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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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先世及早年的經曆
明珠,字端範,姓納喇氏,生于後金天聰八年(1634)。
祖父金台石于明萬曆四十一年(1613)繼其兄納林布祿為葉赫部首領,天命四年(1619)時,被英明汗努爾哈赤斬殺。
其子尼雅哈、德勒格爾歸順後金,隸滿洲正黃旗。
尼雅哈初授佐領,後屢次從征有功。
順治時改授騎都尉世職,康熙三年(1664)卒,長子振庫襲職。
明珠為尼雅哈次子,順治時初任侍衛,後任銮儀衛治儀正,又調内務府郎中。
康熙三年升為内務府總管大臣,“掌内務政令,供禦諸職,靡所不綜”①,成為宮廷事務的最高長官。
康熙五年(1666),任内弘文院學士,參與國政。
第二節參與國事的決策 康熙六年(1667),玄烨親政,明珠更被重用。
次年,任刑部尚書。
他奉命和工部尚書馬爾賽調查淮揚水患之處,并會同漕運總督、河道總督等官,到興化縣白駒場地方查勘。
返回後,向康熙帝報告說:舊有閘口四座,所出之水,由牛灣河入海。
後因禁海填塞,水路受阻,淹沒田地。
因為白駒場離海甚遠,并非沿海地方,不應堵塞,應速疏通河道,将四閘開通,積水可盡放出。
另外,仍可設置闆攔,一遇發水,即行開放,地方不緻淹沒,居民也不必遷移。
明珠等人又查明清口是淮河、黃河彙合處,如果黃河水泛濫,勢必越過淮河,而淮河水弱,黃河水中泥沙,将阻塞河道。
因此,他建議:将黃河北岸挑挖引河,以備蓄洩,使泥土逐水而下,保證運道暢通無阻①。
康熙帝采納了他的建議,對解除水患,保護運道暢通,具有積極作用。
十二月,傳教士南懷仁認為吳明烜推算的康熙八年曆書中,差錯很多。
明珠與其他大臣奉命前去測驗。
測驗結果,吳明烜推算錯誤,南懷仁推算正确,都符合天象。
康熙帝決定采用南懷仁的曆書,并任命他為欽天監監副,掌管天文曆法事務。
康熙八年(1669),懲辦了鳌拜以後,明珠參與消除鳌拜集團及其影響時,為朝廷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建議。
康熙九年,明珠改任都察院左都禦史。
康熙十年二月,充經筵講官。
八月,建議停止鹽差禦史巡曆地方之例。
十一月,調為兵部尚書。
康熙十二年(1672)正月,康熙帝在晾鷹台檢閱八旗甲兵。
在明珠的指揮下,軍容整肅。
康熙帝稱贊:“此陣列甚善,其永著為令。
”②平定三藩清初,平西王吳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并列為“三藩”。
在對待“三藩”撤與不撤這個重大問題上,唯有明珠與戶部尚書米思翰、刑①《清史稿》卷118《職官五》。
①《清聖祖實錄》卷27。
部尚書莫洛等極少數人,堅決主張撤藩,與帝意完全一緻。
康熙帝認為:“吳、尚等蓄謀已久,今若不及早除之,使其養癰成患,何以善後?況其勢已成,不若先發制之可也。
”①當吳三桂發動叛亂時,朝廷有些人吓得驚慌失措。
大學士索額圖等人主張處死倡議撤藩的明珠等人,康熙帝嚴加拒絕。
明珠竭誠效力,積極參與平定三藩叛亂的活動。
康熙十九年閏八月,在處理尚之信屬下兵丁時,給事中餘國柱認為:尚之信标下官兵,應即撤回,三總兵官标下兵丁應予分散。
議政王大臣會議認為:尚之信标下官兵應分入上三旗中,令駐廣東,另設将軍、副将軍管轄。
三總兵官标下兵丁,有願為兵者為兵,願為民者為民。
康熙帝則認為:尚之信标下官兵均分八旗,另設将軍、副都統管轄,分散其力量,日後或撤或遷比較容易。
二總兵标下官兵仍駐廣東,歸将軍管轄。
裁去另一總兵标下官兵。
他便征求明珠之意如何?明珠主張:尚之信标下官兵共十五佐領,分入上三旗,每一旗五佐領,為數不多,不必分隸八旗。
以後若撤回遷移,亦不論旗分調取,有滿洲大兵押送,分入上三旗辦法可行。
康熙帝表示同意:“既如此,不必分入八旗。
爾等可改票來奏。
”②在處理耿精忠等人時,依照刑律應淩遲處死,其同夥董國瑞等十九人應立斬。
明珠上奏:“耿精忠之罪,較尚之信尤為重大。
尚之信不過縱酒行兇,口出妄言;耿精忠深負國恩,擅自稱帝,且與安親王内多有狂悖之語,甚為
祖父金台石于明萬曆四十一年(1613)繼其兄納林布祿為葉赫部首領,天命四年(1619)時,被英明汗努爾哈赤斬殺。
其子尼雅哈、德勒格爾歸順後金,隸滿洲正黃旗。
尼雅哈初授佐領,後屢次從征有功。
順治時改授騎都尉世職,康熙三年(1664)卒,長子振庫襲職。
明珠為尼雅哈次子,順治時初任侍衛,後任銮儀衛治儀正,又調内務府郎中。
康熙三年升為内務府總管大臣,“掌内務政令,供禦諸職,靡所不綜”①,成為宮廷事務的最高長官。
康熙五年(1666),任内弘文院學士,參與國政。
第二節參與國事的決策 康熙六年(1667),玄烨親政,明珠更被重用。
次年,任刑部尚書。
他奉命和工部尚書馬爾賽調查淮揚水患之處,并會同漕運總督、河道總督等官,到興化縣白駒場地方查勘。
返回後,向康熙帝報告說:舊有閘口四座,所出之水,由牛灣河入海。
後因禁海填塞,水路受阻,淹沒田地。
因為白駒場離海甚遠,并非沿海地方,不應堵塞,應速疏通河道,将四閘開通,積水可盡放出。
另外,仍可設置闆攔,一遇發水,即行開放,地方不緻淹沒,居民也不必遷移。
明珠等人又查明清口是淮河、黃河彙合處,如果黃河水泛濫,勢必越過淮河,而淮河水弱,黃河水中泥沙,将阻塞河道。
因此,他建議:将黃河北岸挑挖引河,以備蓄洩,使泥土逐水而下,保證運道暢通無阻①。
康熙帝采納了他的建議,對解除水患,保護運道暢通,具有積極作用。
十二月,傳教士南懷仁認為吳明烜推算的康熙八年曆書中,差錯很多。
明珠與其他大臣奉命前去測驗。
測驗結果,吳明烜推算錯誤,南懷仁推算正确,都符合天象。
康熙帝決定采用南懷仁的曆書,并任命他為欽天監監副,掌管天文曆法事務。
康熙八年(1669),懲辦了鳌拜以後,明珠參與消除鳌拜集團及其影響時,為朝廷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建議。
康熙九年,明珠改任都察院左都禦史。
康熙十年二月,充經筵講官。
八月,建議停止鹽差禦史巡曆地方之例。
十一月,調為兵部尚書。
康熙十二年(1672)正月,康熙帝在晾鷹台檢閱八旗甲兵。
在明珠的指揮下,軍容整肅。
康熙帝稱贊:“此陣列甚善,其永著為令。
”②平定三藩清初,平西王吳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并列為“三藩”。
在對待“三藩”撤與不撤這個重大問題上,唯有明珠與戶部尚書米思翰、刑①《清史稿》卷118《職官五》。
①《清聖祖實錄》卷27。
部尚書莫洛等極少數人,堅決主張撤藩,與帝意完全一緻。
康熙帝認為:“吳、尚等蓄謀已久,今若不及早除之,使其養癰成患,何以善後?況其勢已成,不若先發制之可也。
”①當吳三桂發動叛亂時,朝廷有些人吓得驚慌失措。
大學士索額圖等人主張處死倡議撤藩的明珠等人,康熙帝嚴加拒絕。
明珠竭誠效力,積極參與平定三藩叛亂的活動。
康熙十九年閏八月,在處理尚之信屬下兵丁時,給事中餘國柱認為:尚之信标下官兵,應即撤回,三總兵官标下兵丁應予分散。
議政王大臣會議認為:尚之信标下官兵應分入上三旗中,令駐廣東,另設将軍、副将軍管轄。
三總兵官标下兵丁,有願為兵者為兵,願為民者為民。
康熙帝則認為:尚之信标下官兵均分八旗,另設将軍、副都統管轄,分散其力量,日後或撤或遷比較容易。
二總兵标下官兵仍駐廣東,歸将軍管轄。
裁去另一總兵标下官兵。
他便征求明珠之意如何?明珠主張:尚之信标下官兵共十五佐領,分入上三旗,每一旗五佐領,為數不多,不必分隸八旗。
以後若撤回遷移,亦不論旗分調取,有滿洲大兵押送,分入上三旗辦法可行。
康熙帝表示同意:“既如此,不必分入八旗。
爾等可改票來奏。
”②在處理耿精忠等人時,依照刑律應淩遲處死,其同夥董國瑞等十九人應立斬。
明珠上奏:“耿精忠之罪,較尚之信尤為重大。
尚之信不過縱酒行兇,口出妄言;耿精忠深負國恩,擅自稱帝,且與安親王内多有狂悖之語,甚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