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論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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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官讨情,而是對他們說:&ldquo好哇,你們還不是靠了我才有權利審判每個人,如今竟要起我的腦袋來了。
&rdquo 又有一次,人民法庭對他起訴,他絕不聲辯,隻是侃侃而談:&ldquo來吧,我的公民們,去向神祇拜謝,也是在今天這樣的日子,讓我戰勝了迦太基人。
&rdquo說罷,他大踏步向神廟走去,隻見全體人跟在他後面,其中還有他的起訴人。
又是人民法庭應加圖的要求,傳訊西皮奧,要他對安蒂奧克省的一切開支作出彙報,西皮奧為此事來到元老院,從袍子下抽出賬冊,說這本賬冊把一切收支原原本本記了下來;但是他沒有同意把它轉交給法院檔案室保存,說他不願意自取其辱,在元老院當着衆人的面親手把賬冊撕成碎片。
我不相信這顆飽經滄桑的靈魂會弄虛作假。
泰特斯·裡維厄斯說他天性慷慨豪爽,一向氣度恢宏,他決不會當個罪人,低三下四去聲辯自己是無辜的。
苦刑是一項危險的發明,這像是在檢驗人的耐性而不是檢驗人的真情。
能夠忍受苦刑的人會隐瞞真情,不能夠忍受苦刑的人也會隐瞞真情。
痛苦能夠使我供認事實,為什麼就不能使我供認不是事實呢?另一方面,如果那個受到無理指責的人有耐性忍受這些折磨,罪有應得的人難道就沒有耐性忍受這些折磨,去獲得美好的生命報償麼? 我相信這項發明的理論基礎是建立在良心力量的想法上。
因為對有罪的人,似乎利用苦刑可以使他軟弱,說出他的錯誤;然而無罪的人則會更加堅強,不畏苦刑。
說實在的,這個方法充滿不确定性和危險。
為了躲過難忍的痛苦,什麼話不會說,什麼事不會做呢? 痛苦會迫使無辜的人撒謊[7]。
&mdash&mdash普布利厄斯·西魯斯 審判者折磨人是為了不讓他清白死去,而結果是他讓那個人受盡折磨後清白死去。
成千上萬的受刑者腦袋裡裝滿了假忏悔。
我想到亞曆山大審判菲洛特斯的情境,以及他受折磨的過程。
我尤其要以菲洛特斯作為例子。
然而有人卻說,苦刑還是軟弱的人類許多發明中痛苦最少的一項發明。
依我看來也是最不人道、最無意義的發明!有許多被希臘和羅馬稱為野蠻的國家,在這方面卻不及希臘和羅馬野蠻,它們認為折磨和殺害一個對其錯誤還隻是心存懷疑的人,是可怕的殘酷行為。
你不知道事情,他又能怎麼樣呢?你不想無緣無故地殺他,對他做的事卻比殺他還糟,你沒有不公正嗎?事情就是如此:多少次他甯願無緣無故地死去,也不願接受審訊,這種審訊往往比死刑還痛苦,這等于在執行死刑以前已把人處決了。
我不知道從哪兒聽來這個故事,但是如實地代表了我們良心的公正。
一名村婦在一位軍隊司令兼大法官面前控訴一名士兵,說他搶去了她僅剩下喂幾個小孩的一點點面糊,這支軍隊已把四周村莊掠奪一空。
然而沒有證據。
這位将軍首先告誡婦女要對自己說的話仔細想一想,若是誣告就要判罪,她堅持不改口,将軍下令割開士兵的肚子驗證事實真相。
婦女說的話是對的。
罪證确鑿。
[1]原文為拉丁語。
[2]原文為拉丁語。
西方古代格言。
[3]原文為拉丁語。
[4]原文為拉丁語。
[5]原文為拉丁語。
[6]原文為拉丁語。
[7]原文為拉丁語。
&rdquo 又有一次,人民法庭對他起訴,他絕不聲辯,隻是侃侃而談:&ldquo來吧,我的公民們,去向神祇拜謝,也是在今天這樣的日子,讓我戰勝了迦太基人。
&rdquo說罷,他大踏步向神廟走去,隻見全體人跟在他後面,其中還有他的起訴人。
又是人民法庭應加圖的要求,傳訊西皮奧,要他對安蒂奧克省的一切開支作出彙報,西皮奧為此事來到元老院,從袍子下抽出賬冊,說這本賬冊把一切收支原原本本記了下來;但是他沒有同意把它轉交給法院檔案室保存,說他不願意自取其辱,在元老院當着衆人的面親手把賬冊撕成碎片。
我不相信這顆飽經滄桑的靈魂會弄虛作假。
泰特斯·裡維厄斯說他天性慷慨豪爽,一向氣度恢宏,他決不會當個罪人,低三下四去聲辯自己是無辜的。
苦刑是一項危險的發明,這像是在檢驗人的耐性而不是檢驗人的真情。
能夠忍受苦刑的人會隐瞞真情,不能夠忍受苦刑的人也會隐瞞真情。
痛苦能夠使我供認事實,為什麼就不能使我供認不是事實呢?另一方面,如果那個受到無理指責的人有耐性忍受這些折磨,罪有應得的人難道就沒有耐性忍受這些折磨,去獲得美好的生命報償麼? 我相信這項發明的理論基礎是建立在良心力量的想法上。
因為對有罪的人,似乎利用苦刑可以使他軟弱,說出他的錯誤;然而無罪的人則會更加堅強,不畏苦刑。
說實在的,這個方法充滿不确定性和危險。
為了躲過難忍的痛苦,什麼話不會說,什麼事不會做呢? 痛苦會迫使無辜的人撒謊[7]。
&mdash&mdash普布利厄斯·西魯斯 審判者折磨人是為了不讓他清白死去,而結果是他讓那個人受盡折磨後清白死去。
成千上萬的受刑者腦袋裡裝滿了假忏悔。
我想到亞曆山大審判菲洛特斯的情境,以及他受折磨的過程。
我尤其要以菲洛特斯作為例子。
然而有人卻說,苦刑還是軟弱的人類許多發明中痛苦最少的一項發明。
依我看來也是最不人道、最無意義的發明!有許多被希臘和羅馬稱為野蠻的國家,在這方面卻不及希臘和羅馬野蠻,它們認為折磨和殺害一個對其錯誤還隻是心存懷疑的人,是可怕的殘酷行為。
你不知道事情,他又能怎麼樣呢?你不想無緣無故地殺他,對他做的事卻比殺他還糟,你沒有不公正嗎?事情就是如此:多少次他甯願無緣無故地死去,也不願接受審訊,這種審訊往往比死刑還痛苦,這等于在執行死刑以前已把人處決了。
我不知道從哪兒聽來這個故事,但是如實地代表了我們良心的公正。
一名村婦在一位軍隊司令兼大法官面前控訴一名士兵,說他搶去了她僅剩下喂幾個小孩的一點點面糊,這支軍隊已把四周村莊掠奪一空。
然而沒有證據。
這位将軍首先告誡婦女要對自己說的話仔細想一想,若是誣告就要判罪,她堅持不改口,将軍下令割開士兵的肚子驗證事實真相。
婦女說的話是對的。
罪證确鑿。
[1]原文為拉丁語。
[2]原文為拉丁語。
西方古代格言。
[3]原文為拉丁語。
[4]原文為拉丁語。
[5]原文為拉丁語。
[6]原文為拉丁語。
[7]原文為拉丁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