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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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稍涉大意。
李續宜現駐六安。
相距雖遠。
第既與該大臣同辦皖北軍務。
所有軍情變幻。
及剿撫機宜。
務須彼此函商。
以期和衷共濟。
庶不至辦理參差。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寄谕欽差大臣袁甲三。
前據勝保奏、丁潮臣因臨淮之兵。
攻剿日急。
該練悉衆嘩歸。
約有二萬餘人。
當以該練衆胸懷憤激。
勢必乘怒很鬥。
谕令袁甲三妥為防剿。
不可疏虞。
該練衆回巢以後。
曾否接仗。
如何辦理情形。
尚不據該大臣奏到。
苗沛霖因該大臣與李續宜合力剿苗。
特嗾其黨丁潮臣乘機生變。
藉以牽掣而不居其名。
其計甚狡。
該大臣務當商同李續宜厚集兵力。
将此股回竄匪衆。
悉數殲除。
不可任令蔓延為患。
勝保起程以後。
一切辦理苗撚機宜。
事權固可歸一。
惟苗沛霖心懷疑懼。
持之太急。
恐與張落刑句合。
則北路空虛。
不無可慮。
該大臣惟當與李續宜妥為籌畫。
以期計出萬全。
該大臣前此因病陳請開缺。
谕令候旨。
現在苗撚未平。
臨淮軍務緊要。
該大臣惟當與李續宜共矢公忠努力幹濟。
不可存五日京兆之心。
緻負委任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派吏部左侍郎載齡、順天府府尹石贊清、監臨順天鄉試。
○以候補副将林文察為四川建昌鎮總兵官 ○丁亥。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景紋奏、行抵川省。
籌備饷需。
并在川接滿慶等咨報情形各摺片。
據稱現在西藏僧衆。
互相殘殺。
駐藏官兵。
不足以資彈壓。
請饬川省暫為湊銀數萬兩。
以備饷糈。
并調撥番漢官兵。
揀派文武幹員。
随同前往等語前據滿慶等奏藏中僧俗鬥殺不休。
當經谕令駱秉章由川酌調妥幹官員。
及兵丁數百名。
交景紋管帶赴藏。
如川省兵力未能分撥。
即咨行景紋酌調遣達木蒙古官兵。
及夥爾三十九族番兵。
就近帶赴并谕令景紋于抵川時與駱秉章籌商将所調兵丁迅速帶往。
現在景紋已抵川省。
着駱秉章督饬藩司湊集銀數萬兩。
以備饷需軍火之用。
如一時或形支绌。
即着先備若幹解交。
餘再源源接濟。
并揀派能幹文武數員。
随同景紋前往彈壓辦理。
并着景紋迅即調齊番漢兵丁。
馳赴藏中。
相機籌辦。
及早竣事并仍遵前旨。
查明此案啟釁根由。
秉公剖斷。
滿慶等有無徇情濫保情弊。
亦着查明切實具奏毋許瞻徇。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賞太常寺卿奕慶副都統銜。
為烏什辦事大臣。
前任科布多參贊大臣玉通副都統銜。
為烏什幫辦大臣。
○命翰林院侍讀學士孫如僅提督雲南學政。
○以直隸古北口辦理糧台出力。
予同知陳寶等升叙有差。
○戊子。
谕内閣、正紅旗滿洲都統恭親王等奏。
開複都司。
應否賞還世職。
仍交部嚴議一摺。
富興既被參革。
即應回旗。
乃敢在外逗遛八年之久。
任催罔應。
雖據供稱伊身及母妻相繼患病。
難保非藉詞掩飾。
且以革員私行投效軍營。
得邀保舉。
實屬鑽營取巧。
富興着賞還騎都尉世職。
仍交部嚴加議處。
以為藉詞取巧者戒。
○又谕、鄭元善奏、官軍攻克平輿集。
并堵擊粵匪。
剿辦洛郡逆練各情形一摺。
汝營官軍。
連克二王樓等處賊寨後。
乘勝進搗平輿。
将出隊抗拒之賊。
轟斃多名。
焚毀老巢附近各卡。
越濠填圍而進。
短兵奮殺。
賊屍縱橫。
立将平輿集攻克。
其由徐寨竄扼河西之賊。
亦經官兵擊退。
各軍現由平輿直偪該逆老巢。
着鄭元善督饬兵勇。
務将逆首陳大<?氵喜>等悉數殲捦。
毋任漏網。
其由宛屬竄撲泌陽。
圍攻桐柏縣城粵匪。
經知縣溫逢春等擊退。
由鄖西退入豫境之賊。
在淅川内鄉一帶。
掠鄉攻城。
均經該地方官擊敗。
複乘雨圍攻新野縣城。
竄入唐縣境内。
疊經該縣團勇擊退。
着鄭元善迅饬各路官兵。
會合鄉團。
随處兜剿。
毋令蔓延紛竄。
至洛陽縣會元局團匪李書聲等抗官劫饷。
約期攻城。
既經副将楊長春将匪首捦獲正法。
着鄭元善即饬令該地方文武。
将會元局一帶團練軍械。
悉令繳官。
并令速完錢糧。
如再抗違。
即行從嚴懲辦。
以儆刁頑。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鄭元善奏、克複平輿。
進攻陳逆老巢。
并剿辦宛屬竄匪洛郡逆練情形一摺。
據稱平輿賊巢。
業經張曜等督兵攻克。
惟出關發逆。
與東來另股。
紛竄宛屬。
情形甚緊。
請饬勝保親督兵勇剿辦各等語。
汝郡老巢。
濠壘高堅深闊。
現經張曜等查看。
自應得其要領。
着鄭元善督饬張曜等。
務乘銳氣迅速攻拔。
毋稍延宕。
撚首陳大<?氵喜>等前經勝保鄭元善奏稱、嚴定章程。
準其投降。
曾經谕以陳大<?氵喜>為等為汝郡着名逆首。
稔惡已極。
不準收降。
此時進攻該逆老巢。
務将渠魁殲獲。
并将附近着名徐寨等匪巢一律剿洗。
其附從餘黨及被脅民圩。
仍當分别剿撫。
酌量解散。
洛郡逆練。
首惡已除。
仍饬楊長春所留兵勇。
妥為鎮撫。
毋緻再生事端。
至宛屬竄匪。
疊撲泌陽桐柏縣城。
率其醜類。
肆行沖突。
着勝保仍遵前旨。
馳赴洛陽。
扼要駐紮。
飛饬派出之王佐臣一軍。
探賊所向。
迎頭截擊。
其參将盧得勝等所帶豫軍。
着饬令與之會合。
并力夾攻。
痛殲醜類。
毋得任令肆行無忌。
或與撚匪句結。
為患滋甚。
楚省道員歐陽正墉、及周鳳山等所部。
自信陽前進。
正可會合堵剿。
該大臣等即饬各軍聯絡聲勢。
互相兜擊。
陝省回匪勢張。
着鄭元善即饬縣丞張寶禧所部。
速即前往。
所有截留該軍營陝甘兵四百名。
亦即抽換遣回。
随時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山東巡撫譚廷襄奏、現在帶兵督剿。
請将本年軍政展緩辦理。
從之。
○以河南固始等處剿匪出力。
賞同知銜知縣蒯正昌等花翎。
知縣宋寶義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予山東濮州被戕學正馬鴻基祭葬世職加等。
複冠縣陣亡已革千總李永哲原官。
予祭葬世職。
○己醜。
谕内閣、現當溽暑炎蒸。
南中尤甚。
僧格林沁以蒙古藩王。
親統三盟馬隊。
馳驅皖豫之交。
與士卒同甘苦。
每一念及。
廑系倍深。
着派該大臣之子伯彥讷谟祜馳驿前往省視。
并賞給黃辮珊瑚豆大小荷包各一對。
白玉佩一件。
帽緯二匣。
大卷紗袍料二件。
小卷紗馬褂料二件。
即着伯彥讷谟祜親赍前往。
交該大臣祗領。
以示轸念戎行。
優禮荩臣至意。
○又谕、前因逆匪撲犯陝省。
當命荊州将軍多隆阿督辦陝西軍務。
并令其先派雷正绾一軍。
星馳入陝。
嗣據都察院奏、陝西紳士聯名呈訴。
以回匪肆虐。
西同等屬百姓。
橫遭慘殺。
受害日深。
複疊谕該将軍等星夜入關。
迅速剿辦。
乃遲至兩月之久。
尚未據報到陝。
實屬不知緩急。
着官文嚴催多隆阿等克期前進。
力埽寇氛。
傥再任意玩誤。
必将多隆阿等治罪。
決不寬貸。
○又谕、前據袁甲三因病兩次懇請賞假。
疊經賞假在營安心調理。
嗣據節次奏稱、病勢增劇。
傥贻誤大局。
負咎滋重。
懇請開缺等語。
袁甲三着準其開缺回籍調理。
前因壽州失陷。
袁甲三與翁同書共辦一事。
且有督辦軍務之責。
降旨交部嚴加議處。
當經吏部議以革職。
惟念該大臣督辦安徽軍務。
時閱三載。
雖未能卓着戰功。
而時值艱危。
竭力支持。
一切尚臻穩練。
該部所議袁甲三應得革職處分。
着加恩寬免。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前據僧格林沁奏、移營夏邑。
剿辦永亳撚圩。
請俟秋高氣爽。
克期大舉。
當經谕令随時酌度。
嗣據奏稱、所統馬步數千名。
将來節節進剿。
兼顧不遑。
現在勝保、袁甲三、李續宜、鄭元善、毛昶熙、各路馬步兵勇。
約有數萬。
一俟秋高氣爽。
應由西南兩路并力而進。
江北一帶。
可期肅清等語。
所奏通籌全局。
實為有見。
撚匪盤踞蒙亳。
疊擾東豫。
實為中原大患。
自僧格林沁督師南下。
屢挫賊鋒。
該撚不敢北竄。
現在攻克金樓。
軍威甚振。
自應節節進剿。
肅清巢穴。
惟該大臣所統馬步。
本止兩萬。
分撥各處防範。
統帶不過數千名提軍深入。
止能顧及北面一路。
而西南兩路。
若不并力進剿。
必至乘虛紛竄。
李續宜身任皖撫。
于蒙亳情形。
自能通籌策應。
袁甲三業經準其開缺。
所統臨淮之師。
約有二萬。
着李續宜留心察看。
兵勇可用者若幹。
将弁得力者何人。
俟大舉之時。
派令由懷遠一帶進剿。
邳宿海沭。
為賊氛出沒之區。
裡下河一帶完善地方。
久為賊所垂涎。
吳棠駐師清淮。
兵力尚不能厚。
着即知會僧格林沁撥兵并力埽蕩。
保全完善。
徐宿為南北要沖。
田在田在彼督辦。
恐其意存敷衍。
勢難堵禦。
該鎮被參各款。
尚未據僧格林沁等覆奏。
着即酌保一員。
接統其衆。
如兵力不敷。
并着李續宜于臨淮軍内。
酌撥數千名。
統歸管帶。
以資攻剿。
吳棠兵力既單。
如僧格林沁不能撥兵援應。
并着李續宜于臨淮軍内。
酌撥協助。
免緻臨時掣肘。
鄭元善進剿平輿。
現已克複。
着豫籌兵勇數千名。
随同進剿。
毛昶熙近在歸德。
或直搗亳州。
或旁趨鹿邑。
着與僧格林沁商酌辦理。
鄭元善、毛昶熙、于屆時進止機宜。
着僧格林沁就近調度。
以期得力。
山東蘭峄一帶。
應如何饬令德楞額等堵禦。
着僧格林沁豫為調度。
正息信羅等處。
前據官文等奏、饬派歐陽正墉等進剿。
能否于大舉之時。
派兵深入豫境。
着官文、嚴樹森酌量妥籌。
多隆阿入陝後。
傥金陵已克。
自可留于北路。
以壯兵威。
第聞撚圩半被裹脅。
疊聞官軍得手。
各處反正者頗多。
若明降谕旨。
無論苗練撚圩民圩。
其及時反正。
聽官約束者。
或蠲免錢糧數年。
量加撫恤。
出力紳民。
酌給獎叙。
如此刊刻謄黃。
遍行曉谕。
則自拔來歸者必多。
既免緻玉石不分。
以廣朝廷德意。
于進剿機宜。
亦覺事半功倍。
應如何降旨之處。
并着籌商具陳。
不可稍涉大意。
李續宜現駐六安。
相距雖遠。
第既與該大臣同辦皖北軍務。
所有軍情變幻。
及剿撫機宜。
務須彼此函商。
以期和衷共濟。
庶不至辦理參差。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寄谕欽差大臣袁甲三。
前據勝保奏、丁潮臣因臨淮之兵。
攻剿日急。
該練悉衆嘩歸。
約有二萬餘人。
當以該練衆胸懷憤激。
勢必乘怒很鬥。
谕令袁甲三妥為防剿。
不可疏虞。
該練衆回巢以後。
曾否接仗。
如何辦理情形。
尚不據該大臣奏到。
苗沛霖因該大臣與李續宜合力剿苗。
特嗾其黨丁潮臣乘機生變。
藉以牽掣而不居其名。
其計甚狡。
該大臣務當商同李續宜厚集兵力。
将此股回竄匪衆。
悉數殲除。
不可任令蔓延為患。
勝保起程以後。
一切辦理苗撚機宜。
事權固可歸一。
惟苗沛霖心懷疑懼。
持之太急。
恐與張落刑句合。
則北路空虛。
不無可慮。
該大臣惟當與李續宜妥為籌畫。
以期計出萬全。
該大臣前此因病陳請開缺。
谕令候旨。
現在苗撚未平。
臨淮軍務緊要。
該大臣惟當與李續宜共矢公忠努力幹濟。
不可存五日京兆之心。
緻負委任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派吏部左侍郎載齡、順天府府尹石贊清、監臨順天鄉試。
○以候補副将林文察為四川建昌鎮總兵官 ○丁亥。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景紋奏、行抵川省。
籌備饷需。
并在川接滿慶等咨報情形各摺片。
據稱現在西藏僧衆。
互相殘殺。
駐藏官兵。
不足以資彈壓。
請饬川省暫為湊銀數萬兩。
以備饷糈。
并調撥番漢官兵。
揀派文武幹員。
随同前往等語前據滿慶等奏藏中僧俗鬥殺不休。
當經谕令駱秉章由川酌調妥幹官員。
及兵丁數百名。
交景紋管帶赴藏。
如川省兵力未能分撥。
即咨行景紋酌調遣達木蒙古官兵。
及夥爾三十九族番兵。
就近帶赴并谕令景紋于抵川時與駱秉章籌商将所調兵丁迅速帶往。
現在景紋已抵川省。
着駱秉章督饬藩司湊集銀數萬兩。
以備饷需軍火之用。
如一時或形支绌。
即着先備若幹解交。
餘再源源接濟。
并揀派能幹文武數員。
随同景紋前往彈壓辦理。
并着景紋迅即調齊番漢兵丁。
馳赴藏中。
相機籌辦。
及早竣事并仍遵前旨。
查明此案啟釁根由。
秉公剖斷。
滿慶等有無徇情濫保情弊。
亦着查明切實具奏毋許瞻徇。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賞太常寺卿奕慶副都統銜。
為烏什辦事大臣。
前任科布多參贊大臣玉通副都統銜。
為烏什幫辦大臣。
○命翰林院侍讀學士孫如僅提督雲南學政。
○以直隸古北口辦理糧台出力。
予同知陳寶等升叙有差。
○戊子。
谕内閣、正紅旗滿洲都統恭親王等奏。
開複都司。
應否賞還世職。
仍交部嚴議一摺。
富興既被參革。
即應回旗。
乃敢在外逗遛八年之久。
任催罔應。
雖據供稱伊身及母妻相繼患病。
難保非藉詞掩飾。
且以革員私行投效軍營。
得邀保舉。
實屬鑽營取巧。
富興着賞還騎都尉世職。
仍交部嚴加議處。
以為藉詞取巧者戒。
○又谕、鄭元善奏、官軍攻克平輿集。
并堵擊粵匪。
剿辦洛郡逆練各情形一摺。
汝營官軍。
連克二王樓等處賊寨後。
乘勝進搗平輿。
将出隊抗拒之賊。
轟斃多名。
焚毀老巢附近各卡。
越濠填圍而進。
短兵奮殺。
賊屍縱橫。
立将平輿集攻克。
其由徐寨竄扼河西之賊。
亦經官兵擊退。
各軍現由平輿直偪該逆老巢。
着鄭元善督饬兵勇。
務将逆首陳大<?氵喜>等悉數殲捦。
毋任漏網。
其由宛屬竄撲泌陽。
圍攻桐柏縣城粵匪。
經知縣溫逢春等擊退。
由鄖西退入豫境之賊。
在淅川内鄉一帶。
掠鄉攻城。
均經該地方官擊敗。
複乘雨圍攻新野縣城。
竄入唐縣境内。
疊經該縣團勇擊退。
着鄭元善迅饬各路官兵。
會合鄉團。
随處兜剿。
毋令蔓延紛竄。
至洛陽縣會元局團匪李書聲等抗官劫饷。
約期攻城。
既經副将楊長春将匪首捦獲正法。
着鄭元善即饬令該地方文武。
将會元局一帶團練軍械。
悉令繳官。
并令速完錢糧。
如再抗違。
即行從嚴懲辦。
以儆刁頑。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鄭元善奏、克複平輿。
進攻陳逆老巢。
并剿辦宛屬竄匪洛郡逆練情形一摺。
據稱平輿賊巢。
業經張曜等督兵攻克。
惟出關發逆。
與東來另股。
紛竄宛屬。
情形甚緊。
請饬勝保親督兵勇剿辦各等語。
汝郡老巢。
濠壘高堅深闊。
現經張曜等查看。
自應得其要領。
着鄭元善督饬張曜等。
務乘銳氣迅速攻拔。
毋稍延宕。
撚首陳大<?氵喜>等前經勝保鄭元善奏稱、嚴定章程。
準其投降。
曾經谕以陳大<?氵喜>為等為汝郡着名逆首。
稔惡已極。
不準收降。
此時進攻該逆老巢。
務将渠魁殲獲。
并将附近着名徐寨等匪巢一律剿洗。
其附從餘黨及被脅民圩。
仍當分别剿撫。
酌量解散。
洛郡逆練。
首惡已除。
仍饬楊長春所留兵勇。
妥為鎮撫。
毋緻再生事端。
至宛屬竄匪。
疊撲泌陽桐柏縣城。
率其醜類。
肆行沖突。
着勝保仍遵前旨。
馳赴洛陽。
扼要駐紮。
飛饬派出之王佐臣一軍。
探賊所向。
迎頭截擊。
其參将盧得勝等所帶豫軍。
着饬令與之會合。
并力夾攻。
痛殲醜類。
毋得任令肆行無忌。
或與撚匪句結。
為患滋甚。
楚省道員歐陽正墉、及周鳳山等所部。
自信陽前進。
正可會合堵剿。
該大臣等即饬各軍聯絡聲勢。
互相兜擊。
陝省回匪勢張。
着鄭元善即饬縣丞張寶禧所部。
速即前往。
所有截留該軍營陝甘兵四百名。
亦即抽換遣回。
随時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山東巡撫譚廷襄奏、現在帶兵督剿。
請将本年軍政展緩辦理。
從之。
○以河南固始等處剿匪出力。
賞同知銜知縣蒯正昌等花翎。
知縣宋寶義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予山東濮州被戕學正馬鴻基祭葬世職加等。
複冠縣陣亡已革千總李永哲原官。
予祭葬世職。
○己醜。
谕内閣、現當溽暑炎蒸。
南中尤甚。
僧格林沁以蒙古藩王。
親統三盟馬隊。
馳驅皖豫之交。
與士卒同甘苦。
每一念及。
廑系倍深。
着派該大臣之子伯彥讷谟祜馳驿前往省視。
并賞給黃辮珊瑚豆大小荷包各一對。
白玉佩一件。
帽緯二匣。
大卷紗袍料二件。
小卷紗馬褂料二件。
即着伯彥讷谟祜親赍前往。
交該大臣祗領。
以示轸念戎行。
優禮荩臣至意。
○又谕、前因逆匪撲犯陝省。
當命荊州将軍多隆阿督辦陝西軍務。
并令其先派雷正绾一軍。
星馳入陝。
嗣據都察院奏、陝西紳士聯名呈訴。
以回匪肆虐。
西同等屬百姓。
橫遭慘殺。
受害日深。
複疊谕該将軍等星夜入關。
迅速剿辦。
乃遲至兩月之久。
尚未據報到陝。
實屬不知緩急。
着官文嚴催多隆阿等克期前進。
力埽寇氛。
傥再任意玩誤。
必将多隆阿等治罪。
決不寬貸。
○又谕、前據袁甲三因病兩次懇請賞假。
疊經賞假在營安心調理。
嗣據節次奏稱、病勢增劇。
傥贻誤大局。
負咎滋重。
懇請開缺等語。
袁甲三着準其開缺回籍調理。
前因壽州失陷。
袁甲三與翁同書共辦一事。
且有督辦軍務之責。
降旨交部嚴加議處。
當經吏部議以革職。
惟念該大臣督辦安徽軍務。
時閱三載。
雖未能卓着戰功。
而時值艱危。
竭力支持。
一切尚臻穩練。
該部所議袁甲三應得革職處分。
着加恩寬免。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前據僧格林沁奏、移營夏邑。
剿辦永亳撚圩。
請俟秋高氣爽。
克期大舉。
當經谕令随時酌度。
嗣據奏稱、所統馬步數千名。
将來節節進剿。
兼顧不遑。
現在勝保、袁甲三、李續宜、鄭元善、毛昶熙、各路馬步兵勇。
約有數萬。
一俟秋高氣爽。
應由西南兩路并力而進。
江北一帶。
可期肅清等語。
所奏通籌全局。
實為有見。
撚匪盤踞蒙亳。
疊擾東豫。
實為中原大患。
自僧格林沁督師南下。
屢挫賊鋒。
該撚不敢北竄。
現在攻克金樓。
軍威甚振。
自應節節進剿。
肅清巢穴。
惟該大臣所統馬步。
本止兩萬。
分撥各處防範。
統帶不過數千名提軍深入。
止能顧及北面一路。
而西南兩路。
若不并力進剿。
必至乘虛紛竄。
李續宜身任皖撫。
于蒙亳情形。
自能通籌策應。
袁甲三業經準其開缺。
所統臨淮之師。
約有二萬。
着李續宜留心察看。
兵勇可用者若幹。
将弁得力者何人。
俟大舉之時。
派令由懷遠一帶進剿。
邳宿海沭。
為賊氛出沒之區。
裡下河一帶完善地方。
久為賊所垂涎。
吳棠駐師清淮。
兵力尚不能厚。
着即知會僧格林沁撥兵并力埽蕩。
保全完善。
徐宿為南北要沖。
田在田在彼督辦。
恐其意存敷衍。
勢難堵禦。
該鎮被參各款。
尚未據僧格林沁等覆奏。
着即酌保一員。
接統其衆。
如兵力不敷。
并着李續宜于臨淮軍内。
酌撥數千名。
統歸管帶。
以資攻剿。
吳棠兵力既單。
如僧格林沁不能撥兵援應。
并着李續宜于臨淮軍内。
酌撥協助。
免緻臨時掣肘。
鄭元善進剿平輿。
現已克複。
着豫籌兵勇數千名。
随同進剿。
毛昶熙近在歸德。
或直搗亳州。
或旁趨鹿邑。
着與僧格林沁商酌辦理。
鄭元善、毛昶熙、于屆時進止機宜。
着僧格林沁就近調度。
以期得力。
山東蘭峄一帶。
應如何饬令德楞額等堵禦。
着僧格林沁豫為調度。
正息信羅等處。
前據官文等奏、饬派歐陽正墉等進剿。
能否于大舉之時。
派兵深入豫境。
着官文、嚴樹森酌量妥籌。
多隆阿入陝後。
傥金陵已克。
自可留于北路。
以壯兵威。
第聞撚圩半被裹脅。
疊聞官軍得手。
各處反正者頗多。
若明降谕旨。
無論苗練撚圩民圩。
其及時反正。
聽官約束者。
或蠲免錢糧數年。
量加撫恤。
出力紳民。
酌給獎叙。
如此刊刻謄黃。
遍行曉谕。
則自拔來歸者必多。
既免緻玉石不分。
以廣朝廷德意。
于進剿機宜。
亦覺事半功倍。
應如何降旨之處。
并着籌商具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