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0卷 卷五十 南軒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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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軒學案 (黃宗羲原本 黃百家纂輯 全祖望修定) 南軒學案表 張栻       (從子)庶    (子)圯 (紫巖子。

     )  (附師孫松壽。

    ) (五峰、劉氏、王 (從子)忠恕    (從子)洽 氏門人。

    ) (龜山、和靖、譙                  張唐 氏、武夷、得全                  (張氏續傳。

    ) 再傳。

    ) (二程、元城、子   胡大時 文三傳。

    )      彭龜年 (安定、泰山、濂   吳獵 溪、涑水、百源    遊九言 四傳。

    ) 遊九功(并為《嶽麓諸儒學案》。

    ) 宇文紹節 陳 楊知章 李修己 張仕佺 範仲黼 範子長 範子該 宋德之(并為《二江諸儒學案》。

    ) 曾集(別見《廌山學案》。

    ) 陳孔碩 襲蓋卿 吳必大 王遇 呂勝己(并見《滄洲諸儒學案》。

    ) 舒璘(別為《廣平定川學案》。

    ) 曾夢泉 詹阜民(并見《槐堂諸儒學案》。

    ) 詹儀之(別見《麗澤諸儒學案》。

    ) (又二十八人并見《嶽麓諸儒學案》。

    ) (私淑)趙昱 虞剛簡(別見《二江諸儒學案》。

    ) 程遇孫 薛紱 鄧諫從 張方(并見《二江諸儒學案》。

    ) 魏了翁(別為《鶴山學案》。

    ) 李大有(別見《東萊學案》。

    ) 木天駿 (張學續傳。

    ) 方敏中 (張學之餘。

    ) 朱熹(別為《晦翁學案》。

    ) 呂祖謙(別為《東萊學案》。

    ) 趙汝愚(別見《玉山學案》。

    ) 潘畤(別見《元城學案》。

    ) 吳松年(別見《周許諸儒學案》。

    ) 張傑(別見《玉山學案》。

    ) (并南軒講友。

    ) 陳傅良(別為《止齋學案》。

    ) 胡大本(別見《五峰學案》。

    ) 張寓(附見《嶽麓諸儒學案》。

    ) 呂陟 (并南軒學侶。

    ) 趙不息(別見《晦翁學案》。

    ) 劉靖之 劉清之(并為《清江學案》。

    ) 丘(別為《丘劉諸儒學案》。

    ) (并南軒同調。

    ) ---- 南軒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南軒似明道,晦翁似伊川。

    向使南軒得永其年,所造更不知如何也。

    北溪諸子必欲謂南軒從晦翁轉手,是猶謂橫渠之學于程氏者。

    欲尊其師,而反誣之,斯之謂矣。

    述《南軒學案》。

    (梓材案:是卷《南軒文集》,蓋謝山所補,其餘則洲原本也。

    ) ◆五峰門人(楊、胡再傳。

    ) 宣公張南軒先生栻 張栻,字敬夫,一字樂齋,號南軒,廣漢人,遷于衡陽。

    父浚,故丞相魏國公,謚忠獻。

    先生穎悟夙成。

    少長,從五峰胡先生問程氏學。

    五峰一見,知其大器,即以所聞孔門論仁親切之指告之。

    先生退而思,若有得也。

    五峰曰「聖門有人,吾道幸矣!」先生益自奮勵,以古聖賢自期,作《希顏錄》以見志。

    以蔭補承務郎。

    紹興間,忠獻出督,奏先生充機宜。

    以軍事入見,上異之,除直秘閣。

    丁父憂。

    服闋,長沙、郴、桂帥守劉公珙薦于朝,除知撫州,改知嚴州。

    奏言:「先王所以建事立功無不如志者,以胸中之誠有以感格天人之心而與之無間也。

    今規畫雖勞,事功不立,陛下誠深察之,亦有私意之發以害吾之誠者乎﹖」明年,召為吏部郎,兼侍講。

    時相方謂敵勢衰弱可圖,先生奏言時猶未可,上為歎息褒諭。

    其後因賜對,反覆前說,帝益嘉歎,面諭「當以卿為講官,冀時得晤語也。

    」會史正志為發運使,名為均輸,實盡奪州縣財賦,遠近騷然,士大夫爭言其害,先生亦以為言,上閱其實,即詔罷之。

    除左司員外郎,仍兼侍講。

    講《詩葛覃》,進說:「治生于敬畏,亂起于驕淫。

    使為國者每念稼穡之勞,而其後妃不忘織紝之事,則心不存者寡矣。

    」因上陳祖宗自家刑國之懿,下斥今日興利擾民之害。

    帝歎曰:「此王安石所謂『人言不足恤』者所以為誤國也。

    」知閤門事張說除簽書樞密院事,先生夜草疏極諫其不可。

    旦詣朝堂,責宰相虞公允文曰:「宦官執政,自京、黼始。

    近習執政,自相公始。

    」先生奏再上,命遂寢。

    然宰相實陰附張說,明年,出先生知袁州。

    先生在朝未期歲,而召對至六七,所言皆修身務學,畏天恤民,抑僥倖,屏讒諛,于是宰相憚之,近習尤不說。

    退出家居累年,孝宗念之,詔除舊職,知靖江府,經略安撫廣南西路。

    治聞,詔特進秩,直寶文閣。

    尋除秘閣修撰、荊湖北路轉運副使。

    改知江陵府,安撫本路。

    嘗與朱子書曰:「郭杲問此間得毋為守備乎,緩急有堡寨否。

    某應以此間出門即平原,走襄陽僅六百裡,所恃者襄、漢立得定,折衝捍蔽耳。

    太尉當力任此事,要兵要糧,此當往助。

    若教賊入肝脾裏,人心瓦碎,何守備為。

    向來劉信叔、張安國皆有緩急移保江北之論,乃大謬也。

    賊到此地,何以為國守臣,但當握節而死。

    渠為悚然。

    然某所恃者,有此二萬義勇,所可整頓,緩急有隱然之勢。

    今專務固結其心,愛養其力,庶幾一旦可共生死。

    」(雲濠案:與朱子書一節,謝山稿從南軒集中摘錄,標識「此節當移載傳內」,今為補入。

    )湖北故多盜,先生首劾大吏之縱賊者,捕斬奸民之舍賊者,令其黨得相捕告以除罪,群盜皆遁去。

    會信陽守劉大辨怙勢希賞,先生劾請論罪,不報,即以不得其職求去,詔以右文殿修撰提舉武夷山沖佑觀。

    病革,猶手疏勸上親君子,遠小人,信任防一己之偏,好惡公天下之理。

    先生有公輔之望,卒年四十八,世鹹惜之。

    先生為人坦蕩明白,表裏洞然,詣理既精,信道以篤。

    其樂于聞道而勇于徙義,則又奮勵明決,無毫髮滯吝意。

    故其德日新,業日廣,而所以見于論說行事之間者,上下信之,至于如此。

    著有《論語》、《孟子》、《詩》、《書》、《太極圖說》,《經世編年》等書。

    嘉泰中,賜謚宣。

    景定初,從祀孔子廟庭。

    (修。

    ) 宗羲案:湖南一派,在當時為最盛,然大端發露,無從容不迫氣象。

    自南軒出,而與考亭相講究,去短集長,其言語之過者裁之歸于平正。

    「有子,考咎」,其南軒之謂與! 南軒答問 來書所謂思慮紛擾之患,此最是合理會處。

    其要,莫若主一。

    《遺書》論此處甚多,須反覆玩味。

    據目下底意思用功,辟如汲井,漸汲漸清。

    如所謂「未應事時,此事先在,既應之後,此事尚存」,正緣主一工夫未到之故。

    須思此事時隻思此事,做此事時隻做此事,莫教別底交互出來,久久自別。

    看時似乎淺近,做時極難。

    某前作《主一箴》,為一相識所刊,其間亦有此意。

     居敬有力,則其所窮者益精;窮理浸明,則其所居者亦有地。

    所謂持敬,乃是切要工夫,然要將箇敬治心,則不可。

    蓋主一之謂敬,敬是敬此者也。

    若謂敬為一物,將一物治一物,非惟無益,而反有害,乃孟子所謂必有事焉而正之,卒為助長之病。

    如左右所謂「窘于應事,無舒緩意」,無怪其然也。

    故欲從事于敬,惟當常存主一之意。

    此難以言盡,實下工夫,涵泳勿舍,久久自覺深長而無窮也。

     所諭「收斂則失于拘迫,從容則失于悠緩」此學者之通患。

    于是二者之間,必有事焉,其惟敬乎!拘迫則非敬也,悠緩則非敬也。

    但當常存乎此,本原深厚,則發見必多,而發見之際察之則必精矣。

    若謂先識所謂一者而後可以用力,則用力未篤,所謂一者,隻是想像,何由意味深長乎! 論及邇來工夫,足見不輟。

    但所謂二病,若曰「荒忽因循則非遊泳之處」,若曰「蹙迫寡味則非矯揉之方」,此正當深思,于主一上進步也。

    要是常切省勵,使凝斂清肅時多,則當漸有向進,不可求一切近功也。

     葉六桐曰:主一從敬字用功始。

    敬久則誠,而一在是矣。

     問:「近有人疑『但能存心,則自無不敬』,乃以動容貌、整思慮為言,卻似從外面做起,不由中出,不若直言『存其心』之為約也。

    」曰:「程子教人居敬,必以動容貌、整思慮為先。

    蓋動容貌、整思慮,則其心一以敬也。

    今但欲存心,而以此為外,既不如此用功,則心亦烏得而存﹖其所謂存者,不過強制其思慮,非敬之理矣。

    此其未知內外之本一故也。

    今有人容貌不莊,而曰吾心則存。

    不知其所謂不莊者,是果何所存乎﹖推此可見矣。

    」 所諭「雖間有平帖安靜之時,意思清明,四體和暢,念慮不作,覺無所把摸,接物遇事則渙散矣」,此蓋未能持敬之故。

    所謂「平帖安靜」者,亦是暫時血氣休息耳。

    且既曰「覺無所把摸」,安得謂安靜乎﹖敬有主宰,涵養漸熟,則遇事接物,此意豈容遽渙散乎﹖主一之義,且深體之! 所論居敬「雖收斂此心,乃覺昏昏不活,而懈意漸生」。

    夫敬則惺惺,而乃覺昏昏,是非敬也。

    惟深自警勵,以進主一之功,幸甚! 嗟乎!自聖學不明,語道者不夫大全,卑則割裂而無統,高則汗漫而不精,是以性命之說不參乎事物之際,而經世之務近出乎私意小智之為,豈不深可歎哉!惟周子生乎千有餘年之後,超然獨得《大易》之傳。

    所謂《太極圖》,乃其綱領也。

    推明動靜之一源,以見生化之不窮,天命流行之體無乎不在,文理密察,本末該貫,非闡微極幽,莫能識其指歸也。

    然而學者若之何而可進于是哉﹖亦曰敬而已矣。

    誠能起居食息,主一而不舍,則其德性之知必有卓然不可掩于體察之際者,而後先生之蘊可得而窮,太極可得而識矣。

     格,至也:格物者,至極其理也。

    此正學者下工夫處。

    呂舍人之說雖美,乃是物格知至以後事,學者未應躐等及此也。

    雖然,格物有道,其惟敬乎。

    是以古人之教,有小學,有大學,自灑埽應對而上,使之循循而理,而所謂格物緻知者,可以由是而施焉。

    故格物者,乃大學之要也。

     問:「孟子曰『可欲之謂善』,伊川謂與『元者善之長』同理,又曰:『乾,聖人之分也,可欲之善屬焉。

    』剛仲嘗謂孟子言可欲,非私欲之欲也,自性之動而有所之焉者耳,于可不可之間甚難擇。

    姑以近者言之。

    如飲食男女,人之所大欲,人孰不欲富貴,亦皆天理自然。

    循其可者而有所之,如飢而食,渴而飲,以禮則得妻,以其道而得富貴之類,則天理也。

    過是而恣行妄動,則非天理矣。

    故《書》曰『敬修其可願』,孟子又曰『無欲其所不欲』是也。

    『乾,聖人之分』,豈謂聖人之動皆循天理而然與﹖元者,天德也。

    孟子所謂善,豈指天理而言與﹖橫渠又曰『明善必明于未可欲之際』,『未可欲』,謂大本未發者否﹖見于可欲,則性之苗裔已發見者;未可欲,則大本全體渾然,不容一毫之偽。

    明之之功,何自而先﹖莫亦當先從于可不可之際審擇而固執之否﹖愚見如此,心中亦未安。

    恐伊川引乾元處,別有深意。

    」曰:「人具天地之心,所謂元者也。

    由是而發見,莫非可欲之善也。

    其不由是而發,則為血氣所動,而非其可矣。

    聖人者,是心純全,渾然天理,『乾知大始』之體也,故曰『乾,聖人之分也,可欲之善屬焉』。

    在賢者,則由積習以復其初,『坤作成物』之用也,故曰『坤,學者之事也,有諸己之信屬焉』。

    今欲用功,宜莫若養其源。

    先于敬用功之久,人欲寖除,則所謂可者,益可得而存矣。

    若不養其源,徒欲于發見之際辨擇其可不可,則恐紛擾而無日新之功也。

    」 元晦謂略于省察。

    向來某與渠書,亦嘗論此矣,後便錄呈。

    如三省、四勿,皆持養、省察之功兼焉。

    大要持養是本,省察所以成其持養之功者也。

     百家謹案:子劉子曰:「省察正涵養之得力喫緊處。

    」 垂諭忿怒之病,氣習偏私處,正當深緻其力。

    《損》「懲忿窒慾」,「懲」之為言,須思其所以然而懲艾之。

    先覺謂惟思為能窒慾,某謂懲忿亦然。

    若謂「正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