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三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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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多,黃道之升度少;正降者,赤道之降數多,黃道之降數少。

    斜升斜降則反是。

     凡南極出地者與上論悉相反。

     若太陰離正降六宮,則朔後疾見。

    若離斜降六宮,則朔後遲見。

    其在晦前亦如之,離正升六宮,則遲隐,離斜升六宮,則疾隐也。

     月行黃道斜升正升圖 月行黃道斜升正升圖說 如二圖,各有子午圈,有地平,有極出地等,有黃道宮。

    次二圖,上圖月離大梁,為正降宮次,距太陽十五度。

    日入月在地平上為十三度半,即能見。

    下圖月離大火,為斜降宮次,距太陽十五度,日入月在地平上為十度,即不能見。

    一也。

     月視行遲疾圖 月視行遲疾圖說 一因白道南北,如圖。

    設月距黃道五度,距太陽皆十五度,而緯分南北。

     日月各有一日所行之軌道,即赤道,距等圈也。

    今如圖,設黃道左右五度,各一圈交于距等月,在焉兩月各至地平,其弧有大小,則入地有先後,人見有遲速。

     若在北,即入地後,黃道疾見。

    若在南,即入地先,黃道遲見。

    二也。

    ○一因月視行度。

    若視行為遲段,則朔後見月遲;為疾段,則朔後見月疾。

    三也。

    ○右第一因月之見界以十五度為限,其疾者朔後一日又四分日之一而見也。

    若三因并合,又不待此,如合朔在亥子間則甲日,太陽未出亦見東方;乙日,太陽已入亦見西方。

    何以徵之,設月在黃道北五度,太陽躔實沈一十五度,本地北極高四十度即晝長〈甲之日也〉五十九刻〈日九十六刻〉加一日刻〈甲之夜乙之日〉共一百五十五刻〈甲晨至乙夕〉于時月行,約得二十三度,平分之〈合朔前後〉得一十一度半,以加實沈十五度,〈日躔也〉得實沈二十六度半,是乙日日入時,月之距日經度也。

    以減十五度,得實沈三度半,是甲日日未出,月之距日經度也。

    日躔實沈十五度,其斜升五十三度一十三分,月離實沈三度半。

    又北距五度其斜升三十六度半,日月兩升度相減,得一十六度四十三分,為甲日之晨。

    日月赤道上出地平之差〈月先日後〉,變時為月,出四刻半而日出,得見月東方也。

    乙日太陽正降為九十五度,月離實沈二十六度半,其正降為一百一十三度,兩降度相減得一十八度,為乙日之夕日月赤道上入地平之差〈日先月後〉,變時為日入五刻而月入,得見月西方也。

    ○若日躔冬至月離黃道南,推日月出入之差,不過八度,變時為二刻,則不見。

     一系凡極出地,愈高愈疾,見因斜升度之差為多,否則遲見。

     二系極甚高,朔後數日不見。

     三系月距黃道南五度,若極出地六十二度,月盡夜不見。

     四系極甚高,合朔在午正,則一日之間晨見東方,夕見西方。

    如極高五十二度,躔離度同上推得日月升降差一十二度時為三刻,皆在月見界之内。

     五系既定月之見界為距日十二升度,亦可推遲見之日數。

    如極出地四十度,日躔降婁,月南距五度,推得兩斜升差為一十二度,即得月距日之經度為四十度,月行當三日有奇,則朔後三日有奇而見月西方,晦前亦如之。

     三因之外又有兩因,一曰朦朦分〈即晨昏度,一名昧爽黃昏〉。

    日入地平下一十八度為胧胧之未分,因升降有正斜,斜又有大小,則月距日十二度有時得見,有時不得見。

    一曰氣清濁差。

    如同是子正時,有時見極微之星,有時不得見。

    四五等之星,氣則使之,其在月也亦然。

     《論月體》 月體為圓球。

    何以知之,凡圓體于諸體中為最尊,如天,如日月星,如地,亦于萬象中。

    為最尊,故應圓。

    凡物之初體皆圓。

    〈如核如卵如胎〉諸大象皆始造時之初體故應圓。

    又月之體半為明,半為魄。

    其明魄之界,時為弦直線,時為弧曲線。

    若果平體,何從得生弧線。

    且既為平面,日照之,宜全體發光如平面之鏡,一向日即全鏡發光也。

    月為不然,則非平面。

    ○試以人目,居中置一燭,東方稍遠,置一球西方稍近,相參直即見球全受光,次不動目燭,獨移球西南隅,即見球大半為明,小半為魄;更移球正南,必明魄各半,其界為直線;更移,得魄大明小;更移正東,必見全魄。

    燭為太陽,目為地,為人,球為太陰,以近遠日為光大小,其明魄界半周之間,為直線者一而已,馀皆弧線也。

     論其體質,非清非純虛實雜也,故能映光不能透光,能發光不能回光。

    何謂透光,如水、如玻璃、水晶、金剛石,皆純清,故能透光。

    不止映光非惟不能回光,亦且不能發光。

    何謂回光,如明鏡為全實,故能回光。

    不止發光非惟不能透光,亦且不能映光。

    月皆不然,而虛實疏密介在其間,故能映能發也。

    ○然則何似稍似于雲,雲掩日月皆能映光,質薄則光顯,質厚則光微,早日未出,夕日巳入,照雲成霞,霞照下土。

    虹霓之屬,本因雲氣而成光采,是為發光體。

    實則光大體虛則光小月實,似之獨雲之映光多,發光少,月之映光少。

    發光多,此為異耳。

     《論月駁》 月面不純一色,如斑駁然,昔人以為山河大地之景,不然也,山河大地之體,東西不等,雲何月中之景時時不變乎,然則如何此有二說。

     月駁圖 月駁圖說 一曰月本圓體,特其體中疏密虛實不得純一,不能如鏡光合體回返所受之光,第因其本質所至,自為發光,密實處發光大,虛疏處發光微。

     如金剛石勝玻璃,玻璃勝水,其質疏密虛實不等故。

     凡大光明中間有弱光可指,則曰大光中之駁點也。

    如大赤霞中間有淡紅可指,則曰大赤中之駁點也。

    是故名為月駁也。

    一曰月體如地球,實處如山谷土田,虛處如江海,日出先照高山,光甚顯。

    次及田谷江海,漸微。

    如人登大高山視下土,崇卑其明,昧互相容也。

    試用遠鏡窺月,生明以後,初日見光界外别有光明微點,如海中島嶼,然次日光長魄消。

     日漸遠,明漸生,如人上山漸遠,漸見所未見。

     則見初日之點,或合于大光,或較昨加大,或魄中更生他點,〈如日出地,先照山颠,次照平疇等〉以光先後,知月面高卑,此其徵已。

     《論月光》 太陽為萬光之原本,其體至實。

     光大小因體虛實,如煉鐵之光大于煉炭之光,鐵體實于炭也。

     其質極純〈質不純者,光亦不純,則不能大〉,其體為全球曲面。

     凡發光者,不論曲面直面,必須順平。

    若凹凸之面,不能發大光,稍有偏欹,光則相奪,亦不能大。

     故在大圜中為大光之獨體,月及經緯諸星之光,皆從禀受焉〈月借日光,古語則然〉。

    何以明之,如月食甚時,地球隔太陽之光,露光極微,目所難見。

    一也。

    日食甚時,月在日與人目之間,月之下魄不受日光,人目見之則為黑色。

    二也。

     問:月既無光,乃兩食甚時,亦有淡光,此為何故。

    曰:體實無光,而能受光,而能發光。

    兩食之時,不受日光而經緯諸星亦能映照,相受相發,因生微光矣。

     月光有二,一為對日而發光,名曰正光。

    一為日光不至,而從所受之處相映,發為微光,名曰次光。

     月受日光大半圖 月受日光大半圖說 問:月近日,人見光小;遠日,人見光大,何故。

    曰:月合朔時,外大半受光。

     日體大,月體小,則日必照月之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