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8卷 卷四十八 晦翁學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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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追合先天,然亦甚難,故必三日齊,七日戒,陰厭陽厭,又立一屍,以生氣迎之,庶幾其一之氣。
若非孝子孝孫,則亦同一散盡也。
鬼神隻是氣。
屈伸往來者,氣也。
天地間無非氣。
人之氣與天地之氣常相接無間斷,人自不見。
人心纔動,必達于氣,便與這屈伸往來者相感通。
如蔔筮之類,是皆心自有此物,隻說你心上事,纔動必應也。
問:「伊川言『鬼神造化之』,此豈亦造化之乎﹖」曰:「皆是也。
若論正理,則似樹上忽生出花葉,此便是造化之。
又如空中忽然有雷霆風雨,皆是也。
但人所常見,故不之怪。
忽聞鬼嘯、鬼火之屬,則便以為怪,不知此亦造化之,但不是正理,故為怪異。
如《家語》雲『山之怪曰夔、魍魎,水之怪曰龍、罔象,土之怪曰羵羊』,皆是氣之雜糅乖戾所生,亦非理之所無也。
專以為無,則不可。
如冬寒夏熱,此理之正也;有時忽然夏寒冬熱,豈可謂無此理!但既非理之常,便謂之怪,孔子所以不語,學者亦未須理會也。
」 死而氣散,泯然無者,是其常道理恁地。
有託生者,是偶然聚得氣不散,又怎生去湊著那生氣,便再生,然非其常也。
伊川雲「《左傳》伯有之為厲,又別是一理」,言非死生之常理也。
問:「伯有之事別是一理,如何﹖」曰:「是別是一理。
人之所以病而終盡,則其氣散矣。
或遭刑,或忽然而死者,氣猶聚而未散,然亦終于一散。
釋、道所以自私其身者,便死時亦隻是留其身不得,終是不甘心死。
銜憤者亦然,故其氣皆不散。
浦城山中有一道人,常在山中燒丹,後因一日出神,乃祝其人雲:『七日不返時,可燒我。
』未滿七日,其人焚之。
後其道人歸,叫罵取身;亦能于壁間寫字,但墨較淡,不久又無。
嘗見張天覺有一事亦然,鄧隱峰一事亦然。
其人隻管討身,隱峰曰:『說底是甚麼!』其人悟,謝之而去。
」 用之問:「先生答廖子晦書雲:『氣之已散者,既化而無有矣,而根于理而日生者,則固浩然而無窮也,故上蔡謂我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蓋謂此也。
』根于理而日生者浩然而無窮,此是說天地氣化之氣否﹖」曰:「此氣隻一般。
《周禮》所謂天神、地示、人鬼,雖有三樣,其實隻一般。
若說有子孫底引得他氣來,則不成無子孫底他氣便絕無了!他血氣雖不流傳,他那箇亦是浩然日生無窮。
如《禮書》諸侯因國之祭,祭其國之無主後者,如齊太公封于齊,便用祭甚爽鳩氏、季萴、逢伯陵、蒲姑氏之屬。
蓋他先主此國來,禮合祭他。
然聖人制禮,惟繼其國者則合祭之,非在其國者便不當祭,便是理合如此。
道理合如此,便有此氣。
如衛侯夢康叔雲『相奪予亨』,蓋衛侯都帝丘,夏後相亦都帝丘,則都其國自合當祭,不祭,,宜其如此。
又如晉侯夢黃熊入寢門,以為鯀之神,亦是此類。
不成說有子孫底方有感格之理,便使其無子孫,其氣亦未嘗亡也。
如今祭句芒,他更是遠,然既合當祭他,便有些氣。
要之,通天地人,隻是這一氣,所以說『洋洋然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虛空偪塞,無非此理。
自要人看得活,難以言曉也。
所以明道答人鬼神之問,雲:『要與賢說無,何故聖人卻說有!要與賢說有,賢又來問某討說!』隻說到這裏,要人自看得。
孔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而今且去理會緊要道理,少間看得道理通時,自然曉得。
上蔡所說,已是殺分曉了!」 問:「鬼神之義,來教雲隻是上蔡『祖宗精神便是自家精神』一句,則可見其苗脈矣。
必大嘗讀《太極圖義》,有雲:『人物之始,以氣化而生者也。
氣聚成形,則形交氣感,遂以形化,而人物生生變化無窮。
』是知人物在天地間,其生生不窮者,固理也;其聚而生、散而死者,則氣也。
有是理,則有是氣。
氣聚于此,則其理亦命于此。
今所謂氣者,既已化而無有矣,則所謂理者,抑于何而寓邪﹖然吾之此身,即祖考之遺體。
祖考之所具以為祖考者,蓋于我而未嘗亡也。
是其魂升魄降,雖已化而無有,然理之根于彼者既無止息,氣之具于我者復無間斷,吾能緻精竭誠以求之,此氣既純一而無所雜,則此理自昭著而不可揜。
此其苗脈之較然可者也。
上蔡雲:『三日齋,七日戒,求諸陰陽上下,隻是要集 自家精神。
』蓋我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在我者既集,即是祖考之來格也。
然古人于祭祀必立之屍,其義精甚,蓋又是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其散者庶幾復聚。
此教之至也。
故曰:『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
』」曰:「所喻鬼神之說甚精密。
大抵人之氣傳于子孫,猶木之氣傳于實也。
此實之傳不泯,則其生木雖枯毀無餘,而氣之在此者猶自若也。
」 (梓材謹案:此條錄自《文集》《答吳伯豐書》。
) 問:「鬼神恐有兩樣。
天地之間,二氣氳氳,無非鬼神,祭祀交感,是以有感有。
人死為鬼,祭祀交感,是以有感無。
」曰:「是。
所以道天神、人鬼。
神便是氣之伸,此是常在底;鬼便是氣之屈,此是已散了底,然以精神去合他,又合得在。
」問:「不交感時常在否﹖」曰:「若不感而常有,則是有餒鬼矣!」 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觀萬物之異體,則氣猶相近而理絕不同。
或問:「理同而氣異,此一句是說方才付與萬物之初。
以其天命流行隻是一般,故理同;以其二五之氣有清濁純駁,故氣異。
下句是就萬物已得之後說。
以其雖有清濁之不同,而同此二五之氣,故氣相近;以其昏明開塞之甚遠,故理絕不同。
《中庸》是論其方付之初,《集註》是看其已得之後。
」曰:「氣相近,如知寒煖,識饑飽,好生惡死,趨利避害人與物都一般。
理不同,如蜂蟻之君臣,隻是他義上有一點子明;虎狼之父子,隻是他仁上有一點子明;其他更推不去。
恰似鏡子,其他處都暗了,中間隻有一點子明。
大凡物事,稟得一邊重,便占了其他的,如慈愛之人少斷制,斷制之人多殘忍。
蓋仁多便遮了那義,義多便遮了那仁。
」問:「所以婦人臨事多怕,亦是氣偏了﹖」曰:「婦人之仁,隻流從愛上去底。
」 (梓材謹案:洲原本此下有一條,移入《呂範諸儒學案》藍田傳後。
) 問:「枯槁之物亦有性,是如何﹖」曰:「枯槁之物,謂之無生意則可,謂之無生理則不可。
如朽木無所用,止可付之爨,是無生意矣。
然燒甚麼木則是甚麼氣,亦各不同,這是理元如此。
且如大黃、附子,亦是枯槁,然大黃不可為附子,附子不可為大黃。
一草一木,皆天地和平之氣。
」問:「動物有知,植物無知,何也﹖」曰:「動物有血氣,故能知;植物雖不可言知,然一般生意,亦可默見。
若戕賊之,便枯悴,不復悅澤,亦似有知者。
嘗觀一般花樹 ,朝日照曜之時,欣欣向榮,有這生意,皮包不住,自迸出來。
若枯枝老葉,便覺憔悴,蓋氣行已過也。
」問:「此處見得仁意否﹖」曰:「隻看戕賊之便彫悴,亦是義底意思。
」 百家謹案:泰西人分人物三等:人為萬物之首,有靈魂;動物能食色,有覺魂;草木無知,有生魂。
頗諦當。
或問:「氣稟有清濁不同﹖」曰:「氣稟之殊,其類不一,非但清燭二字而已。
今人有聰明、事事曉者,其氣清矣,而所為未必皆中于理,是其氣不醇也。
有謹厚忠信者,其氣醇矣,而所知未必皆達于理,則是其氣不清也。
推此求之,可見。
」 性者心之理,情者心之動,才便是那情之會恁地者。
情與才絕相近,但情是遇物而發,路陌曲折,恁地去底;才是那會如此底。
要之,千頭萬緒,皆是從心上來。
又問:「如此,則才與心之用相類﹖」曰:「才是心之力,是有氣力去做底;心是管攝主宰者,此心之所以為大也。
心,譬水也;性,水之理也。
性所以立乎水之靜,情所以行乎水之動,欲則水之流而至于濫也。
才者水之氣力,所以能流者;然其流有急有緩,則是才之不同。
伊川謂『性稟于天,才稟于氣』是也。
」 動靜、真偽、善惡,皆對而言之,是世之所謂動靜、真偽、善惡,非性之所謂動靜、真偽、善惡也。
惟求靜于未始有動之先,而性之靜可見矣;求真于未始有偽之先,而性之真可見矣;求善于未始有惡之先,而性之善可見矣。
又曰:天下之理,無異道也;天下之人,無異性也。
性惟其不可見,孟子始以「善」形之。
惟能自性而觀,則其故可求;苟自善而觀,則理一而見二。
問:「心是知覺,性是理,心與理如何得貫通為一﹖」曰:「不須去著貫通,本來貫通。
」「如何本來貫通﹖」曰:「理無心,則無著處。
」 所見者心之理,能覺者氣之靈。
(梓材謹案:此下有「發明心字曰一言以蔽之」至「仁則生矣」三十八字,蓋洲案語,然與後「問覺是人之本心」條「心」字以下複,刪之。
) 知覺從君臣父子處,便是道心。
有道理底人心,便是道心。
饑欲食,渴欲飲者,人心也;得飲食之正者,道心也。
須是一心隻在道上,少間那人心自降伏得不見了。
人心與道心為一,恰似無了那人心相似,隻是要得道心純一,道心都發見在那人心上。
問:「形體之動,與心相關否﹖」曰:「豈不相關。
自是心使他動。
」曰:「喜怒哀樂未發之前,形體亦有運動,耳目亦有視聽,此是心已發抑未發﹖」曰:「喜怒哀樂未發,又是一般。
然視聽言動,亦是心向那裏。
若形體之行動心都不知,便是心不在。
行動都沒理會了,說甚未發!未發不是漠然全不省,亦常醒在這裏,不恁地困。
心無間于已發未發,徹頭徹尾都是,那處截做已發未發﹖如放僻邪侈,此心亦在,不可謂非心。
」 問:「人心形而上下如何﹖」曰:「如肺肝五臟之心,卻是實有一物。
若今學者所論操舍存亡之心,則自是神明不測。
故五臟之心受病,則可用藥補之,這箇心則非菖蒲、茯苓所可補也。
」問:「如此,則心之理乃是形而上否。
」曰:「心比性則微有,比氣則自然又靈。
」 問:「先生嘗言心不是這一塊。
義剛竊謂滿體皆心也,此特其樞紐爾。
」曰:「不然。
此非心也,乃心神明升降之舍。
人有病心者,乃其舍不寧也。
凡五臟皆然。
心豈無運用,須常在軀之內,譬如此建陽縣知縣,須常在衙裏,始管得這一縣也。
」義剛曰:「然則程子言『心要在腔子裏』,謂當在舍之內,而不當在舍之外邪﹖」曰:「不必如此。
若言心,不可在腳上,又不可在手上,隻得在這些子上也。
性猶太極也,心猶陰陽也。
太極隻在陰陽之中,非能離陰陽也。
然至論太極自是太極,陰陽自是陰陽,惟性與心亦然。
所謂一而二、二而一也。
」 心,主宰之謂也。
動靜皆主宰,非是靜時無所用,及至動時方有主宰也。
言主宰,則混然體統,自在其中。
心統攝性情,非儱侗與性情為一物而不分別也。
問:「意是心之運用處,是發處﹖」曰:「運用是發了。
」問:「情亦是發處,何以別﹖」曰:「情是性之發。
情是發出恁地,意是主張要恁地。
如愛那物是情,所以去愛那物是意。
情如舟車,意如人去使那舟車一般。
」 未動而能動者,理也;未動而欲動者,意也。
心之所謂之志,日之所謂之時。
志字從之從心,時字從之從日,如日在午時,在寅時,制字之義由此。
志是心之所之,一直去底;意又是志之經營往來底,是那志底腳。
凡營為、謀度、往來,皆意也,所以橫渠雲「志公而意私」。
百家謹案:意如好好色,如惡惡臭,見其直遂不可揜,故曰誠。
若經營往來,是好色有不好,惡臭有不惡之意矣。
所患不誠者,謂其欺也。
欺則謂人不已知而可己欺也,究之揜不善而著善。
亦知人有不可欺,故揜之;又謂人能已欺,故著之;總是知不緻,故不誠耳。
不誠意,謂不著實去正心上用,故曰「欲誠其意者,先緻其知」。
橫渠「志公而意私」,似未安。
問:「知與思,于人身最緊要﹖」曰:「然。
二者也隻是一事。
知如手相似,思是交這手去做事也。
思所以用夫知也。
」 性隻是理,情是流去運用處。
心之知覺,即所以具此理而行此情者也。
具此理而覺其為是非者,是心也。
此處分別,隻在毫釐之間。
精以察之,乃可見爾。
心、性、理,拈著一箇,則都貫串,惟觀其所指處輕重如何。
「養心莫善于寡欲,雖有不存焉者寡矣,」存雖指理言,然心自在其中。
「操則存」,此存雖指心言,然理自在其中。
公不可謂之仁,但公而無私便是仁;敬不可謂之中,但敬而無失便是中。
無私以間之則公,公則仁。
譬如水,若些子礙,便成兩截。
須是打併了障塞,便滔滔流去。
「心之德」是統言,「愛之理」是就仁義禮智上分說,如義便是宜之理,禮便是別之理,智便是知之理。
但會得愛之理,便理會得心之德。
又曰:愛雖是情,愛之理是仁也。
仁者愛之理,愛者仁之事;仁者愛之體,愛者仁之用。
愛是箇動物事,仁是箇靜物事。
理便是性,緣裏面有這愛之理,所以發出來無不愛。
程子曰:「心如穀種,其生之性乃仁也。
」生之性便是愛之理。
因舉天地萬物同體之意,極問其理。
曰:「須是近裏著身推究,未幹天地萬物也。
須知所謂心之德者,即程先生所謂穀種之說;愛之理者,則正為仁是未發之愛,愛是已發之仁爾。
隻以此意推之,不須外邊添入道理。
若于此處認得仁字,即不妨與天地萬物同體。
若不會得,便將天地萬物同體為仁,卻轉無交涉矣。
孔門之教,說許多仁,卻未曾有定說出。
蓋此理真是難言,若立下一箇定說,便該括不盡。
且直于自家身分上體究,久之自然通達。
程子謂四德之『元』猶五常之『仁』,偏言則一事,專言則包四者。
須是統看仁如何卻包得數者,又卻分看義禮智如何亦謂之仁。
大抵于仁上見得盡,須知發于剛果處亦是仁,發于辭遜、是非亦是仁。
且款曲研究,識盡全體。
正猶觀山,所謂『橫看成嶺,直看成峰』。
若自家見他不盡,初謂隻是一嶺,及少時又見一峰出來,便是未曾盡見全山,到底無定據也。
」 以生字說仁,生自是上一節事,當求天地生我底意,而今須要自體認得。
試自看一箇物,堅硬 如頑石,成甚物事,此便是不仁。
「藹乎若春陽之溫,盎乎若醴酒之醇」,此是形容仁底意思。
或問:「存得此心便是仁﹖」曰:「且要存得此心,不為私欲所勝。
遇事每每著精神照管,為可隨物流去,須要緊緊守著。
若常存得此心,應事接物雖不中,不遠。
思慮紛擾于中,都是不能存此心。
此心不存,合視處也不知視,合聽處也不知聽。
」或問。
「莫在于敬否﹖」曰:「敬非別是一事,常喚醒此心便是。
人每日隻鶻鶻突突過了,心都不曾收拾得在裏面。
」又曰:「仁雖是有剛直意,畢竟本是箇溫和之物,但出來發用時有許多般,須得是非、辭遜、斷制三者,方成仁之事。
及至事定,三者各退,仁仍舊溫和,緣是他本性如此。
人但見有是非、節文、斷制,卻謂是仁之本意,則非也。
春本溫和,故能生物,所以說仁為春。
」 仁義互為體用動靜。
仁之體本靜,而其用則流行不窮;義之體本動,而其體則各止其所。
先生答叔重疑問曰:「仁體剛而用柔,義體柔而用剛。
」廣請曰:「自太極之動言之,則仁為剛而義為柔;自一物中陰陽言之,則仁之用柔,義之用剛。
」曰:「也是如此。
仁便有箇流動發越之義,然其用則慈柔;義便有箇商量從宜之義,然其用則決裂。
尋常人施恩惠底心便發得易,當刑殺時此心便疑,可見仁屬陽屬剛,義屬陰屬柔。
」直卿雲:「隻將收斂二字看,便見喜則舒,怒則斂。
」 禮者仁之發,智者義之藏。
且以人之資質言之,溫厚者多謙遜,通曉者多刻剝。
義之嚴肅,即是仁底收斂。
仁禮屬陽屬健,義智屬陰屬順。
問:「義則截然有定分、有收斂底意思,自是屬陰順。
不知智如何解﹖」曰:「智更是截然,更是收斂。
如知得是知得非,知得便了,更無作用,不似仁義禮三者有作用。
智隻是知得了,便交付惻隱、羞惡、辭遜三者,他那箇更收斂得快。
」 問。
「仁是天地之生氣,義、禮、智又于其中分別。
然其初隻是生氣,故為全體﹖」曰:「然。
」問:「肅殺之氣亦隻是生氣﹖」曰:「不是二物,隻是收斂。
春夏秋冬亦隻是一氣。
」又曰:「若曉得此理,便見得克己復禮,私欲盡去,便純是溫和沖粹之氣,乃天地生物之心。
其餘人所以未仁者,隻是中心未有此氣象。
」問:「向聞先生語吾學者,五行不是相生,合下有時都有,如何﹖」曰:「此難說。
然會得底便自然不相悖,喚做一齊有也得,喚做相生也得。
便雖不是相生,他氣亦自相灌注。
如人五臟,固不曾有先後,但其灌時自有次序。
」久之,又曰:「仁字如人釀酒,酒方微發時便是義,到得成酒後卻隻與水一般,便是智。
又如一日之間,早間天氣清明便是仁,午間極熱時便是禮,晚下漸涼便是義,夜半全然收斂,無些形時便是智。
隻如此看,甚分明。
」 「天理之渾然」,既謂之理,則便是箇有條理底名字,故其中所謂仁義禮智四者合下便各有一箇道理,不相混雜。
以其未發,莫見端緒,不可以一理名,是以謂之渾然,非是渾然裏面都無分別,而仁義禮智卻是後來旋次生出四件有形有狀之物也。
須知天理隻是仁義禮智之總名,仁義禮智便是天理之件數。
性是太極渾然之體,本不可以名字言,但其中含具萬理,而綱領之大者有四,故命之曰仁義禮智。
孔門未嘗備言,至孟子而始備言之者,蓋孔子時性善之理素明,雖不詳著其條而說自具;至孟子時,異端起,往往以性為不善,孟子思有以明之,于是別而言之。
蓋四端之未發也,雖寂然不動,而其中自有條理,自有間架,不是儱侗都無一物,所以外邊纔感,中間便應。
如赤子入井之事感,則仁之理便應,而惻隱之心于是乎形;如過朝過廟之事感,則禮之理便應,而恭敬之心于是乎形。
蓋由其中眾理渾具,各各分明,故外邊所過,隨感而應,所以四端之發,各有面貌之不同。
是以孟子析而為四,以示學者,使知渾然全體之中而燦然有條若此,則性之善可知矣。
然四端之未發也,所謂渾然全體,無聲臭之可言,無形象之可見,何以知其燦然有條如此﹖蓋是理之可驗,乃依然就他發處驗得。
凡物必有本根。
性之理雖無形,而端的之發最可驗,故由其惻隱所以必知其有仁,由其羞惡所以必知其有義,由其恭敬所以必知其有禮,由其是非所以必知其有智。
使其本無是理于內,則何以有是端于外﹖由其有是端于外,所以必知其有是理于內,而不可誣也。
故孟子言:「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
」是則孟子之言性善,蓋亦溯其情而逆知之爾。
(梓材謹案:此條錄自《文集》《答陳器之書》,其全篇戴《木鐘學案》。
) 韓子說「所以為性者五,而今之言性者皆雜佛、老而言之,所以不能不異」,在諸子中最為近理。
蓋如吾儒之言,則性之本體便隻是仁義禮智之實。
如老、佛之言,則先有箇虛空底性,後方旋生此四者出來;不然,亦說性是一箇虛空底物,裏面包得四者。
今人卻為不曾曉得自家道理,隻見得他說得熟,故如此不能無疑。
又纔見說四者為性之體,便疑實有此四塊之物磊塊其間,皆是錯看了也。
須知性之為體,不離此四者,而四者又非有形象方所,可撮可摩也;但于渾然一理之中,識得箇意思情狀,似有界限,而實非有牆壁遮攔分別處也。
然此處極難言,故孟子亦隻于發處言之,如言「四端」,又言「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之類,是于發處教人識取。
不是本體中元來有此,如何用處發得此物出來﹖但本體無著摸處,故隻可于用處看,便省力爾! (梓材謹案:此條錄自《文集》《答林德久書》。
) 仁隻是一箇理,理舉著便無欠缺,但如言著仁則都在仁上,言著誠則都在誠上,言著忠恕則都在忠恕上,言著忠信則都在忠信上。
隻為隻是這箇道理,自然血脈貫通。
體是這箇道理,用是他用處。
如耳聽目視,自然如此,理也;開眼看物,著耳聽聲,便是用。
江西人說箇虛空底體,涉事物便喚做用。
書不記,熟讀可記;義不精,細思可精。
惟有志不立,直是無著力處。
隻如而今,貪利祿而不貪道義,要作貴人而不要作好人,皆是志不立之病。
直須反復思量,究見病痛起處,勇猛奮躍,不復作此等人,一躍躍出,見得聖賢所說千言萬語,都無一事不是實語,方始立得此志。
就此積累工夫,迤邐向上去,大有事在。
(梓材謹案:此條錄自《文集》《滄洲精舍又諭學者》。
) 直須拌擻精神,莫要昏鈍,如救火治病然,豈可悠悠歲月! 學者隻是不為己,故日間此心安頓在義理上時少,安頓在閒事上時多,于義理卻生于閒事卻熟。
學者須是熟。
熟時一喚便在目前,不熟時須著旋思索,到思索得來,意思已不如初了。
學問須是大進一番,方始有益。
若能于一處大處攻得破,見那許多零碎隻是這一箇道理,方是快活。
然零碎底非是不當理會,但大處攻不破,縱零碎理會得些少,終不快活。
曾點、漆雕開已見大意,隻緣他大處看得分曉。
今且道他那大底是甚物事﹖天下隻有一箇道理,學隻要理會得這一箇道理。
這裏纔通,則天理人欲、義利、公私、善惡之辨,莫不皆通。
或問:「氣質之偏,如何救得﹖」曰:「纔說偏了,又著一箇物事去救他偏,越見不平正了,越討
若非孝子孝孫,則亦同一散盡也。
鬼神隻是氣。
屈伸往來者,氣也。
天地間無非氣。
人之氣與天地之氣常相接無間斷,人自不見。
人心纔動,必達于氣,便與這屈伸往來者相感通。
如蔔筮之類,是皆心自有此物,隻說你心上事,纔動必應也。
問:「伊川言『鬼神造化之』,此豈亦造化之乎﹖」曰:「皆是也。
若論正理,則似樹上忽生出花葉,此便是造化之。
又如空中忽然有雷霆風雨,皆是也。
但人所常見,故不之怪。
忽聞鬼嘯、鬼火之屬,則便以為怪,不知此亦造化之,但不是正理,故為怪異。
如《家語》雲『山之怪曰夔、魍魎,水之怪曰龍、罔象,土之怪曰羵羊』,皆是氣之雜糅乖戾所生,亦非理之所無也。
專以為無,則不可。
如冬寒夏熱,此理之正也;有時忽然夏寒冬熱,豈可謂無此理!但既非理之常,便謂之怪,孔子所以不語,學者亦未須理會也。
」 死而氣散,泯然無者,是其常道理恁地。
有託生者,是偶然聚得氣不散,又怎生去湊著那生氣,便再生,然非其常也。
伊川雲「《左傳》伯有之為厲,又別是一理」,言非死生之常理也。
問:「伯有之事別是一理,如何﹖」曰:「是別是一理。
人之所以病而終盡,則其氣散矣。
或遭刑,或忽然而死者,氣猶聚而未散,然亦終于一散。
釋、道所以自私其身者,便死時亦隻是留其身不得,終是不甘心死。
銜憤者亦然,故其氣皆不散。
浦城山中有一道人,常在山中燒丹,後因一日出神,乃祝其人雲:『七日不返時,可燒我。
』未滿七日,其人焚之。
後其道人歸,叫罵取身;亦能于壁間寫字,但墨較淡,不久又無。
嘗見張天覺有一事亦然,鄧隱峰一事亦然。
其人隻管討身,隱峰曰:『說底是甚麼!』其人悟,謝之而去。
」 用之問:「先生答廖子晦書雲:『氣之已散者,既化而無有矣,而根于理而日生者,則固浩然而無窮也,故上蔡謂我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蓋謂此也。
』根于理而日生者浩然而無窮,此是說天地氣化之氣否﹖」曰:「此氣隻一般。
《周禮》所謂天神、地示、人鬼,雖有三樣,其實隻一般。
若說有子孫底引得他氣來,則不成無子孫底他氣便絕無了!他血氣雖不流傳,他那箇亦是浩然日生無窮。
如《禮書》諸侯因國之祭,祭其國之無主後者,如齊太公封于齊,便用祭甚爽鳩氏、季萴、逢伯陵、蒲姑氏之屬。
蓋他先主此國來,禮合祭他。
然聖人制禮,惟繼其國者則合祭之,非在其國者便不當祭,便是理合如此。
道理合如此,便有此氣。
如衛侯夢康叔雲『相奪予亨』,蓋衛侯都帝丘,夏後相亦都帝丘,則都其國自合當祭,不祭,,宜其如此。
又如晉侯夢黃熊入寢門,以為鯀之神,亦是此類。
不成說有子孫底方有感格之理,便使其無子孫,其氣亦未嘗亡也。
如今祭句芒,他更是遠,然既合當祭他,便有些氣。
要之,通天地人,隻是這一氣,所以說『洋洋然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虛空偪塞,無非此理。
自要人看得活,難以言曉也。
所以明道答人鬼神之問,雲:『要與賢說無,何故聖人卻說有!要與賢說有,賢又來問某討說!』隻說到這裏,要人自看得。
孔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而今且去理會緊要道理,少間看得道理通時,自然曉得。
上蔡所說,已是殺分曉了!」 問:「鬼神之義,來教雲隻是上蔡『祖宗精神便是自家精神』一句,則可見其苗脈矣。
必大嘗讀《太極圖義》,有雲:『人物之始,以氣化而生者也。
氣聚成形,則形交氣感,遂以形化,而人物生生變化無窮。
』是知人物在天地間,其生生不窮者,固理也;其聚而生、散而死者,則氣也。
有是理,則有是氣。
氣聚于此,則其理亦命于此。
今所謂氣者,既已化而無有矣,則所謂理者,抑于何而寓邪﹖然吾之此身,即祖考之遺體。
祖考之所具以為祖考者,蓋于我而未嘗亡也。
是其魂升魄降,雖已化而無有,然理之根于彼者既無止息,氣之具于我者復無間斷,吾能緻精竭誠以求之,此氣既純一而無所雜,則此理自昭著而不可揜。
此其苗脈之較然可者也。
上蔡雲:『三日齋,七日戒,求諸陰陽上下,隻是要集 自家精神。
』蓋我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在我者既集,即是祖考之來格也。
然古人于祭祀必立之屍,其義精甚,蓋又是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其散者庶幾復聚。
此教之至也。
故曰:『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
』」曰:「所喻鬼神之說甚精密。
大抵人之氣傳于子孫,猶木之氣傳于實也。
此實之傳不泯,則其生木雖枯毀無餘,而氣之在此者猶自若也。
」 (梓材謹案:此條錄自《文集》《答吳伯豐書》。
) 問:「鬼神恐有兩樣。
天地之間,二氣氳氳,無非鬼神,祭祀交感,是以有感有。
人死為鬼,祭祀交感,是以有感無。
」曰:「是。
所以道天神、人鬼。
神便是氣之伸,此是常在底;鬼便是氣之屈,此是已散了底,然以精神去合他,又合得在。
」問:「不交感時常在否﹖」曰:「若不感而常有,則是有餒鬼矣!」 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觀萬物之異體,則氣猶相近而理絕不同。
或問:「理同而氣異,此一句是說方才付與萬物之初。
以其天命流行隻是一般,故理同;以其二五之氣有清濁純駁,故氣異。
下句是就萬物已得之後說。
以其雖有清濁之不同,而同此二五之氣,故氣相近;以其昏明開塞之甚遠,故理絕不同。
《中庸》是論其方付之初,《集註》是看其已得之後。
」曰:「氣相近,如知寒煖,識饑飽,好生惡死,趨利避害人與物都一般。
理不同,如蜂蟻之君臣,隻是他義上有一點子明;虎狼之父子,隻是他仁上有一點子明;其他更推不去。
恰似鏡子,其他處都暗了,中間隻有一點子明。
大凡物事,稟得一邊重,便占了其他的,如慈愛之人少斷制,斷制之人多殘忍。
蓋仁多便遮了那義,義多便遮了那仁。
」問:「所以婦人臨事多怕,亦是氣偏了﹖」曰:「婦人之仁,隻流從愛上去底。
」 (梓材謹案:洲原本此下有一條,移入《呂範諸儒學案》藍田傳後。
) 問:「枯槁之物亦有性,是如何﹖」曰:「枯槁之物,謂之無生意則可,謂之無生理則不可。
如朽木無所用,止可付之爨,是無生意矣。
然燒甚麼木則是甚麼氣,亦各不同,這是理元如此。
且如大黃、附子,亦是枯槁,然大黃不可為附子,附子不可為大黃。
一草一木,皆天地和平之氣。
」問:「動物有知,植物無知,何也﹖」曰:「動物有血氣,故能知;植物雖不可言知,然一般生意,亦可默見。
若戕賊之,便枯悴,不復悅澤,亦似有知者。
嘗觀一般花樹 ,朝日照曜之時,欣欣向榮,有這生意,皮包不住,自迸出來。
若枯枝老葉,便覺憔悴,蓋氣行已過也。
」問:「此處見得仁意否﹖」曰:「隻看戕賊之便彫悴,亦是義底意思。
」 百家謹案:泰西人分人物三等:人為萬物之首,有靈魂;動物能食色,有覺魂;草木無知,有生魂。
頗諦當。
或問:「氣稟有清濁不同﹖」曰:「氣稟之殊,其類不一,非但清燭二字而已。
今人有聰明、事事曉者,其氣清矣,而所為未必皆中于理,是其氣不醇也。
有謹厚忠信者,其氣醇矣,而所知未必皆達于理,則是其氣不清也。
推此求之,可見。
」 性者心之理,情者心之動,才便是那情之會恁地者。
情與才絕相近,但情是遇物而發,路陌曲折,恁地去底;才是那會如此底。
要之,千頭萬緒,皆是從心上來。
又問:「如此,則才與心之用相類﹖」曰:「才是心之力,是有氣力去做底;心是管攝主宰者,此心之所以為大也。
心,譬水也;性,水之理也。
性所以立乎水之靜,情所以行乎水之動,欲則水之流而至于濫也。
才者水之氣力,所以能流者;然其流有急有緩,則是才之不同。
伊川謂『性稟于天,才稟于氣』是也。
」 動靜、真偽、善惡,皆對而言之,是世之所謂動靜、真偽、善惡,非性之所謂動靜、真偽、善惡也。
惟求靜于未始有動之先,而性之靜可見矣;求真于未始有偽之先,而性之真可見矣;求善于未始有惡之先,而性之善可見矣。
又曰:天下之理,無異道也;天下之人,無異性也。
性惟其不可見,孟子始以「善」形之。
惟能自性而觀,則其故可求;苟自善而觀,則理一而見二。
問:「心是知覺,性是理,心與理如何得貫通為一﹖」曰:「不須去著貫通,本來貫通。
」「如何本來貫通﹖」曰:「理無心,則無著處。
」 所見者心之理,能覺者氣之靈。
(梓材謹案:此下有「發明心字曰一言以蔽之」至「仁則生矣」三十八字,蓋洲案語,然與後「問覺是人之本心」條「心」字以下複,刪之。
) 知覺從君臣父子處,便是道心。
有道理底人心,便是道心。
饑欲食,渴欲飲者,人心也;得飲食之正者,道心也。
須是一心隻在道上,少間那人心自降伏得不見了。
人心與道心為一,恰似無了那人心相似,隻是要得道心純一,道心都發見在那人心上。
問:「形體之動,與心相關否﹖」曰:「豈不相關。
自是心使他動。
」曰:「喜怒哀樂未發之前,形體亦有運動,耳目亦有視聽,此是心已發抑未發﹖」曰:「喜怒哀樂未發,又是一般。
然視聽言動,亦是心向那裏。
若形體之行動心都不知,便是心不在。
行動都沒理會了,說甚未發!未發不是漠然全不省,亦常醒在這裏,不恁地困。
心無間于已發未發,徹頭徹尾都是,那處截做已發未發﹖如放僻邪侈,此心亦在,不可謂非心。
」 問:「人心形而上下如何﹖」曰:「如肺肝五臟之心,卻是實有一物。
若今學者所論操舍存亡之心,則自是神明不測。
故五臟之心受病,則可用藥補之,這箇心則非菖蒲、茯苓所可補也。
」問:「如此,則心之理乃是形而上否。
」曰:「心比性則微有,比氣則自然又靈。
」 問:「先生嘗言心不是這一塊。
義剛竊謂滿體皆心也,此特其樞紐爾。
」曰:「不然。
此非心也,乃心神明升降之舍。
人有病心者,乃其舍不寧也。
凡五臟皆然。
心豈無運用,須常在軀之內,譬如此建陽縣知縣,須常在衙裏,始管得這一縣也。
」義剛曰:「然則程子言『心要在腔子裏』,謂當在舍之內,而不當在舍之外邪﹖」曰:「不必如此。
若言心,不可在腳上,又不可在手上,隻得在這些子上也。
性猶太極也,心猶陰陽也。
太極隻在陰陽之中,非能離陰陽也。
然至論太極自是太極,陰陽自是陰陽,惟性與心亦然。
所謂一而二、二而一也。
」 心,主宰之謂也。
動靜皆主宰,非是靜時無所用,及至動時方有主宰也。
言主宰,則混然體統,自在其中。
心統攝性情,非儱侗與性情為一物而不分別也。
問:「意是心之運用處,是發處﹖」曰:「運用是發了。
」問:「情亦是發處,何以別﹖」曰:「情是性之發。
情是發出恁地,意是主張要恁地。
如愛那物是情,所以去愛那物是意。
情如舟車,意如人去使那舟車一般。
」 未動而能動者,理也;未動而欲動者,意也。
心之所謂之志,日之所謂之時。
志字從之從心,時字從之從日,如日在午時,在寅時,制字之義由此。
志是心之所之,一直去底;意又是志之經營往來底,是那志底腳。
凡營為、謀度、往來,皆意也,所以橫渠雲「志公而意私」。
百家謹案:意如好好色,如惡惡臭,見其直遂不可揜,故曰誠。
若經營往來,是好色有不好,惡臭有不惡之意矣。
所患不誠者,謂其欺也。
欺則謂人不已知而可己欺也,究之揜不善而著善。
亦知人有不可欺,故揜之;又謂人能已欺,故著之;總是知不緻,故不誠耳。
不誠意,謂不著實去正心上用,故曰「欲誠其意者,先緻其知」。
橫渠「志公而意私」,似未安。
問:「知與思,于人身最緊要﹖」曰:「然。
二者也隻是一事。
知如手相似,思是交這手去做事也。
思所以用夫知也。
」 性隻是理,情是流去運用處。
心之知覺,即所以具此理而行此情者也。
具此理而覺其為是非者,是心也。
此處分別,隻在毫釐之間。
精以察之,乃可見爾。
心、性、理,拈著一箇,則都貫串,惟觀其所指處輕重如何。
「養心莫善于寡欲,雖有不存焉者寡矣,」存雖指理言,然心自在其中。
「操則存」,此存雖指心言,然理自在其中。
公不可謂之仁,但公而無私便是仁;敬不可謂之中,但敬而無失便是中。
無私以間之則公,公則仁。
譬如水,若些子礙,便成兩截。
須是打併了障塞,便滔滔流去。
「心之德」是統言,「愛之理」是就仁義禮智上分說,如義便是宜之理,禮便是別之理,智便是知之理。
但會得愛之理,便理會得心之德。
又曰:愛雖是情,愛之理是仁也。
仁者愛之理,愛者仁之事;仁者愛之體,愛者仁之用。
愛是箇動物事,仁是箇靜物事。
理便是性,緣裏面有這愛之理,所以發出來無不愛。
程子曰:「心如穀種,其生之性乃仁也。
」生之性便是愛之理。
因舉天地萬物同體之意,極問其理。
曰:「須是近裏著身推究,未幹天地萬物也。
須知所謂心之德者,即程先生所謂穀種之說;愛之理者,則正為仁是未發之愛,愛是已發之仁爾。
隻以此意推之,不須外邊添入道理。
若于此處認得仁字,即不妨與天地萬物同體。
若不會得,便將天地萬物同體為仁,卻轉無交涉矣。
孔門之教,說許多仁,卻未曾有定說出。
蓋此理真是難言,若立下一箇定說,便該括不盡。
且直于自家身分上體究,久之自然通達。
程子謂四德之『元』猶五常之『仁』,偏言則一事,專言則包四者。
須是統看仁如何卻包得數者,又卻分看義禮智如何亦謂之仁。
大抵于仁上見得盡,須知發于剛果處亦是仁,發于辭遜、是非亦是仁。
且款曲研究,識盡全體。
正猶觀山,所謂『橫看成嶺,直看成峰』。
若自家見他不盡,初謂隻是一嶺,及少時又見一峰出來,便是未曾盡見全山,到底無定據也。
」 以生字說仁,生自是上一節事,當求天地生我底意,而今須要自體認得。
試自看一箇物,堅硬 如頑石,成甚物事,此便是不仁。
「藹乎若春陽之溫,盎乎若醴酒之醇」,此是形容仁底意思。
或問:「存得此心便是仁﹖」曰:「且要存得此心,不為私欲所勝。
遇事每每著精神照管,為可隨物流去,須要緊緊守著。
若常存得此心,應事接物雖不中,不遠。
思慮紛擾于中,都是不能存此心。
此心不存,合視處也不知視,合聽處也不知聽。
」或問。
「莫在于敬否﹖」曰:「敬非別是一事,常喚醒此心便是。
人每日隻鶻鶻突突過了,心都不曾收拾得在裏面。
」又曰:「仁雖是有剛直意,畢竟本是箇溫和之物,但出來發用時有許多般,須得是非、辭遜、斷制三者,方成仁之事。
及至事定,三者各退,仁仍舊溫和,緣是他本性如此。
人但見有是非、節文、斷制,卻謂是仁之本意,則非也。
春本溫和,故能生物,所以說仁為春。
」 仁義互為體用動靜。
仁之體本靜,而其用則流行不窮;義之體本動,而其體則各止其所。
先生答叔重疑問曰:「仁體剛而用柔,義體柔而用剛。
」廣請曰:「自太極之動言之,則仁為剛而義為柔;自一物中陰陽言之,則仁之用柔,義之用剛。
」曰:「也是如此。
仁便有箇流動發越之義,然其用則慈柔;義便有箇商量從宜之義,然其用則決裂。
尋常人施恩惠底心便發得易,當刑殺時此心便疑,可見仁屬陽屬剛,義屬陰屬柔。
」直卿雲:「隻將收斂二字看,便見喜則舒,怒則斂。
」 禮者仁之發,智者義之藏。
且以人之資質言之,溫厚者多謙遜,通曉者多刻剝。
義之嚴肅,即是仁底收斂。
仁禮屬陽屬健,義智屬陰屬順。
問:「義則截然有定分、有收斂底意思,自是屬陰順。
不知智如何解﹖」曰:「智更是截然,更是收斂。
如知得是知得非,知得便了,更無作用,不似仁義禮三者有作用。
智隻是知得了,便交付惻隱、羞惡、辭遜三者,他那箇更收斂得快。
」 問。
「仁是天地之生氣,義、禮、智又于其中分別。
然其初隻是生氣,故為全體﹖」曰:「然。
」問:「肅殺之氣亦隻是生氣﹖」曰:「不是二物,隻是收斂。
春夏秋冬亦隻是一氣。
」又曰:「若曉得此理,便見得克己復禮,私欲盡去,便純是溫和沖粹之氣,乃天地生物之心。
其餘人所以未仁者,隻是中心未有此氣象。
」問:「向聞先生語吾學者,五行不是相生,合下有時都有,如何﹖」曰:「此難說。
然會得底便自然不相悖,喚做一齊有也得,喚做相生也得。
便雖不是相生,他氣亦自相灌注。
如人五臟,固不曾有先後,但其灌時自有次序。
」久之,又曰:「仁字如人釀酒,酒方微發時便是義,到得成酒後卻隻與水一般,便是智。
又如一日之間,早間天氣清明便是仁,午間極熱時便是禮,晚下漸涼便是義,夜半全然收斂,無些形時便是智。
隻如此看,甚分明。
」 「天理之渾然」,既謂之理,則便是箇有條理底名字,故其中所謂仁義禮智四者合下便各有一箇道理,不相混雜。
以其未發,莫見端緒,不可以一理名,是以謂之渾然,非是渾然裏面都無分別,而仁義禮智卻是後來旋次生出四件有形有狀之物也。
須知天理隻是仁義禮智之總名,仁義禮智便是天理之件數。
性是太極渾然之體,本不可以名字言,但其中含具萬理,而綱領之大者有四,故命之曰仁義禮智。
孔門未嘗備言,至孟子而始備言之者,蓋孔子時性善之理素明,雖不詳著其條而說自具;至孟子時,異端起,往往以性為不善,孟子思有以明之,于是別而言之。
蓋四端之未發也,雖寂然不動,而其中自有條理,自有間架,不是儱侗都無一物,所以外邊纔感,中間便應。
如赤子入井之事感,則仁之理便應,而惻隱之心于是乎形;如過朝過廟之事感,則禮之理便應,而恭敬之心于是乎形。
蓋由其中眾理渾具,各各分明,故外邊所過,隨感而應,所以四端之發,各有面貌之不同。
是以孟子析而為四,以示學者,使知渾然全體之中而燦然有條若此,則性之善可知矣。
然四端之未發也,所謂渾然全體,無聲臭之可言,無形象之可見,何以知其燦然有條如此﹖蓋是理之可驗,乃依然就他發處驗得。
凡物必有本根。
性之理雖無形,而端的之發最可驗,故由其惻隱所以必知其有仁,由其羞惡所以必知其有義,由其恭敬所以必知其有禮,由其是非所以必知其有智。
使其本無是理于內,則何以有是端于外﹖由其有是端于外,所以必知其有是理于內,而不可誣也。
故孟子言:「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
」是則孟子之言性善,蓋亦溯其情而逆知之爾。
(梓材謹案:此條錄自《文集》《答陳器之書》,其全篇戴《木鐘學案》。
) 韓子說「所以為性者五,而今之言性者皆雜佛、老而言之,所以不能不異」,在諸子中最為近理。
蓋如吾儒之言,則性之本體便隻是仁義禮智之實。
如老、佛之言,則先有箇虛空底性,後方旋生此四者出來;不然,亦說性是一箇虛空底物,裏面包得四者。
今人卻為不曾曉得自家道理,隻見得他說得熟,故如此不能無疑。
又纔見說四者為性之體,便疑實有此四塊之物磊塊其間,皆是錯看了也。
須知性之為體,不離此四者,而四者又非有形象方所,可撮可摩也;但于渾然一理之中,識得箇意思情狀,似有界限,而實非有牆壁遮攔分別處也。
然此處極難言,故孟子亦隻于發處言之,如言「四端」,又言「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之類,是于發處教人識取。
不是本體中元來有此,如何用處發得此物出來﹖但本體無著摸處,故隻可于用處看,便省力爾! (梓材謹案:此條錄自《文集》《答林德久書》。
) 仁隻是一箇理,理舉著便無欠缺,但如言著仁則都在仁上,言著誠則都在誠上,言著忠恕則都在忠恕上,言著忠信則都在忠信上。
隻為隻是這箇道理,自然血脈貫通。
體是這箇道理,用是他用處。
如耳聽目視,自然如此,理也;開眼看物,著耳聽聲,便是用。
江西人說箇虛空底體,涉事物便喚做用。
書不記,熟讀可記;義不精,細思可精。
惟有志不立,直是無著力處。
隻如而今,貪利祿而不貪道義,要作貴人而不要作好人,皆是志不立之病。
直須反復思量,究見病痛起處,勇猛奮躍,不復作此等人,一躍躍出,見得聖賢所說千言萬語,都無一事不是實語,方始立得此志。
就此積累工夫,迤邐向上去,大有事在。
(梓材謹案:此條錄自《文集》《滄洲精舍又諭學者》。
) 直須拌擻精神,莫要昏鈍,如救火治病然,豈可悠悠歲月! 學者隻是不為己,故日間此心安頓在義理上時少,安頓在閒事上時多,于義理卻生于閒事卻熟。
學者須是熟。
熟時一喚便在目前,不熟時須著旋思索,到思索得來,意思已不如初了。
學問須是大進一番,方始有益。
若能于一處大處攻得破,見那許多零碎隻是這一箇道理,方是快活。
然零碎底非是不當理會,但大處攻不破,縱零碎理會得些少,終不快活。
曾點、漆雕開已見大意,隻緣他大處看得分曉。
今且道他那大底是甚物事﹖天下隻有一箇道理,學隻要理會得這一箇道理。
這裏纔通,則天理人欲、義利、公私、善惡之辨,莫不皆通。
或問:「氣質之偏,如何救得﹖」曰:「纔說偏了,又著一箇物事去救他偏,越見不平正了,越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