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4卷 卷五十四 水心學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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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心學案上 (黃宗羲原本 黃百家纂輯 全祖望補定) 水心學案表 葉適     陳耆卿  吳子良   舒嶽祥  戴表元(別見《深寧學案》。

    ) (鄭氏門人。

    )                林處恭 (徐氏再傳。

    )           劉莊孫 (安定四傳。

    )     車若水(別見《南湖學案》。

    ) 王象祖 王汶 丁希亮 方來 周南 孫之宏             (從孫)嶸叟 林居安 趙汝鐸 王植 滕宬 孟猷 孟導 邵持正 陳昂 (祖堯英。

    ) 趙汝 夏庭簡 王大受 鄧傳之 (附師曾豐。

    ) 宋駒 王度 厲仲方 戴栩 孔元忠 (父道。

    ) 袁聘儒 趙汝談(別見《滄州諸儒學案》。

    ) 葉紹翁 毛當時 張垓 周端朝(別見《嶽麓諸儒學案》。

    ) 陳埴(別為《木鐘學案》。

    ) 陳韡 戴許 蔡仍 吳子良(見下《篔門人》。

    ) 陳亮(別為《龍川學案》。

    ) 劉愚     餘嶸 項安世 陳景思(並見《晦翁學案》。

    ) 尤 王綽 (並水心學侶)薛蒙 戴許(見上《水心門人》。

    ) 蔡仍(見上《水心門人》。

    ) 王汶(見上《水心門人》。

    ) ---- 水心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水心較止齋又稍晚出,其學始同而終異。

    永嘉功利之說,至水心始一洗之。

    然水心天資高,放言砭古人多過情,其自曾子、子思而下皆不免,不僅如象山之詆伊川也。

    要亦有卓然不經人道者,未可以方隅之見棄之。

    乾、淳諸老既歿,學術之會,總為朱,陸二派,而水心齗齗其閒,遂稱鼎足。

    然水心工文,故弟子多流于辭章。

    述《水心學案》。

    (梓材案:是卷原本併入《永嘉學案》,自謝山別為《水心學案》。

    ) ◆鄭氏門人(季節再傳。

    ) 忠定葉水心先生適 葉適,字正則,永嘉人。

    擢淳熙五年進士第二,授平江節度推官。

    召為太學正。

    由秘書郎出知蘄州。

    入為尚書左選郎官。

    贊趙忠定定內禪,遷國子司業。

    力求補外。

    趙公貶,先生亦降兩官,奉祠。

    起為湖南轉運判官,知泉州。

    召入權兵部侍郎,丁憂。

    服除,權工部侍郎。

    以用兵除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

    兵罷,奪職。

    奉祠凡十三年而卒,年七十四,諡忠定。

    (梓材案:以上係梨洲原本,以下則謝山所補也,今合為一傳。

    ) 開禧用兵之說起,以人望召入朝。

    先生當淳熙時,屢以大仇未復為言,至是謂韓侂冑曰:「是未可易言也。

    請先擇瀕淮沿漢數十州郡,牢作家計。

    州以萬家為率,國家大捐緡錢二千萬,為之立廬舍,具牛種,置器仗,耕織之外,課習戰射。

    計一州有二萬人勝兵,三數年閒,家計完實,事藝精熟,二十萬人,聲勢聯合,心力齊同,敵雖百萬,不敢輕撓。

    如其送死,則長弓勁矢,倚塹以待。

    當是時,我不渝約,挑彼先動,因其際會,河南可復。

    既復之後,于已得之地,更作一重。

    氣壯志彊,實力足恃,雖無大戰,敵自消縮,況謀因力運,雖大戰亦無難。

    此所謂先為不可勝以待可勝者也。

    」侂冑意方銳,不聽。

    先生上劄子曰:「我朝係積弱之後。

    宣和之際,以關、陜驍悍之卒,疑若可以分女真之功,而卒不能。

    自是以來,京城陷,中原失,渡江航海,莫有能與抗者。

    其後有大儀、順昌、柘臯之捷,始得定和。

    完顏亮自殞,始得以敵國並立,則紹興、隆興之際,疑若可盡用其力,以報女真之仇,而卒不敢。

    今欲改弱為彊,作東南幸安之氣,為問罪驟興之舉,此至大至重事也,誠宜深謀熟慮,百前而不慴,不宜一卻而不收,備成而後動,守定而後戰。

    或謂敵已衰弱,有天變,有外患,怵輕勇試進之計,用麤武直上之策,姑開先釁,不懼後艱,求宣和之所不能,為紹興、隆興之所不敢,此至險至危事也。

    願陛下先定其論。

    論定而後修實政,行實德,變弱為彊,誠無艱者。

    所謂『備成而後動,守定而後戰,以修實政』者::臣伏渡江之後,非不欲固守兩淮、襄、漢,而敵人衝突無常,勢不暇及。

    既議和,則收兵撤戍,有定約,又不敢謀,故淮、漢千餘裡,常蕩然不自保。

    今雖分兵就邊,稍圖外向,然我既能往,彼必能來。

    是時淮、漢守備不全,倉猝不過移治,而專倚大軍迎敵,勝負不可知。

    要必扼江後止,如此則往者未足以係西此之望,而來者已足以搖東南之心,萬一搖動,將何賴焉!故臣欲經營瀕淮沿漢諸郡,各做家計,牢實自守,敵雖擁眾而至,阻于堅城,披此策應,首尾相接,藩牆禦捍,堂奧不動,然後進取之計可言,此所謂實政之一也。

    四處禦前大兵,國家倚以為命,歲費緡錢數千 萬,米斛數百萬,東南事力盡矣!譬如亭子,所賴四楹,一楹有闕,累及三陲,無獨全者。

    其閒統副將校,人馬器甲,營伍隊陳,進戰退守,必未能一一皆是。

    若所委付果得人,尤宜曉夕用心,事事理會,若其人未當,則利害甚多,伏惟陛下審之重之。

    此兵幾三十萬,未望一可當十,十可當百,但一人真有一人之用,淮、漢能守,此兵能戰,數年之內,制敵有餘,此實政之二也。

    圖此大事,莫先人材。

    陛下比年首以大事倡率,而在廷之臣,和者極寡,此未必皆怯懦,首鼠不可任責也,積安之久,素所不習,耳聞目見,茫然生疏。

    然天子亦非無知意才力願得自效者。

    若淮、漢千裡,果能固守,四處大軍,果能精練,四方之才,使之觀事揆策,自能習熟,易脆腐而為堅彊,勁敵在前,行者思奮,此實政之三也。

    至于號令賞罰,黜虛崇實,條目甚煩,然總是三者,則其餘可次第舉矣。

    所謂『行實德』者:臣竊觀仁宗、英宗號極盛之世,而不能得志于西北二敵,蓋以增兵既多,經費困乏,寧自屈己,不敢病民也。

    王安石大挈利柄,封椿之錢,所在充滿,紹聖、元符閒,拓地進築,而斂不及民,熙寧舊人,矜伐其美。

    然陳瓘譏切,曾布以為轉天下之積,耗之西邊,邦本自此撥矣。

    于是蔡京變茶鹽法,括商賈所得千百萬,內窮奢侈,外熾兵革,宣和之後,方臘甫平,理傷殘之地,則七邑始立,燕、雲乍復,急新邊之用,而免夫又興。

    自是以來,羽檄交警,增取東南之賦,遂至八千萬緡。

    多財本以富國,財既多而國愈貧,加賦本以就事,賦既加而事愈散,然則英主身濟非常之業,豈以財之多少為拘。

    近者詔書期于名實不欺,用度有紀,式寬民力,永底阜康,兩浙鹽丁,既盡免矣,而國用置司,偶當警飭武備之際,外人疑將復取,臣以為必不至是。

    參攷內外財賦所入,經費所出,一切會計而總覈之,理固當然,然國家之體,當先論其所入,所入或悖,足以殃民,則所出非經,蠹國審矣!今經總制月輪、青苗、折估等錢,雖稍已減損,猶患太重,和買、折帛之類,民閒至用一半以上輪納貪吏,展轉科折,民窮極矣!以此自保,尚無善後之計,況欲規恢,宜有大賚之澤!伏乞詔國用司詳議:何名之賦,害民最甚﹖何等橫費,裁節宜先﹖減所入,定所出,和氣融浹,小民自活,實政與實德交修,所以能累戰而不屈,必勝而無敗也。

    改弱以就彊,孰大于是﹖」蓋先生之意,在修邊而不急于開邊,整兵而不急于用兵,而其要尤在節用減賦,以寬民力。

    時以為迂緩,不用,但欲借先生之名以草詔,先生力辭。

    已而皇甫斌、李爽、郭倬之徒出淮、漢閒,俱大敗,或不戰潰。

    先生歎曰:「所謂用兵,乃如是乎!」于是乃出先生安集兩淮。

    先生上狀樞府,言「濠、盱、楚、廬、安、豐和揚七郡之民,凍餓疾疫而死,被敵驅掠而去,或散為盜賊者不論,其奔迸求活者,尚三十萬家,皇皇無所歸宿,無以處之,則地為棄地,而國誰與守!設今歲邊報復急,此三十萬家者,且盡喪其生。

    春秋、戰國之時,畫國而守,大為城邑,小為壁壘,百裡之國,皆有邊面,南、北、六朝,人在戰地者,各有堡塢,得自為家,未有如本朝之混然一區,無有捍蔽者。

    一旦胡塵猝起,星飛雲散,莫能自保,生聚蕩然。

    故某昨于營度規恢之初,謂未須便動,且當于邊淮先募弓弩手,耕極邊三十裡之地,西至襄、漢,東盡楚、泗,列屋而居,使邊面牢實,敵人不得踰越。

    今事已無及!長、淮之險,與彼共之,唯有因民之欲,令其依山阻水,自相保聚,用其豪傑,借其聲勢,縻以小職,濟其急難。

    春夏散耕,秋冬入保,大將憑城郭,諸使總號令,敵雖大入,扣城不下,攻壁不入,然後設伏以誘其進,縱兵以擾其歸。

    此謀果定,行之有成,何畏乎敵」。

    于是以先生兼江、淮制置,措置屯田。

    初,先生之至建康也,討論防江事宜,諸將各呈故事,曰葺治戰艦,曰布列岸兵,曰栽埋鹿角,曰釘設暗樁,曰開掘溝塹,皆數裡而屯,計步而守。

    先生深憂之曰:「恐皆不足賴也。

    夫此數者易耳,其如人心已搖,敵兵一至,皆棄之走,誰與力拒!」已而復傳金人南下,淮民渡江億萬,所在震動。

    一日,有兩騎偽效金裝,躍馬江岸,皆相傳曰:「敵至矣!」渡舟斫纜離岸,櫓楫失措,爭濟者攀舟至覆溺。

    吏持文書至官,皆手顫不能出語。

    先生歎曰:「今竟何如!吾乃知建炎之徑渡,真非難事,而逆亮之不得濟而殞者,幸也。

    」乃用門下士滕宬計,捐重賞,募勇士,別渡江北,劫其營于石跋、定山,上下之閒,凡十數往返,俘馘踵至,士氣稍奮,人心稍安。

    金人乃解兵去,而舟師之在江中者,終無尺寸之功也。

    然渡江之兵,終苦無所駐足。

    先生相度形勢,謂「石跋足以蔽釆石,定山足以蔽靖安,瓜步足以蔽東陽,下蜀西護歷陽,東連儀真」,乃修其故塢,收聚居民,募兵共守。

    敵若窺江,則堡塢足制其後,舟師之在江中者,不至望風而走,雖登岸擊逐,亦有接應。

    若攻堡塢,則舟師之在江中者,以彊弩前救之。

    若舍堡塢而攻和、滁等城,則堡塢分出其前後以襲逐之。

    且曰:「此近江第一層耳。

    」由此而北,豪傑團結山水為寨者四十有七。

    此時官司之力,無緣周遍,事稍有緒,次第入保可矣。

    是役也,不用先生之言以取敗。

    事急而出先生以救之,然斫營劫寨之策,宣司初不敢行,先生為備陳南人唯長于此技,且援北魏太武之言以證之,彊而後可。

    宣司猶深憂以為生事,先生笑曰:「敵實不能戰也﹖所以勝我,由于此閒之自為瓦解耳!」及行之,而金人卒以此去。

    時中朝方急于求和,先生以為不必,但請力修堡塢以自固,乃徐為進取之漸。

    而韓侂冑死,朝事又一變。

    許及之、雷孝友本韓黨也,至是畏罪,乃反劾先生附會侂冑起兵端,并以此追削辛棄疾諸人官,而先生前此封事,具在廟堂,竟莫能明其本末,蓋大臣亦藉此以去君子。

    先生杜門家居,絕不自辯也,嘗歎息曰:「女真崛起暴彊,據吾太平之土壤,已五六十年矣!使其復為,天祚盛極將亡,他人必出而有之,不可畏哉!」蓋其先見如此。

    (修。

    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先生著有《習學記言》五十卷,《水心文集》二十八卷,《拾遺》一卷,《別集》十六卷,《制科進卷》九卷,《外稟》六卷,《荀楊問答》。

    」) 祖望謹案:許及之、雷孝友之劾先生也,當時無以為然者。

    自方始據之以詆先生,其意特以先生論學有所異同于朱子,遂拾小人之說以毀之。

    《宋史》亦不復白其誣。

    予續修《學案》,始別為立傳,而特詳具其事跡以明之。

     總述講學大旨(因苑育序《正蒙》,遂述此篇。

    )道始于堯,「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

     《易傳》雖有包犧、神農、黃帝在堯之前,而《書》不載,稱「若稽古帝堯」而已。

     「命義和,歷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

     《呂刑》「乃命重、黎,絕地天通,罔有降格」。

    左氏載尤詳。

    堯敬天至矣!歷而象之,使人事與天行不差。

    若夫以術下神,而欲窮天道之所難知,則不許也。

     次舜,「濬哲文明,溫恭允塞」。

    「在濬璣玉衡,以齊七政」。

     舜之知天,不過以器求之。

    日月五星齊,則天道合矣。

    其微言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 人心至可見,執中至易知,至易行,不言性命。

    子思贊舜,始有大知執兩端用中之論。

    孟子尤多,皆推稱所及,非本文也。

     次禹,「後克艱厥後、臣克艱厥臣」。

    「惠迪吉,從逆兇,惟影響」。

     《洪範》者,武王問以天,箕子亦對以天,故曰「不畀鯀《洪範》九疇」,「乃錫禹《洪範》九疇」。

    明水有逆順也。

    孔子因箕子、周公之言,故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歎治有興廢也。

    前世以為龍馬負《圖》,自天而降,《洛書》九疇,亦自然之文,其說怪誣,甚至有先天後天之說,今不取。

     次陶,訓人德以補天德,觀天道以開人治,能教天下之多材,自陶始。

     禹以才難得、人難知為憂,陶言「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卿大夫諸侯皆有可任,「翕受敷施,九德鹹事」。

    以人代天,典禮賞罰,本諸天意,禹相與共行之,夏、商、周一遵之。

     次湯,「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恆性,克綏厥猷惟後」,其言性蓋如此。

     次伊尹,言:「德惟一。

    」又曰:「始終惟一。

    」又曰:「善無常主,協于克一。

    」 湯自言:「聿求元聖,與之戮力,以與爾有眾請命。

    」伊尹自言:「惟尹躬暨湯鹹有一德,克享天心,受天明命。

    」故以伊尹次之。

     嗚呼!堯、舜。

    禹、陶、湯、伊尹于道德性命、天人之交,君臣民庶均有之矣。

     祖望謹案:學統似不應遺傅說。

     次文王,「肆戎疾不殄,烈假不遐。

    不聞亦式,不諫亦入。

     雝雝在宮,肅肅在廟。

    不顯亦臨,無射亦保。

    無然畔援,無然歆羨。

    誕先登于岸,不大聲以色,不長夏以革。

    不識不知,順帝之則」。

    文王備道盡理如此。

    豈特文王為然哉!固所以成天下之材,而使皆有以充乎性,全乎命也。

     案:《中庸》言:「鳶飛戾天,魚躍于淵,言其上下察也。

    」「德輶如毛,毛猶有倫。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至矣!」夫鳥至于高,魚趨于深,言文王作人之功也。

    「德輶如毛」,舉輕以明重也。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言天不可即,而文王可象也。

    古人患夫道德之難知而難求也,故自「允恭克讓」,以至「主善協一」,皆盡己而無所察于物也,皆有倫而非無聲臭也。

    今顛倒文義,指其至妙以示人。

    後世冥惑于性命之理,蓋自是始,不可謂文王之道固然也。

     次周公,治教並行,禮刑兼舉,百官眾有司雖名物卑瑣,而道德義理皆具。

    自堯、舜以來,聖賢繼作,措于事物,其該括演暢,皆不得如周公,不惟周公,而召公與焉,遂成一代之治,道統歷然如貫聯不可違越。

     次孔子,周道既壞,上世所存皆放失。

    諸子辯士,人各為家。

    孔子蒐補遺文墜典,《詩》、《書》、《禮》、《樂》、《春秋》有述無作,惟《易》著《彖》、《象》。

     舊傳刪《詩》、定《書》、作《春秋》,予考詳,始明其不然。

     然後唐、虞、三代之道賴以有傳。

     案:《論語》「子罕言利,與命與仁」,而考孔子言仁多于他語,豈有不獲聞者,故以為罕邪﹖ 孔子歿,或言傳之曾子。

    曾子傳子思。

    子思傳孟子。

     案:孔子自言「德行顏淵」而下十人無曾子,曰:「參也魯。

    」若孔子晚歲,獨進曾子,或曾子于孔子歿後,德加尊,行加修,獨任孔子之道,然無明據。

    又案:曾子之學,以身為本,容色辭氣之外 ,不暇問,于大道多遺略,未可謂至。

    又案:孔子嘗言「中庸之德民鮮能」,而子思作《中庸》。

    若以為遺言,則顏、閔猶無是告,而獨閟其家,非是。

    若所自作,則高者極高,深者極深,非上世所傳也。

    然則言孔子傳曾子,曾子傳子思,必有謬誤。

     孟子亟稱堯、舜、禹、湯、伊尹、文王、周公,所願則孔子,聖賢統紀,既得之矣。

    養氣知言,外明內實,文獻禮樂,各審所從矣。

    夫謂之傳者,豈必曰授之親而受之的哉!世以孟子傳孔子,殆或庶幾,然開德廣,語治驟,處己過,涉世疏。

    學者趨新逐奇,忽亡本統,使道不完而有。

     案:孟子言性言命,言仁言天,皆古人所未及,故曰「開德廣」。

    齊、滕大小異,而言行王道皆若建瓴,故曰「語治驟」。

    自謂「庶人不見諸侯」,然以彭更言考之,後車從者之盛,故曰:「處己過」。

    孔子亦與梁丘據語,孟子不與王驩言,故曰「涉世疏」。

    學者不足以知其統,而襲其,則以道為新說奇論矣。

     自是而往,爭言千載絕學矣!《易》不知何人所作,雖曰伏羲畫卦,文王重之。

    案周太蔔掌《三易》,經卦皆八,別皆六十四,則畫非伏羲,重非文王也。

    又周有司以先君所為書為筮占,而文王自言「王用享于岐山」乎﹖亦非也。

    有《易》以來,筮之辭義不勝多矣。

    《周易》者,知道者所為,而有司所用也,孔子為之著《彖》、《象》,蓋惜其為他異說所亂,故約之中正,以明卦、爻之指,黜異說之妄,以示道德之歸。

    其餘《文言》、《上下繫》、《說卦》諸篇,所著之人,或在孔子之前,或在孔子後,或與孔子同時,習《易》者,彙為一書,後世不深考,以為皆孔子作,故《彖》、《象》揜鬱未振,而《十翼》講誦獨多。

    魏、晉而後,遂與老、莊並行,號為孔、老。

    佛學後出,其變為禪。

    喜其說者,以為與孔子不異,亦援《十翼》以自況,故又號為儒、釋。

    本朝承平時,禪說尤熾。

    豪傑之士,有欲修明吾說以勝之者,而周、張,二程出焉,自謂出入于老、佛甚久,已而曰「吾道固有之矣」。

    故無極太極,動靜男女,太和參兩,形氣聚散,絪縕感通,有直內,無方外,不足以入堯、舜之道,皆本于《十翼》,以為此吾所有之道,非彼之道也。

    及其啟教後學,于子思、孟子之新說奇論,皆特發明之,大抵欲抑浮屠之鋒銳,而示吾所有之道若此。

    然不悟《十翼》非孔子作,則道之本統尚晦,不知夷、狄之學,本與中國異。

     案:佛在西南數萬裡外,未嘗以其學求勝于中國。

    其俗無君臣父子,安得以人倫義理責之。

    特中國好異者,折而從彼,蓋禁令不立而然。

    聖賢在上,猶反手,惡在校是非,角勝負哉! 而徒以新說奇論闢之,則子思、孟子之失遂彰。

    範育序《正蒙》,謂「此書以《六經》所未載,聖人所不言者,與浮屠、老子辯,豈非以病為藥,而與寇盜設郛郭,助之捍禦乎」﹖嗚呼!道果止于孟子而遂絕邪﹖其果至是而復傳邪﹖孔子曰:「學而時習之」,然則不習而已矣! 案:浮屠書言識心,非曰識此心;言見性,非曰見此性;其滅,非斷滅;其覺,非覺知;其所謂道,固非吾所有,而吾所謂道,亦非彼所知也。

    予每患自昔儒者與浮屠辯,不越此四端,不合之以自同,則離之以自異,然不知其所謂而彊言之,則其失愈大,其害愈深矣。

    予欲析言,則其詞類浮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