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三十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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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ot徐整長曆》《月徑》
月徑千裡,周圍三千裡,下于天七千裡。
《宋書》《天文志》 月生三日,日入而月見西方。
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見東方。
将晦,日未出,乃見東方。
《隋書》《天文志》 月者,陰之精也。
其形圓,其質清。
日光照之,則見其明。
日光所不照,則謂之魄。
故月望之日,日月相望,人居其間,盡睹其明,故形圓也。
二弦之日,日照其側,人觀其傍,故半明半魄也。
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裡,故不見也。
其行有遲疾,其極遲則日行十二度強,極疾則日行十四度半強。
遲則漸疾,疾極漸遲,二十七日半強而遲疾一終矣。
又月行之道,斜帶黃道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表。
又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裡。
表裡極遠者,去黃道六度。
二十七日有奇,陰陽一終。
張衡雲:對日之沖,其大如日。
日光不照,謂之闇虛。
闇虛逢月則月食,值星則星亡。
今曆家月望行黃道,則值闇虛矣。
值闇虛有表裡深淺,故食有南北多少。
《宋史》《天文志》 月為太陰之精,女主之象,一月一周天。
凡月之行,曆二十有九日五十三分,而與日相會,是謂合朔。
當朔日之交,月行黃道,而日為月所掩,則日食。
若日月同度于朔,月行不入黃道,則雖會而不食。
月之行在望,與日對沖,月入于闇虛之内,則月為之食。
《元史》《曆志》 日平行一度,月平行十二度十九分度之七,一晝夜之間,先日十二度有奇,曆二十九日五十三刻複追及日,與之同度,是為經朔。
《性理會通》《王可大象緯新編》 月之晦朔弦望,曆于日之義也。
月會日而明盡,故曰晦;初離日而光蘇,故曰朔。
月與日相去四分天之一,如弓之張,故曰弦。
月與日相去四分天之二,相對,故曰望。
《陽瑪諾·天問略》《月天為第一重天及月本動問答》 問:太陰在何重天。
曰:第一重天,最近于地者是也。
吾徵之,日食,由于月掩其光。
且恒見月體能掩水與金星,則月天必屑其下矣。
依表景之理,亦可徵也。
立表取景,光體遠于地面,得景短;光體近于地面,得景長。
今西國曆家,以表景測驗日月高下,日輪高于地平五十度,月輪亦高于地平五十度,然而所得日光表景則短,月光表景則長也。
日月表景長短圖 日月表景長短圖說 如右圖,甲乙為地平,丙為表,視日輪高于地平五十度,月輪亦高五十度。
即日光從表端至丁,月光從表端至戊,戊影長于丁影,明也。
是知月天必在其下,而近于地面也。
月天南北二極,各離宗動天之極二十三度半,與日天同。
故月行亦交黃道,而其躔黃道非如日輪也。
日輪恒行黃道一路,月輪之路非一,乃出入黃道南北五度。
故中國曆家曰:月有九道,其出入相交處,謂之龍頭龍尾。
詳見前日食圖。
月本動自西而東,每日約行十三度有奇。
朔時日月同度,至第三日及第四日,即見月輪在日輪之東。
至上弦離太陽九十度,望日正相對,百八十度半周。
天非月行最疾,何能離日如是乎。
然其自東而西,日月諸星,其動并同,無有疾遲。
以其皆為宗動天所帶故也。
問:月光每日不同,何故。
曰:月體及諸星之體,與本天之體一也。
第天體透光如玻璃,而月與星之體堅凝不能透光耳。
故日光全照月天,天體直透不能發光。
月星堅凝不透,故耀日光而發照焉。
徵之朔日及上下弦可知也。
月體無光,恒借太陽之光,故日光照及其體則明,不及其體則暗。
如使月本有光,則近于日、遠于日,其光恒一,絕無消長矣。
今朔則月全無光,上弦漸長,下弦漸消,必借于日明也。
日天在上,月天在下,日光在月恒照半體,朔日日月同度,月正居日之下,日光獨照其向上之半,不照其向下之半,人居地上獨能見其無光之下半,而不見其有光之上半,故朔之日,視月全無光也。
過朔日,則月東行而漸離于日,日輪在西,月亦受光于西,愈近于日,日光愈照其上面;愈遠于日,日光愈照其下面。
以離太陽有遠近,故其光無時不消長也。
月受日光地上見晦朔弦望圖缺月受日光地上見晦朔弦望圖說 如右圖,甲為日,輪在上;乙為月,輪在下;丙為地上。
目力所及,以視月光。
見月輪在乙,正居日下,日光全照向上半體,而向下半體日所不及者,絕無光焉。
故朔日則月全無光。
月在丁,雖日光皆照其半,然大半居天内,目力獨見其小分也。
月在戊在己亦然。
月在庚,乃正相對于日輪,日光全照其向下之半,目力得見,而其
《宋書》《天文志》 月生三日,日入而月見西方。
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見東方。
将晦,日未出,乃見東方。
《隋書》《天文志》 月者,陰之精也。
其形圓,其質清。
日光照之,則見其明。
日光所不照,則謂之魄。
故月望之日,日月相望,人居其間,盡睹其明,故形圓也。
二弦之日,日照其側,人觀其傍,故半明半魄也。
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裡,故不見也。
其行有遲疾,其極遲則日行十二度強,極疾則日行十四度半強。
遲則漸疾,疾極漸遲,二十七日半強而遲疾一終矣。
又月行之道,斜帶黃道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表。
又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裡。
表裡極遠者,去黃道六度。
二十七日有奇,陰陽一終。
張衡雲:對日之沖,其大如日。
日光不照,謂之闇虛。
闇虛逢月則月食,值星則星亡。
今曆家月望行黃道,則值闇虛矣。
值闇虛有表裡深淺,故食有南北多少。
《宋史》《天文志》 月為太陰之精,女主之象,一月一周天。
凡月之行,曆二十有九日五十三分,而與日相會,是謂合朔。
當朔日之交,月行黃道,而日為月所掩,則日食。
若日月同度于朔,月行不入黃道,則雖會而不食。
月之行在望,與日對沖,月入于闇虛之内,則月為之食。
《元史》《曆志》 日平行一度,月平行十二度十九分度之七,一晝夜之間,先日十二度有奇,曆二十九日五十三刻複追及日,與之同度,是為經朔。
《性理會通》《王可大象緯新編》 月之晦朔弦望,曆于日之義也。
月會日而明盡,故曰晦;初離日而光蘇,故曰朔。
月與日相去四分天之一,如弓之張,故曰弦。
月與日相去四分天之二,相對,故曰望。
《陽瑪諾·天問略》《月天為第一重天及月本動問答》 問:太陰在何重天。
曰:第一重天,最近于地者是也。
吾徵之,日食,由于月掩其光。
且恒見月體能掩水與金星,則月天必屑其下矣。
依表景之理,亦可徵也。
立表取景,光體遠于地面,得景短;光體近于地面,得景長。
今西國曆家,以表景測驗日月高下,日輪高于地平五十度,月輪亦高于地平五十度,然而所得日光表景則短,月光表景則長也。
日月表景長短圖 日月表景長短圖說 如右圖,甲乙為地平,丙為表,視日輪高于地平五十度,月輪亦高五十度。
即日光從表端至丁,月光從表端至戊,戊影長于丁影,明也。
是知月天必在其下,而近于地面也。
月天南北二極,各離宗動天之極二十三度半,與日天同。
故月行亦交黃道,而其躔黃道非如日輪也。
日輪恒行黃道一路,月輪之路非一,乃出入黃道南北五度。
故中國曆家曰:月有九道,其出入相交處,謂之龍頭龍尾。
詳見前日食圖。
月本動自西而東,每日約行十三度有奇。
朔時日月同度,至第三日及第四日,即見月輪在日輪之東。
至上弦離太陽九十度,望日正相對,百八十度半周。
天非月行最疾,何能離日如是乎。
然其自東而西,日月諸星,其動并同,無有疾遲。
以其皆為宗動天所帶故也。
問:月光每日不同,何故。
曰:月體及諸星之體,與本天之體一也。
第天體透光如玻璃,而月與星之體堅凝不能透光耳。
故日光全照月天,天體直透不能發光。
月星堅凝不透,故耀日光而發照焉。
徵之朔日及上下弦可知也。
月體無光,恒借太陽之光,故日光照及其體則明,不及其體則暗。
如使月本有光,則近于日、遠于日,其光恒一,絕無消長矣。
今朔則月全無光,上弦漸長,下弦漸消,必借于日明也。
日天在上,月天在下,日光在月恒照半體,朔日日月同度,月正居日之下,日光獨照其向上之半,不照其向下之半,人居地上獨能見其無光之下半,而不見其有光之上半,故朔之日,視月全無光也。
過朔日,則月東行而漸離于日,日輪在西,月亦受光于西,愈近于日,日光愈照其上面;愈遠于日,日光愈照其下面。
以離太陽有遠近,故其光無時不消長也。
月受日光地上見晦朔弦望圖缺月受日光地上見晦朔弦望圖說 如右圖,甲為日,輪在上;乙為月,輪在下;丙為地上。
目力所及,以視月光。
見月輪在乙,正居日下,日光全照向上半體,而向下半體日所不及者,絕無光焉。
故朔日則月全無光。
月在丁,雖日光皆照其半,然大半居天内,目力獨見其小分也。
月在戊在己亦然。
月在庚,乃正相對于日輪,日光全照其向下之半,目力得見,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