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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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察災情時又猖獗起來。
湯斌遂下令搗毀蘇州五通祠,将木偶付之一炬,土偶投之深淵,并下令各地凡有五通祠者盡行拆毀,其木料留修學宮及城樓之用,并奏請“賜特旨嚴禁,勒石山颠,庶可永絕根株”。
康熙帝因此下令:“淫祠惑衆誣民,有關風化,如所請,勒石嚴禁。
直隸各省有似此者,一體饬遵。
”①于是江南一帶風俗為之一變。
湯斌勇于任事,果斷處理棘手案件。
吳縣監生王某有家仆竊資,逃出數年後,突然率領挾帶弓刀者二十騎出現,自稱投充到某親王府,诟罵王某并勒索金錢,地方官不敢過問。
湯斌得報後,立即下令擒拿,按律治罪。
常熟縣一奴仆持其主人所得南明隆武帝之劄,要挾逼迫主人遠逃,欲占據其家産、主婦。
湯斌得知後大怒,說:“國家屢更大赦。
此草昧時事,何足問,而逆奴以脅若主乎?”②于是立焚其劄,杖斃其奴。
湯斌廉潔奉公,不阿附,不受賄。
當時明珠為大學士,柄權勢盛,由江甯巡撫升擢左都禦史的餘國柱極盡谄媚能事。
當清廷下令蠲免江南之賦時,餘國柱使人對湯斌說:此皆明珠之力,江南人應有所報,意在索賄。
湯斌卻不予理睬。
當三年考核官員時,外官紛紛向明珠送禮,其中惟獨沒有湯斌的屬員。
湯斌在任巡撫期間,生活簡樸,清廉自持。
“其夫人暨諸公子衣皆布,行李蕭然,類貧士。
而其日給惟菜韭。
”他從不接受任何禮物,生日時,地方紳士知其“絕饋遺,惟制屏為壽,公辭焉。
啟曰:汪琬撰文在上。
公命錄①《清史列傳》卷8《湯斌傳》。
②《工部尚書湯公神道碑》。
①《清史列傳》卷8《湯斌傳》。
②《工部尚書湯公神道碑》。
以入,而返其屏。
”③時人因将他比之于海瑞、周忱。
康熙二十五年三月初十,康熙帝對大學士等說:“蘇州巡撫湯斌居官廉潔,甚著賢聲,向在講筵,朕素所優眷,此誠可以大用。
爾等會同九卿議奏。
至詹事府關系最為緊要,現在官員殊不副職任,着一并傳谕。
”第二天,大學士等遵旨回奏說:“湯斌居官廉潔,人品端方,允堪内召,以副大用。
至于詹事府衙門,關系最為重大,自古以來無不慎簡賢良以資輔導。
“湯斌操履清正,情性和平,洵可翼贊東宮,應升為禮部尚書總管詹事府事。
”康熙帝說:“爾等所議深合朕心,即寫谕旨來看。
”①于是,授湯斌為禮部尚書,管詹事府事。
诏令下達後,湯斌立即起行。
蘇州百姓聞其離任,“聚哭轅門外叩留公,又設匦斂錢為路費,将詣阙保留公”②。
湯斌因出示曉谕說:“吾在外不能為父老德,往者屢請核減浮糧并為廷議阻,今入見天子且面陳之。
”③情詞懇切,方得啟行。
蘇州數萬人“遮道焚香”送别,送者“逾千裡不絕。
公渡淮乃返”④。
他離任時帶回的東西,除因“吳中價廉故”,購一部二十一史之外,仍是赴任時攜帶之物:“敝簏數肩”而“不堪一物”⑤。
③馮景:《湯中丞雜記》,載《碑傳集》卷16。
①《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五年三月初十、十一日。
②《湯文正公傳》。
③《湯中丞雜記》。
④《湯文正公傳》。
⑤《湯中丞雜記》。
第四節 忤權相遭貶郁病去世 康熙二十五年(1686)閏四月,湯斌至京就任禮部尚書,陛見于乾清門。
康熙帝說:“汝在江蘇能潔己率屬,實心任事。
天下官有才者不少,操守謹慎者未能多見。
汝前陛辭時,自言平日不敢自欺,今克踐此言,朕用嘉悅,故行越擢,爾其勉之。
”湯斌回奏說:“臣學識庸陋,蒙皇上簡任江撫,奉職無狀,惟隕越是懼。
乃蒙皇上不次超擢,臣敢不勉竭心力,以圖報稱萬一。
”康熙帝詳細地詢問江蘇年歲、風俗及地方吏治民生、缙紳居鄉情況。
湯斌一一具體回答。
他說,水災之後,經過蠲免赈濟,民慶更生,“惟徐州所屬地最荒瘠,水災之後,今春民困較甚”。
又說:“鳳陽、蒙城一路饑民甚多。
聞宿州、靈璧一帶去年水災,今春麥尚未熟,民間謀生無策。
”将發生的問題如實奏報。
康熙帝又特别詢問了他對治理黃河的見解。
治理黃河是關系國計民生的一件大事,康熙帝極為重視,但如何治理卻大傷腦筋。
原來按察使于成龍主張對黃河下遊一帶疏濬海口,以洩積水。
河道總督靳輔卻認為海口沙淤難清,主張築高堤以束水入海。
兩人争持不下,久議不決。
康熙帝雖然傾向于成龍的主張,但未輕易決策。
特于去年命工部尚書薩穆哈、學士穆成額前往江蘇會同湯斌等勘議。
湯斌主張開濬下河入海口,認為“開一丈則有一丈之益,開一尺則有一尺之益”①。
薩穆哈等阿附明珠,偏袒靳輔,回奏時隻說共議認為開濬無益,并不言及湯斌的主張。
湯斌如實奏對完畢後,康熙帝命其至南書房,賜食。
第二天,康熙帝于聽政時追問治河之事,終于真相大白。
五月,湯斌奉命充經筵講官。
六月初,大學士奉命傳問九卿科道及淮、揚所屬之在京官員共議開濬海口事上奏說:“湯斌原任江甯巡撫,所見必确,今稱開海口有益,故複議應開。
”②康熙帝于是決定開海口,發帑銀二十萬兩,遣工部侍郎孫在豐前往督修。
尚書薩穆哈、禮部左侍郎穆成額以回奏失實故,均被革職。
此事在朝中引起極大震動。
湯斌所管詹事府負教導太子之責。
他特疏舉薦候補道耿介,稱其“賦質剛方,踐履笃實,潛心經傳,學有淵源,雖年逾六旬,精力尚健,乞征取引見,以備錄用”①。
康熙帝因授耿介為少詹事,命與湯斌共同輔導太子。
湯斌清正不阿,已使朝中許多人忌恨不已。
大學士明珠、前任江甯巡撫現任戶部尚書餘國柱尤其懷恨在心,伺機傾軋。
當湯斌内擢回朝時,他們即摭拾其離蘇州時告示中“愛民有心,救民無術”一語上奏,攻湯斌“市恩”②,在康熙帝心中投下了陰影,而湯斌自己并不知道。
湯斌入朝後給太子上課時講《大學》中“财聚民散”的道理。
康熙帝聽說後對太子說:“此列國分疆時語也。
若海内一統,民散将安之?試問之。
”湯斌回答說:“土崩之勢,甚于瓦解。
”③他列舉秦朝、隋朝及
湯斌遂下令搗毀蘇州五通祠,将木偶付之一炬,土偶投之深淵,并下令各地凡有五通祠者盡行拆毀,其木料留修學宮及城樓之用,并奏請“賜特旨嚴禁,勒石山颠,庶可永絕根株”。
康熙帝因此下令:“淫祠惑衆誣民,有關風化,如所請,勒石嚴禁。
直隸各省有似此者,一體饬遵。
”①于是江南一帶風俗為之一變。
湯斌勇于任事,果斷處理棘手案件。
吳縣監生王某有家仆竊資,逃出數年後,突然率領挾帶弓刀者二十騎出現,自稱投充到某親王府,诟罵王某并勒索金錢,地方官不敢過問。
湯斌得報後,立即下令擒拿,按律治罪。
常熟縣一奴仆持其主人所得南明隆武帝之劄,要挾逼迫主人遠逃,欲占據其家産、主婦。
湯斌得知後大怒,說:“國家屢更大赦。
此草昧時事,何足問,而逆奴以脅若主乎?”②于是立焚其劄,杖斃其奴。
湯斌廉潔奉公,不阿附,不受賄。
當時明珠為大學士,柄權勢盛,由江甯巡撫升擢左都禦史的餘國柱極盡谄媚能事。
當清廷下令蠲免江南之賦時,餘國柱使人對湯斌說:此皆明珠之力,江南人應有所報,意在索賄。
湯斌卻不予理睬。
當三年考核官員時,外官紛紛向明珠送禮,其中惟獨沒有湯斌的屬員。
湯斌在任巡撫期間,生活簡樸,清廉自持。
“其夫人暨諸公子衣皆布,行李蕭然,類貧士。
而其日給惟菜韭。
”他從不接受任何禮物,生日時,地方紳士知其“絕饋遺,惟制屏為壽,公辭焉。
啟曰:汪琬撰文在上。
公命錄①《清史列傳》卷8《湯斌傳》。
②《工部尚書湯公神道碑》。
①《清史列傳》卷8《湯斌傳》。
②《工部尚書湯公神道碑》。
以入,而返其屏。
”③時人因将他比之于海瑞、周忱。
康熙二十五年三月初十,康熙帝對大學士等說:“蘇州巡撫湯斌居官廉潔,甚著賢聲,向在講筵,朕素所優眷,此誠可以大用。
爾等會同九卿議奏。
至詹事府關系最為緊要,現在官員殊不副職任,着一并傳谕。
”第二天,大學士等遵旨回奏說:“湯斌居官廉潔,人品端方,允堪内召,以副大用。
至于詹事府衙門,關系最為重大,自古以來無不慎簡賢良以資輔導。
“湯斌操履清正,情性和平,洵可翼贊東宮,應升為禮部尚書總管詹事府事。
”康熙帝說:“爾等所議深合朕心,即寫谕旨來看。
”①于是,授湯斌為禮部尚書,管詹事府事。
诏令下達後,湯斌立即起行。
蘇州百姓聞其離任,“聚哭轅門外叩留公,又設匦斂錢為路費,将詣阙保留公”②。
湯斌因出示曉谕說:“吾在外不能為父老德,往者屢請核減浮糧并為廷議阻,今入見天子且面陳之。
”③情詞懇切,方得啟行。
蘇州數萬人“遮道焚香”送别,送者“逾千裡不絕。
公渡淮乃返”④。
他離任時帶回的東西,除因“吳中價廉故”,購一部二十一史之外,仍是赴任時攜帶之物:“敝簏數肩”而“不堪一物”⑤。
③馮景:《湯中丞雜記》,載《碑傳集》卷16。
①《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五年三月初十、十一日。
②《湯文正公傳》。
③《湯中丞雜記》。
④《湯文正公傳》。
⑤《湯中丞雜記》。
第四節 忤權相遭貶郁病去世 康熙二十五年(1686)閏四月,湯斌至京就任禮部尚書,陛見于乾清門。
康熙帝說:“汝在江蘇能潔己率屬,實心任事。
天下官有才者不少,操守謹慎者未能多見。
汝前陛辭時,自言平日不敢自欺,今克踐此言,朕用嘉悅,故行越擢,爾其勉之。
”湯斌回奏說:“臣學識庸陋,蒙皇上簡任江撫,奉職無狀,惟隕越是懼。
乃蒙皇上不次超擢,臣敢不勉竭心力,以圖報稱萬一。
”康熙帝詳細地詢問江蘇年歲、風俗及地方吏治民生、缙紳居鄉情況。
湯斌一一具體回答。
他說,水災之後,經過蠲免赈濟,民慶更生,“惟徐州所屬地最荒瘠,水災之後,今春民困較甚”。
又說:“鳳陽、蒙城一路饑民甚多。
聞宿州、靈璧一帶去年水災,今春麥尚未熟,民間謀生無策。
”将發生的問題如實奏報。
康熙帝又特别詢問了他對治理黃河的見解。
治理黃河是關系國計民生的一件大事,康熙帝極為重視,但如何治理卻大傷腦筋。
原來按察使于成龍主張對黃河下遊一帶疏濬海口,以洩積水。
河道總督靳輔卻認為海口沙淤難清,主張築高堤以束水入海。
兩人争持不下,久議不決。
康熙帝雖然傾向于成龍的主張,但未輕易決策。
特于去年命工部尚書薩穆哈、學士穆成額前往江蘇會同湯斌等勘議。
湯斌主張開濬下河入海口,認為“開一丈則有一丈之益,開一尺則有一尺之益”①。
薩穆哈等阿附明珠,偏袒靳輔,回奏時隻說共議認為開濬無益,并不言及湯斌的主張。
湯斌如實奏對完畢後,康熙帝命其至南書房,賜食。
第二天,康熙帝于聽政時追問治河之事,終于真相大白。
五月,湯斌奉命充經筵講官。
六月初,大學士奉命傳問九卿科道及淮、揚所屬之在京官員共議開濬海口事上奏說:“湯斌原任江甯巡撫,所見必确,今稱開海口有益,故複議應開。
”②康熙帝于是決定開海口,發帑銀二十萬兩,遣工部侍郎孫在豐前往督修。
尚書薩穆哈、禮部左侍郎穆成額以回奏失實故,均被革職。
此事在朝中引起極大震動。
湯斌所管詹事府負教導太子之責。
他特疏舉薦候補道耿介,稱其“賦質剛方,踐履笃實,潛心經傳,學有淵源,雖年逾六旬,精力尚健,乞征取引見,以備錄用”①。
康熙帝因授耿介為少詹事,命與湯斌共同輔導太子。
湯斌清正不阿,已使朝中許多人忌恨不已。
大學士明珠、前任江甯巡撫現任戶部尚書餘國柱尤其懷恨在心,伺機傾軋。
當湯斌内擢回朝時,他們即摭拾其離蘇州時告示中“愛民有心,救民無術”一語上奏,攻湯斌“市恩”②,在康熙帝心中投下了陰影,而湯斌自己并不知道。
湯斌入朝後給太子上課時講《大學》中“财聚民散”的道理。
康熙帝聽說後對太子說:“此列國分疆時語也。
若海内一統,民散将安之?試問之。
”湯斌回答說:“土崩之勢,甚于瓦解。
”③他列舉秦朝、隋朝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