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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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江西南贛鎮總兵官。
○以辦理淮南鹽務出力。
賞同知謝元淮、花翎。
餘升叙有差。
○予故西安将軍紮勒罕泰祭葬。
谥威恪。
○修南河江防廳屬防風埽工。
從河道總督楊以增請也。
○己亥。
遣官祭關帝廟。
○谕軍機大臣等、賽尚阿奏、途次接周天爵信、将原函進呈、請添調湖北兵二千名一摺。
粵西各股匪徒。
如賀縣溫大貨五一股。
已由懷集竄回粵東。
距懷集三百餘裡。
東省必能殲滅。
淩十八一股。
為滇兵擊敗散走。
劉八一股。
經博白縣遊長齡等、殲捦夥黨。
解散脅從。
現追入粵東合浦界内。
西林一帶。
潘大陳三等股匪。
經百色廳孫蒙、督率練勇。
殲斃首犯。
并餘黨剿滅殆盡。
其南甯府屬顔品瑤等股匪。
于竄回靈山後。
經廣東提督剿捦大半。
是粵西通省盜匪。
其勢已衰。
惟武宣東鄉會匪。
大兵屯聚。
相持日久。
仍任北竄廟旺寺村等處。
前奏金田匪衆萬餘。
現竄出四千餘人。
可見會匪除婦女老弱、及裹脅外。
人數亦不甚多。
總因主帥各執意見。
兵将解體。
觀望推诿。
以緻老師糜饷。
曠日無功。
古人用兵。
有以多勝少者。
亦有以少勝多者。
師克在和。
總在統兵大員。
善為調度。
若不能駕馭。
如楚黔兵将前轍。
兵雖多亦何濟耶。
賽尚阿到後。
事權歸一。
自必節制嚴明。
激勵将士。
信賞必罰。
力矯前此漫無紀律之惡習。
俾各營将弁兵丁。
鹹奉約束而遵号令。
庶克殄除醜類。
迅奏膚功。
周天爵函内所指各情。
該大臣于沿途逐一訪察。
是否确實。
附報覆奏。
至所稱德亮有口才而無膽氣。
用之多事之鄉。
久必為累等語。
該大臣悉心察看。
據實奏聞。
惠慶業已革職。
并查明西林失守。
何以不即應援。
迅即一并具奏。
周天爵原信二件。
均着發還。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馬蘭鎮總兵官慶錫奏、瞻仰東陵後龍風水。
查勘總汛。
并拟添小汛。
報聞。
○欽差大臣賽尚阿奏、請将河南把總董荊山、前任浙江知縣江忠源、已革湖南遊擊劉文賢、帶往軍營差委。
允之。
○湖南巡撫駱秉章奏、遵旨饬屬力行保甲、并呈明現辦章程。
得旨。
認真辦理。
毋以空言塞責也。
○新授科布多參贊大臣色克通額、奏報謝恩。
得旨。
請安謝恩各摺。
率行均繕漢字。
着申饬。
亦毋庸自請處分。
徒滋繁文。
○以禮部尚書惠豐、署吏部尚書。
○以定郡王載铨、署步軍統領。
○調湖北兵二千名、赴廣西剿賊。
○辛醜。
上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周天爵、勞崇光、奏參狡貪不職各員、請革職拏問一摺。
廣西署鎮安府知府事通判羅福杲、上年辦理堵禦。
該署府并未遇賊。
辄報獲勝。
希圖掩飾。
又承領經費銀六千兩。
僅雇壯勇四十名。
捏報六百名。
豫為冒銷地步。
候補知州周誠之、聲名狼籍。
前在知縣通判任内。
屢被民人控告貪劣。
本年代理平南縣。
于恩準豁免緩徵之新舊錢糧。
仍照常催徵肥己。
此等劣員。
均當從嚴懲辦。
羅福杲、周誠之、着一并革職拏問。
交新任巡撫鄒鳴鶴、嚴行訊究。
按律定拟具奏。
○又谕、張祥河奏、審明縣丞禀讦知縣一案、請将知縣開複頂帶、交部議處一摺。
此案陝西解任富平縣知縣沈功枚、經該撫訊明。
尚無延案拖累情弊。
惟于刁匪在保病故。
驗明後并未申詳。
實屬不合。
該員前因短解錢糧。
摘去頂帶。
現據奏稱限内埽數全完。
自應分别辦理。
沈功枚、着準其開複頂帶。
仍交部議處。
已革縣丞李世欽、訊明尚非需索挾詐。
惟以傳聞之詞、冒昧禀讦。
業經革職。
着毋庸議。
○谕軍機大臣等、周天爵、烏蘭泰、向榮奏、黔兵三營大挫賊鋒一摺。
此次象州賊匪分股撲營。
經總兵重綸等、并力堵擊。
業已大挫賊鋒。
惟賊巢糧米無多。
勢必铤而走險。
該處距省路徑紛歧。
且與四排等處猺峒接連。
尤為要隘。
匪徒詭詐多端。
更難保不設法誘我。
以為明攻暗度之計。
烏蘭泰、向榮等、務當嚴饬各路弁兵。
實力堵擊。
以防奔竄之路。
用兵固當鎮定。
不應冒進。
亦不可坐失事機。
現在賊鋒既挫。
續調各兵。
亦陸續到營。
正可乘勢直搗賊巢。
一鼓殲捦。
全在統兵大員、臨時決勝。
相機籌畫。
烏蘭泰、向榮、專辦軍務。
周天爵回省防守。
務當各盡乃心。
妥為布置。
毋任賊匪再有竄逸。
龍門司巡檢馮元吉、如何殉難。
即将原委詳查具奏請恤。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周天爵等馳奏、黔兵大挫賊鋒、請鼓勵出力将弁、并請将救應太遲、及逗遛不進各将官、分雖懲處。
又奏參署鎮安守羅福杲等摺片。
已分别降旨矣。
周天爵所參總兵李伏、沿途逗遛。
是否因未帶長夫。
州縣應付不及所緻。
賽尚阿到軍營後。
查明具奏。
再降谕旨。
外省赴調之兵。
自帶長夫。
與州縣應付夫馬。
二者孰為速便。
亦着賽尚阿訪察情形。
知照鄒鳴鶴、督同糧台各員、妥速斟酌辦理。
至調任廣西右江道嚴正基、現已派辦糧台。
定能籌備周妥。
湖北鹽道姚瑩、曾任海疆。
着有勞績。
朕知其謀略素優。
是以饬令前赴軍營。
賽尚阿到後。
贊畫需人。
想該員必能随同運籌。
不負委任也。
周天爵等摺片三件、并寄發各谕旨。
均着鈔給賽尚阿閱看。
仍即知照鄒鳴鶴可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步軍統領衙門奏、民人馬鹹齡呈遞奏章、請複康熙年間混江龍鐵埽刷沙舊法等語。
着陸建瀛、楊以增、即查明混江龍等法。
于何年裁撤。
從前有人條陳仍複舊制。
因何仍不能行。
曆查舊案詳細具奏。
黃河形勢。
日淤日高。
受病滋深。
自宜力籌疏通海口之策。
務須體察情形。
悉心籌度。
以為久遠之計。
該民人所遞奏章。
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刑部奏、牛呼魯氏被火燒傷身死案内。
解任正紅旗漢軍副都統薩淩德、請饬暫回本任。
俟提到證據李幅、再行傳質。
得旨。
薩淩德豈有回任再候傳質之理。
着添派祁寯藻、穆蔭、會同刑部。
将現有人證認真審訊。
不準稍涉回護。
緻有枉縱。
俟李幅解到。
歸案辦理。
○鑲藍旗蒙古都統敬敏、因病賞假。
以鑲藍旗漢軍都統花沙納、署鑲藍旗蒙古都統。
○以河南荊子關副将董光甲、為河北鎮總兵官。
○以堵剿廣西象州會匪獲勝。
賞總兵官重綸、副将佟攀梅、參将德安、都司富珠隆阿、花翎。
餘分别功罪開複摘頂有差。
予陣亡千總朱連雲、祭葬世職。
○以辦理淮南鹽務出力。
賞同知謝元淮、花翎。
餘升叙有差。
○予故西安将軍紮勒罕泰祭葬。
谥威恪。
○修南河江防廳屬防風埽工。
從河道總督楊以增請也。
○己亥。
遣官祭關帝廟。
○谕軍機大臣等、賽尚阿奏、途次接周天爵信、将原函進呈、請添調湖北兵二千名一摺。
粵西各股匪徒。
如賀縣溫大貨五一股。
已由懷集竄回粵東。
距懷集三百餘裡。
東省必能殲滅。
淩十八一股。
為滇兵擊敗散走。
劉八一股。
經博白縣遊長齡等、殲捦夥黨。
解散脅從。
現追入粵東合浦界内。
西林一帶。
潘大陳三等股匪。
經百色廳孫蒙、督率練勇。
殲斃首犯。
并餘黨剿滅殆盡。
其南甯府屬顔品瑤等股匪。
于竄回靈山後。
經廣東提督剿捦大半。
是粵西通省盜匪。
其勢已衰。
惟武宣東鄉會匪。
大兵屯聚。
相持日久。
仍任北竄廟旺寺村等處。
前奏金田匪衆萬餘。
現竄出四千餘人。
可見會匪除婦女老弱、及裹脅外。
人數亦不甚多。
總因主帥各執意見。
兵将解體。
觀望推诿。
以緻老師糜饷。
曠日無功。
古人用兵。
有以多勝少者。
亦有以少勝多者。
師克在和。
總在統兵大員。
善為調度。
若不能駕馭。
如楚黔兵将前轍。
兵雖多亦何濟耶。
賽尚阿到後。
事權歸一。
自必節制嚴明。
激勵将士。
信賞必罰。
力矯前此漫無紀律之惡習。
俾各營将弁兵丁。
鹹奉約束而遵号令。
庶克殄除醜類。
迅奏膚功。
周天爵函内所指各情。
該大臣于沿途逐一訪察。
是否确實。
附報覆奏。
至所稱德亮有口才而無膽氣。
用之多事之鄉。
久必為累等語。
該大臣悉心察看。
據實奏聞。
惠慶業已革職。
并查明西林失守。
何以不即應援。
迅即一并具奏。
周天爵原信二件。
均着發還。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馬蘭鎮總兵官慶錫奏、瞻仰東陵後龍風水。
查勘總汛。
并拟添小汛。
報聞。
○欽差大臣賽尚阿奏、請将河南把總董荊山、前任浙江知縣江忠源、已革湖南遊擊劉文賢、帶往軍營差委。
允之。
○湖南巡撫駱秉章奏、遵旨饬屬力行保甲、并呈明現辦章程。
得旨。
認真辦理。
毋以空言塞責也。
○新授科布多參贊大臣色克通額、奏報謝恩。
得旨。
請安謝恩各摺。
率行均繕漢字。
着申饬。
亦毋庸自請處分。
徒滋繁文。
○以禮部尚書惠豐、署吏部尚書。
○以定郡王載铨、署步軍統領。
○調湖北兵二千名、赴廣西剿賊。
○辛醜。
上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周天爵、勞崇光、奏參狡貪不職各員、請革職拏問一摺。
廣西署鎮安府知府事通判羅福杲、上年辦理堵禦。
該署府并未遇賊。
辄報獲勝。
希圖掩飾。
又承領經費銀六千兩。
僅雇壯勇四十名。
捏報六百名。
豫為冒銷地步。
候補知州周誠之、聲名狼籍。
前在知縣通判任内。
屢被民人控告貪劣。
本年代理平南縣。
于恩準豁免緩徵之新舊錢糧。
仍照常催徵肥己。
此等劣員。
均當從嚴懲辦。
羅福杲、周誠之、着一并革職拏問。
交新任巡撫鄒鳴鶴、嚴行訊究。
按律定拟具奏。
○又谕、張祥河奏、審明縣丞禀讦知縣一案、請将知縣開複頂帶、交部議處一摺。
此案陝西解任富平縣知縣沈功枚、經該撫訊明。
尚無延案拖累情弊。
惟于刁匪在保病故。
驗明後并未申詳。
實屬不合。
該員前因短解錢糧。
摘去頂帶。
現據奏稱限内埽數全完。
自應分别辦理。
沈功枚、着準其開複頂帶。
仍交部議處。
已革縣丞李世欽、訊明尚非需索挾詐。
惟以傳聞之詞、冒昧禀讦。
業經革職。
着毋庸議。
○谕軍機大臣等、周天爵、烏蘭泰、向榮奏、黔兵三營大挫賊鋒一摺。
此次象州賊匪分股撲營。
經總兵重綸等、并力堵擊。
業已大挫賊鋒。
惟賊巢糧米無多。
勢必铤而走險。
該處距省路徑紛歧。
且與四排等處猺峒接連。
尤為要隘。
匪徒詭詐多端。
更難保不設法誘我。
以為明攻暗度之計。
烏蘭泰、向榮等、務當嚴饬各路弁兵。
實力堵擊。
以防奔竄之路。
用兵固當鎮定。
不應冒進。
亦不可坐失事機。
現在賊鋒既挫。
續調各兵。
亦陸續到營。
正可乘勢直搗賊巢。
一鼓殲捦。
全在統兵大員、臨時決勝。
相機籌畫。
烏蘭泰、向榮、專辦軍務。
周天爵回省防守。
務當各盡乃心。
妥為布置。
毋任賊匪再有竄逸。
龍門司巡檢馮元吉、如何殉難。
即将原委詳查具奏請恤。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周天爵等馳奏、黔兵大挫賊鋒、請鼓勵出力将弁、并請将救應太遲、及逗遛不進各将官、分雖懲處。
又奏參署鎮安守羅福杲等摺片。
已分别降旨矣。
周天爵所參總兵李伏、沿途逗遛。
是否因未帶長夫。
州縣應付不及所緻。
賽尚阿到軍營後。
查明具奏。
再降谕旨。
外省赴調之兵。
自帶長夫。
與州縣應付夫馬。
二者孰為速便。
亦着賽尚阿訪察情形。
知照鄒鳴鶴、督同糧台各員、妥速斟酌辦理。
至調任廣西右江道嚴正基、現已派辦糧台。
定能籌備周妥。
湖北鹽道姚瑩、曾任海疆。
着有勞績。
朕知其謀略素優。
是以饬令前赴軍營。
賽尚阿到後。
贊畫需人。
想該員必能随同運籌。
不負委任也。
周天爵等摺片三件、并寄發各谕旨。
均着鈔給賽尚阿閱看。
仍即知照鄒鳴鶴可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步軍統領衙門奏、民人馬鹹齡呈遞奏章、請複康熙年間混江龍鐵埽刷沙舊法等語。
着陸建瀛、楊以增、即查明混江龍等法。
于何年裁撤。
從前有人條陳仍複舊制。
因何仍不能行。
曆查舊案詳細具奏。
黃河形勢。
日淤日高。
受病滋深。
自宜力籌疏通海口之策。
務須體察情形。
悉心籌度。
以為久遠之計。
該民人所遞奏章。
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刑部奏、牛呼魯氏被火燒傷身死案内。
解任正紅旗漢軍副都統薩淩德、請饬暫回本任。
俟提到證據李幅、再行傳質。
得旨。
薩淩德豈有回任再候傳質之理。
着添派祁寯藻、穆蔭、會同刑部。
将現有人證認真審訊。
不準稍涉回護。
緻有枉縱。
俟李幅解到。
歸案辦理。
○鑲藍旗蒙古都統敬敏、因病賞假。
以鑲藍旗漢軍都統花沙納、署鑲藍旗蒙古都統。
○以河南荊子關副将董光甲、為河北鎮總兵官。
○以堵剿廣西象州會匪獲勝。
賞總兵官重綸、副将佟攀梅、參将德安、都司富珠隆阿、花翎。
餘分别功罪開複摘頂有差。
予陣亡千總朱連雲、祭葬世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