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7卷 卷五十七 梭山復齋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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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皆以助用,不可侵過次日之物。

    一日侵過,無時可補,則便有破家之漸,當謹戒之。

     其有田少而用廣者,但當清心儉素,經營足食之路。

    于接待賓客、弔喪問疾、時節饋送、聚會飲食之事,一切不講。

    免至幹求親舊,以滋過失;責望故素,以生怨尤;負諱通借,以招恥辱。

     居家之病有七:曰笑,(如笑罵戲之類。

    一本作呼,如呼盧喧嚷之類。

    )曰遊,曰飲食,曰土木,曰爭訟,曰玩好,曰惰慢。

    有一于此,皆能破家。

    其次貧薄而務周旋,豐餘而尚鄙嗇,事雖不同,其終之害,或無以異,但在遲速間。

    夫豐餘而不用者,疑若無害也。

    然己既豐餘,則人望以周濟,今乃恝然,必失人之情。

    既失人情,則人不佑,人惟恐其無隙。

    苟有隙可乘,則爭媒櫱之,雖其子孫,亦懷不滿之意。

    一旦入手,若決隄破防矣。

     前所言存留十之三者,為豐餘之多者制也。

    苟所餘不能三分,則有二分亦可。

    又不能二分,則存一分亦可。

    又不能一分,則宜撙節用度,以存贏餘,然後家可長久。

    不然,一旦有意外之事,必遂破家矣。

     前所謂一切不講者,非絕其事也,謂不能以貨財為禮耳。

    如弔喪,則以先往後罷為 助。

    賓客,則樵蘇供爨,清談而已。

    至如奉親最急也,啜菽飲水盡其歡,斯之謂孝。

    祭祀最嚴也,疏食菜羹足以緻其敬。

    凡事皆然,則人固不我責,而我亦何歉哉!如此則禮不廢而財不匱矣。

     前所言以其六分為十二月之用,以一月合用之數約為三十分者,非謂必于其日用盡,但約見每月每日之大概。

    其閒用度,自為贏縮,惟是不可先次侵過,恐難追補。

    宜先餘而後用,以無貽鄙嗇之譏。

     世所用度,有何窮盡!蓋是未嘗立法,所以豐儉皆無準則。

    好豐者妄用以破家,好儉者多藏以斂怨,無法可依,必至如此。

    愚今考古經國之制,為居家之法,隨貲產之多寡,制用度之豐儉,是取中可久之制也。

    (以上《居家制用》。

    ) 附錄 先生隱居山中,書之言行,夜必書之。

    其家累世義居,一人最長者為家長,一家之事聽命焉。

    歲遷子弟,分任家事,凡田疇租稅出內庖爨賓客之事,各有主者。

    先生以訓戒之辭為韻語,晨興,家長率眾子弟謁先祠畢,擊鼓誦其辭,使列聽之。

    子弟有過,家長會眾子弟責而訓之。

    不改,則撻之。

    終不改,度不可容,則言之官府,屏之遠方焉。

     朱子《與梭山書》曰:「伏承示論太極之失,及省從前所論,卻恐長者從初便忽其言,不曾緻思,隻以自家所見道理為是,不知卻元來未到他地位,而便以己見輕肆抵排也。

    今亦不暇細論,即如《太極》篇首一句,最是長者所深排。

    然殊不知不言無極,則太極同于一物,而不足為萬化根本。

    不言太極,則無極淪于空寂,而不能為萬化根本。

    隻此一句,便見其下語精密,微妙無窮。

    而向下所說許多道理,條貫脈絡,井井不亂。

    隻今便在目前,而亙古亙今,顛撲不破,隻恐自家見得未曾如此分明直截,則其所可疑者,乃在此而不在彼也。

    大抵古之聖賢,千言萬語隻是要人明得此理。

    此理既明,則不務立論,而所言無非義理之言;不務立行,而所行無非義理之實。

    無有初無此理,而姑為此言,以救時俗之弊者。

    不知子靜相會,曾以此話子細商量否﹖近見其所論王通續經之說,似亦未免此病也。

    此閒近日絕難得江西便,草草布此,卻託子靜轉緻。

    但以來書半年方達推之,未知何時可到耳。

    如有未當,切幸痛與指摘,剖析見教。

    理到之言,不得不服也。

    」 顧諟謹案:先生嘗有書與紫陽,言《太極圖說》非正曲加扶振,終為病根。

    意謂不當于太極上加無極二字。

    紫陽答是書,而先生之原書不可得見,故載紫陽書入《附錄》中。

     朱子又《與梭山書》曰:「前書示諭太極之說,反復詳盡。

    然此恐未必生于氣習之偏,但是急迫看人文字,未及盡彼之情,而欲遽申己意,是以輕于立論,徒為多說,而未必果當于理爾。

    且如太極之說,熹謂周先生之意,恐學者錯認太極別為一物,故著無極二字以明之。

    此是推原前賢立言之本意,所以不厭重複,蓋有深指,而來諭便謂熹以太極下同一物,是則非惟不盡周先生之妙旨,而于熹之淺陋妄說,亦未察其情矣。

    又謂著無極字便有虛無好高之弊,則未知尊兄所謂太極,是有形器之物邪﹖無形器之物邪﹖若果無形而但有理,則無極隻是無形,太極隻是有理明矣,又安得為虛無而好高乎﹖熹之愚陋,竊願尊兄少賜反復,寬心遊意,必使于其所說,如出于吾之所為者,而無纖芥之疑,然後可以發言立論,而斷其可否,則其為辯也不煩,而理之所在,無不得矣。

    若一以急迫之意求之,則于察理已不能精,而于彼之情又不詳盡,則徒為紛紛,而雖欲不差,不可得矣。

    然隻在迫急,即是來諭所謂氣質之弊,蓋所論之差處,雖不在此,然其所以差者,則原于此,而不可誣矣。

    不審尊意以為何如﹖子靜歸來,必朝夕得款聚。

    前書所謂異論,卒不能合者,當已有定說矣,恨不得側聽其旁,時效管窺,以求切磋之益也。

    」 顧諟謹案:此紫陽答先生之第二書也,知先生又有書答紫陽前書,今亦不可得見。

     (梓材謹案:梨洲原本,此下又有朱子與象山往復五書,今以其說較詳,移入下卷《象山學案》。

    ) 黃東發曰:「梭山堅苦立學,言治家不問貧富,皆當取九年熟必有三年蓄之法,常以其所入,留十之二三,備水旱、喪葬、不測,雖忍飢而毋變。

    宗族鄉黨有吉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