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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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處州賊勢已衰。
大股悉聚金華境内。
亟應乘機進剿等語。
耆齡由廣赴閩。
沿途遲滞至數月之久。
現在馳抵浦城。
接統慶端所部各軍。
本日複經<??閑>放閩浙總督。
膺茲重任。
應如何矢發天良。
力圖報稱。
着即督饬秦如虎、吳鴻源、林文察等軍。
及所帶粵勇。
規複處州郡城。
直偪金華。
大張撻伐。
聯絡衢郡楚軍聲勢。
與左宗棠會合。
分路夾擊。
以為恢複全浙之計。
遂昌收複之後。
湯溪龍遊兩縣。
尚有巨股逆匪屯聚。
迅即催督林文察與已革道員寥士彥等軍。
奮力進攻。
此處一經得手。
即與衢州聲息相通。
缙雲甫經收複。
又為另股逆匪竄入。
亦即饬令道員蘇鏡蓉激勵民團。
迅圖埽蕩。
溫處剿賊。
尚為得手。
各屬民團。
義旗競舉。
耆齡等務當迎機鼓舞。
毋得稍有遏抑。
以順人心而作衆志。
閩省邊境。
如福鼎等處。
與浙江邊界毗連。
仍須防賊突竄。
以固疆圉。
慶端現放杭州将軍。
一時不能到任。
着即暫留閩省防所。
幫同耆齡籌辦防剿。
台灣彰化匪徒未平。
總兵曾玉明等帶兵已抵鹿港。
設法進攻。
并着饬令該總兵等迅圖蒇事。
耆齡另片奏、軍務布置稍定。
即行晉省等語。
浙省軍務。
正當吃緊。
該撫甫經到防。
正當策勵諸軍。
迅籌進剿。
豈可稍涉松勁。
所有交查各件。
既經派員赴省訪查。
盡可與徐宗幹往返咨商。
迅速查明。
确實具奏。
該督即毋庸回省。
一意剿賊。
以副委任。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閩浙總督慶端為杭州将軍。
廣東巡撫耆齡為閩浙總督。
○以喀什噶爾剿匪獲勝。
賞署換防總兵官福珠淩阿花翎。
○乙巳。
彗星見西北方。
○上詣觀德殿幾筵前供奠。
○谕内閣、本日兵部帶領引見之捐複二等侍衛福成。
前派帶兵防堵。
因病請假。
經綿勳奏參革職。
似此恇怯取巧之員。
豈容濫予捐複。
備充宿衛。
福成着不準其捐複。
所捐銀兩。
該部即行擲還。
○又谕、曾國藩奏、安徽巡撫李續宜丁憂。
應否賞假。
抑或準其開缺。
請旨一摺。
李續宜自<??閑>任巡撫到來。
辦理一切。
深合機宜。
當此軍情吃緊之時。
勢難暫令離營。
該撫現丁母憂。
着即在軍營穿孝。
改為署理巡撫。
毋庸賞假回籍。
加恩賞銀八百兩。
由該員原籍湖南省藩庫給發。
經理喪事。
并着毛鴻賓饬令該地方官妥為照料。
墨绖從戎。
垂諸古訓。
李續宜至性純笃。
諒必能體朝廷軍務為重。
不得已而破格奪情。
移孝作忠。
以副委任。
其毋再行渎請。
仍俟軍務完竣。
準其奏請補行回籍終制。
俾遂孝思。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曾國藩奏、安徽撫臣聞訃丁憂。
應否賞假回籍一摺。
從前胡林翼在湖北巡撫任内丁憂。
曾經給假兩月回籍。
并令穿孝百日後。
仍行署理巡撫。
此時皖省軍務方殷。
防剿事宜。
頭緒紛繁。
較胡林翼在鄂時情形。
尤為緊要。
李續宜若回籍兩月。
則皖北軍務。
無人統攝。
深虞大局稍有松勁。
朝廷因李續宜威望素着。
倚畀甚殷。
且皖北軍務。
乏人更替。
不得不仍令署理撫篆。
所有安徽巡撫關防。
仍着曾國藩交還李續宜接收。
毋稍遲誤。
另片奏、鮑超克複甯國後。
現經該大臣檄令進攻東壩等處。
鮑超一軍進取機宜。
即照所拟辦理。
仍須速饬前進。
毋任久稽時日。
防廬之師。
曾國藩已咨覆官文。
仍令石清吉駐守。
毋庸南渡。
多隆阿、雷正绾等軍。
止令其剿辦豫省南陽一帶賊匪。
諒不久即可蒇事。
以後多隆阿等軍。
或須駐防廬郡一帶。
或須赴江南會同進剿。
均着曾國藩酌量調度。
迅速奏聞。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兩江總督曾國藩等奏、福建水師提督楊載福、請更名嶽斌。
報聞。
○以河東河道總督黃贊湯為廣東巡撫。
未到任前。
仍以兩廣總督勞崇光兼署。
以山東巡撫譚廷襄暫署河東河道總督。
○西甯辦事大臣毓科因病解職。
調烏什幫辦大臣玉通為西甯辦事大臣。
賞乾清門侍衛伊昌阿副都統銜。
為烏什幫辦大臣。
○予安徽各屬陣亡殉難紳民婦女二千一百五十四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丙午。
仁宗睿皇帝忌辰。
遣官祭昌陵。
○谕内閣、議政王軍機大臣會同禮部奏、拟請舉行升祔典禮一摺。
本年九月初九日。
皇考文宗顯皇帝皇妣孝德顯皇後梓宮。
奉移山陵。
距永遠奉安之期。
為時尚遠。
皇妣孝德顯皇後神牌。
已于鹹豐三年。
照例供奉奉先殿。
皇考文宗顯皇帝神牌。
若俟永安山陵後。
始行同時升祔。
□山戊不□月稽遲。
殊無以妥先靈而昭誠敬。
朕心實有未安。
文宗顯皇帝神牌。
即于奉先殿神庫内擇吉恭制。
并謹将孝德顯皇後神牌漆飾改題。
恭書廟号。
一并先行升祔奉先殿。
俟将來山陵永遠奉安禮成後。
再行升祔太廟。
該衙門其詳查典禮。
敬謹遵行。
○又谕、欽差大臣科爾沁博多勒噶台親王僧格林沁、公忠素着。
威望聿隆。
着統轄山東河南全省軍務。
并調度直隸山西兩省防兵。
直隸山東河南山西各督撫提鎮以下各官。
及正白旗漢軍副都統遮克敦布、禮部右侍郎毛昶熙、署漕運總督吳棠、均歸節制。
其蒙亳徐宿等處防兵。
并着一并調遣。
所有剿匪事宜。
即着會商欽差大臣李續宜妥為籌辦。
肅清北路。
迅奏膚公。
該大臣其欽承朕命。
毋許固辭。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恭親王等奏、遵議改設長江通商大臣一摺。
各國于沿海五口通商。
曆年已久。
均有舊章可循。
而長江上下。
計有二千餘裡。
地處腹心。
事關創始。
自應将通商大臣改駐長江。
着曾國藩于鎮江金陵或漢口九江察度形勢。
擇一扼要之處。
咨商薛煥酌量具奏。
至通商大臣廉俸。
以及委員差役。
并沿江口岸應否設立行館之處。
即着曾國藩、薛煥、悉心核定。
廉俸于何處支給。
委員差役應設若幹。
務當核實議定。
未可稍涉浮冒。
其上海及長江一帶。
中外交涉事件。
固應歸通商大臣專管。
而粵閩浙三省事務。
通商大臣亦應兼理。
以免歧異。
薛煥現在辦理比利時國換約事宜。
着于事竣後。
或親赴長江。
沿途察看。
或江面尚難行走。
即由曾國藩酌定。
會同具奏。
候旨遵行。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譚廷襄奏、剿辦教幅各匪情形。
請仍暫駐兖州。
兼顧沂州一摺。
前因該撫奏稱、先剿蘭費一帶幅匪。
再行會合夾擊教匪。
兖州距蘭費較遠。
是以谕令該撫仍遵前旨。
駐紮兖州适中之地。
以期東西兼顧。
茲據奏稱、教匪累次出掠。
勢甚猖獗。
已派隊駐紮鄒縣。
扼其西路。
教匪倚鳳凰山為巢穴。
聞有山口數處。
為出沒要區。
若派得力員弁。
嚴密堵遏。
毋令出掠。
必成坐困之勢。
再行設法進攻。
剿辦更易為力。
沂州匪圍。
聞不下數百處。
雖進攻閑有斬捦。
究未大受懲創。
着譚廷襄派撥兵勇。
并各路防兵。
迅圖殄滅。
該撫仍當權衡輕重。
酌度适中之地駐紮。
以期居中調度。
呼應較靈。
雲谷山匪巢裡圍未克。
會匪王廣繼遁入費縣一帶。
并着咨會德楞額等力圖攻克。
将逃踞各匪。
悉數殲除。
毋令蔓延為患。
另片奏、大名縣人王叔喆、在館陶縣辦理團練。
糾黨多人。
在臨清州所屬之尖莊下堡寺亮團。
經該州知州掩捕逃逸。
前據文煜奏、威縣餘匪聚衆。
意在下堡寺會齊。
是否該練衆人數過多。
駭人聽聞。
抑另有股匪嘯聚。
着文煜、譚廷襄、确切查明。
不可含糊了事。
王叔喆辦理河東河西團練。
據稱良莠不齊。
難保無匪徒溷迹其中。
希圖滋事。
着一并查明覆奏。
傥王叔喆辦理未協。
即将該練總撤退。
另派公正紳士。
将練衆妥為钤束。
毋令散漫無紀。
别滋事端。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鄭元善奏、南陽郡圍已解。
發逆西竄。
現已督軍繞出賊前。
盡力兜剿一摺。
據稱逆匪圍撲南陽。
總兵圖塔納等協力固守。
經勝保、鄭元善、調派王佐臣、盧得勝等、督兵援剿。
湖北襄陽道金國琛越境來援。
圖塔納等出城夾擊。
賊勢不支。
敗向西北山中逃竄。
城圍立解等語。
此股賊匪。
一聞大兵雲集兜剿。
即紛紛奔竄。
難保不乘虛複入陝境。
勝保已饬成祿等星夜改道。
由盧氏靈寶阌鄉繞出賊前迎剿。
即饬令痛加截擊。
該大臣既由襄城前進。
自可直趨陝州。
徑入潼關。
着即督饬各軍。
奮力截擊。
并着鄭元善嚴饬盧得勝等軍。
視賊所趨。
跟蹤追剿。
俾該逆喘息不定。
則殄除較易。
勝保等所稱多隆阿一軍。
亦必由西南追蹑。
惟正西一面。
與秦接壤。
現尚無兵扼截。
多隆阿現在駐軍何處。
着官文酌量緩急。
即饬該将軍督率所部。
扼要截剿。
雷正绾一軍。
現在随棗。
并着官文飛饬該鎮繞出賊前迎擊。
鄖西防兵。
相距較近。
着官文一并酌量調派。
飛速堵遏。
金國琛所帶兵勇。
已抵南陽。
即可乘此聲勢。
會同鄭元善派出各軍。
并力攻剿。
務将此股逆匪。
悉數殲除。
毋令竄入秦中。
句結回匪。
蔓延為患。
潼關扼秦豫之沖。
勝保入關以後應否酌留兵弁駐守。
着勝保、鄭元善、會商妥為布置。
總兵馬升已<??閑>放太原鎮。
晉省防務吃緊。
且少統兵大員。
着勝保即饬該總兵速赴新任。
以專責成。
陝省望援甚急。
本日已明降谕旨。
命勝保督辦陝西軍務。
該大臣膺茲重寄。
必當奮勉圖功。
大張撻伐。
不令楚軍獨擅其長。
實所深望。
其南陽府城文武員弁。
固守待援。
不無微勞足錄。
着勝保、鄭元善、擇尤酌保數員。
毋許冒濫。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命欽差大臣兵部左侍郎勝保督辦陝西軍務。
○丁未。
谕内閣、禦史慶保奏、請清厘庶獄。
以祛時疫一摺。
據稱入秋以來。
疫氣未除。
問刑各衙門監押人犯。
屢被傳染。
不能及時拯救。
日有監斃等語。
近來問刑衙門各司員。
往往性耽安逸。
積壓案牍。
任聽書差得賄舞弊。
案内人證。
一再提訊。
永遠不結。
甚至株連無辜。
羁禁囹圄。
累月經年。
任令斃命。
以緻愁苦之氣。
上幹天和。
實堪痛恨。
着刑部步軍統領順天府各衙門。
将斬絞軍統徒犯以下。
趕緊清厘。
如有待質應訊之人。
饬司坊各官取保後。
迅速傳訊。
次第結案。
傥該司員等仍前積壓公事不辦。
即着各該堂官嚴行參處。
以示矜恤而迓祥和。
○又谕、左宗棠奏、官軍攻剿衢州東南北三路賊壘。
地方一律肅清。
并紳民兵勇。
克複台州甯波郡縣情形各一摺。
逆首李侍賢糾黨由龍遊等處上竄。
經左宗棠督軍分路進剿。
先将蓮花洋塘等處賊壘攻破。
複将裡外黃等處賊匪擊敗。
蹋毀賊壘三十餘座。
衢州東南兩路賊壘。
亦一律蹋毀。
地方肅清。
剿辦尚屬得手。
着左宗棠親督各軍。
由龍遊等處進剿。
次第克複各城。
其台州紳民倡義讨賊。
旬日閑連複郡縣。
斃賊五六萬名。
賊目李鴻钊等悉就捦斬。
該紳民等敵忾同仇。
深知大義。
殊堪嘉尚。
着左宗棠傳旨嘉獎。
甯波郡縣各城克複情形。
前據李鴻章、慶端、先後馳奏。
茲據左宗棠派員前往。
即着饬令在事員弁。
迅速進攻。
所有台州等處出力紳民兵勇。
并着查明酌保。
候旨施恩。
用昭激勸。
○又谕、前據巡撫毛鴻賓、禦史華祝三、先後奏參貴州提督田興恕奏報不實。
縱寇殃民等情。
當經降旨交駱秉章秉公查奏。
嗣據該督奏稱、田興恕自接任欽差大臣、署理巡撫印務後。
意氣驕盈。
行為乖謬。
被參各款。
定非無因等語。
田興恕從前由湖南轉戰入黔。
曆着戰功。
其過人之才。
良可愛惜。
是以僅令其繳回欽差大臣關防。
毋庸署理巡撫。
仍以提督剿辦貴州苗教各匪。
被參各情。
悉置不問。
原冀保全始終。
使知悛改。
該提督如果感激殊恩。
自應奮勉圖功。
力贖前愆方不負訓誨成全之意。
乃自上年十二月閑。
谕
大股悉聚金華境内。
亟應乘機進剿等語。
耆齡由廣赴閩。
沿途遲滞至數月之久。
現在馳抵浦城。
接統慶端所部各軍。
本日複經<??閑>放閩浙總督。
膺茲重任。
應如何矢發天良。
力圖報稱。
着即督饬秦如虎、吳鴻源、林文察等軍。
及所帶粵勇。
規複處州郡城。
直偪金華。
大張撻伐。
聯絡衢郡楚軍聲勢。
與左宗棠會合。
分路夾擊。
以為恢複全浙之計。
遂昌收複之後。
湯溪龍遊兩縣。
尚有巨股逆匪屯聚。
迅即催督林文察與已革道員寥士彥等軍。
奮力進攻。
此處一經得手。
即與衢州聲息相通。
缙雲甫經收複。
又為另股逆匪竄入。
亦即饬令道員蘇鏡蓉激勵民團。
迅圖埽蕩。
溫處剿賊。
尚為得手。
各屬民團。
義旗競舉。
耆齡等務當迎機鼓舞。
毋得稍有遏抑。
以順人心而作衆志。
閩省邊境。
如福鼎等處。
與浙江邊界毗連。
仍須防賊突竄。
以固疆圉。
慶端現放杭州将軍。
一時不能到任。
着即暫留閩省防所。
幫同耆齡籌辦防剿。
台灣彰化匪徒未平。
總兵曾玉明等帶兵已抵鹿港。
設法進攻。
并着饬令該總兵等迅圖蒇事。
耆齡另片奏、軍務布置稍定。
即行晉省等語。
浙省軍務。
正當吃緊。
該撫甫經到防。
正當策勵諸軍。
迅籌進剿。
豈可稍涉松勁。
所有交查各件。
既經派員赴省訪查。
盡可與徐宗幹往返咨商。
迅速查明。
确實具奏。
該督即毋庸回省。
一意剿賊。
以副委任。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閩浙總督慶端為杭州将軍。
廣東巡撫耆齡為閩浙總督。
○以喀什噶爾剿匪獲勝。
賞署換防總兵官福珠淩阿花翎。
○乙巳。
彗星見西北方。
○上詣觀德殿幾筵前供奠。
○谕内閣、本日兵部帶領引見之捐複二等侍衛福成。
前派帶兵防堵。
因病請假。
經綿勳奏參革職。
似此恇怯取巧之員。
豈容濫予捐複。
備充宿衛。
福成着不準其捐複。
所捐銀兩。
該部即行擲還。
○又谕、曾國藩奏、安徽巡撫李續宜丁憂。
應否賞假。
抑或準其開缺。
請旨一摺。
李續宜自<??閑>任巡撫到來。
辦理一切。
深合機宜。
當此軍情吃緊之時。
勢難暫令離營。
該撫現丁母憂。
着即在軍營穿孝。
改為署理巡撫。
毋庸賞假回籍。
加恩賞銀八百兩。
由該員原籍湖南省藩庫給發。
經理喪事。
并着毛鴻賓饬令該地方官妥為照料。
墨绖從戎。
垂諸古訓。
李續宜至性純笃。
諒必能體朝廷軍務為重。
不得已而破格奪情。
移孝作忠。
以副委任。
其毋再行渎請。
仍俟軍務完竣。
準其奏請補行回籍終制。
俾遂孝思。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曾國藩奏、安徽撫臣聞訃丁憂。
應否賞假回籍一摺。
從前胡林翼在湖北巡撫任内丁憂。
曾經給假兩月回籍。
并令穿孝百日後。
仍行署理巡撫。
此時皖省軍務方殷。
防剿事宜。
頭緒紛繁。
較胡林翼在鄂時情形。
尤為緊要。
李續宜若回籍兩月。
則皖北軍務。
無人統攝。
深虞大局稍有松勁。
朝廷因李續宜威望素着。
倚畀甚殷。
且皖北軍務。
乏人更替。
不得不仍令署理撫篆。
所有安徽巡撫關防。
仍着曾國藩交還李續宜接收。
毋稍遲誤。
另片奏、鮑超克複甯國後。
現經該大臣檄令進攻東壩等處。
鮑超一軍進取機宜。
即照所拟辦理。
仍須速饬前進。
毋任久稽時日。
防廬之師。
曾國藩已咨覆官文。
仍令石清吉駐守。
毋庸南渡。
多隆阿、雷正绾等軍。
止令其剿辦豫省南陽一帶賊匪。
諒不久即可蒇事。
以後多隆阿等軍。
或須駐防廬郡一帶。
或須赴江南會同進剿。
均着曾國藩酌量調度。
迅速奏聞。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兩江總督曾國藩等奏、福建水師提督楊載福、請更名嶽斌。
報聞。
○以河東河道總督黃贊湯為廣東巡撫。
未到任前。
仍以兩廣總督勞崇光兼署。
以山東巡撫譚廷襄暫署河東河道總督。
○西甯辦事大臣毓科因病解職。
調烏什幫辦大臣玉通為西甯辦事大臣。
賞乾清門侍衛伊昌阿副都統銜。
為烏什幫辦大臣。
○予安徽各屬陣亡殉難紳民婦女二千一百五十四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丙午。
仁宗睿皇帝忌辰。
遣官祭昌陵。
○谕内閣、議政王軍機大臣會同禮部奏、拟請舉行升祔典禮一摺。
本年九月初九日。
皇考文宗顯皇帝皇妣孝德顯皇後梓宮。
奉移山陵。
距永遠奉安之期。
為時尚遠。
皇妣孝德顯皇後神牌。
已于鹹豐三年。
照例供奉奉先殿。
皇考文宗顯皇帝神牌。
若俟永安山陵後。
始行同時升祔。
□山戊不□月稽遲。
殊無以妥先靈而昭誠敬。
朕心實有未安。
文宗顯皇帝神牌。
即于奉先殿神庫内擇吉恭制。
并謹将孝德顯皇後神牌漆飾改題。
恭書廟号。
一并先行升祔奉先殿。
俟将來山陵永遠奉安禮成後。
再行升祔太廟。
該衙門其詳查典禮。
敬謹遵行。
○又谕、欽差大臣科爾沁博多勒噶台親王僧格林沁、公忠素着。
威望聿隆。
着統轄山東河南全省軍務。
并調度直隸山西兩省防兵。
直隸山東河南山西各督撫提鎮以下各官。
及正白旗漢軍副都統遮克敦布、禮部右侍郎毛昶熙、署漕運總督吳棠、均歸節制。
其蒙亳徐宿等處防兵。
并着一并調遣。
所有剿匪事宜。
即着會商欽差大臣李續宜妥為籌辦。
肅清北路。
迅奏膚公。
該大臣其欽承朕命。
毋許固辭。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恭親王等奏、遵議改設長江通商大臣一摺。
各國于沿海五口通商。
曆年已久。
均有舊章可循。
而長江上下。
計有二千餘裡。
地處腹心。
事關創始。
自應将通商大臣改駐長江。
着曾國藩于鎮江金陵或漢口九江察度形勢。
擇一扼要之處。
咨商薛煥酌量具奏。
至通商大臣廉俸。
以及委員差役。
并沿江口岸應否設立行館之處。
即着曾國藩、薛煥、悉心核定。
廉俸于何處支給。
委員差役應設若幹。
務當核實議定。
未可稍涉浮冒。
其上海及長江一帶。
中外交涉事件。
固應歸通商大臣專管。
而粵閩浙三省事務。
通商大臣亦應兼理。
以免歧異。
薛煥現在辦理比利時國換約事宜。
着于事竣後。
或親赴長江。
沿途察看。
或江面尚難行走。
即由曾國藩酌定。
會同具奏。
候旨遵行。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譚廷襄奏、剿辦教幅各匪情形。
請仍暫駐兖州。
兼顧沂州一摺。
前因該撫奏稱、先剿蘭費一帶幅匪。
再行會合夾擊教匪。
兖州距蘭費較遠。
是以谕令該撫仍遵前旨。
駐紮兖州适中之地。
以期東西兼顧。
茲據奏稱、教匪累次出掠。
勢甚猖獗。
已派隊駐紮鄒縣。
扼其西路。
教匪倚鳳凰山為巢穴。
聞有山口數處。
為出沒要區。
若派得力員弁。
嚴密堵遏。
毋令出掠。
必成坐困之勢。
再行設法進攻。
剿辦更易為力。
沂州匪圍。
聞不下數百處。
雖進攻閑有斬捦。
究未大受懲創。
着譚廷襄派撥兵勇。
并各路防兵。
迅圖殄滅。
該撫仍當權衡輕重。
酌度适中之地駐紮。
以期居中調度。
呼應較靈。
雲谷山匪巢裡圍未克。
會匪王廣繼遁入費縣一帶。
并着咨會德楞額等力圖攻克。
将逃踞各匪。
悉數殲除。
毋令蔓延為患。
另片奏、大名縣人王叔喆、在館陶縣辦理團練。
糾黨多人。
在臨清州所屬之尖莊下堡寺亮團。
經該州知州掩捕逃逸。
前據文煜奏、威縣餘匪聚衆。
意在下堡寺會齊。
是否該練衆人數過多。
駭人聽聞。
抑另有股匪嘯聚。
着文煜、譚廷襄、确切查明。
不可含糊了事。
王叔喆辦理河東河西團練。
據稱良莠不齊。
難保無匪徒溷迹其中。
希圖滋事。
着一并查明覆奏。
傥王叔喆辦理未協。
即将該練總撤退。
另派公正紳士。
将練衆妥為钤束。
毋令散漫無紀。
别滋事端。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鄭元善奏、南陽郡圍已解。
發逆西竄。
現已督軍繞出賊前。
盡力兜剿一摺。
據稱逆匪圍撲南陽。
總兵圖塔納等協力固守。
經勝保、鄭元善、調派王佐臣、盧得勝等、督兵援剿。
湖北襄陽道金國琛越境來援。
圖塔納等出城夾擊。
賊勢不支。
敗向西北山中逃竄。
城圍立解等語。
此股賊匪。
一聞大兵雲集兜剿。
即紛紛奔竄。
難保不乘虛複入陝境。
勝保已饬成祿等星夜改道。
由盧氏靈寶阌鄉繞出賊前迎剿。
即饬令痛加截擊。
該大臣既由襄城前進。
自可直趨陝州。
徑入潼關。
着即督饬各軍。
奮力截擊。
并着鄭元善嚴饬盧得勝等軍。
視賊所趨。
跟蹤追剿。
俾該逆喘息不定。
則殄除較易。
勝保等所稱多隆阿一軍。
亦必由西南追蹑。
惟正西一面。
與秦接壤。
現尚無兵扼截。
多隆阿現在駐軍何處。
着官文酌量緩急。
即饬該将軍督率所部。
扼要截剿。
雷正绾一軍。
現在随棗。
并着官文飛饬該鎮繞出賊前迎擊。
鄖西防兵。
相距較近。
着官文一并酌量調派。
飛速堵遏。
金國琛所帶兵勇。
已抵南陽。
即可乘此聲勢。
會同鄭元善派出各軍。
并力攻剿。
務将此股逆匪。
悉數殲除。
毋令竄入秦中。
句結回匪。
蔓延為患。
潼關扼秦豫之沖。
勝保入關以後應否酌留兵弁駐守。
着勝保、鄭元善、會商妥為布置。
總兵馬升已<??閑>放太原鎮。
晉省防務吃緊。
且少統兵大員。
着勝保即饬該總兵速赴新任。
以專責成。
陝省望援甚急。
本日已明降谕旨。
命勝保督辦陝西軍務。
該大臣膺茲重寄。
必當奮勉圖功。
大張撻伐。
不令楚軍獨擅其長。
實所深望。
其南陽府城文武員弁。
固守待援。
不無微勞足錄。
着勝保、鄭元善、擇尤酌保數員。
毋許冒濫。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命欽差大臣兵部左侍郎勝保督辦陝西軍務。
○丁未。
谕内閣、禦史慶保奏、請清厘庶獄。
以祛時疫一摺。
據稱入秋以來。
疫氣未除。
問刑各衙門監押人犯。
屢被傳染。
不能及時拯救。
日有監斃等語。
近來問刑衙門各司員。
往往性耽安逸。
積壓案牍。
任聽書差得賄舞弊。
案内人證。
一再提訊。
永遠不結。
甚至株連無辜。
羁禁囹圄。
累月經年。
任令斃命。
以緻愁苦之氣。
上幹天和。
實堪痛恨。
着刑部步軍統領順天府各衙門。
将斬絞軍統徒犯以下。
趕緊清厘。
如有待質應訊之人。
饬司坊各官取保後。
迅速傳訊。
次第結案。
傥該司員等仍前積壓公事不辦。
即着各該堂官嚴行參處。
以示矜恤而迓祥和。
○又谕、左宗棠奏、官軍攻剿衢州東南北三路賊壘。
地方一律肅清。
并紳民兵勇。
克複台州甯波郡縣情形各一摺。
逆首李侍賢糾黨由龍遊等處上竄。
經左宗棠督軍分路進剿。
先将蓮花洋塘等處賊壘攻破。
複将裡外黃等處賊匪擊敗。
蹋毀賊壘三十餘座。
衢州東南兩路賊壘。
亦一律蹋毀。
地方肅清。
剿辦尚屬得手。
着左宗棠親督各軍。
由龍遊等處進剿。
次第克複各城。
其台州紳民倡義讨賊。
旬日閑連複郡縣。
斃賊五六萬名。
賊目李鴻钊等悉就捦斬。
該紳民等敵忾同仇。
深知大義。
殊堪嘉尚。
着左宗棠傳旨嘉獎。
甯波郡縣各城克複情形。
前據李鴻章、慶端、先後馳奏。
茲據左宗棠派員前往。
即着饬令在事員弁。
迅速進攻。
所有台州等處出力紳民兵勇。
并着查明酌保。
候旨施恩。
用昭激勸。
○又谕、前據巡撫毛鴻賓、禦史華祝三、先後奏參貴州提督田興恕奏報不實。
縱寇殃民等情。
當經降旨交駱秉章秉公查奏。
嗣據該督奏稱、田興恕自接任欽差大臣、署理巡撫印務後。
意氣驕盈。
行為乖謬。
被參各款。
定非無因等語。
田興恕從前由湖南轉戰入黔。
曆着戰功。
其過人之才。
良可愛惜。
是以僅令其繳回欽差大臣關防。
毋庸署理巡撫。
仍以提督剿辦貴州苗教各匪。
被參各情。
悉置不問。
原冀保全始終。
使知悛改。
該提督如果感激殊恩。
自應奮勉圖功。
力贖前愆方不負訓誨成全之意。
乃自上年十二月閑。
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