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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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皇帝 宗室遷官 景祐二年十一月乙未,祀天地於圜邱,以太祖、太宗、真宗并配。

    大赦,錄唐、梁、後唐、晉、漢、周及諸僞國後、建隆以來臣僚将校沒于戰陣無子孫食祿者,于所屬自言。

    宗室并與轉官,仍自諸司使以下至殿直,皆換西班官。

    丙午,宗子諸司使領諸州刺史者十二人,換諸衛大将軍、領諸州團練使、諸同使十九人,換諸衛大将軍、領諸州刺史、諸司副使十九人,換諸衛大将軍、内殿承制以下一百三十人,并為将軍、率府副率,用乙未赦書也。

    先是,宗子無遷官法,惟遇稀曠大禮,則普遷一官。

    及此南郊,并侑三聖,宗子皆上表乞推恩,故為此制。

    舊自借職十遷乃至諸司副使,今副率四遷即遙領刺史,八遷即為節度使雲。

     宗子換官姓名,《實錄》與《百官表》略不同,今參取之。

    凡自正刺史以上遷改者,不在此數。

    《記聞》載:『呂申公當國,見上體不安,故擢允讓管勾宗正司。

    宗室聽換西班官,皆申公之策也,故時自借職十遷至諸司副使[1],及換西班官,自率府副率,四遷即為遙郡刺史,俸祿十倍于舊,國用益廣,至今為患。

    』按:上不豫乃去年八月,其九月即康複。

    然則允讓管勾宗正司及宗子換官,自别有所為也。

    宗子換官,沈括《筆談》當得其實。

    允讓管勾宗正,當從正史。

    《筆談》雲:『宗子換南班官,世傳王文正公旦為宰相日,始開此議,不然也。

    故事,宗子無遷官法,惟遇希曠大慶,則普遷一官。

    景祐中,初定祖宗并配南郊,宗室欲緣大禮乞推恩,使諸王宮教授刁約草表上之[2]。

    後見宰相王沂公,公問:「前日宗室乞遷官表何人所為?」約未測其意,答以不知。

    歸而思之,恐事窮且得罪,乃再詣相府。

    沂公問之如前,約愈恐,不敢複隐,遂以實對。

    公曰:「無他,但愛其文詞爾。

    」再三嘉獎,徐曰:「已得旨别有措置,更數日,當有指揮。

    」自此遂有南班之授。

    近屬自初除小将軍凡八遷,即為節度使,遂為定制。

    諸宗子以千缣謝約,辭不敢受。

    予與約親舊,約嘗出表藁示予。

    』按:『實錄》、《會要》、正史并補換西班官,《百官表》獨稱南班官,當考。

     十二月丁醜,禦史台言:『諸衛大将軍、将軍并系三品,一行序立;諸衛率府率、副率并系四品,一行序立。

    今新除皇親諸衛大将軍、将軍八十五員。

    諸衛率府率、副率五十一員,緣皇親大将軍以下并内殿起居,員數稍多,殿序難為排立。

    及非次曲宴,殿上窄隘,亦是一行,座次不得。

    』诏大将軍、将軍、率府率、副率品序排立,如殿庭窄隘重行。

     寶元二年六月癸醜,诏宗室遙郡并大将軍以上遇朔望,令其長一人内出參起居。

     慶曆四年七月戊寅,封武勝節度使、同平章事、馮翊郡公德文為東平郡王,餘皆封爵有差。

    上始用富弼議(見荊王元俨事)次第封拜。

    宗室以德文尊屬,且賢方漢東平王蒼,故拜東平,仍诏德文等十人并列本班之上少前。

     八月丙午,德文等十人既封拜,又以宗室久不遷官,于是遞進一等[3],凡遷者三百二十一人。

     置睦親宅 景祐二年九月。

    初,諸王邸散居都城,過從有禁,非朝谒從祠,不得會見。

    己酉,诏即玉清昭應宮舊地建宮,合十位聚居,賜名睦親宅,命三司使程琳總其事,入内都知閻文應等典領工作。

     三年七月乙未[4],初置大宗正司,以甯江節度使允讓知大宗正事,彰化留後守節同知大宗正事,仍賜器币、襲衣、金帶、鞍馬。

    時諸王子孫衆多,既聚居睦親宅,故于祖宗後各擇一人,使司訓導糾違,凡宗族之政令,皆關掌,奏事毋得專達,先詳視可否以聞。

     《記聞》載允讓管勾宗正事,已于二年十一月宗室改西班官辨之雲。

    《記聞》載呂申公當國,見上體不安,擢允讓管勾宗正司(詳見《宗室遷官注下》)。

     八月庚戌,知大宗正事允讓等請自今宗室每朝罷[5],各就位聽讀。

    從之。

    辛未,三司使、刑部侍郎程琳為吏部侍郎、崇儀使,英州刺史,入内副都知張永和領貴州團練使,引進副使王克基為西上閤門使,并以修睦親宅成也。

    監督工作使臣而下第賞之。

     九月庚辰,幸睦親宅,燕宗室及從官,賜宗室器币有差。

    時儒臣多為賦頌以獻者。

    乙未,以祠部員外郎崇文院檢讨崇政殿說書國子監直講王宗道、太常博士國子監說書兼監丞事楊中和并為睦親宅講書[6],仍兼國子講說。

    睦親宅講書始此。

     康定元年二月,西夏反,左千牛衛大将軍、綿州刺史從誨等六人上言:『幸托腹心,屍厚祿,顧無以自效。

    願得從邊,以捍西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