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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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之類有利可圖的,照例由紳士擔任;屬于非常事務的,如辦鄉團、救災、赈饑、丈量土地、舉辦捐稅一類,也非由紳士領導不可,負擔歸之平民,利益官紳合得。

    兩皆歡喜,離任時的萬民傘是可以預約的。

     上面所說的地方自治事業,和現代所謂“自治”意義不同,不容混為一談。

    而且,這類事業名義上是為百姓造福,實質上是為官僚紳士聚财,假使确曾有一絲絲利及平民的話,那也隻是漏出來的涓滴而已。

    現代許多管稅收的衙門牆上四個大字“涓滴歸公”,正确的解釋是隻有一涓一滴歸公,正和這個情形一樣。

     往上更推一層,紳士也和皇權共治天下。

     紳權和皇權的關系,即士大夫的政治地位在曆史上的變化,大體上可以分三個時期,第一時期從秦到唐,第二時期從五代到宋,第三時期從元到清。

    當然這隻是大概的劃分,并不包含有絕對的年代意義。

     具體的先從君臣的禮貌來說吧,在宋以前,有三公坐而論道的說法,賈誼和漢文帝談話,不覺膝之前席,可見都是坐着的。

    唐初的裴監甚至和高祖共坐禦榻,十八學士在唐太宗面前也都還有坐處。

    可是到宋朝,便不然了,從太祖以後,大臣在皇帝面前無坐處,一坐群站,三公群卿立而論政了。

    到明清,不但不許坐,站着都不行,得跪着奏事了,清朝大官上朝得穿特制的護膝,怕跪久了吃不消。

    由坐而站而跪,說明了三個時期君臣的關系,也說明了紳權的逐步衰落和皇權的節節提高。

     從形式再說到本質。

     前一時期的典型例子是魏晉六朝的門閥制度。

     漢代的若幹世宦家族,如關西楊氏、汝南袁氏之類,四世三公,門生故吏遍天下,莊園遍布州縣,奴仆數以千計,有雄厚的經濟基礎。

    在黃巾動亂時代,地方豪族如孫策、馬超、許褚、張遼、曹操之類,為了保持土地和特殊權益,組織地主軍隊保衛鄉裡,造成力量,有部曲,有防區,小軍閥投靠大軍閥,三個大軍閥三分天下,這兩類家族也就占據高位,變成高級官僚了。

    大軍閥作了皇帝,這些家族原是共建皇業的,利害共同,在九品中正的選舉制度下,“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大官位為這些家族所獨占。

    東晉南渡,司馬家和王、謝等家到了建康,東吳的舊族顧、陸、朱、張諸家雖然是本地高門,因為是亡國之餘,就吃了虧,在政治地位上屈居第二等。

    這些高門世執國政,王、謝子弟更平步以至公卿,到劉裕以田舍翁稱帝,陳霸先更是寒人,在世族眼光裡,皇家隻是暴發戶,朝代盡管改換,好官我自為之。

    士大夫集團有其傳統的政治社會經濟以至文化地位,非皇權所能增損,紳權雖然在侍候皇權&mdash&mdash因為皇帝有軍隊&mdash&mdash目的在以皇權來發展紳權,支持紳權。

    經隋代兩帝的有意摧殘,取消九品中正制,取消長官辟舉僚屬辦法,并設進士科,用公開的考試制度,以文字來代替血統任官,但是,文字教育還是要錢買的,大家族有優越的經濟地位、人事關系,唐朝三百年的宰相,還是被二十個左右的家族所包辦。

     門閥制度下的紳權有曆史的傳統,有莊園的經濟基礎,有包辦選舉的工具,甚至有依門第高下任官的制度,有依族姓高下締婚的風氣,高門華閥成為一個利害共同的集團。

    并且,公卿子弟熟習典章制度,治國(辦例行公事)也非他們不可。

    在這情形下,紳權是和皇權共存的,隻有兩方合作才能兩利。

    而且,皇帝人人可做,隻要有軍力便行。

    士大夫卻不然,寒人門役要成為士大夫,等于駱駝穿針孔,即使有皇帝手令幫忙,也還是辦不到。

    何事非君,紳權可以侍候任何一姓的皇權,一個擁有大軍的軍閥,如得不到士大夫的支持,卻作不了皇帝。

     考試制度代替了門閥制度,真正發揮作用是10世紀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