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論父子情 緻徳·埃斯蒂薩克夫人

關燈
的。

    因為我從自身的經驗來說,當我們失去朋友時,最大的安慰莫過于我們不曾忘記對他傾情相訴,跟他們有過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

     我對家裡人開誠布公,樂意向他們說出我的意願,我對他們以及對任何其他人的看法。

    我坦陳心曲唯恐落後,因為我不願意人家對我有任何誤解。

     在凱撒提到古代高盧的奇風異俗中,有一條是孩子不許見自己的父親,也不敢與父親一起出現在大庭廣衆之前,這要等到他們開始扛起武器,仿佛以此說明,那個時候父親才能親切地跟他們來往。

     我還發現我們這個時代還有一種不适當的做法,父親不但過完漫長的一生前剝奪孩子享有的财富,還在身後把處置遺物的權利交給妻子,由她們随心所欲地支配。

    我還認識一位貴人,還是王國最高将領之一。

    他從繼承權來說每年可以有五萬埃居的年金,然而在五十多歲逝世時債台高築,貧困潦倒;而他的母親風燭殘年,卻在享用他的父親八十高齡壽終時遺贈的全部财産。

    我覺得這點毫無理性可言。

     所以在我看來,一個事業順利發展的人,再去追求一個會帶來巨大嫁妝的女人,這對事情并無幫助。

    俗語說:外債最會令人傾家蕩産。

    我們的祖先一緻遵守這句箴言,我也是如此。

     但是有人勸我們不要娶有錢人家的女兒,怕這樣的妻子嬌貴,不好侍候,這完全是為了一個不足為信的猜測而失去一個真正的機緣,他們這樣說是不對的。

    對一個不通情理的女人來說,任何一條理由都是說服不了她的。

    她們愈輸理的時候愈是自我欣賞。

    她們就是愛歪理;而賢淑的女人,她們以自己的品行為榮,她們愈富有愈願意做好事,就像愈美麗的女人愈要保持貞節。

     根據法律,孩子沒有到達成年自立以前,由母親管理家務,這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女性有女性的弱點,父親不能期望孩子成年時在智慧和能力上超過他的妻子,這就是父親管教不嚴了。

    可是,讓母親完全遵照孩子的性情行事,這更有違于天性。

    女性必須享有更好的物質條件,按照她們的門第和年齡去維持她們的地位,尤其拮據和匮乏對女性比對男性來說更難忍受得多。

    所以負擔應該落在兒子身上,而不是母親身上。

     總的來說,我覺得人在臨終時對遺産最正當的安排是遺贈給家鄉。

    法律比我們想得更周到,就是選擇不當,由法律來承擔,也比由我們在匆忙中貿然承擔為佳。

    财産到頭來不是我們的,既然從民法來說,在我們死後财産必須留給後人。

    雖然我們尚有自由支配的權利,我認為必須有十分明顯的重要理由,才能剝奪一個人按照出身和一般情理應該享有的繼承權。

    随心所欲和任意安排,這是違情悖理,濫用自由。

     叨天之幸,我一生中還沒遇到過這樣的時刻,誘使我的愛心違背法律和常情。

    我善于識人,知道跟誰是犯不上長期真心對待的!說錯一句話,使十年恩情前功盡棄。

    誰能在最後時刻對他們曲意奉承,這算是他做到了家,關鍵是做得恰到好處;不是最經常、最善意的關心,而是最近期、最實在的關心才會功德圓滿。

     有的人利用遺囑,如同一手拿蘋果,一手拿藤條,對于意欲染指的人每個行動都在其賞罰之中。

    繼承是一件事關重大的、後果深遠的行為,不能随時間的變換,出爾反爾。

    在這件事上,賢人一旦根據理智和大衆意見作出決定後不再更改。

     我們太看重男性繼承權,企圖讓自己的姓氏永留人間,未免可笑;我們也愛對天真的孩子的未來妄加猜測。

    無論在知識還是在體育課程方面,我當年不但在兄弟中間,也在全省少年中間,是最笨、最遲鈍、最無精打采的一個,如果從而把我排斥在我的圈子以外,那就有欠公平。

    我們作出這些往往不準确的猜測并信以為真,據此作出事關重大的選擇,這是瘋狂的行為。

    如果我們要打破這條規則,糾正我們的繼承者受命運安排的命運,首先可從外表來考慮,排斥那些重大的生理缺陷,這是永久不可改變的瑕疵,在我們這些欣賞美的人來看,也是嚴重有害的。

     柏拉圖的立法官和他的公民們有一段有趣的對話,轉述如下:他們說:&ldquo我們感到末日來臨時,為什麼不能把屬于我們自己的東西遺留給我們喜歡的人呢?在我們的病榻邊,在我們年老力衰時,在我們的事務中,我們的親人曾經給過我們不同程度的幫助,我們不能根據自己的意思或多或少地分贈給他,哦,神啊,這是多麼殘酷!&rdquo立法官對此作出下面的回答:&ldquo我的朋友,你們無疑将不久于人世,根據德爾法城阿波羅神谕,你們很難了解自己,很難了解屬于你們的東西。

    我是立法官,認為你們不屬于你們,你們享有的東西也不屬于你們。

    你們的财物和你們,不論過去與未來都是屬于你們的家庭的。

    還可以說你們的家庭和你們的财物是屬于集體的。

    如果阿谀奉承的人趁你們年老多病,或者趁你們自己一時熱情,唆使你們不恰當地立下一張不公正的遺囑,我會加以阻止的。

    但是為了城邦的公衆利益和你們的家庭利益,我會訂下法律,讓大家合情合理地感到個人的财産應該歸于集體。

    你們悄悄地、心甘情願地去到人類需要你們去的地方。

    而由我,對事物一視同仁,盡可能從大衆利益出發照應你們的遺物。

    &rdquo 回到我的話題。

    我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女人在一切方面不應該控制男人,除非從天然的母性一面來說,去懲罰那些脾氣暴躁,又樂意聽候她發落的人。

    但是這不涉及我們正在讨論的老年婦女的問題。

    顯然出于這樣的考慮,我們才那麼樂意制訂和實施這條剝奪女人繼承王位權利的法律,然而這條法律我們誰也沒有見過。

    世界上沒有一塊領地像這裡一樣,不得到類似理智的批準而援引這條法律的。

    但是命運賦予它的權威性則是各地不同的。

     把繼承權交給母親分配,并由她們對孩子作出選擇,這充滿了風險。

    她們的選擇常常懷有私心,變幻不定。

    因為懷孕期喜怒無常的病态心理,時時出現在她們的心靈上。

    一般常見的是她們偏愛最儒弱、最魯鈍或者&mdash&mdash若有的話&mdash&mdash那些還摟在懷裡的孩子。

    因為她們沒有足夠的智慧,實事求是地對待事物,她們就聽任感覺和印象的擺布;就像動物,隻認識挂在奶頭上的小崽。

     總之,從曆來的經驗也不難看出,這種天生的熱情沒有深厚的根基,雖然我們對此非常鄭重其事。

    我們可以用小小一筆錢叫做母親的天天抛下自己的孩子,來養育我們的孩子。

    我們要她們把自己的孩子托付給我們不願托付的體弱的保姆,或者由一頭奶羊喂養。

    不管他們的孩子會遇到什麼危險,就是不許她們喂他們,還不許她們照看他們,要全心全意為我們的孩子服務。

    這樣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看到久而久之會産生一種私生的感情,這種感情比天生的感情更強烈更操心。

    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