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4卷 卷五十四 水心學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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桀、紂之亂,起而滅之、猶以不免用兵有慚德,謂之功則可矣。
光武宗室子,志復舊物,猶是一理。
漢高祖、唐太宗與群盜爭攘競殺,勝者得之,皆為己富貴,何嘗有志于民!以人命相乘除,而我收其利,猶可以為功乎﹖今但當論其得志後不至于淫荒暴虐,可與為百姓之主刑賞足矣。
若便說向湯、武,大義一差,無所準程,萬世之大患也。
長孫無忌、褚遂良轉導無法,方武氏從感業寺再入,不能引禮廷諍以絕其萌,至于奪嫡,然後言其託體先帝,將何及也! 李德裕論韋宏景事,尤不近理。
重令自非管子本說,其言「虧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不從令者死」,令之嚴如此。
然「下令如流水之源,令順民心」,又卻不以為證據。
若不順民心,遽從而殺之,可乎﹖制置職業,雖曰人主之柄,非人所得幹議,然須制置得是。
若悖于道,乖于事,而禁人不議,豈不危亡!德裕以宰相之才自許,後人亦以其自許者許之。
夫宰相者,秉德以服人,明義以率下,若姿其偏私,自作胸臆,又可許乎﹖ 忠知者必世而不足,姦昏者一日而有餘。
世之賢者,不自量而欲以歲月售功,其君與一時之人亦皆以歲月責之,所以有謗而無名,事不集而弊常在也。
士誠知此,惟不求用為庶幾耳。
《宰相世系》言「唐臣以門族相高」。
案孟子稱故國世臣,人材之用,必常與其國其民之命相關,治亂興亡所從出,故叔向以欒、卻降在皁隸,憂公室之卑。
若夫志不必慮國,行不必及民,但自修飾進取為門戶計,如漢韋、平之流,此叔孫豹所謂「世祿非不朽也」。
俛而就下,遂為李德裕秖校臺閣儀範、班行準則而已。
孔子繫《易》,辭不及數,惟《大傳》稱「大衍之數」,其下文有五行生成之數。
五行之物,滿天下,觸之即應,求之即得,而謂其生成之數必有次第,蓋歷家立其所起,以象天地之行,不得不然。
《大傳》以《易》之分揲象之,蓋《易》亦有起法也。
《大傳》本以《易》象歷,而一行反以為歷本于《易》。
夫論《易》及數,非孔氏本旨,而謂歷由《易》起!揠道以從數,執數以害道,最當先論。
道家澹泊,主于治人,其說以要省勝去離。
漢初嘗用之,雖化中國為夷,未至于亡也。
浮屠本以壞滅為旨,行其道必亡,雖亡不悔,蓋本說然也。
梁武不曉,用之,當身而失;唐憲、懿又出其下,直謂崇事可增福利,悲哉! 訶陵國治太子,與商鞅事同。
古人勤心苦力,為民除患緻利,遷之善而遠其罪,所以成民也,堯、舜、文、武所為治也。
苟操一緻而已,又何難焉!故申、商之術命堯、禹曰桎梏。
至秦,既已大敗,而後世更為霸、王雜用之說,哀哉! 議論定而利害明,要自士大夫之心術始。
孔子講道無內外,學則內外交相明。
荀子言學數有終,義則須臾不可離,全是于陋儒專門上立見識,又隆禮而貶《詩》、《書》,此最為入道之害。
揚雄言「學,行之上,言之次,教人又其次。
」亦是與專門者校淺深耳。
古人固無以教人為下者,雄習見後世陋儒專門,莫知所以學,而徒守其師傳之妄以教人,以為能勝此而兼行者則上矣。
近世又偏墮太甚,謂獨自內出,不由外入,往往以為一念之功,聖賢可招而緻,不知此心之稂莠,未可遽以嘉禾自名也。
荀卿所言諸子,苟操無類之說,其是非不足計,乃列攻群辯,至于子思、孟軻,並遭詆斥,謬戾甚矣!又好言子弓與仲尼並稱。
安有與仲尼齊聖,獨為荀卿所私,而他書無見者﹖非妄則姑假立名字以自況耳。
謂「無便嬖左右足信者之謂闇」,案穆王命太僕、左右侍禦、僕從「無以便嬖側媚,其惟吉士」,是則嬖者不吉,吉者不嬖也。
「彊本而節用,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貳,天不能禍」。
夫古人備是三者矣,其不貧、不病、不禍則曰「是天也,非我也」。
今偃然曰:「是我也,非天也。
」奉天者,聖人之事,今曰「我自緻之」,是以人滅天也。
「全其天功,則天地官而萬物役」。
又曰:「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之﹖」古聖人曰「則天」,曰「順帝之則」,未嘗敢曰「吾能官,使天地物畜而制之」也。
孟子言「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而荀卿謂天子如天帝,如大神,蓋與秦皇自稱曰「朕」意同。
「禮者,養也,芻豢五味以養口」等語,則禮者,欲而已矣。
古之聖賢無獨指心者。
舜言「人心道心」,不止于治心。
孟子始有盡心知性、心官賤耳目之說。
蓋辯士索隱之流多論心,而孟、荀為甚。
孔子未嘗以辭明道,內之所安則為仁,外之所明則為學,學即《六經》也,至于內外不得異稱者,于道其庶幾矣。
子思之流,始以辭明道,辭之所之,道亦之焉,非其辭也,則道不可以明。
《中庸》未必專子思作,其徒所共言也。
孟子不止于辭而辯勝矣。
荀卿本起稷下,所言皆欲挫辯士之鋒,怒目裂眥,極口切齒,先王大道,至此散薄,無復淳完。
或者反謂其才高力彊,易于有行。
學者苟知辭辯之未足以盡道,而能推見孔氏之學,以上接賢聖之統,散可復完,薄可復淳矣。
不然,斷港絕潢,爭于波靡,于道何有哉! 兵農已分,法久而壞,齊民雲布,孰可徵發!以畏動之意,求願從之名,雖至百萬,無不用寡。
且井田丘乘,所以人人為兵者,天子不過千裡,諸侯不過百裡,其勢無獨免也。
若以天下奉一君,而人人不免為兵,不復任養兵之責,則聖人固所不為;若以天下奉一君,而養兵至于百萬,獨任其責而不能供,則庸人知其不可。
今自守其州縣者,兵須地著,給田力耕;(是一說。
)千裡之內,番上宿衛,已有諸禦前兵,不可輕改,因其地分募,樂耕者以漸歸本;(是一說。
)邊關捍禦,盡須耕作,人自為戰,(是一說。
)三說參用,由募還農,大費既省,守可以固,戰可以克,不必慨慕府兵屯田,徇空談而忘實用矣。
竭天下以養兵,此受病本根,所以末世之橫斂,有加不已。
立節而不辨義,下者為利,高者為名,而世道愈降矣。
崔蠡「疏論國忌日設僧齋,百官行香,事無經據」。
詔「以近代皈依釋、老,有異皇王之術,習俗因循,並宜停罷」。
此開成四年也。
唐世禮文,不為知禮者所許,然如此等事猶能釐正,不若後世定著不刊,以為臣子恭順報效之節無踰于此也。
授田之制蕩盡,奈何猶用授田時法稅之﹖後世謂楊炎兩稅變古,全不究始末。
桑弘羊與劉晏無異。
所可怒者,晏以用兵故興利,不得已耳。
史家無識,妄立論。
孔父、仇牧死,晏嬰不死,以恕揚雄則非矣。
以位當卦,以卦當日,出于漢人。
若夫節候晷刻,推其五行所寄,而吉兇禍福死生至《玄》而益詳,蓋農工小人所教以避就趨舍者。
揚雄為孔氏之學,將經緯大道,奈何俛首效之﹖ 《十翼》非孔子一人之書,司馬遷不能辨,而劉向父子與雄尤篤信之。
漢人皆由賦入,揚雄方知以上更有事,故謂「孔氏之門用賦,則賈誼升堂,司馬相如入室,如其不用何」!乃雄轉關捩處,所以于道有功。
祖望謹案:董仲舒、劉向亦不由賦入。
雄所謂「遐言」,為《太玄》發也。
以言為學,孔子沒後事。
「君子避礙則通諸理」,不知何所指。
人有礙而我通之,未嘗自礙而又自通也。
《管子》非一人之筆,亦非一時之書,以其言毛嬙、西施、吳王推之,當是春秋末年。
山林處士,妄意窺測,借以自名,而後世信之為申、韓之先驅,鞅、斯之初覺。
秦、漢書,孔、孟之論未行,學士以管子之書為教,視《六經》無有也。
賈誼短世,錯殺死,是書不極其用。
留令罪死之論,處士無故創奇語,後人遂倚為口實。
古人之于命令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先庚三日,後庚三日」。
夫上之所欲未必是,逆而行之不可也。
民之所欲未必是,順而行之不可也。
理必有行而行之,先之以開其所知,後之以熟其所信,申重諄悉,終于無不知,斯行矣。
命令之設,所以為民,非為君也,焉有未能生之而已殺之者乎﹖數術家闇于先王之大義,私其國以自與,以為命令,特為我發,而操制之術先焉,始于欲尊君而甚至無所不用。
孔子贊《易》,《巽》曰「君子申命行事」,《姤》曰「後施命誥四方,皆非《巽》莫行。
又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又曰:「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是數術家以令為令,而孔子以不令為令也。
數術家以言而不違為興國,而孔子以言而不違為亡國也。
不以《易》、《論語》之言出令,而皆欲以《管子》之言出令,是刑名常為主,而申、商之禍無時可息也。
「赦者,奔馬之委轡;毋赦者,痤疽之藥石」。
又曰「惠者多赦」,「民之仇讎,法者毋赦民之父母」。
當時論不可赦如此,豈如司馬遷所記陶朱公子之類,或者君臣之閒售私以長惡邪﹖「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而魯肆大眚,無貶詞,此有國舊典也。
處士發語偏陂,遂與帝王之道離絕。
劉備謂「周旋陳元方、鄭康成閒,言治道未嘗及赦」!漢以後為此等見識不為無助。
「堂上遠于百裡,堂下遠于千裡,君門遠于萬裡」。
然矣!古之聖賢,所以昭明大德,盪滌疑阻,《周官》一書,通達壅塞之理居半,凡欲去此患也。
如數術家猜慮積心,忿忮形色,左右前後,無非蔽欺,鉤鉅設而告密用,群情惴惴,所以來讒賊而長作偽。
所以為《管子》者,在《三匡》二卷,雜亂重復,敘事頗與《左氏》不異。
而《國語》又削除其雜,複以就簡。
知此書之出在《左氏》後,《國語》成在此書後。
「耳目者,視聽之官也,心而無與乎視聽之事,則官得守其分。
夫心有欲者,物過而目不見,聲至而耳不聞也。
故曰上離其道,下失其事,心術者,無為而制竅者也」。
案孟子稱「耳目之官、心之官」,予論之已詳。
然則執心既甚,形質塊然,視聽廢而不行。
蓋辯士之言心也,其為心之害大矣。
《洪範》「思曰睿,睿作聖」,各守身之一職,與視聽同謂之聖者,以其經緯乎道德仁義之理,流通于事物變化之用,暢淪浹,卷舒不窮而已。
惡有守獨失類,超忽惝恍,狂通妄解,自矜鬼神也哉! 桓公封杞、刑事,管子之語不如《左氏》所言,予嘗謂《左氏》中管仲語,已降古人數十等,蓋不復見「葛伯仇餉」,「朕哉自亳」,「有罪無罪,惟我在」之風矣。
然侯伯救災討罪,所引文王之詩正合禮體,亦未可遽引湯、武責之。
今辨士之詞,又降《左氏》數十等,使人君任法為道,要始于管子,其說以為佚樂馳聘宮中之歡,無所禁圉,利身便形養壽命,垂拱而天下治,而堯及黃帝皆然,淺鄙無稽,遂成戰國亡秦之禍。
為管氏書者,變詐百出不窮,其盛在于鹽鐵,其用著于寶龜,畜洩廢居,豪奪商賈,至于決瓁、洛之水,沐路旁之樹,傾魯、梁之綈,搜荊楚之鹿,戲詞誤論,今不舉者眾矣,獨鹽鐵為後人所遵,言其利者,無不祖管仲,使之蒙垢萬世。
案其書,計食鹽之人,月為錢三十,中歲之彀,糶不十錢,而月食穀四石,是糶穀市鹽,其費略不甚遠,雖今之貴鹽不至若是。
《左氏》晏子言「魚鹽蜃蛤,弗加于海,海之鹽蜃,祈望守之。
」是時衰微苛斂,始有禁榷,晏子憂之,而齊卒以此亡。
然則豈管仲所行,而齊所以霸乎﹖孔子以小器卑管仲,責其大者可也。
使其果猥瑣為市人不為之術,孔子亦不暇責矣。
故《管子》之尤謬者,無甚于《輕重》諸篇。
《左氏》無孫武。
同時伍員、宰嚭一一詮次,乃獨不及武邪﹖詳味《孫子》,與《管子》、《六韜》、《越語》相出入,春秋末,戰國初山林處士所為,其言得用于吳者,其徒誇大之說也。
穰苴、孫武,皆辯士妄相標指,無事實。
穰苴斬寵臣,孫武戮愛姬,所謂知兵者何用此。
天下有道,征伐自上出,而行陳部伍,皆有定法,以教天下。
天下無道,匹夫賤人以意言兵,行陳部伍,無復常經,其流及上,而為國者顧聽命焉,豈小故邪﹖ 「兵,詭道也」。
案子罕言「天生五材,民並用之,誰能去兵﹖兵者,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今「詭道」二字于兵外立義,遂為千古不刊之說。
古人之言兵者盡廢矣。
禹、湯、文、武之兵,正道也,非詭道也。
孫子不學,所知者,詭而已。
孫子盡用兵之害,而于守與不戰持之最堅,學者未之詳。
祖望謹案:此可以見水心非浪用兵者也。
揚雄不喜孫、吳,而曰「不有《司馬法》乎」﹖不知所指何司馬也。
吳起較孫子卻近。
祖望謹案:水心又曰:「未知李靖何以謂吳不如孫。
」 《司馬法》多不成語。
「夏賞而不罰,殷罰而不賞」,尤不成語。
司馬遷謂「司馬兵法閎廓深遠,雖三代征伐未能竟」,即此法邪﹖抑別有指也﹖穰苴事,予固言其非。
夫非知德者不足以知兵,遷之所雲閎廓深遠纔如此,悲夫!」 《六韜》陰譎狹陋。
《龍韜》以後四十三篇,似為《孫子》義疏。
其書言避殿,乃戰國後事,固當後于《孫子》。
其《勵軍)所言,又本于吳起。
然莊周亦稱九徵,則真以為太公所言,豈足據哉! 《周官》:「宗伯以軍禮同邦國,大師之禮用眾也,大均之禮恤眾也,大田之禮簡眾也,大役之禮任眾也,大封之禮合眾也。
」所貴于禮者,謂能有所別異,而軍禮獨言同。
《三略》所雲「將禮」,不可謂不得古人之意。
晉侯登有莘之墟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不知當時所言禮指何事。
後世不言禮,而言威,故子玉治兵,「終朝而畢,鞭七人,貫三人耳」,薦賈以為「剛而無禮,不可以治民」。
其有能弔死哀喪,同士卒甘苦,則又以為恩而不復言禮矣。
夫禮者,將之本;威者,將之末;恩者,威之餘也。
祖望謹案:以恩為威之餘,尚未圓,然大意甚佳。
《尉繚子》「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而孫子「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視尉繚此論,何其狹也。
李靖謂陳法必黃帝所制,太公繕之,管仲復修之,諸葛亮八陳即握奇法,此皆山林隱約誇望相承。
《周官》司馬蒐、苗、獮、狩,其陳即戰陳,當時上自王公,下至卒伍,皆知之。
楚之乘廣,晉之毀車,雖臨時,或亂常制,終不能變大法,乃後世以為奇術。
《握奇》遂為祕文。
前人未嘗學《周官》,自不足怪。
今之學者已學《周官》,乃相與別畫陳法無休時,可歎矣! 自戰國以來,能教其人而用之,惟諸葛亮非驅市人之比,所以其國不勞,其兵不困,雖敗而可戰。
夫教者,豈八陳、六花之謂﹖特其色別耳。
撫循安集,上下相應,使皆曉然,旅泊不悲,死亡不痛,猶在其家室也。
然則孫子之術,李靖與太宗所講,正亮所棄也。
《莊》、《列》諸書,向前多少聰明豪傑之士,向渠虀甕裏淹殺,可憐!可憐! 文中子說經史,前代儒者所未有,理雖不背馳,而模榻形似,無卓特見識,此為大病。
至于房、魏禮樂,或信或疑,要是淺者,未足論也。
古詩作者,無不以一物立義,物之所在,道則在焉,非知道者不能該物,非知物者不能至道,道雖廣大,理備事足,而終歸之于物,不使散流,此聖賢經世之業,非習文辭者所能知也。
《詩》既亡,後世存其禮可也。
韓愈便謂古人未肯多讓,或者不知量乎! (梓材謹案:謝山所補,以下有四條,移入《廬陵學案》一條,移入《百源學案》三條。
克己,治己也,成己也,立己也。
己克而仁至,言己之重也,己不能克,非禮害之也。
(梓材謹案:以下有五條,移入《泰山學案》一條,,移入《伊川學案》一條,移入《範呂諸儒》一條,移入《華陽學案》一條,移入《呂範諸儒》一條。
) 古者賦祿制田,其權在上,貧賤富貴無大踰越,而為之宗以維之,故長者不傲,幼者不侮,而和親雍睦之教可行。
後世崛起自緻,貧賤富貴各極其欲,榮悴異門,交相為病,于是賢者謝宗以自遠,不肖者挾長以行私,蓋■鬩之不暇,而安能善其俗哉!夫宗者,貴而賢者也,富而義者也,非是二者,而擁虛器以臨之,教令之所不行也。
故貴而賢,富而義,則上禮異之,命為其宗,爵不必親而疏者可畀也,田不必子而貧者可共也。
施舍賙惠,族人依倚,特為宗主,無犯義,無幹刑,相趨于實而不惟其名之徇,此今日立宗之要也。
(梓材謹案:以下一條移入《蜀學略》。
) 使知義理者常為主司,學者不得以悖理之文希合於一時,雖因今之時文不改,亦自足以得士。
不然,雖累變其法,而學者之趨向亦終不能一。
王曾中第,以為「平生之志,不在溫飽」。
歐陽修執政,以為「惟不求而得,與既得而不患失」,然予病其侵尋于官職矣,而東萊呂氏嫌予此論太高,自天下治體大變,雖君子無策以振起之。
賢愚同軌,邪正並轍,苟免其身,而復以其弊遺後人,則雖不思得,不患失,而卒與庸眾同歸于溫飽者無異。
嗚呼!此有志者之所當深思也。
(以上謝山補。
) 祖望謹案:論果太高,然有益于學者。
(梓材謹案:以下七條,移入《廬陵學案》四條,移入《百源學案》一條,移入《明道學案》一條,移入《東萊學案》一條。
) 宗羲案:黃溍言「葉正則推鄭景望、周恭叔以達于程氏,若與呂氏同所自出。
至其根柢《六經》,折衷諸子,凡所論述,無一合于呂氏。
其傳之久且不廢者,直文而已,學固勿與焉」。
蓋直目水心為文士。
以餘論之,水心異識超曠,不暇梯級,謂「洙泗所講,前世帝王之典籍賴以存,開物成務之倫紀賴以著」;「《易》、《彖》、《象》,夫子親筆也,《十翼》則訛矣」;「《詩》、《書》,義理所聚也,《中庸》、《大學》則後矣」;「曾子不在四科之目,曰參也魯」,「以孟子能嗣孔子,未為過也;舍孔子而宗孟子,則于本統離矣」。
其意欲廢後儒之浮論,所言不無過高,以言乎疵則有之,若雲其概無所聞,則亦墮于浮論矣。
百家謹案:《習學記言》存於今者,《序目》而已。
內說經共十四卷:《易》四卷,《書》一卷,《詩》一卷,《周禮》、《儀禮》合一卷,《禮記》一卷,《春秋》一卷,《左氏傳》二卷,《國語》一卷,《孟子》一卷,若《記言》原本不知若幹卷,惜乎不得見矣!是書前有山陰孫之宏序,葉氏門人。
(梓材案:此條錄自朱氏《經義考》,蓋係《學案》原本,而竹垞錄之者。
竹垞嘗寓吾郡二老閣,與鄭南溪稱後二老,故得見《學案》原■。
又案:是書凡經十四卷,諸子七卷,史二十五卷,《文鑑》四卷,合為五十卷,名《習學記言序目》,非別有全書也。
) (雲濠謹案:陳直齋《書錄解題》謂《習學記言》五十卷:「大抵務為新奇,無所蹈襲,其文刻削精工,而義理未得為純明正大。
」然如梨洲及謝山所錄,又何嘗不純明正大邪﹖)
光武宗室子,志復舊物,猶是一理。
漢高祖、唐太宗與群盜爭攘競殺,勝者得之,皆為己富貴,何嘗有志于民!以人命相乘除,而我收其利,猶可以為功乎﹖今但當論其得志後不至于淫荒暴虐,可與為百姓之主刑賞足矣。
若便說向湯、武,大義一差,無所準程,萬世之大患也。
長孫無忌、褚遂良轉導無法,方武氏從感業寺再入,不能引禮廷諍以絕其萌,至于奪嫡,然後言其託體先帝,將何及也! 李德裕論韋宏景事,尤不近理。
重令自非管子本說,其言「虧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不從令者死」,令之嚴如此。
然「下令如流水之源,令順民心」,又卻不以為證據。
若不順民心,遽從而殺之,可乎﹖制置職業,雖曰人主之柄,非人所得幹議,然須制置得是。
若悖于道,乖于事,而禁人不議,豈不危亡!德裕以宰相之才自許,後人亦以其自許者許之。
夫宰相者,秉德以服人,明義以率下,若姿其偏私,自作胸臆,又可許乎﹖ 忠知者必世而不足,姦昏者一日而有餘。
世之賢者,不自量而欲以歲月售功,其君與一時之人亦皆以歲月責之,所以有謗而無名,事不集而弊常在也。
士誠知此,惟不求用為庶幾耳。
《宰相世系》言「唐臣以門族相高」。
案孟子稱故國世臣,人材之用,必常與其國其民之命相關,治亂興亡所從出,故叔向以欒、卻降在皁隸,憂公室之卑。
若夫志不必慮國,行不必及民,但自修飾進取為門戶計,如漢韋、平之流,此叔孫豹所謂「世祿非不朽也」。
俛而就下,遂為李德裕秖校臺閣儀範、班行準則而已。
孔子繫《易》,辭不及數,惟《大傳》稱「大衍之數」,其下文有五行生成之數。
五行之物,滿天下,觸之即應,求之即得,而謂其生成之數必有次第,蓋歷家立其所起,以象天地之行,不得不然。
《大傳》以《易》之分揲象之,蓋《易》亦有起法也。
《大傳》本以《易》象歷,而一行反以為歷本于《易》。
夫論《易》及數,非孔氏本旨,而謂歷由《易》起!揠道以從數,執數以害道,最當先論。
道家澹泊,主于治人,其說以要省勝去離。
漢初嘗用之,雖化中國為夷,未至于亡也。
浮屠本以壞滅為旨,行其道必亡,雖亡不悔,蓋本說然也。
梁武不曉,用之,當身而失;唐憲、懿又出其下,直謂崇事可增福利,悲哉! 訶陵國治太子,與商鞅事同。
古人勤心苦力,為民除患緻利,遷之善而遠其罪,所以成民也,堯、舜、文、武所為治也。
苟操一緻而已,又何難焉!故申、商之術命堯、禹曰桎梏。
至秦,既已大敗,而後世更為霸、王雜用之說,哀哉! 議論定而利害明,要自士大夫之心術始。
孔子講道無內外,學則內外交相明。
荀子言學數有終,義則須臾不可離,全是于陋儒專門上立見識,又隆禮而貶《詩》、《書》,此最為入道之害。
揚雄言「學,行之上,言之次,教人又其次。
」亦是與專門者校淺深耳。
古人固無以教人為下者,雄習見後世陋儒專門,莫知所以學,而徒守其師傳之妄以教人,以為能勝此而兼行者則上矣。
近世又偏墮太甚,謂獨自內出,不由外入,往往以為一念之功,聖賢可招而緻,不知此心之稂莠,未可遽以嘉禾自名也。
荀卿所言諸子,苟操無類之說,其是非不足計,乃列攻群辯,至于子思、孟軻,並遭詆斥,謬戾甚矣!又好言子弓與仲尼並稱。
安有與仲尼齊聖,獨為荀卿所私,而他書無見者﹖非妄則姑假立名字以自況耳。
謂「無便嬖左右足信者之謂闇」,案穆王命太僕、左右侍禦、僕從「無以便嬖側媚,其惟吉士」,是則嬖者不吉,吉者不嬖也。
「彊本而節用,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貳,天不能禍」。
夫古人備是三者矣,其不貧、不病、不禍則曰「是天也,非我也」。
今偃然曰:「是我也,非天也。
」奉天者,聖人之事,今曰「我自緻之」,是以人滅天也。
「全其天功,則天地官而萬物役」。
又曰:「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之﹖」古聖人曰「則天」,曰「順帝之則」,未嘗敢曰「吾能官,使天地物畜而制之」也。
孟子言「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而荀卿謂天子如天帝,如大神,蓋與秦皇自稱曰「朕」意同。
「禮者,養也,芻豢五味以養口」等語,則禮者,欲而已矣。
古之聖賢無獨指心者。
舜言「人心道心」,不止于治心。
孟子始有盡心知性、心官賤耳目之說。
蓋辯士索隱之流多論心,而孟、荀為甚。
孔子未嘗以辭明道,內之所安則為仁,外之所明則為學,學即《六經》也,至于內外不得異稱者,于道其庶幾矣。
子思之流,始以辭明道,辭之所之,道亦之焉,非其辭也,則道不可以明。
《中庸》未必專子思作,其徒所共言也。
孟子不止于辭而辯勝矣。
荀卿本起稷下,所言皆欲挫辯士之鋒,怒目裂眥,極口切齒,先王大道,至此散薄,無復淳完。
或者反謂其才高力彊,易于有行。
學者苟知辭辯之未足以盡道,而能推見孔氏之學,以上接賢聖之統,散可復完,薄可復淳矣。
不然,斷港絕潢,爭于波靡,于道何有哉! 兵農已分,法久而壞,齊民雲布,孰可徵發!以畏動之意,求願從之名,雖至百萬,無不用寡。
且井田丘乘,所以人人為兵者,天子不過千裡,諸侯不過百裡,其勢無獨免也。
若以天下奉一君,而人人不免為兵,不復任養兵之責,則聖人固所不為;若以天下奉一君,而養兵至于百萬,獨任其責而不能供,則庸人知其不可。
今自守其州縣者,兵須地著,給田力耕;(是一說。
)千裡之內,番上宿衛,已有諸禦前兵,不可輕改,因其地分募,樂耕者以漸歸本;(是一說。
)邊關捍禦,盡須耕作,人自為戰,(是一說。
)三說參用,由募還農,大費既省,守可以固,戰可以克,不必慨慕府兵屯田,徇空談而忘實用矣。
竭天下以養兵,此受病本根,所以末世之橫斂,有加不已。
立節而不辨義,下者為利,高者為名,而世道愈降矣。
崔蠡「疏論國忌日設僧齋,百官行香,事無經據」。
詔「以近代皈依釋、老,有異皇王之術,習俗因循,並宜停罷」。
此開成四年也。
唐世禮文,不為知禮者所許,然如此等事猶能釐正,不若後世定著不刊,以為臣子恭順報效之節無踰于此也。
授田之制蕩盡,奈何猶用授田時法稅之﹖後世謂楊炎兩稅變古,全不究始末。
桑弘羊與劉晏無異。
所可怒者,晏以用兵故興利,不得已耳。
史家無識,妄立論。
孔父、仇牧死,晏嬰不死,以恕揚雄則非矣。
以位當卦,以卦當日,出于漢人。
若夫節候晷刻,推其五行所寄,而吉兇禍福死生至《玄》而益詳,蓋農工小人所教以避就趨舍者。
揚雄為孔氏之學,將經緯大道,奈何俛首效之﹖ 《十翼》非孔子一人之書,司馬遷不能辨,而劉向父子與雄尤篤信之。
漢人皆由賦入,揚雄方知以上更有事,故謂「孔氏之門用賦,則賈誼升堂,司馬相如入室,如其不用何」!乃雄轉關捩處,所以于道有功。
祖望謹案:董仲舒、劉向亦不由賦入。
雄所謂「遐言」,為《太玄》發也。
以言為學,孔子沒後事。
「君子避礙則通諸理」,不知何所指。
人有礙而我通之,未嘗自礙而又自通也。
《管子》非一人之筆,亦非一時之書,以其言毛嬙、西施、吳王推之,當是春秋末年。
山林處士,妄意窺測,借以自名,而後世信之為申、韓之先驅,鞅、斯之初覺。
秦、漢書,孔、孟之論未行,學士以管子之書為教,視《六經》無有也。
賈誼短世,錯殺死,是書不極其用。
留令罪死之論,處士無故創奇語,後人遂倚為口實。
古人之于命令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先庚三日,後庚三日」。
夫上之所欲未必是,逆而行之不可也。
民之所欲未必是,順而行之不可也。
理必有行而行之,先之以開其所知,後之以熟其所信,申重諄悉,終于無不知,斯行矣。
命令之設,所以為民,非為君也,焉有未能生之而已殺之者乎﹖數術家闇于先王之大義,私其國以自與,以為命令,特為我發,而操制之術先焉,始于欲尊君而甚至無所不用。
孔子贊《易》,《巽》曰「君子申命行事」,《姤》曰「後施命誥四方,皆非《巽》莫行。
又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又曰:「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是數術家以令為令,而孔子以不令為令也。
數術家以言而不違為興國,而孔子以言而不違為亡國也。
不以《易》、《論語》之言出令,而皆欲以《管子》之言出令,是刑名常為主,而申、商之禍無時可息也。
「赦者,奔馬之委轡;毋赦者,痤疽之藥石」。
又曰「惠者多赦」,「民之仇讎,法者毋赦民之父母」。
當時論不可赦如此,豈如司馬遷所記陶朱公子之類,或者君臣之閒售私以長惡邪﹖「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而魯肆大眚,無貶詞,此有國舊典也。
處士發語偏陂,遂與帝王之道離絕。
劉備謂「周旋陳元方、鄭康成閒,言治道未嘗及赦」!漢以後為此等見識不為無助。
「堂上遠于百裡,堂下遠于千裡,君門遠于萬裡」。
然矣!古之聖賢,所以昭明大德,盪滌疑阻,《周官》一書,通達壅塞之理居半,凡欲去此患也。
如數術家猜慮積心,忿忮形色,左右前後,無非蔽欺,鉤鉅設而告密用,群情惴惴,所以來讒賊而長作偽。
所以為《管子》者,在《三匡》二卷,雜亂重復,敘事頗與《左氏》不異。
而《國語》又削除其雜,複以就簡。
知此書之出在《左氏》後,《國語》成在此書後。
「耳目者,視聽之官也,心而無與乎視聽之事,則官得守其分。
夫心有欲者,物過而目不見,聲至而耳不聞也。
故曰上離其道,下失其事,心術者,無為而制竅者也」。
案孟子稱「耳目之官、心之官」,予論之已詳。
然則執心既甚,形質塊然,視聽廢而不行。
蓋辯士之言心也,其為心之害大矣。
《洪範》「思曰睿,睿作聖」,各守身之一職,與視聽同謂之聖者,以其經緯乎道德仁義之理,流通于事物變化之用,暢淪浹,卷舒不窮而已。
惡有守獨失類,超忽惝恍,狂通妄解,自矜鬼神也哉! 桓公封杞、刑事,管子之語不如《左氏》所言,予嘗謂《左氏》中管仲語,已降古人數十等,蓋不復見「葛伯仇餉」,「朕哉自亳」,「有罪無罪,惟我在」之風矣。
然侯伯救災討罪,所引文王之詩正合禮體,亦未可遽引湯、武責之。
今辨士之詞,又降《左氏》數十等,使人君任法為道,要始于管子,其說以為佚樂馳聘宮中之歡,無所禁圉,利身便形養壽命,垂拱而天下治,而堯及黃帝皆然,淺鄙無稽,遂成戰國亡秦之禍。
為管氏書者,變詐百出不窮,其盛在于鹽鐵,其用著于寶龜,畜洩廢居,豪奪商賈,至于決瓁、洛之水,沐路旁之樹,傾魯、梁之綈,搜荊楚之鹿,戲詞誤論,今不舉者眾矣,獨鹽鐵為後人所遵,言其利者,無不祖管仲,使之蒙垢萬世。
案其書,計食鹽之人,月為錢三十,中歲之彀,糶不十錢,而月食穀四石,是糶穀市鹽,其費略不甚遠,雖今之貴鹽不至若是。
《左氏》晏子言「魚鹽蜃蛤,弗加于海,海之鹽蜃,祈望守之。
」是時衰微苛斂,始有禁榷,晏子憂之,而齊卒以此亡。
然則豈管仲所行,而齊所以霸乎﹖孔子以小器卑管仲,責其大者可也。
使其果猥瑣為市人不為之術,孔子亦不暇責矣。
故《管子》之尤謬者,無甚于《輕重》諸篇。
《左氏》無孫武。
同時伍員、宰嚭一一詮次,乃獨不及武邪﹖詳味《孫子》,與《管子》、《六韜》、《越語》相出入,春秋末,戰國初山林處士所為,其言得用于吳者,其徒誇大之說也。
穰苴、孫武,皆辯士妄相標指,無事實。
穰苴斬寵臣,孫武戮愛姬,所謂知兵者何用此。
天下有道,征伐自上出,而行陳部伍,皆有定法,以教天下。
天下無道,匹夫賤人以意言兵,行陳部伍,無復常經,其流及上,而為國者顧聽命焉,豈小故邪﹖ 「兵,詭道也」。
案子罕言「天生五材,民並用之,誰能去兵﹖兵者,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今「詭道」二字于兵外立義,遂為千古不刊之說。
古人之言兵者盡廢矣。
禹、湯、文、武之兵,正道也,非詭道也。
孫子不學,所知者,詭而已。
孫子盡用兵之害,而于守與不戰持之最堅,學者未之詳。
祖望謹案:此可以見水心非浪用兵者也。
揚雄不喜孫、吳,而曰「不有《司馬法》乎」﹖不知所指何司馬也。
吳起較孫子卻近。
祖望謹案:水心又曰:「未知李靖何以謂吳不如孫。
」 《司馬法》多不成語。
「夏賞而不罰,殷罰而不賞」,尤不成語。
司馬遷謂「司馬兵法閎廓深遠,雖三代征伐未能竟」,即此法邪﹖抑別有指也﹖穰苴事,予固言其非。
夫非知德者不足以知兵,遷之所雲閎廓深遠纔如此,悲夫!」 《六韜》陰譎狹陋。
《龍韜》以後四十三篇,似為《孫子》義疏。
其書言避殿,乃戰國後事,固當後于《孫子》。
其《勵軍)所言,又本于吳起。
然莊周亦稱九徵,則真以為太公所言,豈足據哉! 《周官》:「宗伯以軍禮同邦國,大師之禮用眾也,大均之禮恤眾也,大田之禮簡眾也,大役之禮任眾也,大封之禮合眾也。
」所貴于禮者,謂能有所別異,而軍禮獨言同。
《三略》所雲「將禮」,不可謂不得古人之意。
晉侯登有莘之墟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不知當時所言禮指何事。
後世不言禮,而言威,故子玉治兵,「終朝而畢,鞭七人,貫三人耳」,薦賈以為「剛而無禮,不可以治民」。
其有能弔死哀喪,同士卒甘苦,則又以為恩而不復言禮矣。
夫禮者,將之本;威者,將之末;恩者,威之餘也。
祖望謹案:以恩為威之餘,尚未圓,然大意甚佳。
《尉繚子》「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而孫子「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視尉繚此論,何其狹也。
李靖謂陳法必黃帝所制,太公繕之,管仲復修之,諸葛亮八陳即握奇法,此皆山林隱約誇望相承。
《周官》司馬蒐、苗、獮、狩,其陳即戰陳,當時上自王公,下至卒伍,皆知之。
楚之乘廣,晉之毀車,雖臨時,或亂常制,終不能變大法,乃後世以為奇術。
《握奇》遂為祕文。
前人未嘗學《周官》,自不足怪。
今之學者已學《周官》,乃相與別畫陳法無休時,可歎矣! 自戰國以來,能教其人而用之,惟諸葛亮非驅市人之比,所以其國不勞,其兵不困,雖敗而可戰。
夫教者,豈八陳、六花之謂﹖特其色別耳。
撫循安集,上下相應,使皆曉然,旅泊不悲,死亡不痛,猶在其家室也。
然則孫子之術,李靖與太宗所講,正亮所棄也。
《莊》、《列》諸書,向前多少聰明豪傑之士,向渠虀甕裏淹殺,可憐!可憐! 文中子說經史,前代儒者所未有,理雖不背馳,而模榻形似,無卓特見識,此為大病。
至于房、魏禮樂,或信或疑,要是淺者,未足論也。
古詩作者,無不以一物立義,物之所在,道則在焉,非知道者不能該物,非知物者不能至道,道雖廣大,理備事足,而終歸之于物,不使散流,此聖賢經世之業,非習文辭者所能知也。
《詩》既亡,後世存其禮可也。
韓愈便謂古人未肯多讓,或者不知量乎! (梓材謹案:謝山所補,以下有四條,移入《廬陵學案》一條,移入《百源學案》三條。
克己,治己也,成己也,立己也。
己克而仁至,言己之重也,己不能克,非禮害之也。
(梓材謹案:以下有五條,移入《泰山學案》一條,,移入《伊川學案》一條,移入《範呂諸儒》一條,移入《華陽學案》一條,移入《呂範諸儒》一條。
) 古者賦祿制田,其權在上,貧賤富貴無大踰越,而為之宗以維之,故長者不傲,幼者不侮,而和親雍睦之教可行。
後世崛起自緻,貧賤富貴各極其欲,榮悴異門,交相為病,于是賢者謝宗以自遠,不肖者挾長以行私,蓋■鬩之不暇,而安能善其俗哉!夫宗者,貴而賢者也,富而義者也,非是二者,而擁虛器以臨之,教令之所不行也。
故貴而賢,富而義,則上禮異之,命為其宗,爵不必親而疏者可畀也,田不必子而貧者可共也。
施舍賙惠,族人依倚,特為宗主,無犯義,無幹刑,相趨于實而不惟其名之徇,此今日立宗之要也。
(梓材謹案:以下一條移入《蜀學略》。
) 使知義理者常為主司,學者不得以悖理之文希合於一時,雖因今之時文不改,亦自足以得士。
不然,雖累變其法,而學者之趨向亦終不能一。
王曾中第,以為「平生之志,不在溫飽」。
歐陽修執政,以為「惟不求而得,與既得而不患失」,然予病其侵尋于官職矣,而東萊呂氏嫌予此論太高,自天下治體大變,雖君子無策以振起之。
賢愚同軌,邪正並轍,苟免其身,而復以其弊遺後人,則雖不思得,不患失,而卒與庸眾同歸于溫飽者無異。
嗚呼!此有志者之所當深思也。
(以上謝山補。
) 祖望謹案:論果太高,然有益于學者。
(梓材謹案:以下七條,移入《廬陵學案》四條,移入《百源學案》一條,移入《明道學案》一條,移入《東萊學案》一條。
) 宗羲案:黃溍言「葉正則推鄭景望、周恭叔以達于程氏,若與呂氏同所自出。
至其根柢《六經》,折衷諸子,凡所論述,無一合于呂氏。
其傳之久且不廢者,直文而已,學固勿與焉」。
蓋直目水心為文士。
以餘論之,水心異識超曠,不暇梯級,謂「洙泗所講,前世帝王之典籍賴以存,開物成務之倫紀賴以著」;「《易》、《彖》、《象》,夫子親筆也,《十翼》則訛矣」;「《詩》、《書》,義理所聚也,《中庸》、《大學》則後矣」;「曾子不在四科之目,曰參也魯」,「以孟子能嗣孔子,未為過也;舍孔子而宗孟子,則于本統離矣」。
其意欲廢後儒之浮論,所言不無過高,以言乎疵則有之,若雲其概無所聞,則亦墮于浮論矣。
百家謹案:《習學記言》存於今者,《序目》而已。
內說經共十四卷:《易》四卷,《書》一卷,《詩》一卷,《周禮》、《儀禮》合一卷,《禮記》一卷,《春秋》一卷,《左氏傳》二卷,《國語》一卷,《孟子》一卷,若《記言》原本不知若幹卷,惜乎不得見矣!是書前有山陰孫之宏序,葉氏門人。
(梓材案:此條錄自朱氏《經義考》,蓋係《學案》原本,而竹垞錄之者。
竹垞嘗寓吾郡二老閣,與鄭南溪稱後二老,故得見《學案》原■。
又案:是書凡經十四卷,諸子七卷,史二十五卷,《文鑑》四卷,合為五十卷,名《習學記言序目》,非別有全書也。
) (雲濠謹案:陳直齋《書錄解題》謂《習學記言》五十卷:「大抵務為新奇,無所蹈襲,其文刻削精工,而義理未得為純明正大。
」然如梨洲及謝山所錄,又何嘗不純明正大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