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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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皇帝
呂夷簡事迹
薦李柬之
景祐元年六月乙卯,中書言太常博士李柬之先于學士院試,賜同進士出身、館閣校勘。
诏除直集賢院、知邢州。
柬之,迪子也。
天禧末,迪罷相斥逐,柬之落職。
迪複相,柬之自陳于政府,奏乞檢會,乃有是命。
議者非之,或曰:『迪與呂夷簡同相,迪直而疏,夷簡巧而密。
迪嘗有所規畫,夷簡覺非迪所能,乃問其所親曰:複古門下,誰适與謀?對以李,無他客,獨柬之慮事過其父遠甚。
夷簡因謂迪曰:『柬之才可用,當付以事。
』迪謙不敢當。
夷簡曰:『進用才能,自夷簡事,公勿複預知。
』即具奏,得請。
迪父子皆喜,不悟夷簡陰奪其謀主也。
柬之既受命,居半歲,迪果罷相。
此據《龍川别志》,然《别志》以為夷簡奏除柬之兩浙提刑,于《實錄》及柬之本傳,皆不見曆兩浙提刑,恐是除集賢院、知邢州也。
觀夷簡意,止欲柬之不在其父旁爾,故超除直集賢院,令出守。
而迪父子不寤。
恐《别志》誤記,今略加删削,除見此事。
惡範諷 景祐元年八月,殿中侍禦史龐籍言:『故驸馬都尉吳元扆從子東頭供奉官守則,近與尚繼斌之子結婚,前權三司使範諷遺以銀鞍勒。
守則監左藏庫,諷為矯奏羨餘,改一官。
請付台鞠其事。
』宰相李迪雅善諷,寝不報。
乙酉,籍坐言宮禁事不實,出為廣東轉運使。
十月,新廣東轉運使龐籍言:『昨為禦史奏彈吳守則、範諷交通尚繼斌事,諷既出守兖州,乃绐言家貧,假翰林銀器數千兩自随,而增産于齊州,市官田,虧平估。
請并行按劾。
』诏諷以所假銀器還官。
二年二月丁卯,龍圖閣學士、給事中、知兖州範諷責授武昌行軍司馬、不簽書公事,廣東轉運使、祠部員外郎龐籍降授太常博士、知臨江軍,東頭供奉官吳守則追一官。
又降都官員外郎、判刑部李遜知濰州,祠部員外郎、知信州滕宗諒監饒州稅,屯田員外郎、知宿州董儲通判吉州,光祿寺丞、館閣校勘石延年落職、通判海州,殿中丞、知安吉縣範極為和州司馬。
仍下诏以諷罪申饬中外。
先是,諷性倜傥好奇節,不拘細行。
雅善李迪,嘗與張士遜議事不合,為中丞,力擠士遜。
呂夷簡入相,又合謀廢郭後,欲夷簡引己置二府。
然夷簡憚諷,終不敢薦也。
諷建議朝廷當差擇能臣,留以代大臣之不稱職者。
夷簡聞而惡之。
權三司使僅半歲,以疾免,管勾祥源觀,又徙會靈觀。
既久不得意,憤激求出,于是知兖州。
及将行,複請上曰:『陛下朝無忠臣,一旦紀綱大壞,然後召臣,将何益?』夷簡愈惡之。
至龐籍數劾諷,宰相李迪佑諷不治,反左遷籍。
籍既罷,益追劾諷不置,且言:『諷放縱不拘禮法,苟釋不治,則敗亂風俗,将如晉之季,不可不察。
』會諷亦請辨,乃诏即南京置獄,遣淮南運使黃??、提點河北刑獄張嵩訊之。
籍坐所劾諷有不如奏,法當免,諷當以贖論。
諷不待論報,擅還兖州。
呂夷簡疾諷詭激多妄言,且欲因諷以傾迪,故特寬籍而重貶諷,凡與諷善者皆绌削。
延年嘗上書請莊獻太後還政,諷任中丞,欲引延年為屬,延年力止之,竟坐免。
人謂籍劾諷,實夷簡陰教之雲。
諷請辨,據王珪所為籍《神道碑》,它書并無有也。
諷知兖州在景祐元年七月。
戊辰,工部尚書、平章事李迪罷為刑部尚書、知亳州。
先是,上禦延和殿,召宰臣呂夷簡、參政宋绶決範諷獄。
以迪素黨諷,不召。
迪皇恐還第。
翌日,遂罷相。
制辭略曰:『姻聯之内,險詐相朋。
靡先事而上言,頗為臣而有隐。
』然迪性淳直,實不察諷之多誕也。
己巳,改新知亳州李迪知相州[1]。
庚午,複改授資政殿大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留京師,仍班三司使上。
庚辰,降為太常卿、知密州。
始迪再入相,自以受不世之遇,盡心輔佐,知無不為。
及呂夷簡繼入中書,事頗專制,心忌迪,潛短之于上。
迪性直而疏,不悟也。
既坐範諷姻黨罷政[2],怨夷簡,因奏夷簡私交荊王元俨,嘗為補門下僧惠清為守阙鑒義。
夷簡請辨,上遣知制诰胥偃、度支副使張傅即訊,乃迪在中書時所行,夷簡以齋祠不預。
迪慚懼待罪,故貶。
然補惠清實夷簡意,迪但行文書。
顧謂夷簡獨私荊王,蓋迪偶忘之。
它日,語人曰:『吾自為宋璟,而以夷簡為姚崇,不知其待我乃如是也!』 下王曾 景祐四年四月甲子,右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呂夷簡罷為鎮安節度使、同平章事、判許州,右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王曾罷為左仆射、資政殿大學士、判郓州,吏部侍郎、參知政事宋绶罷為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禮部侍郎、參知政事蔡齊罷為吏部侍郎歸班。
天聖中,曾為首相,夷簡參知政事,事曾甚謹。
曾力薦夷簡為亞相,未幾曾罷,夷簡為首相。
居五年罷,不半歲複位。
李迪為次相,與夷簡不協,夷簡欲傾迪,乃援曾入使樞密[3],不半歲罷曾,即代之。
始曾久外,有複入相意。
绶實為曾達意于夷簡,夷簡奏召曾,将以曾代迪。
绶謂夷簡曰:『孝先于公事契不薄,宜善待之,勿如複古也[4]。
』夷簡笑諾其言。
绶曰:『公已位昭文,處孝先以集賢可也。
』夷簡曰:『不然,吾雖少下之何害?』遂請用曾為首相。
帝不可,乃為亞相。
既而夷簡專決,事不少讓。
曾不能堪,論議多不合。
曾數求出,夷簡亦屢丐罷。
帝疑其然,問曾曰:『卿亦有所不足耶?』曾言夷簡招權市恩。
時外傳夷簡納知秦州王繼明饋賂,曾因及之。
帝诘夷簡,至交論帝前。
夷簡乞置對,而曾言有失實者,帝不悅。
绶素與夷簡善,齊議事間附曾,故并齊、绶皆罷。
範餘尹歐繼出 景祐二年十二月癸亥[5],天章閣待制範仲淹為吏部員外郎、權知開封府。
仲淹自還朝,言事愈急。
宰相陰使人諷之曰:『待制侍臣,非口舌任也。
』仲淹曰:『論思政侍臣職,餘敢不勉?』宰相知不可誘,乃命知開封,欲撓以煩劇,使不暇他議,亦幸其有失,亟罷去。
仲淹處之彌月,京邑肅然稱治。
三年五月丙戌,天章閣待制、權知開封府範仲淹落職知饒州。
仲淹言事無所避,大臣權幸多忌惡之。
時呂夷簡執政,進者往往出其門。
仲淹言:『官人之法,人主當知其遲速升降之序。
其進退近臣,不宜全委宰相。
』又上《百官圖》,指其次第曰:『如此為序遷,如此為不決,如此為公,如此為私,不可不察也。
』夷簡滋不悅。
帝嘗以遷都事訪諸夷簡,夷簡曰:『仲淹迂闊,務名無實。
』仲淹聞之,立四論以獻,一曰《帝王好尚》,二曰《選賢任能》,三雲《近名》,四曰《推委》,大抵譏指時政。
又言:『漢成帝信張禹,不疑舅家,故終有王莽之亂。
臣恐今日朝廷,亦有張禹壞陛下家法,以大為小,以易為難,以未成為已成,以急務為閑務者,不可不早辨也。
』夷簡大怒,以仲淹語辯于帝前,且疏仲淹越職言事、薦引朋黨、離間君臣。
仲淹亦交章對析,辭愈切,由是降黜。
侍禦史韓渎希夷簡意[6],請以仲淹朋黨榜朝堂,戒百官越職言事,從之。
時治朋黨方急,士大夫畏宰相,少肯送仲淹者。
天章閣待制李纮、集賢校理王質皆載酒往餞,質又獨留語數夕。
或诮質,質曰:『希文賢者,得為朋黨,幸矣!』範仲淹既貶,谏官、禦史莫敢言。
秘書丞、集賢校理餘靖言:『仲淹前所言事,在陛下母子夫婦之間,猶以其合典禮,故加優獎。
今坐譏刺大臣,重加譴谪。
傥其言未協聖慮,在陛下聽與不聽爾,安可以為罪乎?汲黯在庭,以平津為多詐;張昭論将,以魯肅為粗疏。
漢皇吳王,熟聞訾毀,兩用無猜,豈損盛德?陛下自專政以來,三逐言事者,恐非太平之政也。
請追改前命。
』壬辰,靖落職,監筠州酒稅。
乙未,貶太子中允、館閣校勘尹洙為崇信軍節度掌書記、監郢州酒稅。
先是,洙上言:『臣常以範仲淹直諒不回,義兼師友。
自其被罪,朝中多雲臣亦被薦。
論仲淹既以朋黨得罪,臣固當從坐。
雖國恩寬貸,無所指名,臣内省于心,有腼面目。
況餘靖素與仲淹分疏,猶以朋黨得罪,臣不
诏除直集賢院、知邢州。
柬之,迪子也。
天禧末,迪罷相斥逐,柬之落職。
迪複相,柬之自陳于政府,奏乞檢會,乃有是命。
議者非之,或曰:『迪與呂夷簡同相,迪直而疏,夷簡巧而密。
迪嘗有所規畫,夷簡覺非迪所能,乃問其所親曰:複古門下,誰适與謀?對以李,無他客,獨柬之慮事過其父遠甚。
夷簡因謂迪曰:『柬之才可用,當付以事。
』迪謙不敢當。
夷簡曰:『進用才能,自夷簡事,公勿複預知。
』即具奏,得請。
迪父子皆喜,不悟夷簡陰奪其謀主也。
柬之既受命,居半歲,迪果罷相。
此據《龍川别志》,然《别志》以為夷簡奏除柬之兩浙提刑,于《實錄》及柬之本傳,皆不見曆兩浙提刑,恐是除集賢院、知邢州也。
觀夷簡意,止欲柬之不在其父旁爾,故超除直集賢院,令出守。
而迪父子不寤。
恐《别志》誤記,今略加删削,除見此事。
惡範諷 景祐元年八月,殿中侍禦史龐籍言:『故驸馬都尉吳元扆從子東頭供奉官守則,近與尚繼斌之子結婚,前權三司使範諷遺以銀鞍勒。
守則監左藏庫,諷為矯奏羨餘,改一官。
請付台鞠其事。
』宰相李迪雅善諷,寝不報。
乙酉,籍坐言宮禁事不實,出為廣東轉運使。
十月,新廣東轉運使龐籍言:『昨為禦史奏彈吳守則、範諷交通尚繼斌事,諷既出守兖州,乃绐言家貧,假翰林銀器數千兩自随,而增産于齊州,市官田,虧平估。
請并行按劾。
』诏諷以所假銀器還官。
二年二月丁卯,龍圖閣學士、給事中、知兖州範諷責授武昌行軍司馬、不簽書公事,廣東轉運使、祠部員外郎龐籍降授太常博士、知臨江軍,東頭供奉官吳守則追一官。
又降都官員外郎、判刑部李遜知濰州,祠部員外郎、知信州滕宗諒監饒州稅,屯田員外郎、知宿州董儲通判吉州,光祿寺丞、館閣校勘石延年落職、通判海州,殿中丞、知安吉縣範極為和州司馬。
仍下诏以諷罪申饬中外。
先是,諷性倜傥好奇節,不拘細行。
雅善李迪,嘗與張士遜議事不合,為中丞,力擠士遜。
呂夷簡入相,又合謀廢郭後,欲夷簡引己置二府。
然夷簡憚諷,終不敢薦也。
諷建議朝廷當差擇能臣,留以代大臣之不稱職者。
夷簡聞而惡之。
權三司使僅半歲,以疾免,管勾祥源觀,又徙會靈觀。
既久不得意,憤激求出,于是知兖州。
及将行,複請上曰:『陛下朝無忠臣,一旦紀綱大壞,然後召臣,将何益?』夷簡愈惡之。
至龐籍數劾諷,宰相李迪佑諷不治,反左遷籍。
籍既罷,益追劾諷不置,且言:『諷放縱不拘禮法,苟釋不治,則敗亂風俗,将如晉之季,不可不察。
』會諷亦請辨,乃诏即南京置獄,遣淮南運使黃??、提點河北刑獄張嵩訊之。
籍坐所劾諷有不如奏,法當免,諷當以贖論。
諷不待論報,擅還兖州。
呂夷簡疾諷詭激多妄言,且欲因諷以傾迪,故特寬籍而重貶諷,凡與諷善者皆绌削。
延年嘗上書請莊獻太後還政,諷任中丞,欲引延年為屬,延年力止之,竟坐免。
人謂籍劾諷,實夷簡陰教之雲。
諷請辨,據王珪所為籍《神道碑》,它書并無有也。
諷知兖州在景祐元年七月。
戊辰,工部尚書、平章事李迪罷為刑部尚書、知亳州。
先是,上禦延和殿,召宰臣呂夷簡、參政宋绶決範諷獄。
以迪素黨諷,不召。
迪皇恐還第。
翌日,遂罷相。
制辭略曰:『姻聯之内,險詐相朋。
靡先事而上言,頗為臣而有隐。
』然迪性淳直,實不察諷之多誕也。
己巳,改新知亳州李迪知相州[1]。
庚午,複改授資政殿大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留京師,仍班三司使上。
庚辰,降為太常卿、知密州。
始迪再入相,自以受不世之遇,盡心輔佐,知無不為。
及呂夷簡繼入中書,事頗專制,心忌迪,潛短之于上。
迪性直而疏,不悟也。
既坐範諷姻黨罷政[2],怨夷簡,因奏夷簡私交荊王元俨,嘗為補門下僧惠清為守阙鑒義。
夷簡請辨,上遣知制诰胥偃、度支副使張傅即訊,乃迪在中書時所行,夷簡以齋祠不預。
迪慚懼待罪,故貶。
然補惠清實夷簡意,迪但行文書。
顧謂夷簡獨私荊王,蓋迪偶忘之。
它日,語人曰:『吾自為宋璟,而以夷簡為姚崇,不知其待我乃如是也!』 下王曾 景祐四年四月甲子,右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呂夷簡罷為鎮安節度使、同平章事、判許州,右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王曾罷為左仆射、資政殿大學士、判郓州,吏部侍郎、參知政事宋绶罷為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禮部侍郎、參知政事蔡齊罷為吏部侍郎歸班。
天聖中,曾為首相,夷簡參知政事,事曾甚謹。
曾力薦夷簡為亞相,未幾曾罷,夷簡為首相。
居五年罷,不半歲複位。
李迪為次相,與夷簡不協,夷簡欲傾迪,乃援曾入使樞密[3],不半歲罷曾,即代之。
始曾久外,有複入相意。
绶實為曾達意于夷簡,夷簡奏召曾,将以曾代迪。
绶謂夷簡曰:『孝先于公事契不薄,宜善待之,勿如複古也[4]。
』夷簡笑諾其言。
绶曰:『公已位昭文,處孝先以集賢可也。
』夷簡曰:『不然,吾雖少下之何害?』遂請用曾為首相。
帝不可,乃為亞相。
既而夷簡專決,事不少讓。
曾不能堪,論議多不合。
曾數求出,夷簡亦屢丐罷。
帝疑其然,問曾曰:『卿亦有所不足耶?』曾言夷簡招權市恩。
時外傳夷簡納知秦州王繼明饋賂,曾因及之。
帝诘夷簡,至交論帝前。
夷簡乞置對,而曾言有失實者,帝不悅。
绶素與夷簡善,齊議事間附曾,故并齊、绶皆罷。
範餘尹歐繼出 景祐二年十二月癸亥[5],天章閣待制範仲淹為吏部員外郎、權知開封府。
仲淹自還朝,言事愈急。
宰相陰使人諷之曰:『待制侍臣,非口舌任也。
』仲淹曰:『論思政侍臣職,餘敢不勉?』宰相知不可誘,乃命知開封,欲撓以煩劇,使不暇他議,亦幸其有失,亟罷去。
仲淹處之彌月,京邑肅然稱治。
三年五月丙戌,天章閣待制、權知開封府範仲淹落職知饒州。
仲淹言事無所避,大臣權幸多忌惡之。
時呂夷簡執政,進者往往出其門。
仲淹言:『官人之法,人主當知其遲速升降之序。
其進退近臣,不宜全委宰相。
』又上《百官圖》,指其次第曰:『如此為序遷,如此為不決,如此為公,如此為私,不可不察也。
』夷簡滋不悅。
帝嘗以遷都事訪諸夷簡,夷簡曰:『仲淹迂闊,務名無實。
』仲淹聞之,立四論以獻,一曰《帝王好尚》,二曰《選賢任能》,三雲《近名》,四曰《推委》,大抵譏指時政。
又言:『漢成帝信張禹,不疑舅家,故終有王莽之亂。
臣恐今日朝廷,亦有張禹壞陛下家法,以大為小,以易為難,以未成為已成,以急務為閑務者,不可不早辨也。
』夷簡大怒,以仲淹語辯于帝前,且疏仲淹越職言事、薦引朋黨、離間君臣。
仲淹亦交章對析,辭愈切,由是降黜。
侍禦史韓渎希夷簡意[6],請以仲淹朋黨榜朝堂,戒百官越職言事,從之。
時治朋黨方急,士大夫畏宰相,少肯送仲淹者。
天章閣待制李纮、集賢校理王質皆載酒往餞,質又獨留語數夕。
或诮質,質曰:『希文賢者,得為朋黨,幸矣!』範仲淹既貶,谏官、禦史莫敢言。
秘書丞、集賢校理餘靖言:『仲淹前所言事,在陛下母子夫婦之間,猶以其合典禮,故加優獎。
今坐譏刺大臣,重加譴谪。
傥其言未協聖慮,在陛下聽與不聽爾,安可以為罪乎?汲黯在庭,以平津為多詐;張昭論将,以魯肅為粗疏。
漢皇吳王,熟聞訾毀,兩用無猜,豈損盛德?陛下自專政以來,三逐言事者,恐非太平之政也。
請追改前命。
』壬辰,靖落職,監筠州酒稅。
乙未,貶太子中允、館閣校勘尹洙為崇信軍節度掌書記、監郢州酒稅。
先是,洙上言:『臣常以範仲淹直諒不回,義兼師友。
自其被罪,朝中多雲臣亦被薦。
論仲淹既以朋黨得罪,臣固當從坐。
雖國恩寬貸,無所指名,臣内省于心,有腼面目。
況餘靖素與仲淹分疏,猶以朋黨得罪,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