于私兩相兼顧之計。
不料卻有違于盡孝的教條,當即被人抓住把柄,一時間輿論大嘩,攻讦之聲四起。
禦史沈恺曾、楊敬儒首先交章論劾,抨擊其不遵為父母回籍守制三年的古訓,是“靦顔充位”、“潦草塞責”③。
疏上,康熙帝仍然命李光地遵行在任守制之前旨。
接着給事中彭鵬又上疏指責李光地不請終制,“忽以三年之通喪請為九月之給假”,是貪戀祿位,它“于禮則悖、于情則乖、于詞則不順”,并詳細陳述了李光地有十不可留,而要害問題是李光地的不孝。
疏中說:“上谕十六章首曰敦孝悌以重人倫。
”“不乞守制而請給假,非所以體上谕教敦孝意也。
”這是“悖聖訓而失本心”,“未聞不孝而能忠者也”。
疏中又指出“數日之内,長安道上無不指光地為貪位而忘親,司文而喪行,大損其生平”。
他因此請求皇帝“重其罰”。
康熙帝覽奏後很為震動,傳旨詢問彭鵬。
彭鵬又上一疏,稱曰:“皇上令光地在任守制或以此試光地耳。
光地深文厚貌,道仁道義,言忠言孝,一試諸此,而生平心術品行,若犀燃鏡照而無遁形。
”他揭露李光地請九個月假是“外以欺人則為喪心”,①《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七年四月初一,中華書局1984年版。
②《清史列傳》卷10《李光地傳》。
③《清史列傳》卷10《李光地傳》。
“内以欺己則為挾術”。
“夫為人子而甘于喪心,為人臣而敢于挾術,兩者均罪,光地必居一焉。
以此赴任不可,以此回籍猶不可。
”他認為李光地所謂的道學的虛僞面孔已經“敗露”。
因此建議皇上:“察光地患得患失之情,破光地若去若就之局。
不許赴任,不許回籍,春秋誅心,如臣所請。
”①分析揭露得有理有據。
至此,康熙帝再也無法回護,于是将彭鵬的前後兩疏一并下九卿議論,終于下令:李光地解任,不許回籍,在京守制。
這是李光地的僞道學形象在衆面前的又一次大暴露、大失敗。
但是,這一切并未削弱康熙帝對李光地的信任與倚重。
三十五年李光地服阙,仍命任順天學政,三十六年四月,授工部右侍郎,九月,改任左侍郎仍留任學政。
三十七年十月,康熙帝東巡,于盛京召見陳夢雷。
盡管陳夢雷于召對中揭露了李光地在蠟丸疏一事上的“欺君賣友”行為,陳夢雷受到康熙帝的賞識也從此獲赦回京,在誠親王處行走,但也仍然沒有動搖康熙帝對李光地的信任。
十二月,李光地即改任直隸巡撫,這是權勢赫赫的肥缺。
①《清史列傳》卷10《李光地傳》。
第二節 直隸巡撫政績卓著 李光地在直隸巡撫任上最突出的政績是盡心于農田水利。
河道治理有關國計民生,是康熙帝繼位以來最關心的重大問題之一。
當時直隸地區屢遭水患,為害情況不亞于黃河下遊。
三十八年二月,康熙帝特谕李光地等說:“漳河與滹沱河故道原各自入海,今兩水合流,所以其勢泛濫。
爾等往視,如漳河故道可尋,即可開通引入運河。
如慮運河難容,即于河道之東别挑一河,使之赴海。
其可否修浚情形爾等閱後再奏。
”①李光地率屬員進行了實地勘察之後,四月上疏,提出治河方案。
他說,現在漳河分為三支,其中兩支流入運河,另一支分流後又入運河。
這樣“入運之水已多,子牙河之水自減,可無礙漕之慮。
但歸衛之河與老漳河皆有散漫淺平之處,應酌量挑濬。
其完固口小支河應築鴨嘴壩及攔河壩,逼水入河。
”再于靜海縣“閻、留二莊出水處挑成河道,兩岸築堤,束水歸澱。
則靜海縣地方不緻淹漫,而大城等州縣堤岸均無妨礙矣”②。
诏如所請。
接着,他因霸州、宛平、良鄉、固安、高陽、獻縣,因開濬新河占民田一百三十九頃,特奏請豁免額賦而獲批準。
六月,他以通州(今通縣)等六州縣額設運輸漕糧之紅剝船六百隻,每船給地十畝作為運丁贍養之費,如遇水旱災害向不蠲免。
為穩定運丁情緒,确保漕運暢通,他特别奏請按民田之例遇災時額賦概予蠲免。
下部議不準,康熙帝特準其奏。
三十九年七月,靜海等地方長堤竣工後,李光地奏請開諸州縣水田,引漳、滏、滹沱、大陸諸水灌溉,并推薦管河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