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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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以天地之心為心;欲為生民立命,必其能以生民之命為命。
今吾人之心與所謂命者,果何物哉?道喪千載,絕學悠悠,天地自天地,生民自生民,吾人自吾人,睽分渙裂,漠然不相聯屬。
噫,敝也久矣!自陽明夫子倡道東南,首揭良知之旨以覺天下,天下之人,皆知此心之靈貫徹天地,而生民之疴癢疾痛始與吾人休戚一體相關,為之維持撫摩,以求盡其心而緻其命者,始炯然不容于自已,所謂生生之仁也。
夫良知在人,聖愚未嘗不同,然而有能有不能者,利害毀譽有以蔽之也。
吾人誠有意于經世,豈忍一日悠悠,甘于退托,漠然視之而已也?天地萬物,一體相通,生生之機,自不容已。
一切毀譽利害之來,莫非動忍增益以求盡吾一體之實事,随其力之所及,在家仁家,在國仁國,在天下仁天下,所謂格物緻知,儒者有用之實學也。
豫章瑤湖王君,其殆庶幾乎?君與吾黨同事夫子,面承良知之教,從事于斯,專志不貳,居官居家,随處發明此意,以求所以自立。
其官于泰也,以州裡之休戚為己任;其官于浙也,以師門之休戚為己任。
一以為慈父,一以為幹子,一切以身徇之,不以毀譽利害惕乎其中。
其退而家居,孜孜求友,以教學相長,後進多賴之。
時出赴同志之會,以求交修之益。
晚年築室靜養,益務邃密。
凡百毀譽利害之來,不惟無所惕,且将資之以為助,即其日可見之行,庶幾所謂無忝于所學者,非耶? 嘉靖乙醜春,予赴吊念庵子,與諸友會于洪都,厥子緝錄君遺文一編示予。
予展而讀之,多與同志問答觀法切劘之說及詠歌酬應之詞,與夫當官興革宜民之疏,雖不屑屑以文名家,要皆以真志發之,以求不悖于師說,非苟然者。
觀其請質于師有曰:“斯道廣大,無少欠缺,動靜窮達,無往非學,但反觀于内,猶未是夭壽不貳根基,毀譽利害之間未能脫然。
”師手書答曰:“足知用功之密。
隻此自知之明便是良知,緻此良知以求自慊便是緻知矣。
”食脔一匕,已知鼎味,生平所見,不可概見已乎?因弁數語于冊,授而歸之。
夫吾人既有見于良知,立心立命以繼絕學之傳豈分外事耶?讀是編者,能逆志以究其所學,亦将有炯然不容自已者矣! 讀《雲塢山人集》序 珠川子銳志詞章之學有年,既裒然富且工矣,一日聞陽明先師良知之說,恍然若有見,怃然歎曰:“斯其根本之學也乎!吾之所習,特枝葉爾已。
”間以其說發為文詞,則衆嘩然非而笑之:“此道學頭巾語也。
習之将奚以為?”珠川子亦牽于舊習,未能舍,其于良知之說,又不忍棄也。
二者往來于中,久未能決。
今年秋,予赴沖玄之會,過信江,珠川子出《雲塢山人集》示予。
予讀之,則前之所謂富且工者是已。
及詢所謂道學頭巾語,則曰:“舊曾有《常州集》,因人之笑,弗欲以見也。
”予曰:“有是哉?子于此既不能舍,于彼又不忍棄也,則如之何?夫欲之燕則北其轅而已,欲之越則南其轅而已。
既欲之燕,又欲之越,是惑也,轅将安适哉?”珠川子曰:“吾亦病夫志之勿立耳,是以不能進于是也。
子何以輔吾志?”予曰:“可哉!夫君子之學,莫先辨志,未有志于根本而不達于枝葉者也,亦未有志于枝葉而能得其根本者也。
今之所謂良知之學者,夫亦通其說而已,未嘗實緻其良知也,名為根本,而未嘗忘于枝葉也。
子而果欲實緻其良知,非徒通其說而已,則當自其一念靈明者專志而求之,弗憚于非笑,弗眩于多歧,必也忘世情、忘嗜欲,并其詞章之念而忘之,而後道可幾耳。
良知者,天地萬物之靈也,子而果能實緻其良知,範圍曲成,将于是乎賴,而況于文詞之藝乎哉?故曰‘通乎晝夜之道而知’,語知至也。
昔有求工畫者,不在乎吮筆含墨,而在于解衣磅薄以坐之人,惟能忘于畫而後畫始工耳。
今者則何以異于是?世之所謂頭巾者,皆泥于良知之迹而未得其精、滞而未化者也。
先師之集傳于人久矣,子試取而讀之,果有頭巾氣否乎?然則子之惑可以解矣。
苟欲緻知而務文詞之工,是猶以隋珠而彈雀,亦末也已。
是集凡若幹卷,諸體裒然鹹備,子既已志于根本,亦将以為枝葉而忘之矣。
不然,是固詞章之雄也,而可少乎?”因書以畀之,且以徵子辨志之學。
《國琛集》序 《國琛集》者,予同年一庵唐子所紀開國以來人才之盛,集之以為世寶者也。
集凡四科,蓋取魯論聖人、君子、善人、有恒之義,不以時,不以類,不以品,小大偏全,錯而陳之,各擅其所美。
其要主于發明此學,以蓄德而廣才,固非病于方人也。
夫學,心學也,人心之靈,變動周流。
寂而能感,未嘗不通也;虛而能照,未嘗不明也。
此千聖以來相傳之寶藏,人人之所同有,惟蔽于私而始失之。
學也者,學去其蔽而已矣,非有加也。
夫心之通明謂之聖,聖人者,生而知之,學之的也。
君子以修言,善人以質言,有恒以基言,皆學而知之者也。
而惟有恒,則可以進于善人君子而入于聖,小者大,偏者全。
唐子所謂斯四科者,不于文,不于行,皆自其心論之,非其心則弗取也。
隆殺賓主之義存乎本述,願學之意存乎注腳,譬草蛇灰線,而生氣行乎其間,在明眼者取而觀之。
此紀集之本意也。
粵自明興以來,學術漸著,肇于薛敬軒,沿于吳康齋、胡敬齋,而闡于陳白沙。
敬軒以行修,康齋以悟入,敬齋祖薛而得證于吳,白沙宗吳而尤主于自得。
學将有所歸矣!延綿衍溢,至于陽明夫子,首提良知之旨,示之學的,而後燦然大明。
國将興,必有兆以開其先,蓋徵之也。
此千古血脈流行生化之機,不以意測,不以識求。
以此畜德則德日新,以此廣業則業日富,轉移人心之要,綱維治化之原,學之大全也。
夫自良知之說流傳海内,人孰不聞,然能實緻其知者有幾?唐子欲以讨真心為刺贽,真心孰從而讨之?夫真心者,言乎有恒之心。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
吾人果能持有恒之心,究夫虛寂流行之機以求其所入,而不以意識參乎其間,聖學庶有賴也已。
若曰執權衡以較輕重,而以方人病之,淺淺乎知唐子矣。
茫茫太虛,孤懸一掬,其誰幸以助予?此唐子苦心,故叙而終焉。
《山陰縣核田平賦歲計》序 治邑猶治家,邑之有宰猶家之有主也。
治家以利田為本,治邑以民事為本。
事莫先于經界,核田平賦以制其用。
經界之事也,如理一家之政,稽其為田幾何、為賦幾何,量其經費之用幾何。
既立為恒産矣,家之先有善法可仍者,從而守之,家之四鄰有善法可因者,從而證之。
或饬其所已廢,或增其所未備,求其有益于家政而已。
是非舍己利物、笃于一體之念,能若是乎?予于方湖楊侯重有感焉。
侯以進士文學起家,出,宰吾邑二年于茲,禔身範物,善政日加于民,宏才遠識,百職就興。
而其所缵田賦歲計之法,審度精詳,公好惡之施,明利害之原,求其有利于民而不必出于己,尤足以見仁人之用心,可以垂之永久而勿替。
所謂其事雖述,其功有倍于作者,非欤!侯欲锓梓以傳将來,屬予為之記。
記曰: 古之善制田賦者,必因土之瘠沃、田之高下以定其田賦之重輕,田制不明,則賦法不公。
二者無紀而能使國用之裕、民生之厚,不至于交受其病者,世無是理也。
考之《禹貢》,土辨五色,田别三錯,賦因三等。
周禮大司徒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任土事與夫定民地而登民賦之制,上之所以取乎下、下之所以供乎上,一是皆以田賦為則,而制用之法所由出焉。
是非治邑之要務也哉? 揚州之田,下上上錯,山陰屬揚州分野,田賦之制,漢以前無可考。
自馬臻開鑒湖而利始興,所謂三百裡之湖灌九千頃田是也。
唐宋以來,興廢不常,利害亦異,裁成補緝,随時以為益損,要不失古人立法之意而已。
國初建制,沿唐宋之舊,上稽虞周,田賦皆有定額。
原田六千五頃三百六十畝有奇,原米八萬二千七百石有奇。
制有官民,田有肥瘠,兼之湖職學站免附新漲開墾,名數龐雜,通計一百一十六則。
則因田而立,賦因則而定,徭役裡甲之需,皆視此以為準。
當是時,厲禁甚嚴,人不敢犯,其法未嘗不善也。
曆界以來,法久禁弛,奸詭日生,那移欺隐脫漏飛法之弊,殆且百端。
或以官為民,或以重作輕,且貧者利重價而摘糧賣田,富者利輕稅而扣糧買田,賄通裡書,盡去其籍,加以年久,遂至無挨田糧數多。
屢經清查抵補,尚剩無挨田四千九百一十餘畝,米一千四百八十餘石,始累小民空賠,終贻裡遞包賠,此積弊之甚者也。
前宰農裡何侯璇目擊斯弊,協謀于前守梅侯守德、二守潘侯,梅請于監司,銳意清量,嚴責委,詳檢核,有圖以紀其繁,有冊以稽其實,不惟埋沒無糧之田無從而隐,而開墾新漲之田亦有可稽。
乃定為四鄉則例,上為湖田,次為中鄉山田,次為江北田,又次為天樂田,凡無挨之米與官餘重糧皆攤入于四鄉之中,畝數則增額而有加,米數則通融而無改。
百餘年影射貱賠之害,一旦湔除,前令葉侯可成複印給由帖以
今吾人之心與所謂命者,果何物哉?道喪千載,絕學悠悠,天地自天地,生民自生民,吾人自吾人,睽分渙裂,漠然不相聯屬。
噫,敝也久矣!自陽明夫子倡道東南,首揭良知之旨以覺天下,天下之人,皆知此心之靈貫徹天地,而生民之疴癢疾痛始與吾人休戚一體相關,為之維持撫摩,以求盡其心而緻其命者,始炯然不容于自已,所謂生生之仁也。
夫良知在人,聖愚未嘗不同,然而有能有不能者,利害毀譽有以蔽之也。
吾人誠有意于經世,豈忍一日悠悠,甘于退托,漠然視之而已也?天地萬物,一體相通,生生之機,自不容已。
一切毀譽利害之來,莫非動忍增益以求盡吾一體之實事,随其力之所及,在家仁家,在國仁國,在天下仁天下,所謂格物緻知,儒者有用之實學也。
豫章瑤湖王君,其殆庶幾乎?君與吾黨同事夫子,面承良知之教,從事于斯,專志不貳,居官居家,随處發明此意,以求所以自立。
其官于泰也,以州裡之休戚為己任;其官于浙也,以師門之休戚為己任。
一以為慈父,一以為幹子,一切以身徇之,不以毀譽利害惕乎其中。
其退而家居,孜孜求友,以教學相長,後進多賴之。
時出赴同志之會,以求交修之益。
晚年築室靜養,益務邃密。
凡百毀譽利害之來,不惟無所惕,且将資之以為助,即其日可見之行,庶幾所謂無忝于所學者,非耶? 嘉靖乙醜春,予赴吊念庵子,與諸友會于洪都,厥子緝錄君遺文一編示予。
予展而讀之,多與同志問答觀法切劘之說及詠歌酬應之詞,與夫當官興革宜民之疏,雖不屑屑以文名家,要皆以真志發之,以求不悖于師說,非苟然者。
觀其請質于師有曰:“斯道廣大,無少欠缺,動靜窮達,無往非學,但反觀于内,猶未是夭壽不貳根基,毀譽利害之間未能脫然。
”師手書答曰:“足知用功之密。
隻此自知之明便是良知,緻此良知以求自慊便是緻知矣。
”食脔一匕,已知鼎味,生平所見,不可概見已乎?因弁數語于冊,授而歸之。
夫吾人既有見于良知,立心立命以繼絕學之傳豈分外事耶?讀是編者,能逆志以究其所學,亦将有炯然不容自已者矣! 讀《雲塢山人集》序 珠川子銳志詞章之學有年,既裒然富且工矣,一日聞陽明先師良知之說,恍然若有見,怃然歎曰:“斯其根本之學也乎!吾之所習,特枝葉爾已。
”間以其說發為文詞,則衆嘩然非而笑之:“此道學頭巾語也。
習之将奚以為?”珠川子亦牽于舊習,未能舍,其于良知之說,又不忍棄也。
二者往來于中,久未能決。
今年秋,予赴沖玄之會,過信江,珠川子出《雲塢山人集》示予。
予讀之,則前之所謂富且工者是已。
及詢所謂道學頭巾語,則曰:“舊曾有《常州集》,因人之笑,弗欲以見也。
”予曰:“有是哉?子于此既不能舍,于彼又不忍棄也,則如之何?夫欲之燕則北其轅而已,欲之越則南其轅而已。
既欲之燕,又欲之越,是惑也,轅将安适哉?”珠川子曰:“吾亦病夫志之勿立耳,是以不能進于是也。
子何以輔吾志?”予曰:“可哉!夫君子之學,莫先辨志,未有志于根本而不達于枝葉者也,亦未有志于枝葉而能得其根本者也。
今之所謂良知之學者,夫亦通其說而已,未嘗實緻其良知也,名為根本,而未嘗忘于枝葉也。
子而果欲實緻其良知,非徒通其說而已,則當自其一念靈明者專志而求之,弗憚于非笑,弗眩于多歧,必也忘世情、忘嗜欲,并其詞章之念而忘之,而後道可幾耳。
良知者,天地萬物之靈也,子而果能實緻其良知,範圍曲成,将于是乎賴,而況于文詞之藝乎哉?故曰‘通乎晝夜之道而知’,語知至也。
昔有求工畫者,不在乎吮筆含墨,而在于解衣磅薄以坐之人,惟能忘于畫而後畫始工耳。
今者則何以異于是?世之所謂頭巾者,皆泥于良知之迹而未得其精、滞而未化者也。
先師之集傳于人久矣,子試取而讀之,果有頭巾氣否乎?然則子之惑可以解矣。
苟欲緻知而務文詞之工,是猶以隋珠而彈雀,亦末也已。
是集凡若幹卷,諸體裒然鹹備,子既已志于根本,亦将以為枝葉而忘之矣。
不然,是固詞章之雄也,而可少乎?”因書以畀之,且以徵子辨志之學。
《國琛集》序 《國琛集》者,予同年一庵唐子所紀開國以來人才之盛,集之以為世寶者也。
集凡四科,蓋取魯論聖人、君子、善人、有恒之義,不以時,不以類,不以品,小大偏全,錯而陳之,各擅其所美。
其要主于發明此學,以蓄德而廣才,固非病于方人也。
夫學,心學也,人心之靈,變動周流。
寂而能感,未嘗不通也;虛而能照,未嘗不明也。
此千聖以來相傳之寶藏,人人之所同有,惟蔽于私而始失之。
學也者,學去其蔽而已矣,非有加也。
夫心之通明謂之聖,聖人者,生而知之,學之的也。
君子以修言,善人以質言,有恒以基言,皆學而知之者也。
而惟有恒,則可以進于善人君子而入于聖,小者大,偏者全。
唐子所謂斯四科者,不于文,不于行,皆自其心論之,非其心則弗取也。
隆殺賓主之義存乎本述,願學之意存乎注腳,譬草蛇灰線,而生氣行乎其間,在明眼者取而觀之。
此紀集之本意也。
粵自明興以來,學術漸著,肇于薛敬軒,沿于吳康齋、胡敬齋,而闡于陳白沙。
敬軒以行修,康齋以悟入,敬齋祖薛而得證于吳,白沙宗吳而尤主于自得。
學将有所歸矣!延綿衍溢,至于陽明夫子,首提良知之旨,示之學的,而後燦然大明。
國将興,必有兆以開其先,蓋徵之也。
此千古血脈流行生化之機,不以意測,不以識求。
以此畜德則德日新,以此廣業則業日富,轉移人心之要,綱維治化之原,學之大全也。
夫自良知之說流傳海内,人孰不聞,然能實緻其知者有幾?唐子欲以讨真心為刺贽,真心孰從而讨之?夫真心者,言乎有恒之心。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
吾人果能持有恒之心,究夫虛寂流行之機以求其所入,而不以意識參乎其間,聖學庶有賴也已。
若曰執權衡以較輕重,而以方人病之,淺淺乎知唐子矣。
茫茫太虛,孤懸一掬,其誰幸以助予?此唐子苦心,故叙而終焉。
《山陰縣核田平賦歲計》序 治邑猶治家,邑之有宰猶家之有主也。
治家以利田為本,治邑以民事為本。
事莫先于經界,核田平賦以制其用。
經界之事也,如理一家之政,稽其為田幾何、為賦幾何,量其經費之用幾何。
既立為恒産矣,家之先有善法可仍者,從而守之,家之四鄰有善法可因者,從而證之。
或饬其所已廢,或增其所未備,求其有益于家政而已。
是非舍己利物、笃于一體之念,能若是乎?予于方湖楊侯重有感焉。
侯以進士文學起家,出,宰吾邑二年于茲,禔身範物,善政日加于民,宏才遠識,百職就興。
而其所缵田賦歲計之法,審度精詳,公好惡之施,明利害之原,求其有利于民而不必出于己,尤足以見仁人之用心,可以垂之永久而勿替。
所謂其事雖述,其功有倍于作者,非欤!侯欲锓梓以傳将來,屬予為之記。
記曰: 古之善制田賦者,必因土之瘠沃、田之高下以定其田賦之重輕,田制不明,則賦法不公。
二者無紀而能使國用之裕、民生之厚,不至于交受其病者,世無是理也。
考之《禹貢》,土辨五色,田别三錯,賦因三等。
周禮大司徒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任土事與夫定民地而登民賦之制,上之所以取乎下、下之所以供乎上,一是皆以田賦為則,而制用之法所由出焉。
是非治邑之要務也哉? 揚州之田,下上上錯,山陰屬揚州分野,田賦之制,漢以前無可考。
自馬臻開鑒湖而利始興,所謂三百裡之湖灌九千頃田是也。
唐宋以來,興廢不常,利害亦異,裁成補緝,随時以為益損,要不失古人立法之意而已。
國初建制,沿唐宋之舊,上稽虞周,田賦皆有定額。
原田六千五頃三百六十畝有奇,原米八萬二千七百石有奇。
制有官民,田有肥瘠,兼之湖職學站免附新漲開墾,名數龐雜,通計一百一十六則。
則因田而立,賦因則而定,徭役裡甲之需,皆視此以為準。
當是時,厲禁甚嚴,人不敢犯,其法未嘗不善也。
曆界以來,法久禁弛,奸詭日生,那移欺隐脫漏飛法之弊,殆且百端。
或以官為民,或以重作輕,且貧者利重價而摘糧賣田,富者利輕稅而扣糧買田,賄通裡書,盡去其籍,加以年久,遂至無挨田糧數多。
屢經清查抵補,尚剩無挨田四千九百一十餘畝,米一千四百八十餘石,始累小民空賠,終贻裡遞包賠,此積弊之甚者也。
前宰農裡何侯璇目擊斯弊,協謀于前守梅侯守德、二守潘侯,梅請于監司,銳意清量,嚴責委,詳檢核,有圖以紀其繁,有冊以稽其實,不惟埋沒無糧之田無從而隐,而開墾新漲之田亦有可稽。
乃定為四鄉則例,上為湖田,次為中鄉山田,次為江北田,又次為天樂田,凡無挨之米與官餘重糧皆攤入于四鄉之中,畝數則增額而有加,米數則通融而無改。
百餘年影射貱賠之害,一旦湔除,前令葉侯可成複印給由帖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