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三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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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自下土,止視其内小半,則無光。
既而生明,所見漸大,至一象限,則已見其受光之大半,故漸遠漸大也。
何謂日照月之大半。
如圖,甲為日,乙為月,戊丁、己丙、兩光線切月體,從丙從丁向乙作兩垂線,成戊丁乙、己丙乙兩直角,則丁乙、乙丙兩線不成一直線。
何者,凡一直線截平行兩線,其内兩角并與兩直角等,反之若兩直線不平行,即一端漸近一端漸遠,其漸近内兩角必大于兩直角。
今設丁丙兩直角則丁乙,乙丙不能以一直線與乙為角,若從乙心作徑線,必在丁丙兩點之上,則丁、庚、丙必月周之大半矣。
月近日受光之分大,遠日受光之分小。
月體自無運動,曷知之人所恒見斑駁之象,終古不易。
月近日受光分大遠日受光分小圖 月近日受光分大遠日受光分小圖說 月朔時,上大半為明,下小半為魄;月望時,上小半為魄,下大半為明,兩弦各明魄半也。
如圖,甲為日,乙丙丁戊為月本天,人在地為己。
月或上或下,恒半為明,半為魄。
從人目作視線,自見月距日近光小,距日遠光大。
從生明以後漸長,生魄以後漸消。
人止見月體之小半,人目一點也,從點作兩線,切一圈兩切線之内,弧必圈之小半。
〈如圖〉 如上言:日照月得大半,人見月得小半,則定望前後各數刻,月猶能發全光,滿大半之限,然後魄生而光減,非若晦朔之間,一瞬即生明也。
月去地有高卑人目所視有遠近圖 月去地有高卑人目所視有遠近圖說 問:日照月,人見月,各幾何數。
曰:日月去地、去人,各有高卑,近遠不等。
古法分月體周為三百六十度,折中推得日照月為一百八十一度六分度之一,人目見月為一百七十八度四分度之一,日照地為一百八十○度二十五分半。
月體地球其周分為三百六十度與天等 如圖,甲為日,乙為月,己為地。
日月之視徑約等〈月在最高日在最高沖〉。
人目在戊,則戊丙戊丁兩視線,定見月之丙庚丁弧。
從月心乙向丙、向丁作乙丙、乙丁兩垂線,成乙丁戊丙斜方形,從乙戊平分之,作乙丁戊直角形,形有丁戊乙角一十五分四十○秒。
日月視徑并約為三十一分二十秒 即丁乙戊角,必八十九度四十四分二十○秒。
其丁庚為見月之半弧,倍之得一百七十九度二十八分四十○秒。
若月徑為二十八分,則所見弧之小馀三十二分。
若月徑為三十三分,則小馀二十七分。
因上圖,推合朔時日照丙辛丁弧,丙辛丁者,丙庚丁之馀也。
是為一百八十○度三十一分二十○秒。
用日距地之數及其比例,推得日照地為一百八十○度二十五分三十六秒。
月上下弦前後人所視有曲直線圖 月上下弦前後人所視有曲直線圖說 問:月生明後,其光曲抱月體至上弦下弦,明魄之界則為直線。
望前望後,明魄之界,又為弧曲之線,何故。
曰:月本球體,人目所見似為平面,其理正如平儀。
然儀之子午圈可當月周,皆大圈也。
儀之極分交圈,可當上下弦。
明魄之界皆直線也。
儀之時圈可當太陰。
每日距太陽漸長漸消。
明魄之界皆弧曲線也。
凡儀上大圈皆分球為兩平分,其全見者獨子午圈耳。
他諸圈皆半見,半在儀之彼面。
彼面者,在月則為上半球也〈人所不見〉。
平儀曲線〈即時線〉,本是大圈斜絡于球,止見其半,故為不等撱圈之半。
人視之為撱圈漸消漸長故不等 月面中,明魄界之弧曲線,本亦大圈,因其斜絡,止見為半,亦不等撱圈之半也。
其與平儀本理未能全合者,儀上圈皆分球為兩平分。
此依上言月受光者大半,不受者小半,則明魄之照界,别成一小圈,為大圈之距等。
而非月球之中圈。
中圈必大圈也分球為兩平分 人目所見之界,其直線則距等圈之似直線〈本是圈也,人視 為直〉。
其弧曲線,則亦距等撱圈之半也。
以此之故,朔後三四日,新月之兩端,能過半周之界。
月光日所照與人所見時各不同圖 月光日所照與人所見時各不同圖說 問:月行每日去離太陽約十二度等也,然朔前後光魄消長之分數少,兩弦前後消長之分數多,望前後複少,人于定望前後一二日,見月光如不易,何故。
曰:月禮本圓,圓面之上必有兩圈,皆為明魄之界,一為日所照之界,一為人所見之界,兩圈于定朔時,相合為一。
〈照與見相反〉定望時,亦合為一。
〈照與見相同〉過朔望,漸相離。
如兩交圈結于兩極,漸展漸離,相離之處,若黃赤二道之距遠度也。
兩界圈之距間,則人所見月體有光之分也。
以此推之,人目所見為球之正面,如平儀之極分交圈也。
兩界合圈,在球之側面,如平儀之子午圈也。
初日相離距度若幹,人側視之則見少;如時圈之近子午度分等,人側視之則見狹;兩弦時距度亦若幹,人平視之則見多;如時圈之近極分圈度分等,人平視之則見廣也。
故朔望之消長,非少而見少;兩弦之消長,非多而見多也。
如圖,甲為日,乙為地,丙為月,丁、丙、戊、庚為人所見月之半,己、丙、庚、丁為日所照月之半,丁庚為兩界之距間,即本時,人見月體有光之面也。
從目、日及月心,作甲乙丙三角平面,平分月體,則己、丁、庚、戊為圓面。
甲乙丙角形,有甲乙〈日距地心〉約一千二百地半徑,有乙丙〈月距地心〉約六十地半徑,又有甲乙丙角為月距日之度。
〈試作癸子弧即得乙角之度〉求丙甲乙角。
設月距日之乙角為四十度,算得一度五十五分,以并四十度得四十一度五十五分,又引長乙、丙、戊、甲、丙、辛外角,即與丁丙庚角等。
庚、丁、壬、丁、壬、辛皆四分之一,各減共用之丁壬其兩馀等。
甲、丙、辛外角與相對之兩内角等,即丁庚弧亦與兩内角等,則月距日四十度,人所見月體有光之分,約得四十二度。
言約者,未定之辭也。
如上論月體明魄兩界圈,似大圈而實,距等圈則有差。
又約月距地為六十地半徑,然時多時少。
日距地為一千二百地半徑,亦時多時少。
又月經度距日四十度,或在南,或在北,亦有差,是故約言之。
若測得月體明魄兩界之比例,可推月距日之度,即上圖說反用之。
每日月面光界圖 每日月面光界圖說 欲圖某日之月光界,先求月距太陽若幹度分,次依上法,求月面半徑上明魄界若幹度分,從兩極 月面上兩極,定為過白道兩極之大圈線,或與白道為直角。
作撱圈之半,乃本日所見月面有光之界也。
若未至九十度,光作角形。
若過九十度,作未成圓形。
如圖甲丙為月之兩極,丁戊為明魄之界,甲戊丙線為本日之月光界,甲戊丙丁為兩角之形,甲、戊、丙、乙為未成圓形。
用上法推凡日光界為全徑。
十分之一距日二十六度。
十分之二距日四十度半。
十分之三距日六十度。
十分之四距日七十二度半。
十分之五距日九十度弦也。
十分之六距日一百○七度半。
十分之七距日一百二十度。
十分之八距日一百三十五度半。
十分之九距日一百五十四度。
滿十分距日一百八十
既而生明,所見漸大,至一象限,則已見其受光之大半,故漸遠漸大也。
何謂日照月之大半。
如圖,甲為日,乙為月,戊丁、己丙、兩光線切月體,從丙從丁向乙作兩垂線,成戊丁乙、己丙乙兩直角,則丁乙、乙丙兩線不成一直線。
何者,凡一直線截平行兩線,其内兩角并與兩直角等,反之若兩直線不平行,即一端漸近一端漸遠,其漸近内兩角必大于兩直角。
今設丁丙兩直角則丁乙,乙丙不能以一直線與乙為角,若從乙心作徑線,必在丁丙兩點之上,則丁、庚、丙必月周之大半矣。
月近日受光之分大,遠日受光之分小。
月體自無運動,曷知之人所恒見斑駁之象,終古不易。
月近日受光分大遠日受光分小圖 月近日受光分大遠日受光分小圖說 月朔時,上大半為明,下小半為魄;月望時,上小半為魄,下大半為明,兩弦各明魄半也。
如圖,甲為日,乙丙丁戊為月本天,人在地為己。
月或上或下,恒半為明,半為魄。
從人目作視線,自見月距日近光小,距日遠光大。
從生明以後漸長,生魄以後漸消。
人止見月體之小半,人目一點也,從點作兩線,切一圈兩切線之内,弧必圈之小半。
〈如圖〉 如上言:日照月得大半,人見月得小半,則定望前後各數刻,月猶能發全光,滿大半之限,然後魄生而光減,非若晦朔之間,一瞬即生明也。
月去地有高卑人目所視有遠近圖 月去地有高卑人目所視有遠近圖說 問:日照月,人見月,各幾何數。
曰:日月去地、去人,各有高卑,近遠不等。
古法分月體周為三百六十度,折中推得日照月為一百八十一度六分度之一,人目見月為一百七十八度四分度之一,日照地為一百八十○度二十五分半。
月體地球其周分為三百六十度與天等 如圖,甲為日,乙為月,己為地。
日月之視徑約等〈月在最高日在最高沖〉。
人目在戊,則戊丙戊丁兩視線,定見月之丙庚丁弧。
從月心乙向丙、向丁作乙丙、乙丁兩垂線,成乙丁戊丙斜方形,從乙戊平分之,作乙丁戊直角形,形有丁戊乙角一十五分四十○秒。
日月視徑并約為三十一分二十秒 即丁乙戊角,必八十九度四十四分二十○秒。
其丁庚為見月之半弧,倍之得一百七十九度二十八分四十○秒。
若月徑為二十八分,則所見弧之小馀三十二分。
若月徑為三十三分,則小馀二十七分。
因上圖,推合朔時日照丙辛丁弧,丙辛丁者,丙庚丁之馀也。
是為一百八十○度三十一分二十○秒。
用日距地之數及其比例,推得日照地為一百八十○度二十五分三十六秒。
月上下弦前後人所視有曲直線圖 月上下弦前後人所視有曲直線圖說 問:月生明後,其光曲抱月體至上弦下弦,明魄之界則為直線。
望前望後,明魄之界,又為弧曲之線,何故。
曰:月本球體,人目所見似為平面,其理正如平儀。
然儀之子午圈可當月周,皆大圈也。
儀之極分交圈,可當上下弦。
明魄之界皆直線也。
儀之時圈可當太陰。
每日距太陽漸長漸消。
明魄之界皆弧曲線也。
凡儀上大圈皆分球為兩平分,其全見者獨子午圈耳。
他諸圈皆半見,半在儀之彼面。
彼面者,在月則為上半球也〈人所不見〉。
平儀曲線〈即時線〉,本是大圈斜絡于球,止見其半,故為不等撱圈之半。
人視之為撱圈漸消漸長故不等 月面中,明魄界之弧曲線,本亦大圈,因其斜絡,止見為半,亦不等撱圈之半也。
其與平儀本理未能全合者,儀上圈皆分球為兩平分。
此依上言月受光者大半,不受者小半,則明魄之照界,别成一小圈,為大圈之距等。
而非月球之中圈。
中圈必大圈也分球為兩平分 人目所見之界,其直線則距等圈之似直線〈本是圈也,人視 為直〉。
其弧曲線,則亦距等撱圈之半也。
以此之故,朔後三四日,新月之兩端,能過半周之界。
月光日所照與人所見時各不同圖 月光日所照與人所見時各不同圖說 問:月行每日去離太陽約十二度等也,然朔前後光魄消長之分數少,兩弦前後消長之分數多,望前後複少,人于定望前後一二日,見月光如不易,何故。
曰:月禮本圓,圓面之上必有兩圈,皆為明魄之界,一為日所照之界,一為人所見之界,兩圈于定朔時,相合為一。
〈照與見相反〉定望時,亦合為一。
〈照與見相同〉過朔望,漸相離。
如兩交圈結于兩極,漸展漸離,相離之處,若黃赤二道之距遠度也。
兩界圈之距間,則人所見月體有光之分也。
以此推之,人目所見為球之正面,如平儀之極分交圈也。
兩界合圈,在球之側面,如平儀之子午圈也。
初日相離距度若幹,人側視之則見少;如時圈之近子午度分等,人側視之則見狹;兩弦時距度亦若幹,人平視之則見多;如時圈之近極分圈度分等,人平視之則見廣也。
故朔望之消長,非少而見少;兩弦之消長,非多而見多也。
如圖,甲為日,乙為地,丙為月,丁、丙、戊、庚為人所見月之半,己、丙、庚、丁為日所照月之半,丁庚為兩界之距間,即本時,人見月體有光之面也。
從目、日及月心,作甲乙丙三角平面,平分月體,則己、丁、庚、戊為圓面。
甲乙丙角形,有甲乙〈日距地心〉約一千二百地半徑,有乙丙〈月距地心〉約六十地半徑,又有甲乙丙角為月距日之度。
〈試作癸子弧即得乙角之度〉求丙甲乙角。
設月距日之乙角為四十度,算得一度五十五分,以并四十度得四十一度五十五分,又引長乙、丙、戊、甲、丙、辛外角,即與丁丙庚角等。
庚、丁、壬、丁、壬、辛皆四分之一,各減共用之丁壬其兩馀等。
甲、丙、辛外角與相對之兩内角等,即丁庚弧亦與兩内角等,則月距日四十度,人所見月體有光之分,約得四十二度。
言約者,未定之辭也。
如上論月體明魄兩界圈,似大圈而實,距等圈則有差。
又約月距地為六十地半徑,然時多時少。
日距地為一千二百地半徑,亦時多時少。
又月經度距日四十度,或在南,或在北,亦有差,是故約言之。
若測得月體明魄兩界之比例,可推月距日之度,即上圖說反用之。
每日月面光界圖 每日月面光界圖說 欲圖某日之月光界,先求月距太陽若幹度分,次依上法,求月面半徑上明魄界若幹度分,從兩極 月面上兩極,定為過白道兩極之大圈線,或與白道為直角。
作撱圈之半,乃本日所見月面有光之界也。
若未至九十度,光作角形。
若過九十度,作未成圓形。
如圖甲丙為月之兩極,丁戊為明魄之界,甲戊丙線為本日之月光界,甲戊丙丁為兩角之形,甲、戊、丙、乙為未成圓形。
用上法推凡日光界為全徑。
十分之一距日二十六度。
十分之二距日四十度半。
十分之三距日六十度。
十分之四距日七十二度半。
十分之五距日九十度弦也。
十分之六距日一百○七度半。
十分之七距日一百二十度。
十分之八距日一百三十五度半。
十分之九距日一百五十四度。
滿十分距日一百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