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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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宗正糾其事不由本司。
诏從誨等自今有所陳,宜關大宗正司以聞。
從誨,德昭孫也。
二年七月丁巳,知宗正事允讓言:『先朝故事,宗室子孫七歲始賜名授官。
今者襁褓,已有恩澤。
請自今遇乾元節、南郊,聽官其子孫,餘須俟五歲,方得授官。
』從之。
慶曆五年十二月己未,诏大宗正帥宗子勉勵學業,睦親宅北宅諸院教授官常具聽習經典,或文詞書翰功課以聞。
七年九月癸巳,以北宅為廣親宅。
先是,帝以秦王子孫衆多而所居隘狹,乃命修王欽若故第增益之。
徐國公承簡言于上曰:『陛下敦愛宗室,無疏近之間。
既建睦親宅, 亦願得美名以榜秦王第。
』賜今名。
十月甲子,幸廣親宅,谒太祖、太宗神禦殿,宴宗室,賜器币有差。
荊王元俨 乾興元年二月,李文定墨筆攪水(事見《訓導太子注》)。
戊午,仁宗即位。
己未,大赦,诏有司議尊禮,泾王元俨及諸皇親優加恩命。
丙寅,楚王元佐加兼江陵牧,泾王元俨加太尉、中書令兼尚書令,進封定王,充鎮安、忠武節度使,賜贊拜不名。
天聖五年十二月辛未,以南郊加恩百官,賜定王元俨诏書不名。
七年九月戊午[7],定王元俨改封鎮王。
明道元年十一月,恭謝天地,大赦改元,百官加恩,鎮安忠武節度使、太尉、尚書令兼中書令、鎮王元俨為河陽三城武成節度使、守太師,徙封孟王。
辛卯,孟王元俨徙封荊王,為永興、鳳翔節度使。
二年正月乙未,禦端明殿,閱左右骐骥院馬,賜荊王元俨馬二疋。
三月庚寅,皇太後劉氏崩。
初,荊王子養禁中,既長,呂夷簡請出之。
太後欲留使從帝誦讀,夷簡曰:『上富春秋,非親儒學之臣,恐亡益聖德。
』即日命還邸中。
權禦史中丞蔡齊為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事。
時有飛語傳荊王元俨為天下兵馬都元帥者,内侍捕得三司小吏,鞠之,逮及數百人。
帝怒,使齊按之,迹其所來無端,而上督責愈急,有司不知所為,京師為之恐動。
齊曰:『此小人無知,非有他意,不足治,且無以安荊王。
』疏一夕三上,帝大悟,止笞數人而已。
十一月丙子,加贈荊王元俨母太儀王氏為德妃。
景祐二年南郊,百官加恩,荊王元俨為荊南、淮南節度大使,行荊州、揚州牧,仍賜入朝不趨。
二州牧自元俨始。
三年正月戊申,置荊王府翊善一員。
四年三月,濟州團練使劉從廣娶荊王元俨女。
庚子,授從廣滁州防禦使,時年十七。
帝遇從廣特厚,猶以莊獻故也。
慶曆二年五月甲子,荊王元俨盡納公使錢以助邊費,诏以半給之。
三年五月甲午,複給荊王元俨所上公使錢。
元俨領荊、揚二鎮,歲凡給缗錢二萬五千。
西邊用兵,當納其半。
上以元俨叔父之尊,不欲裁損。
不踰年,複全給之。
元俨用度無節,每預借數年俸料。
翊善王渙上書谏,以方有邊患,宜助朝廷,節用度。
元俨判其後曰:『愁殺人。
』他日又谏,元俨又判曰:『仰翊善依舊翊善。
』 十二月辛醜,幸荊王元俨第問疾。
四年正月乙亥,荊王元俨薨。
元俨生而穎悟,太宗尤所锺愛,不欲令早出宮。
每朝會宴集,必侍左右,期以年二十,始得出就封,故宮中呼為『二十八太保』。
廣颡豐頤,資質嚴毅不可犯,其名聞于遠裔。
性喜儒學,在宮中時,孫奭為侍講,平日與論經藝,尤所親禮。
多蓄書,好為文詞,頗善二王書法及飛白書。
嘗自繪太宗聖容。
性謹約,寡嗜欲。
帝以十二歲即位,章獻皇太後制朝事[8],自以屬尊望重,恐為太後所忌,深自晦密,因阖門卻絕人事,不複與朝谒,或故謬語,陽為狂疾不慧。
及太後崩,帝親政,益加尊寵,凡有所請報可,王必自書謝牍。
嘗問翊善王渙曰:『元昊平未?』對曰:『未也。
』曰[9]:『如此,安用宰相?』聞者畏其言。
去冬大雨雪、木冰,陳、楚之地尤甚,占者曰:『大臣憂。
』既而元俨病,帝憂形于色,親至卧内,手調藥,屏人語久之,所獻皆忠言。
賜白金五千兩,辭不受。
帝敦谕,又固辭曰:『臣羸憊不能治,且死,重費國家多矣!』帝為嗟泣。
臨終,誡諸子以孝友,仍以太醫治,不瘳,慮得譴,豫為表祈貸。
及薨,贈天策上将軍、徐兖二州牧、燕王,谥恭肅。
诏取墨迹及所賦詩分頒輔臣,餘藏秘閣。
範仲淹言:『昨奉旨,令中書熟議荊王葬事者。
臣謂此有三說,其一曰年歲不利,此陰陽之說也;其二曰财用方困,此有司之憂也;其三曰京西寇盜之後,不可更有搔擾,此憂民之故也。
臣又别有四議,乞陛下擇之。
其
』大宗正糾其事不由本司。
诏從誨等自今有所陳,宜關大宗正司以聞。
從誨,德昭孫也。
二年七月丁巳,知宗正事允讓言:『先朝故事,宗室子孫七歲始賜名授官。
今者襁褓,已有恩澤。
請自今遇乾元節、南郊,聽官其子孫,餘須俟五歲,方得授官。
』從之。
慶曆五年十二月己未,诏大宗正帥宗子勉勵學業,睦親宅北宅諸院教授官常具聽習經典,或文詞書翰功課以聞。
七年九月癸巳,以北宅為廣親宅。
先是,帝以秦王子孫衆多而所居隘狹,乃命修王欽若故第增益之。
徐國公承簡言于上曰:『陛下敦愛宗室,無疏近之間。
既建睦親宅, 亦願得美名以榜秦王第。
』賜今名。
十月甲子,幸廣親宅,谒太祖、太宗神禦殿,宴宗室,賜器币有差。
荊王元俨 乾興元年二月,李文定墨筆攪水(事見《訓導太子注》)。
戊午,仁宗即位。
己未,大赦,诏有司議尊禮,泾王元俨及諸皇親優加恩命。
丙寅,楚王元佐加兼江陵牧,泾王元俨加太尉、中書令兼尚書令,進封定王,充鎮安、忠武節度使,賜贊拜不名。
天聖五年十二月辛未,以南郊加恩百官,賜定王元俨诏書不名。
七年九月戊午[7],定王元俨改封鎮王。
明道元年十一月,恭謝天地,大赦改元,百官加恩,鎮安忠武節度使、太尉、尚書令兼中書令、鎮王元俨為河陽三城武成節度使、守太師,徙封孟王。
辛卯,孟王元俨徙封荊王,為永興、鳳翔節度使。
二年正月乙未,禦端明殿,閱左右骐骥院馬,賜荊王元俨馬二疋。
三月庚寅,皇太後劉氏崩。
初,荊王子養禁中,既長,呂夷簡請出之。
太後欲留使從帝誦讀,夷簡曰:『上富春秋,非親儒學之臣,恐亡益聖德。
』即日命還邸中。
權禦史中丞蔡齊為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事。
時有飛語傳荊王元俨為天下兵馬都元帥者,内侍捕得三司小吏,鞠之,逮及數百人。
帝怒,使齊按之,迹其所來無端,而上督責愈急,有司不知所為,京師為之恐動。
齊曰:『此小人無知,非有他意,不足治,且無以安荊王。
』疏一夕三上,帝大悟,止笞數人而已。
十一月丙子,加贈荊王元俨母太儀王氏為德妃。
景祐二年南郊,百官加恩,荊王元俨為荊南、淮南節度大使,行荊州、揚州牧,仍賜入朝不趨。
二州牧自元俨始。
三年正月戊申,置荊王府翊善一員。
四年三月,濟州團練使劉從廣娶荊王元俨女。
庚子,授從廣滁州防禦使,時年十七。
帝遇從廣特厚,猶以莊獻故也。
慶曆二年五月甲子,荊王元俨盡納公使錢以助邊費,诏以半給之。
三年五月甲午,複給荊王元俨所上公使錢。
元俨領荊、揚二鎮,歲凡給缗錢二萬五千。
西邊用兵,當納其半。
上以元俨叔父之尊,不欲裁損。
不踰年,複全給之。
元俨用度無節,每預借數年俸料。
翊善王渙上書谏,以方有邊患,宜助朝廷,節用度。
元俨判其後曰:『愁殺人。
』他日又谏,元俨又判曰:『仰翊善依舊翊善。
』 十二月辛醜,幸荊王元俨第問疾。
四年正月乙亥,荊王元俨薨。
元俨生而穎悟,太宗尤所锺愛,不欲令早出宮。
每朝會宴集,必侍左右,期以年二十,始得出就封,故宮中呼為『二十八太保』。
廣颡豐頤,資質嚴毅不可犯,其名聞于遠裔。
性喜儒學,在宮中時,孫奭為侍講,平日與論經藝,尤所親禮。
多蓄書,好為文詞,頗善二王書法及飛白書。
嘗自繪太宗聖容。
性謹約,寡嗜欲。
帝以十二歲即位,章獻皇太後制朝事[8],自以屬尊望重,恐為太後所忌,深自晦密,因阖門卻絕人事,不複與朝谒,或故謬語,陽為狂疾不慧。
及太後崩,帝親政,益加尊寵,凡有所請報可,王必自書謝牍。
嘗問翊善王渙曰:『元昊平未?』對曰:『未也。
』曰[9]:『如此,安用宰相?』聞者畏其言。
去冬大雨雪、木冰,陳、楚之地尤甚,占者曰:『大臣憂。
』既而元俨病,帝憂形于色,親至卧内,手調藥,屏人語久之,所獻皆忠言。
賜白金五千兩,辭不受。
帝敦谕,又固辭曰:『臣羸憊不能治,且死,重費國家多矣!』帝為嗟泣。
臨終,誡諸子以孝友,仍以太醫治,不瘳,慮得譴,豫為表祈貸。
及薨,贈天策上将軍、徐兖二州牧、燕王,谥恭肅。
诏取墨迹及所賦詩分頒輔臣,餘藏秘閣。
範仲淹言:『昨奉旨,令中書熟議荊王葬事者。
臣謂此有三說,其一曰年歲不利,此陰陽之說也;其二曰财用方困,此有司之憂也;其三曰京西寇盜之後,不可更有搔擾,此憂民之故也。
臣又别有四議,乞陛下擇之。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