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2卷 卷五十二 艮齋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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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學不至于「不識不知,順帝之則」,竟亦何用﹖有如未辦澡心藏密,莫若去故去智。

    古人讀書百,其義自見,未易以淺近奪,信能反復涵泳,會當有得。

    得之大小,則繫乎精誠所至。

    時文稱于一經之內,有一言之悟,則《六經》之義粲然矣,不可以人廢言也。

    (《與沈應先書》。

    ) 某竊嘗喜《易》,讀之將數百過,而弗知其際也。

    夫以先天之卦,見之三畫,重《易》之象,繫之六爻,天地之大,昆蟲之細,與夫聖人之道,先王之治,君子小人之事,工師蔔祝之流,幽而鬼神,遠而造化,凡有可推之數,可形之象,可行之事,靡不備在此書。

    微若《書》不可言,亦求斯得之矣。

    《六經》之義,于《易》備焉。

    以為通(疑「動」字。

    )足以盡之,則太極之體,未嘗動也。

    以為定足以周之,則作《易》之道變為占,是皆本諸吾身,參諸天地,擬諸變化,可由而不可測者,某安足以知之。

    不知《易》而施諸民,猶宵行者而瞽者也。

    思得通儒而與之論,未之能得。

    執事不以某為不肖,惠然辱枉臨之,詒我以書,縱言而及于《易》也。

    惟學有倫有要,執事其知之矣。

    善乎,書之論政體也,曰:「當仁明而通變,舍是則為姑息,為苛察矣。

    」《易》曰:「通其變,使民不倦。

    」此黃帝、堯、舜之治,某何德以堪之﹖高山仰止,敢不欽服訓誨!雖然,切有必酬之誼,故某謹布其腹心。

    今夫煦煦之仁,察察之明,而後有姑息苛察之事,信能仁並天地,明等日月,則何二弊之能有!某學也未造乎此,其能億二儀二曜之仁明!若夫《易》之通變,後世失之遠矣。

    執中無權,猶執一也,苟知變而不知止,則必若晉人之為通。

    《大傳》有之:「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變通之道,盡此贊矣。

    (《復張人傑學諭書》。

    ) 巧匠不世生,其法具乎規矩繩墨。

    聖人不世出,其言在乎《易》、《禮》、《詩》、《書》。

    然則,《易》、《禮》、《詩》、《書》與夫規矩繩墨,往之所以貽後,今之所以求古也。

    即規矩繩墨以為方員,雖非巧匠,而巧匠之制作于于是乎在。

    由《易》、《禮》、《詩》、《書》以趨理義,雖非聖人,而聖人之精微備于吾身。

    學者為道而舍經,猶工人而去其規墨也,雖有工倕之指,其能制器乎!(《論語直解序》。

    ) 吾道貫一而無方,老氏緻虛而無極,若釋氏則歸空而無物矣。

    三者若同,而偏反若霄壤之卑高。

    孟氏于孔氏之門為有功,其氣豪而辭辯,無聲無臭,豈其然乎!比而同之,其害有不可勝言者。

    讀其書而知其旨,能內參諸其心,仰觀聖人之形容,察其像似而自識其真偽,從而為取舍焉,不隨波于末流,真好學者也。

    妄意如此,明者必有以辨之。

    (《直解序》《附言》。

    補。

    ) 《記》有之曰:「人莫知苗之碩,莫知子之惡。

    」言蔽物也。

    有己而蔽于物,則古之性情與今先儒之說,未知其孰通。

    信能復性之初,得心之正,豁蔽以明,因《詩》以求《序》,則反古之說,其殆庶幾乎!(《序反古詩說》。

    補。

    ) 《易》《繫》:「天垂象,見吉兇,聖人象之。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其言蓋有敘,觀之以理,無晦也。

    說者或謂《河圖》、《洛書》本皆無有,聖人為此說者,以神道設教也。

    是非唯不知聖人,直不達不言而化之義,烏足與校是非理道哉!或者又以為,當伏羲之時,河嘗出龍馬負《圖》,自神農至于周公,洛水皆出龜《書》。

    此則似是而非,無所考徵。

    就龍龜之說,成無驗之文,自漢儒啟之,後世宗之,徵引釋經,如出一口,而聖人之道隱,巫史之說行,後世暗君庸夫、,亂臣賊子據之,假符命,惑匪彜,為天下患害者,比比而是。

    聖人憂深慮遠,肯為此妖偽殘賊哉!蓋亦有其說也。

    傳註求其事而弗得,于是託渙漫以駕其遊誣,雖知惑世害人,不暇恤也。

    且聖人之作《易》,仲尼固嘗已于《大傳》詳之。

    《大傳》無文,其可鑿以胸臆!就如其說垂象,為象降自天乎﹖走嘗竊痛之,為反覆以思之者更歲。

    推之久,究之至,而後乃得之。

    《傳》不雲乎:「伏羲氏之作《易》也,仰以觀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觀鳥獸之文,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始畫八卦。

    」《圖》、《書》之說,從可知矣。

    夫《易》之有卦,所以縣法也。

    畫卦之法,原于象數,則象數者,《易》之根株也。

    《河圖》之數四十有五,乾元用九之數也。

    《洛書》之數五十有五,大衍五十之數也。

    究其始終之數,則九實屍之,故地有九州,天有九野,《傳》稱河、洛皆九曲,豈取數于是乎!《春秋命歷序》:「《河圖》帝王之階,《圖》載江河山川州界之分野。

    讖緯之說,雖無足深信,其有近正,不可棄也。

    」信斯言也,則《河圖》、《洛書》乃《山海經》之類,在夏為《禹貢》,周為職方氏所掌,今諸路《閏年圖經》、漢司空《輿地圖》、《地理志》之比也。

    按《山海經》所言,皆地之物產,鳥獸蟲魚草木之屬,其古史職方之意,與仲尼所言幾不外是。

    其曰河、洛之所自出,川師上之之名也。

    走不能遠引,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