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7卷 卷五十七 梭山復齋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關燈
小
中
大
苟財不足以助之,惟助以力,如先眾人而往,後眾人而歸、有勞為之服之,毋毀所蓄,以變定規。
如此力行,家不至廢,而身不至有非理之求。
其說具有條理,殆可推之治國者也。
江西并子美又號三陸。
」(補。
) 文達陸復齋先生九齡 陸九齡,字子壽,金溪人,學者稱為復齋先生,梭山、象山其兄弟也。
十歲喪母,哀毀若成人。
秦氏當國,場屋無道程氏學者。
先生從故編得其說,獨委心焉。
久之,新博士至,聞其雅以放逸自許,慨然嘆曰:「此非吾所願學也。
」賦詩徑歸。
時先生年尚未冠。
吏部部郎襄陵許忻,直道清節,屏居臨川,閉門少所賓接,一見先生,折輩行與語,凡治體之升降,舊章之損益,前輩聞人之律度軌轍,皆亹亹言之。
已而許公起守邵陽,招先生往,所以屬先生者甚厚。
既歸,益肆力于學,廣覽博咨,深觀默養,兄弟自為師友,和而不同。
休暇則與子弟適場圃習射,曰:「是固男子之事也。
」自是裡中士始不敢鄙弓矢為武夫末藝。
廬陵有寇警,旁郡皆入保,請先生主之,門人多不悅。
先生曰:「古者比閭之長,即五兩之卒,士而恥此,則豪俠武斷者專之。
今文移動,以軍興從事郡縣,欲事之集,必假手主者。
彼乘是,取必于裡閈,亦何所不至。
」凡先生之所以講明屯禦者,皆可為後法。
而裡中盜賊群相戒曰:「是家射命中,無取死。
」初,先生之父釆溫公冠昏喪祭儀行之家,先生又繹先志而修明之,晨昏伏臘鉏,奉盥請衽,觴豆饎爨,闔門千指,男女以班,各共其職,友弟之風,被于鄉社,而聞于天下。
束書入太學,太學知名之士,聞聲爭願交,屏所挾,北面稱弟子者甚眾。
司業汪文定公舉為學錄,登乾道五年進士,釋褐桂陽軍學教授。
以母老改調興國軍教授,地瀕大江,民寒嗇,罕志學,先生不以職閑自逸,端矱,肅衣冠,如臨大眾,勸綏引翼,士興于學。
學廩名存實亡,簿書漫漶不可攷,先生為覈實催理受輸之法白郡,授有司行之,士得其養。
甫九月,以繼母服去。
服除,調全州教授。
未上,疾卒。
先生和順不違物,而非意自不能幹。
簡直不徇人,而與居久益有味。
有請益者,從容啟告,莫不渙然。
閒有扞格不入者,則引而不發。
嘗曰:「人之惑,有難以口舌爭者。
言之激,適固其意,少需未必不自悟也。
」屬纊之日,晨興坐上,與兄弟語,猶以天下學術人才為念。
少焉,正襟端臥而逝。
東萊志其墓,謂先生勇于求道之時,憤悱直前,蓋有不由階序者。
然其所志者大,所據者實,公聽並觀,卻立四顧,弗造于至平至粹之地弗措也。
寶慶二年,特贈朝奉郎直祕閣,諡文達。
先生之高弟曰沈煥。
復齋文集(補)。
聲氣容色,應對進退,乃緻知力行之原,不若是而從事于箋注訓詁之閒,言語議論之末,無乃與古之講學者異與!(《與張敬夫》。
) 近來學者多自私欲速之說,又惑于釋氏一超直入之談,往往棄日用而論心,遺倫理而語道。
適見聖謨與舍弟書,又有即身是道,不假擬度之說,此又將墮于無底之壑矣。
(《答傳子淵》。
) 有終日談虛空語性命而不知踐履之實,欣然自以為有得而卒歸于無所用,此惑于異端者也。
(《與沈叔晦》。
) 古之君子,往往多出于羈艱因厄愁憂之中,而其學日進。
某獨日以汩沒,觸事接物,習情客氣時起于其間。
(《與李德遠》。
) (梓材謹案:此下有《與趙景明》一條,及謝山案語,移入《晦翁學案》。
) 身體心驗,使吾身心與聖賢之言相應,擇其最切己者,勤而行之。
(《答王漢臣》)。
治人必先治己,自治莫大于治氣。
氣之不平,其病不一,而忿懥之害為尤大。
釋氏之門,亦有教律禪之異,禪門亦有五家宗派,何況儒、釋二教,安得強而同之! 釋氏大抵以理為障,與吾儒之學天地懸絕。
(以上《與王順伯》。
) 人生之迷,千種萬類、不可名狀,而大要皆是利欲。
李赤入廁,天下之樂于是乎在,而不知其死于糞穢也。
(《與王申伯》。
) 須磊磊落落作大丈夫,淨埽平生紕繆意見。
(《與陳德甫》。
) 貧者士之常,吾友能安之,則尊幼無不安者。
吾心微有不可安,則過自此起矣。
天命固不可損益,但自失其本心耳。
(《與柴必勝》。
) 不知命無以為君子,此意不可不先講習。
習到臨利害得失無憂懼心,平時胸中泰然無計較心,則真知命矣。
(《與劉淳叟》。
) 租賦利害,如買絹一項,吏廉則民之輸帛易,而帛亦不至甚惡,吏貪而受常例,則雖甚疏惡者,亦不得不受。
于是有浮巧之民,能為甚薄之帛,而加之藥如甚厚者。
攬子厚取其直于民,而薄其價買之以輸于公,揀子不敢言,受領官不敢退。
若必使民自輸,而書人戶與揀子之名于帛端,而毋得使攬子者輸焉,則公私兩利,而其弊革矣。
(《與汪漕》。
) 團結禦寇,須覈何人可用,何兵可戰,如何分布營寨,如何置備糧食,聽誰統轄,如何防堵把截,若泛牒前往界前,為害未易悉數。
(《與金溪宰》。
) 射,所以觀德也。
然後羿善射為亂臣,逢蒙善射亦殺師,養由基善射而奪國,李廣善射而數奇;崔浩不能彎弓,杜預射不穿劄,而皆有成功,何邪﹖ 銅壺為漏,浮箭為刻,天池以注之,平水以平之,受水以納之,而壺之制盡矣。
匏以載之,蓮以出之,華表以正之,而箭之體定矣。
日有十二辰,而八十四維閒焉。
歲有十二月,而二十四氣
如此力行,家不至廢,而身不至有非理之求。
其說具有條理,殆可推之治國者也。
江西并子美又號三陸。
」(補。
) 文達陸復齋先生九齡 陸九齡,字子壽,金溪人,學者稱為復齋先生,梭山、象山其兄弟也。
十歲喪母,哀毀若成人。
秦氏當國,場屋無道程氏學者。
先生從故編得其說,獨委心焉。
久之,新博士至,聞其雅以放逸自許,慨然嘆曰:「此非吾所願學也。
」賦詩徑歸。
時先生年尚未冠。
吏部部郎襄陵許忻,直道清節,屏居臨川,閉門少所賓接,一見先生,折輩行與語,凡治體之升降,舊章之損益,前輩聞人之律度軌轍,皆亹亹言之。
已而許公起守邵陽,招先生往,所以屬先生者甚厚。
既歸,益肆力于學,廣覽博咨,深觀默養,兄弟自為師友,和而不同。
休暇則與子弟適場圃習射,曰:「是固男子之事也。
」自是裡中士始不敢鄙弓矢為武夫末藝。
廬陵有寇警,旁郡皆入保,請先生主之,門人多不悅。
先生曰:「古者比閭之長,即五兩之卒,士而恥此,則豪俠武斷者專之。
今文移動,以軍興從事郡縣,欲事之集,必假手主者。
彼乘是,取必于裡閈,亦何所不至。
」凡先生之所以講明屯禦者,皆可為後法。
而裡中盜賊群相戒曰:「是家射命中,無取死。
」初,先生之父釆溫公冠昏喪祭儀行之家,先生又繹先志而修明之,晨昏伏臘鉏,奉盥請衽,觴豆饎爨,闔門千指,男女以班,各共其職,友弟之風,被于鄉社,而聞于天下。
束書入太學,太學知名之士,聞聲爭願交,屏所挾,北面稱弟子者甚眾。
司業汪文定公舉為學錄,登乾道五年進士,釋褐桂陽軍學教授。
以母老改調興國軍教授,地瀕大江,民寒嗇,罕志學,先生不以職閑自逸,端矱,肅衣冠,如臨大眾,勸綏引翼,士興于學。
學廩名存實亡,簿書漫漶不可攷,先生為覈實催理受輸之法白郡,授有司行之,士得其養。
甫九月,以繼母服去。
服除,調全州教授。
未上,疾卒。
先生和順不違物,而非意自不能幹。
簡直不徇人,而與居久益有味。
有請益者,從容啟告,莫不渙然。
閒有扞格不入者,則引而不發。
嘗曰:「人之惑,有難以口舌爭者。
言之激,適固其意,少需未必不自悟也。
」屬纊之日,晨興坐上,與兄弟語,猶以天下學術人才為念。
少焉,正襟端臥而逝。
東萊志其墓,謂先生勇于求道之時,憤悱直前,蓋有不由階序者。
然其所志者大,所據者實,公聽並觀,卻立四顧,弗造于至平至粹之地弗措也。
寶慶二年,特贈朝奉郎直祕閣,諡文達。
先生之高弟曰沈煥。
復齋文集(補)。
聲氣容色,應對進退,乃緻知力行之原,不若是而從事于箋注訓詁之閒,言語議論之末,無乃與古之講學者異與!(《與張敬夫》。
) 近來學者多自私欲速之說,又惑于釋氏一超直入之談,往往棄日用而論心,遺倫理而語道。
適見聖謨與舍弟書,又有即身是道,不假擬度之說,此又將墮于無底之壑矣。
(《答傳子淵》。
) 有終日談虛空語性命而不知踐履之實,欣然自以為有得而卒歸于無所用,此惑于異端者也。
(《與沈叔晦》。
) 古之君子,往往多出于羈艱因厄愁憂之中,而其學日進。
某獨日以汩沒,觸事接物,習情客氣時起于其間。
(《與李德遠》。
) (梓材謹案:此下有《與趙景明》一條,及謝山案語,移入《晦翁學案》。
) 身體心驗,使吾身心與聖賢之言相應,擇其最切己者,勤而行之。
(《答王漢臣》)。
治人必先治己,自治莫大于治氣。
氣之不平,其病不一,而忿懥之害為尤大。
釋氏之門,亦有教律禪之異,禪門亦有五家宗派,何況儒、釋二教,安得強而同之! 釋氏大抵以理為障,與吾儒之學天地懸絕。
(以上《與王順伯》。
) 人生之迷,千種萬類、不可名狀,而大要皆是利欲。
李赤入廁,天下之樂于是乎在,而不知其死于糞穢也。
(《與王申伯》。
) 須磊磊落落作大丈夫,淨埽平生紕繆意見。
(《與陳德甫》。
) 貧者士之常,吾友能安之,則尊幼無不安者。
吾心微有不可安,則過自此起矣。
天命固不可損益,但自失其本心耳。
(《與柴必勝》。
) 不知命無以為君子,此意不可不先講習。
習到臨利害得失無憂懼心,平時胸中泰然無計較心,則真知命矣。
(《與劉淳叟》。
) 租賦利害,如買絹一項,吏廉則民之輸帛易,而帛亦不至甚惡,吏貪而受常例,則雖甚疏惡者,亦不得不受。
于是有浮巧之民,能為甚薄之帛,而加之藥如甚厚者。
攬子厚取其直于民,而薄其價買之以輸于公,揀子不敢言,受領官不敢退。
若必使民自輸,而書人戶與揀子之名于帛端,而毋得使攬子者輸焉,則公私兩利,而其弊革矣。
(《與汪漕》。
) 團結禦寇,須覈何人可用,何兵可戰,如何分布營寨,如何置備糧食,聽誰統轄,如何防堵把截,若泛牒前往界前,為害未易悉數。
(《與金溪宰》。
) 射,所以觀德也。
然後羿善射為亂臣,逢蒙善射亦殺師,養由基善射而奪國,李廣善射而數奇;崔浩不能彎弓,杜預射不穿劄,而皆有成功,何邪﹖ 銅壺為漏,浮箭為刻,天池以注之,平水以平之,受水以納之,而壺之制盡矣。
匏以載之,蓮以出之,華表以正之,而箭之體定矣。
日有十二辰,而八十四維閒焉。
歲有十二月,而二十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