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軍的下級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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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
時,雨膏公以淮軍宿将,官至提督,素号知人。
奇公勇,勸入伍。
轉戰山東、湖北、江蘇各省。
所至民皆安堵。
贛榆一役,戰斃逆首,厥功尤偉。
以異常晉保千總。
是為公入官之始。
後從銘軍征新疆。
至行甘肅界,糧絕。
公乃嚴束兵士,所過不得有纖芥擾。
自為購芋充食。
如是八日,無敢怨者。
金積堡之役,公先冒矢石,人或稱其勇。
公笑曰:“非樂殺人也,止妄殺也,禁擾民也。
”聞者莫不畏服。
前後二十餘年,累功保加副将銜,以參将盡先保用。
名則貴顯矣。
然公自同治十年,始受委為銘軍哨長。
嗣經疊次改委,均未晉級。
迄光緒二十三年,乃升充保定練軍哨官,暨派充本營副辦事務。
而為時又未久,豈天故以此扼公,将留以有待耶? 抑吾嘗聞諸父老雲,公于光緒五年來吾直省,分防京南、良鄉、定興、安肅各縣,暨窦店、琉璃河各市鎮。
所在,地方安谧,盜畏民懷。
在窦店時,值度歲。
公犒賞兵丁外,囊中僅餘兩錢。
方窘迫間,忽有饋錢八缗餘者。
驚問故,乃欲開賭場,循例緻饋者也。
公怒曰:“吾惟不愛錢,故窮。
豈反受此不正之賂,縱賭害民耶?”其人慚去。
而賭風由此遂絕。
夙以誠笃為大府所倚重。
光緒十八年,奉委督修永定河南段七大工程。
先是,屢修屢潰。
公來,誓衆曰:“苟再潰吾無顔見上官,惟以身殉耳。
”及将合龍,勢岌岌且殆。
公果躍身入水。
急救得不死,而功立就。
至今固安、永清、安次,各邑紳耆,類能道之。
歲甲午,監修海口炮台,乃倡修唐官屯至小站河道,增閘口數處。
工作兼用兵力。
利興而民不擾,其能禦災捍患,功德在民又如此。
公去官,即回籍掃墓。
以乏資不能攜妻子。
臨行至河幹,父子對泣竟日,乃别。
後以次子初入軍官,迎養至北京之南苑。
光緒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卒,享年六十。
德配濟甯遊氏。
勤儉有家法,孝慈溫惠,親族無閑言。
歲辛卯,先公卒。
子二人,長基道,陸軍少将,現供差京綏鐵路警務處長。
次玉祥,揚武上将軍、陸軍上将,曆任陝西、河南督軍,今陸軍檢閱使、西北邊防督辦、兼第一師師長。
孫四人:宏業,讀書兼習家事;宏儒,中殇;宏國,肄業天津南開學校;宏志,幼讀。
曾孫二人,俱幼。
民國十一年,建新阡于保定城外之西北隅,與德配合葬焉。
銘曰: 在昔畢公。
惟文之昭。
赫赫馮氏。
乃畢之苗。
自周曆漢。
大樹風标。
百世千祀。
相宅于巢。
誰其始之。
祖曰欽公。
傳世二十。
誕降元戎。
公少貧賤。
天牖其衷。
生多才藝。
習射泮宮。
從軍轉戰。
疊奏奇功。
甘瓜苦蒂。
祿薄官崇。
公之盛德。
惟仁以孝。
濟急扶老。
後裔則效。
公之治軍。
法嚴令明。
秋毫不犯。
婦孺知名。
己卯之歲。
來我邦畿。
民懷公德。
兵畏公威。
暮夜卻金。
克迪前徽。
惟公數奇。
克有令子。
文武兼資。
二難并美。
險阻備嘗。
惟公是似。
籲嗟乎!公之勳兮宜在史。
公之行兮宜為诔。
勒銘表阡考厥系。
行道之人且隕涕。
垂裕後昆兮承于世。
中華民國十三年 月 日 陸氏之知遇 其時,馮氏長官陸建章(朗齋)看見他才德兼優,前程遠大,特垂青眼。
因探知他尚未有家室,即以其夫人劉氏之侄女妻之。
時在光緒三十一年(一九〇五)春天,馮氏年二十四。
迎娶時,其長兄親到南苑主婚,但因經濟支绌,至須将乘馬賣掉方能成行。
到後,又将餘款運亡父靈柩回籍及清還舊債。
繼又向親戚借了百餘元,方能為乃弟辦喜事。
馮氏勞碌奔波十餘載,至是始得稍享家庭之樂。
陸氏确是其一生第一知己。
而今更成為親戚,以後兩人關系日益深密了。
同年(一九〇五)三月,武衛右軍改組為第六鎮,駐南苑,統制為段祺瑞。
馮氏調充三營司務長,旋升本連排長,标統即陸建章也。
八月,二營後隊隊官出缺。
全鎮标統均争以私人推薦,争執甚烈。
主官乃令每營選出排長四人共四十八人,加以考試,以憑選拔。
題目是:“遇戰、趨戰、半趨戰,各要領如何?”榜發,“馮禦香”名列第一,乃得擢升是缺。
但是二營管帶以其不是他直接部屬,遇事為難。
馮氏則奉職唯謹,寬嚴并用,教練有方,和輯上下,無疵可執。
後來所率之一隊,學、術兩科為全鎮之冠。
管帶始歎服。
馮氏駐南苑凡二年,修葺營房兩次,一在萬字地,一在槐房。
在工程進行中,其他軍官大都箕踞旁觀,僅揮喝兵士服役,惟馮氏則親與士兵同工共役,凡制甓、汲水,事事均分任之。
同官多竊笑于其後,而同工者則愈為感服了。
光緒三十三年(一九〇七),袁世凱的親信人物徐世昌膺任東三省總督,調一部新軍赴任。
馮氏調充三營後隊督隊官,移防東三省奉天新民府。
至宣統元年己酉(一九〇九)複調任第一混成協督隊官,協統王化東,駐奉天黑山縣。
在這裡馮氏幹了一件驚人事。
那時,該處土匪甚多,搶劫人民,為患不淺。
駐防軍隊每與匪通,匪更無忌憚。
是時,馮氏奉令到該處剿匪,實行職務,截獲土匪人馬槍械,并擒賊首孫某。
孫卻是一名官軍把總而為張作霖(時已投順任統領)的盟弟,但奸淫擄掠,無惡不作。
人民不堪其擾,恨之入骨,控案累累。
今一旦被獲,人心大快,但因其羽翼甚衆,神通廣大,人民又懼其幸逃法網,則為害更甚,故甚重視此案。
馮氏以既奉令主嚴辦,又以萬目睽睽,故特别慎重。
一方面他呈報協統王化東,一方面自
時,雨膏公以淮軍宿将,官至提督,素号知人。
奇公勇,勸入伍。
轉戰山東、湖北、江蘇各省。
所至民皆安堵。
贛榆一役,戰斃逆首,厥功尤偉。
以異常晉保千總。
是為公入官之始。
後從銘軍征新疆。
至行甘肅界,糧絕。
公乃嚴束兵士,所過不得有纖芥擾。
自為購芋充食。
如是八日,無敢怨者。
金積堡之役,公先冒矢石,人或稱其勇。
公笑曰:“非樂殺人也,止妄殺也,禁擾民也。
”聞者莫不畏服。
前後二十餘年,累功保加副将銜,以參将盡先保用。
名則貴顯矣。
然公自同治十年,始受委為銘軍哨長。
嗣經疊次改委,均未晉級。
迄光緒二十三年,乃升充保定練軍哨官,暨派充本營副辦事務。
而為時又未久,豈天故以此扼公,将留以有待耶? 抑吾嘗聞諸父老雲,公于光緒五年來吾直省,分防京南、良鄉、定興、安肅各縣,暨窦店、琉璃河各市鎮。
所在,地方安谧,盜畏民懷。
在窦店時,值度歲。
公犒賞兵丁外,囊中僅餘兩錢。
方窘迫間,忽有饋錢八缗餘者。
驚問故,乃欲開賭場,循例緻饋者也。
公怒曰:“吾惟不愛錢,故窮。
豈反受此不正之賂,縱賭害民耶?”其人慚去。
而賭風由此遂絕。
夙以誠笃為大府所倚重。
光緒十八年,奉委督修永定河南段七大工程。
先是,屢修屢潰。
公來,誓衆曰:“苟再潰吾無顔見上官,惟以身殉耳。
”及将合龍,勢岌岌且殆。
公果躍身入水。
急救得不死,而功立就。
至今固安、永清、安次,各邑紳耆,類能道之。
歲甲午,監修海口炮台,乃倡修唐官屯至小站河道,增閘口數處。
工作兼用兵力。
利興而民不擾,其能禦災捍患,功德在民又如此。
公去官,即回籍掃墓。
以乏資不能攜妻子。
臨行至河幹,父子對泣竟日,乃别。
後以次子初入軍官,迎養至北京之南苑。
光緒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卒,享年六十。
德配濟甯遊氏。
勤儉有家法,孝慈溫惠,親族無閑言。
歲辛卯,先公卒。
子二人,長基道,陸軍少将,現供差京綏鐵路警務處長。
次玉祥,揚武上将軍、陸軍上将,曆任陝西、河南督軍,今陸軍檢閱使、西北邊防督辦、兼第一師師長。
孫四人:宏業,讀書兼習家事;宏儒,中殇;宏國,肄業天津南開學校;宏志,幼讀。
曾孫二人,俱幼。
民國十一年,建新阡于保定城外之西北隅,與德配合葬焉。
銘曰: 在昔畢公。
惟文之昭。
赫赫馮氏。
乃畢之苗。
自周曆漢。
大樹風标。
百世千祀。
相宅于巢。
誰其始之。
祖曰欽公。
傳世二十。
誕降元戎。
公少貧賤。
天牖其衷。
生多才藝。
習射泮宮。
從軍轉戰。
疊奏奇功。
甘瓜苦蒂。
祿薄官崇。
公之盛德。
惟仁以孝。
濟急扶老。
後裔則效。
公之治軍。
法嚴令明。
秋毫不犯。
婦孺知名。
己卯之歲。
來我邦畿。
民懷公德。
兵畏公威。
暮夜卻金。
克迪前徽。
惟公數奇。
克有令子。
文武兼資。
二難并美。
險阻備嘗。
惟公是似。
籲嗟乎!公之勳兮宜在史。
公之行兮宜為诔。
勒銘表阡考厥系。
行道之人且隕涕。
垂裕後昆兮承于世。
中華民國十三年 月 日 陸氏之知遇 其時,馮氏長官陸建章(朗齋)看見他才德兼優,前程遠大,特垂青眼。
因探知他尚未有家室,即以其夫人劉氏之侄女妻之。
時在光緒三十一年(一九〇五)春天,馮氏年二十四。
迎娶時,其長兄親到南苑主婚,但因經濟支绌,至須将乘馬賣掉方能成行。
到後,又将餘款運亡父靈柩回籍及清還舊債。
繼又向親戚借了百餘元,方能為乃弟辦喜事。
馮氏勞碌奔波十餘載,至是始得稍享家庭之樂。
陸氏确是其一生第一知己。
而今更成為親戚,以後兩人關系日益深密了。
同年(一九〇五)三月,武衛右軍改組為第六鎮,駐南苑,統制為段祺瑞。
馮氏調充三營司務長,旋升本連排長,标統即陸建章也。
八月,二營後隊隊官出缺。
全鎮标統均争以私人推薦,争執甚烈。
主官乃令每營選出排長四人共四十八人,加以考試,以憑選拔。
題目是:“遇戰、趨戰、半趨戰,各要領如何?”榜發,“馮禦香”名列第一,乃得擢升是缺。
但是二營管帶以其不是他直接部屬,遇事為難。
馮氏則奉職唯謹,寬嚴并用,教練有方,和輯上下,無疵可執。
後來所率之一隊,學、術兩科為全鎮之冠。
管帶始歎服。
馮氏駐南苑凡二年,修葺營房兩次,一在萬字地,一在槐房。
在工程進行中,其他軍官大都箕踞旁觀,僅揮喝兵士服役,惟馮氏則親與士兵同工共役,凡制甓、汲水,事事均分任之。
同官多竊笑于其後,而同工者則愈為感服了。
光緒三十三年(一九〇七),袁世凱的親信人物徐世昌膺任東三省總督,調一部新軍赴任。
馮氏調充三營後隊督隊官,移防東三省奉天新民府。
至宣統元年己酉(一九〇九)複調任第一混成協督隊官,協統王化東,駐奉天黑山縣。
在這裡馮氏幹了一件驚人事。
那時,該處土匪甚多,搶劫人民,為患不淺。
駐防軍隊每與匪通,匪更無忌憚。
是時,馮氏奉令到該處剿匪,實行職務,截獲土匪人馬槍械,并擒賊首孫某。
孫卻是一名官軍把總而為張作霖(時已投順任統領)的盟弟,但奸淫擄掠,無惡不作。
人民不堪其擾,恨之入骨,控案累累。
今一旦被獲,人心大快,但因其羽翼甚衆,神通廣大,人民又懼其幸逃法網,則為害更甚,故甚重視此案。
馮氏以既奉令主嚴辦,又以萬目睽睽,故特别慎重。
一方面他呈報協統王化東,一方面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