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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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12]。
乃增至七日。
殿中侍禦史酸棘呂景初言:『貴妃一品,當辍朝三日。
禮官希旨,使恩遇過荊王,不可以示天下。
』不報。
丁醜,追冊貴妃為皇後,賜谥溫成。
先是,禦史中丞孫抃言奏請罷追冊,不報。
初賜谥曰恭德,樞密副使孫沔言:[13]『太宗四後皆谥曰德,從廟谥也。
今恭德之谥,其法何從?且張、郭二後不聞有谥,此雖禮官之罪,實贻譏于陛下,不可不改。
』因改溫成。
抃及侍禦史毌湜、殿中侍禦史俞希孟等皆求補外[14],知雜事郭申錫請長告,皆以言不用故也。
禁宮城樂一月。
己卯,殡溫成皇後于皇儀殿之西階,宰相率百官詣殿門,進名奉慰。
壬午,以溫成皇後薨,遣官告太廟、皇後廟、奉慈廟。
甲申,宰臣梁适奉溫成皇後谥冊于皇儀殿,百官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
是夕,設警場于右掖門。
上宿于皇儀殿。
乙酉,上成服于殿幄,百官詣殿門進名奉慰。
是日,殡溫成皇後于奉先寺。
輴車發引,由右升龍門出,右掖門升大升辇舉,設遣殿。
先是,诏樞密副使孫沔讀哀冊。
沔奏:『章穆皇後喪,比葬行事,皆兩制官。
今溫成追谥,反诏二府大臣行事。
不可。
』于是執冊立上前陳故事,且曰:『以臣孫沔讀冊則可,以樞密副使讀冊則不可!』置冊而退。
宰相陳執中取而讀之。
既殡,百官複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
戊子,錄溫成皇後從弟著作佐郎希甫為太常博士、光祿寺丞,及甫為秘書丞、太常寺太祝,正甫為光祿寺丞、右侍禁、閤門祗侯,山甫為西頭供泰官;姪婿太常寺太祝盛和仲為大理評事。
又錄其疏屬十數人。
己醜,賜溫成皇後母楚國太夫人曹氏敦教坊第一區。
二月丁酉,诏禮院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皇後、章惠皇太後、溫成皇後皆立小忌。
先是,有請立溫成忌者。
直集賢院劉敞言:『太祖以來,後廟四室。
陛下之妣也猶不立忌,豈可以私昵之愛,而變古越禮乎?』于是并四後及章惠皆诏立忌。
樞密副使孫沔極谏其不可,禦史中丞孫抃累奏論列,而禮院官亦以為言,皆不聽。
尋罷之。
壬申,溫成皇後母楚國太夫人卒,辍視朝三日,幸其第臨奠。
六月乙酉,進封皇後父玘為東海郡王,溫成皇後父堯封為清河郡王,母曹氏為齊國夫人。
七月丁卯,禮院言:『奉诏參定即溫成皇後舊宅立廟及四時享祀之制,檢詳國朝孝惠皇後,太祖嫡配,止即陵所置祠殿,以安神主,四時惟設常馔,無薦享之禮。
溫成皇後宜就葬所立祠殿,參酌孝惠故事施行,仍請題葬所曰溫成皇後園。
』 七月癸未,禮院言:『今立溫成皇後祠殿,而未見孝惠故事。
請每行至奠,止令本處内臣主之。
』诏孟享時差知制诰、待制行事,其制如後廟,牙盤食差減之。
九月癸未,禮官言:『溫成皇後葬所,請稱溫成皇後園陵。
』從之。
乙酉,溫成皇後啟殡,上不禦前後殿,百官進名奉慰。
禦史中丞孫抃率其屬言:『劉沆既為宰相,不當領溫成皇後監護使。
』且言立廟、建陵皆非禮。
章累上,不報。
固相與請對,固争不能得,抃伏地不起,帝為改容遣之。
丁亥,改命劉沆為溫成皇後園陵監護使。
禮院請溫成皇後廟祭器視皇後廟一室之數,從之。
十月甲午,禮院言:『溫成皇後四時薦新及朔望,并如皇後廟,令宗正寺官行事。
』從 之。
甲申,宰臣率百官詣奉先禅院奠溫成,上不禦前後殿。
丁酉,葬溫成皇後。
禦西樓,望樞以送,自制挽歌詞。
宰臣率百官進名奉慰。
丙午,溫成皇後神主入廟。
上不視事,百官進名奉慰。
己酉,葬溫成皇後父清河郡王張堯封、母齊國夫人曹氏,辍視朝。
後臨終見帝,以父、祖未葬為托,于是為葬其三世于冢旁。
十一月甲子,内出太廟禘祫時享及溫成皇後廟祭享樂章四,下太常肄習之。
嘉祐三年九月丙子,宣徽南院使張堯佐卒。
贈太師,賜其家僦舍錢日三千。
四年六月。
自溫成之沒,後宮得幸者凡十人,謂之十間。
周氏、董氏及溫成之妹皆與焉。
妹初進才人,加賜銀五千兩、金五百兩,固辭不受。
上曰:『向也月俸二萬七千,今也二十萬,何苦而辭?』對曰:『二萬七千,妾用之已有餘,何以二十萬為?』卒辭之。
七年正月乙亥,诏改溫成廟為祠殿,于歲時令宮人以常馔緻祭。
先是,诏太常禮院檢詳郊廟未順之事,乃言:『溫成皇後立廟城西,四時祭奠,以待制、舍人攝事。
玉帛、裸獻、登歌、設樂并同太廟之禮。
蓋當時有司失于講求。
昔高宗遭變,饬己思咎;祖已訓以祀無豐于昵。
況以嬖寵列于秩禮,非所以享天心、奉祖宗之意也。
』故降是诏。
校勘記 [1]殿中侍禦史 原本無『殿中』二字,據《長編》卷一一三補。
[2]章獻 原本作『莊獻』,據《長編》卷一一三改。
[3]以光祿寺丞尉氏馬季良為□□家本茶商 《長編》卷九十八作『以光祿寺丞尉氏馬季良家本茶商』,其義顯有不足,然今所見《江鄰幾雜志》中無此語,不知二墨丁當為何字,姑存之。
[4]辭色 原本無『辭』字,據《長編》卷一一○補。
[5]早獻 原本作『在獻』,據《長編》卷一一三改。
[6]左武 原本作『丕武』,據《長編》卷一一三改。
[7]張氏本傳 原本作『張後本傳』,據《長編》卷一二九改。
[8]曹簡 原本作『曾簡』,據《長編》卷一三七改。
[9]張化基 原本『張』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六○改。
[10]嵇穎 原本作『稽穎』,據《長編》卷一六九改。
[11]後飾 原本作『後節』,據《長編》卷一七六改。
[12]聽上裁 原本作『聽□□裁』,據《長編》卷一七六改補。
[13]副使 原本作『副史』,據《長編》卷一七六改。
[14]毌湜 原本『毌』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七六補。
(第一冊完)◎
乃增至七日。
殿中侍禦史酸棘呂景初言:『貴妃一品,當辍朝三日。
禮官希旨,使恩遇過荊王,不可以示天下。
』不報。
丁醜,追冊貴妃為皇後,賜谥溫成。
先是,禦史中丞孫抃言奏請罷追冊,不報。
初賜谥曰恭德,樞密副使孫沔言:[13]『太宗四後皆谥曰德,從廟谥也。
今恭德之谥,其法何從?且張、郭二後不聞有谥,此雖禮官之罪,實贻譏于陛下,不可不改。
』因改溫成。
抃及侍禦史毌湜、殿中侍禦史俞希孟等皆求補外[14],知雜事郭申錫請長告,皆以言不用故也。
禁宮城樂一月。
己卯,殡溫成皇後于皇儀殿之西階,宰相率百官詣殿門,進名奉慰。
壬午,以溫成皇後薨,遣官告太廟、皇後廟、奉慈廟。
甲申,宰臣梁适奉溫成皇後谥冊于皇儀殿,百官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
是夕,設警場于右掖門。
上宿于皇儀殿。
乙酉,上成服于殿幄,百官詣殿門進名奉慰。
是日,殡溫成皇後于奉先寺。
輴車發引,由右升龍門出,右掖門升大升辇舉,設遣殿。
先是,诏樞密副使孫沔讀哀冊。
沔奏:『章穆皇後喪,比葬行事,皆兩制官。
今溫成追谥,反诏二府大臣行事。
不可。
』于是執冊立上前陳故事,且曰:『以臣孫沔讀冊則可,以樞密副使讀冊則不可!』置冊而退。
宰相陳執中取而讀之。
既殡,百官複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
戊子,錄溫成皇後從弟著作佐郎希甫為太常博士、光祿寺丞,及甫為秘書丞、太常寺太祝,正甫為光祿寺丞、右侍禁、閤門祗侯,山甫為西頭供泰官;姪婿太常寺太祝盛和仲為大理評事。
又錄其疏屬十數人。
己醜,賜溫成皇後母楚國太夫人曹氏敦教坊第一區。
二月丁酉,诏禮院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皇後、章惠皇太後、溫成皇後皆立小忌。
先是,有請立溫成忌者。
直集賢院劉敞言:『太祖以來,後廟四室。
陛下之妣也猶不立忌,豈可以私昵之愛,而變古越禮乎?』于是并四後及章惠皆诏立忌。
樞密副使孫沔極谏其不可,禦史中丞孫抃累奏論列,而禮院官亦以為言,皆不聽。
尋罷之。
壬申,溫成皇後母楚國太夫人卒,辍視朝三日,幸其第臨奠。
六月乙酉,進封皇後父玘為東海郡王,溫成皇後父堯封為清河郡王,母曹氏為齊國夫人。
七月丁卯,禮院言:『奉诏參定即溫成皇後舊宅立廟及四時享祀之制,檢詳國朝孝惠皇後,太祖嫡配,止即陵所置祠殿,以安神主,四時惟設常馔,無薦享之禮。
溫成皇後宜就葬所立祠殿,參酌孝惠故事施行,仍請題葬所曰溫成皇後園。
』 七月癸未,禮院言:『今立溫成皇後祠殿,而未見孝惠故事。
請每行至奠,止令本處内臣主之。
』诏孟享時差知制诰、待制行事,其制如後廟,牙盤食差減之。
九月癸未,禮官言:『溫成皇後葬所,請稱溫成皇後園陵。
』從之。
乙酉,溫成皇後啟殡,上不禦前後殿,百官進名奉慰。
禦史中丞孫抃率其屬言:『劉沆既為宰相,不當領溫成皇後監護使。
』且言立廟、建陵皆非禮。
章累上,不報。
固相與請對,固争不能得,抃伏地不起,帝為改容遣之。
丁亥,改命劉沆為溫成皇後園陵監護使。
禮院請溫成皇後廟祭器視皇後廟一室之數,從之。
十月甲午,禮院言:『溫成皇後四時薦新及朔望,并如皇後廟,令宗正寺官行事。
』從 之。
甲申,宰臣率百官詣奉先禅院奠溫成,上不禦前後殿。
丁酉,葬溫成皇後。
禦西樓,望樞以送,自制挽歌詞。
宰臣率百官進名奉慰。
丙午,溫成皇後神主入廟。
上不視事,百官進名奉慰。
己酉,葬溫成皇後父清河郡王張堯封、母齊國夫人曹氏,辍視朝。
後臨終見帝,以父、祖未葬為托,于是為葬其三世于冢旁。
十一月甲子,内出太廟禘祫時享及溫成皇後廟祭享樂章四,下太常肄習之。
嘉祐三年九月丙子,宣徽南院使張堯佐卒。
贈太師,賜其家僦舍錢日三千。
四年六月。
自溫成之沒,後宮得幸者凡十人,謂之十間。
周氏、董氏及溫成之妹皆與焉。
妹初進才人,加賜銀五千兩、金五百兩,固辭不受。
上曰:『向也月俸二萬七千,今也二十萬,何苦而辭?』對曰:『二萬七千,妾用之已有餘,何以二十萬為?』卒辭之。
七年正月乙亥,诏改溫成廟為祠殿,于歲時令宮人以常馔緻祭。
先是,诏太常禮院檢詳郊廟未順之事,乃言:『溫成皇後立廟城西,四時祭奠,以待制、舍人攝事。
玉帛、裸獻、登歌、設樂并同太廟之禮。
蓋當時有司失于講求。
昔高宗遭變,饬己思咎;祖已訓以祀無豐于昵。
況以嬖寵列于秩禮,非所以享天心、奉祖宗之意也。
』故降是诏。
校勘記 [1]殿中侍禦史 原本無『殿中』二字,據《長編》卷一一三補。
[2]章獻 原本作『莊獻』,據《長編》卷一一三改。
[3]以光祿寺丞尉氏馬季良為□□家本茶商 《長編》卷九十八作『以光祿寺丞尉氏馬季良家本茶商』,其義顯有不足,然今所見《江鄰幾雜志》中無此語,不知二墨丁當為何字,姑存之。
[4]辭色 原本無『辭』字,據《長編》卷一一○補。
[5]早獻 原本作『在獻』,據《長編》卷一一三改。
[6]左武 原本作『丕武』,據《長編》卷一一三改。
[7]張氏本傳 原本作『張後本傳』,據《長編》卷一二九改。
[8]曹簡 原本作『曾簡』,據《長編》卷一三七改。
[9]張化基 原本『張』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六○改。
[10]嵇穎 原本作『稽穎』,據《長編》卷一六九改。
[11]後飾 原本作『後節』,據《長編》卷一七六改。
[12]聽上裁 原本作『聽□□裁』,據《長編》卷一七六改補。
[13]副使 原本作『副史』,據《長編》卷一七六改。
[14]毌湜 原本『毌』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一七六補。
(第一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