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2卷 卷四十二 五峰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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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學案(黃宗羲原本 黃百家纂輯 全祖望補定)
五峰學案表
胡宏 (從弟)實
(文定季子。
) (子)大時(別見《嶽麓諸儒學案》。
) (龜山、荊門門人)(從子)大原 (二程、朱氏、靳氏再傳。
) (從子)大本 (安定、泰山、 楊大異 濂溪三傳。
) (胡氏所傳。
) 張栻(別為《南軒學案》。
) 彪居正 劉強學(別見《嶽麓諸儒學案》。
) 吳翌 孫蒙正(別見《元城學案》。
) 趙師孟 趙棠 (子)方(別見《嶽麓諸儒學案》。
) 方疇(別見《紫微學案》。
) 向浯 蕭口 (子)佐(別見《嶽麓諸儒學案》。
) 胡憲(別為《劉胡諸儒學案》。
) 曾幾 李椿 彪虎臣(并見《武夷學案》。
) (并五峰學侶。
) 五峰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紹興諸儒,所造莫出五峰之上。
其所作《知言》,東萊以為過于《正蒙》,卒開湖湘之學統。
今豫章以晦翁故祀澤宮,而五峰闕焉,非公論也。
述《五峰學案》。
(梓材案:五峰傳與及門諸子,洲本亦附武夷卷中,謝山始別為《五峰學案》。
) ◆武夷家學(二程再傳。
) 承務胡五峰先生宏 胡宏,字仁仲,崇安人,文定之季子。
自幼志于大道,嘗見龜山于京師,又從侯師聖于荊門,而卒傳其父之學。
優遊衡山二十餘年,玩心神明,不舍晝夜。
張南軒師事之。
學者稱五峰先生。
朱子雲:「秦檜當國,卻留意故家子弟,往往被他牢籠出去,多墜家聲。
獨明仲兄弟卻有樹立,終不歸附。
」所著有《知言》及詩文、《皇王大紀》。
(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有雲:「五峰《易外傳》一卷。
」) 百家謹案:文定以遊廣平之薦,誤交秦檜,失知人之明。
想先生兄弟竊所痛心,故顯與檜絕,所以緻堂有新州之徙。
先生初以蔭補右承務郎,避檜不出。
至檜死,被召,以疾卒。
嗚呼,此真孝子慈孫,克蓋前人之愆者也!其志昭然,千古若見焉。
胡子知言 道充乎身,塞乎天地,而拘于墟者不見其大;存乎飲食男女之事,而溺于流者不知其精。
諸子百家億之以意,飾之以辯。
傳聞習見蒙心之言,命之理、性之道,置諸茫昧則已矣,悲夫!此邪說暴行所以盛行,而不為其所惑者鮮也。
然則奈何﹖曰:在修吾身。
夫婦之道,人醜之矣,以淫欲為事也。
聖人則安之者,以保合為義也。
接而知有禮焉,交而知有道焉,惟敬者為能守而弗失也。
《語》曰「樂而不淫」,則得性命之正矣。
謂之淫欲者,非陋庸人而何!天得地而後有萬物,夫得婦而後有男女,君得臣而後有萬民,此一之道也,所以為至也。
天下莫大于心,患在于不能推之爾;莫久于心,患在于不能順之爾;莫成于命,患在于不能信之爾。
不能推,故人物、內外不能一也;不能順,故死生、晝夜不能通也;不能信,故富貴、貧賤不能安也。
氣之流行,性為之主。
性之流行,心為之主。
學貴大成,不貴小用。
大成者,參于天地之謂也。
小用者,謀利計功之謂也。
有而不能無者,性之謂與!宰物不死者,心之謂與!感而無自者,誠之謂與!往而不窮者,鬼之謂與!來而不測者,神之謂與! 仁者,人所以肖天地之機要也 靜觀萬物之理,得吾心之悅也易;動處萬物之分,得吾心之樂也難。
是故仁智合一,然後君子學成。
成己,所以成物。
堯、舜以天下與人,而無人德我之望;湯、武有人之天下,而無我取人之嫌。
是故天下無大事。
我不能大,則以事為大,而處之也難。
有毀人敗物之心者,小人也。
操譽人成物之心者,義士也。
油然乎物各得其分而無為者,君子也。
禮文多者,情實必不足,君子交際宜察焉。
言辭巧者,臨斷必不善,君子選用宜察焉。
學欲博,不欲雜;守欲約,不欲陋。
雜似博,陋似約,學者不可不察也。
能攻人之實病,至難也。
能受人之實攻,為尤難也。
人能攻我實病,我能受人實攻,朋友之義其庶幾乎。
不然,其不相陷而為小人者幾希矣! 行紛華波蕩之中,慢易之心不生,居幽獨得肆之地,匪僻之情不起,上也。
起而以禮制,次也。
制而不止者,昏而無勇者也。
理不素窮,勇不自任,必為小人之歸,可恥之甚也! 萬物皆性所有也。
聖人盡性,故無棄物。
情一流則難遏,氣一動則難平。
流而後遏,動而後平,是以難也。
察而養之于未流,則不至于用遏矣。
察而養之于未動,則不至于用平矣。
是故察之有素,則雖嬰于物而不惑;養之有素,則雖激于物而不背。
《易》曰:「艮其背,不獲其身。
行其庭,不見其人。
咎。
」此之謂也。
性定則心宰,心宰則物隨。
氣惑于物,發如雷霆,狂不可制,唯明者能自反,勇者能自斷。
事之誤,非過也,或未得馭事之道焉耳!心之惑,乃過也。
心過難改。
改心過,則無過矣。
生本無可好;人之所以好生者,以欲也。
死本無可惡;人之所以惡死者,亦以欲也。
生求稱其欲,死懼失其欲,憧憧天地之間,莫不以欲為事,而心學不傳矣。
深于道者,富用物而不盈。
衛公子荊善居室,孔子何取焉﹖以其心不嬰于物,可以為法也。
夫人生于物,用物以成其生耳,其久能幾何﹖而世人馳騖不返也! 知言疑義 天命之謂性。
性,天下之大本也。
堯、舜、禹、湯、文王、仲尼六君子先後相詔,必曰心而不曰性,何也﹖曰:心也者,知天地,宰萬物,以成性者也。
六君子,盡心者也,故能立天下之大本,人至于今賴焉。
不然,異端并作,物從其類而瓜分,孰能一之。
○朱子曰:「以成性者也」,此句可疑。
欲作「而統性情也,」何如﹖○張南軒曰:「統」字亦恐未安。
欲作「而主性情」,何如﹖○朱子曰:所改「主」字極有功。
然凡言刪改者,亦且是私竊講貫議論,以為當如此耳,未可遽塗其本編也。
何如﹖○又案:孟子盡心之意,正謂私意脫落,眾理貫通,盡得此心無盡之體,而自是擴充,則可以即事物而無不盡其全體之用焉耳。
但人雖能盡得此體,然存養不熟,而于事物之間一有所蔽,則或有不得盡其用者。
故孟子既言盡心知性,又言存心養性,蓋欲此體常存而即事即物各用其極,無有不盡雲爾。
以大學之序言之,則盡心知性者,緻知格物之事;存心養性者,誠意正心之事;而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者,修身以下之事也。
此其次序甚明,皆學者之事也。
然程子「盡心知性,不假存養,其唯聖人乎」者,蓋唯聖人則合下盡得此體,而用處自然無所不盡,中間更不須下存養擴充節次工夫。
然程子之意,亦指夫始條理者而為言,非便以盡心二字就功用上說也。
今觀此書之言盡心,大抵皆就功用上說,又便以為聖人之事,竊疑未安。
(朱子自注:舊說未明,今別改定如此。
)○呂東萊曰:「成性」固可疑,然今所改定,乃兼性情而言,別與本文設問不相應。
來諭以盡心為集大成者之始條理,則非不可以為聖人事。
但胡子下「者也」兩字,卻似斷定爾,若言六君子由盡其心而能立天下之大本如此。
○朱子曰:論心必兼性情,然後語意完備。
) (子)大時(別見《嶽麓諸儒學案》。
) (龜山、荊門門人)(從子)大原 (二程、朱氏、靳氏再傳。
) (從子)大本 (安定、泰山、 楊大異 濂溪三傳。
) (胡氏所傳。
) 張栻(別為《南軒學案》。
) 彪居正 劉強學(別見《嶽麓諸儒學案》。
) 吳翌 孫蒙正(別見《元城學案》。
) 趙師孟 趙棠 (子)方(別見《嶽麓諸儒學案》。
) 方疇(別見《紫微學案》。
) 向浯 蕭口 (子)佐(別見《嶽麓諸儒學案》。
) 胡憲(別為《劉胡諸儒學案》。
) 曾幾 李椿 彪虎臣(并見《武夷學案》。
) (并五峰學侶。
) 五峰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紹興諸儒,所造莫出五峰之上。
其所作《知言》,東萊以為過于《正蒙》,卒開湖湘之學統。
今豫章以晦翁故祀澤宮,而五峰闕焉,非公論也。
述《五峰學案》。
(梓材案:五峰傳與及門諸子,洲本亦附武夷卷中,謝山始別為《五峰學案》。
) ◆武夷家學(二程再傳。
) 承務胡五峰先生宏 胡宏,字仁仲,崇安人,文定之季子。
自幼志于大道,嘗見龜山于京師,又從侯師聖于荊門,而卒傳其父之學。
優遊衡山二十餘年,玩心神明,不舍晝夜。
張南軒師事之。
學者稱五峰先生。
朱子雲:「秦檜當國,卻留意故家子弟,往往被他牢籠出去,多墜家聲。
獨明仲兄弟卻有樹立,終不歸附。
」所著有《知言》及詩文、《皇王大紀》。
(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有雲:「五峰《易外傳》一卷。
」) 百家謹案:文定以遊廣平之薦,誤交秦檜,失知人之明。
想先生兄弟竊所痛心,故顯與檜絕,所以緻堂有新州之徙。
先生初以蔭補右承務郎,避檜不出。
至檜死,被召,以疾卒。
嗚呼,此真孝子慈孫,克蓋前人之愆者也!其志昭然,千古若見焉。
胡子知言 道充乎身,塞乎天地,而拘于墟者不見其大;存乎飲食男女之事,而溺于流者不知其精。
諸子百家億之以意,飾之以辯。
傳聞習見蒙心之言,命之理、性之道,置諸茫昧則已矣,悲夫!此邪說暴行所以盛行,而不為其所惑者鮮也。
然則奈何﹖曰:在修吾身。
夫婦之道,人醜之矣,以淫欲為事也。
聖人則安之者,以保合為義也。
接而知有禮焉,交而知有道焉,惟敬者為能守而弗失也。
《語》曰「樂而不淫」,則得性命之正矣。
謂之淫欲者,非陋庸人而何!天得地而後有萬物,夫得婦而後有男女,君得臣而後有萬民,此一之道也,所以為至也。
天下莫大于心,患在于不能推之爾;莫久于心,患在于不能順之爾;莫成于命,患在于不能信之爾。
不能推,故人物、內外不能一也;不能順,故死生、晝夜不能通也;不能信,故富貴、貧賤不能安也。
氣之流行,性為之主。
性之流行,心為之主。
學貴大成,不貴小用。
大成者,參于天地之謂也。
小用者,謀利計功之謂也。
有而不能無者,性之謂與!宰物不死者,心之謂與!感而無自者,誠之謂與!往而不窮者,鬼之謂與!來而不測者,神之謂與! 仁者,人所以肖天地之機要也 靜觀萬物之理,得吾心之悅也易;動處萬物之分,得吾心之樂也難。
是故仁智合一,然後君子學成。
成己,所以成物。
堯、舜以天下與人,而無人德我之望;湯、武有人之天下,而無我取人之嫌。
是故天下無大事。
我不能大,則以事為大,而處之也難。
有毀人敗物之心者,小人也。
操譽人成物之心者,義士也。
油然乎物各得其分而無為者,君子也。
禮文多者,情實必不足,君子交際宜察焉。
言辭巧者,臨斷必不善,君子選用宜察焉。
學欲博,不欲雜;守欲約,不欲陋。
雜似博,陋似約,學者不可不察也。
能攻人之實病,至難也。
能受人之實攻,為尤難也。
人能攻我實病,我能受人實攻,朋友之義其庶幾乎。
不然,其不相陷而為小人者幾希矣! 行紛華波蕩之中,慢易之心不生,居幽獨得肆之地,匪僻之情不起,上也。
起而以禮制,次也。
制而不止者,昏而無勇者也。
理不素窮,勇不自任,必為小人之歸,可恥之甚也! 萬物皆性所有也。
聖人盡性,故無棄物。
情一流則難遏,氣一動則難平。
流而後遏,動而後平,是以難也。
察而養之于未流,則不至于用遏矣。
察而養之于未動,則不至于用平矣。
是故察之有素,則雖嬰于物而不惑;養之有素,則雖激于物而不背。
《易》曰:「艮其背,不獲其身。
行其庭,不見其人。
咎。
」此之謂也。
性定則心宰,心宰則物隨。
氣惑于物,發如雷霆,狂不可制,唯明者能自反,勇者能自斷。
事之誤,非過也,或未得馭事之道焉耳!心之惑,乃過也。
心過難改。
改心過,則無過矣。
生本無可好;人之所以好生者,以欲也。
死本無可惡;人之所以惡死者,亦以欲也。
生求稱其欲,死懼失其欲,憧憧天地之間,莫不以欲為事,而心學不傳矣。
深于道者,富用物而不盈。
衛公子荊善居室,孔子何取焉﹖以其心不嬰于物,可以為法也。
夫人生于物,用物以成其生耳,其久能幾何﹖而世人馳騖不返也! 知言疑義 天命之謂性。
性,天下之大本也。
堯、舜、禹、湯、文王、仲尼六君子先後相詔,必曰心而不曰性,何也﹖曰:心也者,知天地,宰萬物,以成性者也。
六君子,盡心者也,故能立天下之大本,人至于今賴焉。
不然,異端并作,物從其類而瓜分,孰能一之。
○朱子曰:「以成性者也」,此句可疑。
欲作「而統性情也,」何如﹖○張南軒曰:「統」字亦恐未安。
欲作「而主性情」,何如﹖○朱子曰:所改「主」字極有功。
然凡言刪改者,亦且是私竊講貫議論,以為當如此耳,未可遽塗其本編也。
何如﹖○又案:孟子盡心之意,正謂私意脫落,眾理貫通,盡得此心無盡之體,而自是擴充,則可以即事物而無不盡其全體之用焉耳。
但人雖能盡得此體,然存養不熟,而于事物之間一有所蔽,則或有不得盡其用者。
故孟子既言盡心知性,又言存心養性,蓋欲此體常存而即事即物各用其極,無有不盡雲爾。
以大學之序言之,則盡心知性者,緻知格物之事;存心養性者,誠意正心之事;而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者,修身以下之事也。
此其次序甚明,皆學者之事也。
然程子「盡心知性,不假存養,其唯聖人乎」者,蓋唯聖人則合下盡得此體,而用處自然無所不盡,中間更不須下存養擴充節次工夫。
然程子之意,亦指夫始條理者而為言,非便以盡心二字就功用上說也。
今觀此書之言盡心,大抵皆就功用上說,又便以為聖人之事,竊疑未安。
(朱子自注:舊說未明,今別改定如此。
)○呂東萊曰:「成性」固可疑,然今所改定,乃兼性情而言,別與本文設問不相應。
來諭以盡心為集大成者之始條理,則非不可以為聖人事。
但胡子下「者也」兩字,卻似斷定爾,若言六君子由盡其心而能立天下之大本如此。
○朱子曰:論心必兼性情,然後語意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