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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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禦史大夫權知襄陽節度事上柱國金卿縣公魯炅,蘊是韬略,副北節制,竭節保邦,悉心陷敵。
表之旗幟,分以土田。
可開府儀同三司兼禦史大夫,封岐國公,食實封二百戶,兼京兆尹。
○誅受賊僞官達奚珣等诏 人臣之節,有死無二。
為國之體,将而必誅。
況乎委質賊庭,宴安逆命,耽受寵祿,淹延歲時。
不顧恩義,助其效用,此則可宥,法将何施?達奚珣等:或受任台輔,位極人臣;或累葉寵榮,姻聯戚裡,曆踐台閣,職通中外。
夫以犬馬微賤之畜,猶知戀主;龜蛇蠢動之類,皆能報恩。
豈曰人臣,曾無感激,有靦面目,事於寇雠,亂臣賊子,何以過也?自逆賊作難,傾覆邦家,凡在黎元,皆含憤怒,殺身殉國者,不可勝數。
此等黔首,獨背國恩,豈可列在崇班,荷茲祿位,不思君親之分,唯與兇逆同心。
受任於枭獍之間,谘謀於豺虺之輩,靜言思此,情何可矜?朕志在含宏,法務寬貸。
然兇惡之類,自招其咎,人神所棄,天地不容。
原其本心,皆合殊列,就中情狀,仍有處分。
達奚珣等一十八人并宜處斬,陳希烈等七人并賜自盡,前大理卿張均特宜免死,長流合浦郡。
○放宮人诏 國有五典,幽閉為重;刑有六宮,明章内理。
所以教之陰禮,诏之禦服。
至於衡紞绂綖之美,織纴纖纩之事,任适於用,則有司存焉。
頃年已來,仍遭寇盜,違其情性,則谪見天象;恣其供億,則糜費國儲,非以達冤煩振系滞之義也。
宜放内人三千人,各任其嫁。
其年老及疾患,如無近親收養,散配諸寺安置,待有去處,一任東西。
仍各與一房資财,以充糧用,并委府縣官勾當,勿使侵淩,以成朕無為之化也。
○安輯京城百姓诏 京城之人,久陷兇醜,亦既厎定,莫非王臣,比屋可封唐之人,阖境皆戴商之舊。
複以宗廟之器,府庫之資,散在闾閻,紊於綱紀。
主守者缺以供事,竊取者冒其常刑,所以遣其撿括,必使詳實。
如聞小臣失所,遂使流言,寇攘資财,驚擾士庶。
官吏不修其法,豪強橫有縱暴。
或得一官物,則破人家産;或捕一奸吏,則傍累親鄰。
仍有不逞之徒,因此恐嚇大為侵暴。
百姓冤苦,永言哀念,良深歎息。
委京兆尹兼禦史大夫李岘勾當,諸使撿括,一切并停。
妄有欺奪,宜即推捕奏聞。
仍榜坊市,務令安輯,副朕意焉。
○追贈顔杲卿太子太保诏 故衛尉卿兼禦史中丞恒州刺史顔杲卿,任彼專城,志枭狂虜,艱難之際,忠義在心。
憤群兇而慷慨,臨大節而奮發。
遂擒元惡,成此茂勳。
屬胡虜憑陵,流毒方熾,孤城力屈,見陷寇雠,身殁名存,實彰忠烈。
夫仁者有勇,驗忘於臨難;臣之報國,義存於捐軀。
嘉其死節之誠,未備飾終之禮。
可贈太子太保。
○放免被賊逼授僞官诏 朕聞古先哲王,慎罰以卹人命。
脅從罔理,罪疑從輕。
成湯有解綱之全,光武有焚書之令。
蓋惠彼至理,受其刑章,是以法不濫加,刑所以措也。
間者時遭寇逆,患在幹戈,衣冠之流,逼迫者衆,事不獲已,情稍輕焉。
頃者委在三司,窮其五聽,議重者累申刑典,稍輕者猶被勾留。
況時久淹延,人皆窘乏。
衣食且猶不給,家屬又悉乖離,艱難之憂,無甚於此,豈朕泣辜宥罪,作人父母之意耶!況恩澤頻加,科條遞減,原其事狀。
稍近平人,豈可尚議遷貶,窮其反側。
萬方有責,罪實在予,一物失所,憂将誰屬?永言憫念,用恻於懷。
而兩京官應被賊逼授僞官,三司所推問未了者,一切放免。
其賊中守本官,至冬方選,曾受驅馳,既寬刑典,免其貶降,并至來冬放選,合得官時,仍委所司,量事輕重注拟。
其已貶官者,續有處分。
○貶房琯劉秩嚴武诏 崇黨近名,實為害政之本;黜華去薄,方啟至公之路。
房琯素表文學,夙推名器,由是累階清貴,緻位台衡。
而率性自任,怙氣恃權。
虛浮簡傲者,進為同人;溫讓謹令者,捐於異路。
所以輔佐之際,謀猷匪宏。
頃者時屬艱難,擢居将相,朕永懷仄席,冀有成功。
而喪我師徒,既虧制勝之任;升其親友,悉彰浮誕之迹。
曾未逾時,遽從敗績。
自合首明軍令,以謝師旅,猶尚矜其萬死,擢以三孤,或雲緣其切直,遂見斥退。
朕示以堂案,令觀所以,鹹知乖舛,曠於政事。
誠宜效茲忠懇,以奉國家,而乃多稱疾疹,莫申朝谒。
郤犨為政,曾不疾其迂回;亞夫事君,翻有懷於郁怏。
又與前國子祭酒劉秩、前京兆少尹嚴武等,潛為交結,輕肆言談,有朋黨不公之言,違臣子奉上之體。
何以儀刑王國,訓導儲闱?但以嘗踐台司,未忍緻之於理。
況秩、武遽更相尚,同務虛求,不議典章,何成沮勸?宜從貶秩,俾守外藩。
琯可邠州刺史,秩可阆州刺史,武可巴州刺史,散官封如故,并即馳驿赴任,庶各增修。
朕自臨禦寰區,薦延多士,常思聿求賢哲,共緻雍熙,深嫉比周之徒,虛僞成俗。
今茲所譴,實屬其辜。
猶以琯等妄自标持,假延浮稱。
雖周行且悉,恐流俗多疑,所以事必縷言,蓋欲人知不濫。
凡百卿士,宜悉朕懷。
○答郭子儀上天子信寶诏 我國家蔔代悠久,曆數無疆,明神降休,靈贶斯格。
昌符兆發,寶印呈祥,皇帝之徽号既彰,天子之鴻名又信。
斯實累聖緻感,上元垂裕,豈朕薄德,所敢當仁。
卿國之大臣,獲斯嘉瑞,光我盛禮,何慶如之? ○鑄一當十錢诏 錢貨之興,其來久矣。
代有沿革,時為重輕。
周興九府,實啟流泉之利;漢造五铢,亦宏改鑄之法。
必令小大兼适,母子相權,事有益於公私,理宜循於通變。
但以幹戈未息,帑藏猶虛。
蔔式獻助軍之誠,宏羊興富國之算。
靜言立法,諒在便人。
禦史中丞第五琦奏請改錢,以一當十,别為新鑄,不廢舊錢。
冀實三官之資,用收十倍之利。
所謂於人不擾,從古有經。
宜聽於諸監别鑄一當十錢,文曰開元通寶。
其開元通寶者依舊行用。
所請采鑄捉搦處置,即條件聞奏。
○贈賀知章禮部尚書诏 故越州千秋觀道士賀知章,器識夷淡,襟懷和雅,神清志逸,學富才雄。
挺會稽之美箭,蘊昆岡之良玉,故飛名仙省,侍講龍樓。
常靜默以養閑,因談諧而諷谏。
以暮齒辭祿,再見款誠,願追二老之蹤,克遂四明之客。
允葉初志,脫落朝衣,駕青牛而不還,狎白衣而長往。
丹壑非昔,人琴兩亡,惟舊之懷,有深追悼。
宜加缛禮,式展哀榮。
可贈禮部尚書。
○禁耤田雕飾農器诏 古之聖王,臨禦天下,莫不務農敦本,寶儉為先,蓋
表之旗幟,分以土田。
可開府儀同三司兼禦史大夫,封岐國公,食實封二百戶,兼京兆尹。
○誅受賊僞官達奚珣等诏 人臣之節,有死無二。
為國之體,将而必誅。
況乎委質賊庭,宴安逆命,耽受寵祿,淹延歲時。
不顧恩義,助其效用,此則可宥,法将何施?達奚珣等:或受任台輔,位極人臣;或累葉寵榮,姻聯戚裡,曆踐台閣,職通中外。
夫以犬馬微賤之畜,猶知戀主;龜蛇蠢動之類,皆能報恩。
豈曰人臣,曾無感激,有靦面目,事於寇雠,亂臣賊子,何以過也?自逆賊作難,傾覆邦家,凡在黎元,皆含憤怒,殺身殉國者,不可勝數。
此等黔首,獨背國恩,豈可列在崇班,荷茲祿位,不思君親之分,唯與兇逆同心。
受任於枭獍之間,谘謀於豺虺之輩,靜言思此,情何可矜?朕志在含宏,法務寬貸。
然兇惡之類,自招其咎,人神所棄,天地不容。
原其本心,皆合殊列,就中情狀,仍有處分。
達奚珣等一十八人并宜處斬,陳希烈等七人并賜自盡,前大理卿張均特宜免死,長流合浦郡。
○放宮人诏 國有五典,幽閉為重;刑有六宮,明章内理。
所以教之陰禮,诏之禦服。
至於衡紞绂綖之美,織纴纖纩之事,任适於用,則有司存焉。
頃年已來,仍遭寇盜,違其情性,則谪見天象;恣其供億,則糜費國儲,非以達冤煩振系滞之義也。
宜放内人三千人,各任其嫁。
其年老及疾患,如無近親收養,散配諸寺安置,待有去處,一任東西。
仍各與一房資财,以充糧用,并委府縣官勾當,勿使侵淩,以成朕無為之化也。
○安輯京城百姓诏 京城之人,久陷兇醜,亦既厎定,莫非王臣,比屋可封唐之人,阖境皆戴商之舊。
複以宗廟之器,府庫之資,散在闾閻,紊於綱紀。
主守者缺以供事,竊取者冒其常刑,所以遣其撿括,必使詳實。
如聞小臣失所,遂使流言,寇攘資财,驚擾士庶。
官吏不修其法,豪強橫有縱暴。
或得一官物,則破人家産;或捕一奸吏,則傍累親鄰。
仍有不逞之徒,因此恐嚇大為侵暴。
百姓冤苦,永言哀念,良深歎息。
委京兆尹兼禦史大夫李岘勾當,諸使撿括,一切并停。
妄有欺奪,宜即推捕奏聞。
仍榜坊市,務令安輯,副朕意焉。
○追贈顔杲卿太子太保诏 故衛尉卿兼禦史中丞恒州刺史顔杲卿,任彼專城,志枭狂虜,艱難之際,忠義在心。
憤群兇而慷慨,臨大節而奮發。
遂擒元惡,成此茂勳。
屬胡虜憑陵,流毒方熾,孤城力屈,見陷寇雠,身殁名存,實彰忠烈。
夫仁者有勇,驗忘於臨難;臣之報國,義存於捐軀。
嘉其死節之誠,未備飾終之禮。
可贈太子太保。
○放免被賊逼授僞官诏 朕聞古先哲王,慎罰以卹人命。
脅從罔理,罪疑從輕。
成湯有解綱之全,光武有焚書之令。
蓋惠彼至理,受其刑章,是以法不濫加,刑所以措也。
間者時遭寇逆,患在幹戈,衣冠之流,逼迫者衆,事不獲已,情稍輕焉。
頃者委在三司,窮其五聽,議重者累申刑典,稍輕者猶被勾留。
況時久淹延,人皆窘乏。
衣食且猶不給,家屬又悉乖離,艱難之憂,無甚於此,豈朕泣辜宥罪,作人父母之意耶!況恩澤頻加,科條遞減,原其事狀。
稍近平人,豈可尚議遷貶,窮其反側。
萬方有責,罪實在予,一物失所,憂将誰屬?永言憫念,用恻於懷。
而兩京官應被賊逼授僞官,三司所推問未了者,一切放免。
其賊中守本官,至冬方選,曾受驅馳,既寬刑典,免其貶降,并至來冬放選,合得官時,仍委所司,量事輕重注拟。
其已貶官者,續有處分。
○貶房琯劉秩嚴武诏 崇黨近名,實為害政之本;黜華去薄,方啟至公之路。
房琯素表文學,夙推名器,由是累階清貴,緻位台衡。
而率性自任,怙氣恃權。
虛浮簡傲者,進為同人;溫讓謹令者,捐於異路。
所以輔佐之際,謀猷匪宏。
頃者時屬艱難,擢居将相,朕永懷仄席,冀有成功。
而喪我師徒,既虧制勝之任;升其親友,悉彰浮誕之迹。
曾未逾時,遽從敗績。
自合首明軍令,以謝師旅,猶尚矜其萬死,擢以三孤,或雲緣其切直,遂見斥退。
朕示以堂案,令觀所以,鹹知乖舛,曠於政事。
誠宜效茲忠懇,以奉國家,而乃多稱疾疹,莫申朝谒。
郤犨為政,曾不疾其迂回;亞夫事君,翻有懷於郁怏。
又與前國子祭酒劉秩、前京兆少尹嚴武等,潛為交結,輕肆言談,有朋黨不公之言,違臣子奉上之體。
何以儀刑王國,訓導儲闱?但以嘗踐台司,未忍緻之於理。
況秩、武遽更相尚,同務虛求,不議典章,何成沮勸?宜從貶秩,俾守外藩。
琯可邠州刺史,秩可阆州刺史,武可巴州刺史,散官封如故,并即馳驿赴任,庶各增修。
朕自臨禦寰區,薦延多士,常思聿求賢哲,共緻雍熙,深嫉比周之徒,虛僞成俗。
今茲所譴,實屬其辜。
猶以琯等妄自标持,假延浮稱。
雖周行且悉,恐流俗多疑,所以事必縷言,蓋欲人知不濫。
凡百卿士,宜悉朕懷。
○答郭子儀上天子信寶诏 我國家蔔代悠久,曆數無疆,明神降休,靈贶斯格。
昌符兆發,寶印呈祥,皇帝之徽号既彰,天子之鴻名又信。
斯實累聖緻感,上元垂裕,豈朕薄德,所敢當仁。
卿國之大臣,獲斯嘉瑞,光我盛禮,何慶如之? ○鑄一當十錢诏 錢貨之興,其來久矣。
代有沿革,時為重輕。
周興九府,實啟流泉之利;漢造五铢,亦宏改鑄之法。
必令小大兼适,母子相權,事有益於公私,理宜循於通變。
但以幹戈未息,帑藏猶虛。
蔔式獻助軍之誠,宏羊興富國之算。
靜言立法,諒在便人。
禦史中丞第五琦奏請改錢,以一當十,别為新鑄,不廢舊錢。
冀實三官之資,用收十倍之利。
所謂於人不擾,從古有經。
宜聽於諸監别鑄一當十錢,文曰開元通寶。
其開元通寶者依舊行用。
所請采鑄捉搦處置,即條件聞奏。
○贈賀知章禮部尚書诏 故越州千秋觀道士賀知章,器識夷淡,襟懷和雅,神清志逸,學富才雄。
挺會稽之美箭,蘊昆岡之良玉,故飛名仙省,侍講龍樓。
常靜默以養閑,因談諧而諷谏。
以暮齒辭祿,再見款誠,願追二老之蹤,克遂四明之客。
允葉初志,脫落朝衣,駕青牛而不還,狎白衣而長往。
丹壑非昔,人琴兩亡,惟舊之懷,有深追悼。
宜加缛禮,式展哀榮。
可贈禮部尚書。
○禁耤田雕飾農器诏 古之聖王,臨禦天下,莫不務農敦本,寶儉為先,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