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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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故禮盛則并全其重,禮殺則從其降。
春秋之事,天子諸侯不行三年。
至于臣為君服,亦宜以君為節,未有君除而臣服,君服而臣除者。
今法令,諸侯卿相官屬為君斬衰,既葬而除。
以令文言之,明諸侯不以三年之喪與天子同可知也。
君若遂服,則臣子輕重無應除者也。
若當皆除,無一人獨重之文。
禮有攝主而無攝重,故大功之親主人喪者,必為之再祭練祥,以大功之服,主人三年喪者也。
苟謂諸侯與天子同制,國有嗣王,自不全服,而人主居喪,素服主祭,三年不攝吉事,以尊令制。
若當遠迹三代,令複舊典,不依法令者,則侯之服貴賤一例,亦不得唯一人論。
”于是诏使除服,心喪三年。
太興三年,遷王導骠騎司馬,轉中書郎,出為廣武将軍、東陽太守,以清潔見稱。
征為太子左衛率,不拜。
成帝踐阼,以為散騎常侍、侍中。
蘇峻作亂,帝蒙塵于石頭,唯潭及侍中鐘雅、劉超等随從不離帝側。
峻誅,以功賜爵永安伯,遷大尚書,徙廷尉,累遷左光祿大夫、領國子祭酒、本國大中正,加散騎常侍。
康帝即位,屢表乞骸骨。
诏以光祿大夫還第,門施行馬,祿秩一如舊制,給傳诏二人,賜錢二十萬,床帳褥席。
年八十,卒。
贈侍中,大夫如故,谥曰簡。
王導嘗謂孔敬康有公才而無公望,丁世康有公望而無公才。
子話,位至散騎侍郎。
張茂,字偉康,少單貧,有志行,為鄉裡所敬信。
初起義兵,讨賊陳斌,一郡用全。
元帝辟為掾屬。
官有老牛數十,将賣之,茂曰:“殺牛有禁,買者不得辄屠,齒力疲老,又不任耕駕,是以無用之物收百姓利也。
”帝乃止。
遷太子右衛率,出補吳興内史。
沈充之反也,茂與三子并遇害。
茂弟盎,為周劄将軍,充讨劄,盎又死之。
贈茂太仆。
茂少時夢得大象,以問占夢萬推。
推曰:“君當為大郡,而不善也。
”問其故,推曰:“象者大獸,獸者守也,故知當得大郡。
然象以齒焚,為人所害。
”果如其言。
陶回,丹陽人也。
祖基,吳交州刺史。
父抗,太子中庶子。
回辟司空府中軍、主簿,并不就。
大将軍王敦命為參軍,轉州别駕。
敦死,司徒王導引為從事中郎,遷司馬。
蘇峻之役,回與孔坦言于導,請早出兵守江口,語在坦傳。
峻将至,回複謂亮曰:“峻知石頭有重戍,不敢直下,必向小丹陽南道步來,宜伏兵要之,可一戰而擒。
”亮不從。
峻果由小丹陽經秣陵,迷失道,逢郡人,執以為鄉導。
時峻夜行,甚無部分。
亮聞之,深悔不從回等之言。
尋王師敗績,回還本縣,收合義軍,得千餘人,并為步軍,與陶侃、溫峤等并力攻峻,又别破韓晁,以功封康樂伯。
時大賊新平,綱維弛廢,司徒王導以回有器幹,擢補北軍中候,俄轉中護軍。
久之,遷征虜将軍、吳興太守。
時人饑谷貴,三吳尤甚。
诏欲聽相鬻賣,以拯一時之急。
回上疏曰:“當今天下不普荒儉,唯獨東土谷價偏貴,便相鬻賣,聲必遠流,北賊聞之,将窺疆場。
如愚臣意,不如開倉廪以振之。
”乃不待報,辄便開倉,及割府郡軍資數萬斛米以救乏絕,由是一境獲全。
既而下诏,并敕會稽、吳郡依回振恤,二郡賴之。
在郡四年,征拜領軍将軍,加散騎常侍,征虜将軍如故。
回性雅正,不憚強禦。
丹陽尹桓景佞事王導,甚為導所昵。
回常慷慨謂景非正人,不宜親狎。
會熒惑守南鬥經旬,導語回曰:“南鬥,揚州分,而熒惑守之,吾當遜位以厭此谪。
”回答曰:“公以明德作相,輔弼聖主,當親忠貞,遠邪佞,而與桓景造膝,熒惑何由退舍!”導深愧之鹹和二年,以疾辭職,帝不許。
徙護軍将軍,常侍、領軍如故,未拜,卒,年五十一。
谥曰威。
四子:汪、陋、隐、無忌。
汪嗣爵,位至輔國将軍、宣城内史,陋冠軍将軍,隐少府,無忌光祿勳,兄弟鹹有于用。
史臣曰:孔愉父子暨丁潭等,鹹以筱簜之材,邀締構之運,策名霸府,騁足高衢,曆試清階,遂登顯要,外宣政績,内盡謀猷,罄心力以佐時,竭股肱以衛主,并能保全名節,善始令終。
而愉高謝百萬之赀,辭榮數畝之宅,弘止足之分,有廉讓之風者矣。
陶回陳邪佞之宜遠,明鬻賣之非宜,并補阙弼違,良可稱也。
贊曰:愉既公才,潭唯公望。
領軍儒雅,平越忠亮。
君平料敵,彭祖弘益。
茂以象焚,群由匡厄。
陶回規過,言同金石。
故禮盛則并全其重,禮殺則從其降。
春秋之事,天子諸侯不行三年。
至于臣為君服,亦宜以君為節,未有君除而臣服,君服而臣除者。
今法令,諸侯卿相官屬為君斬衰,既葬而除。
以令文言之,明諸侯不以三年之喪與天子同可知也。
君若遂服,則臣子輕重無應除者也。
若當皆除,無一人獨重之文。
禮有攝主而無攝重,故大功之親主人喪者,必為之再祭練祥,以大功之服,主人三年喪者也。
苟謂諸侯與天子同制,國有嗣王,自不全服,而人主居喪,素服主祭,三年不攝吉事,以尊令制。
若當遠迹三代,令複舊典,不依法令者,則侯之服貴賤一例,亦不得唯一人論。
”于是诏使除服,心喪三年。
太興三年,遷王導骠騎司馬,轉中書郎,出為廣武将軍、東陽太守,以清潔見稱。
征為太子左衛率,不拜。
成帝踐阼,以為散騎常侍、侍中。
蘇峻作亂,帝蒙塵于石頭,唯潭及侍中鐘雅、劉超等随從不離帝側。
峻誅,以功賜爵永安伯,遷大尚書,徙廷尉,累遷左光祿大夫、領國子祭酒、本國大中正,加散騎常侍。
康帝即位,屢表乞骸骨。
诏以光祿大夫還第,門施行馬,祿秩一如舊制,給傳诏二人,賜錢二十萬,床帳褥席。
年八十,卒。
贈侍中,大夫如故,谥曰簡。
王導嘗謂孔敬康有公才而無公望,丁世康有公望而無公才。
子話,位至散騎侍郎。
張茂,字偉康,少單貧,有志行,為鄉裡所敬信。
初起義兵,讨賊陳斌,一郡用全。
元帝辟為掾屬。
官有老牛數十,将賣之,茂曰:“殺牛有禁,買者不得辄屠,齒力疲老,又不任耕駕,是以無用之物收百姓利也。
”帝乃止。
遷太子右衛率,出補吳興内史。
沈充之反也,茂與三子并遇害。
茂弟盎,為周劄将軍,充讨劄,盎又死之。
贈茂太仆。
茂少時夢得大象,以問占夢萬推。
推曰:“君當為大郡,而不善也。
”問其故,推曰:“象者大獸,獸者守也,故知當得大郡。
然象以齒焚,為人所害。
”果如其言。
陶回,丹陽人也。
祖基,吳交州刺史。
父抗,太子中庶子。
回辟司空府中軍、主簿,并不就。
大将軍王敦命為參軍,轉州别駕。
敦死,司徒王導引為從事中郎,遷司馬。
蘇峻之役,回與孔坦言于導,請早出兵守江口,語在坦傳。
峻将至,回複謂亮曰:“峻知石頭有重戍,不敢直下,必向小丹陽南道步來,宜伏兵要之,可一戰而擒。
”亮不從。
峻果由小丹陽經秣陵,迷失道,逢郡人,執以為鄉導。
時峻夜行,甚無部分。
亮聞之,深悔不從回等之言。
尋王師敗績,回還本縣,收合義軍,得千餘人,并為步軍,與陶侃、溫峤等并力攻峻,又别破韓晁,以功封康樂伯。
時大賊新平,綱維弛廢,司徒王導以回有器幹,擢補北軍中候,俄轉中護軍。
久之,遷征虜将軍、吳興太守。
時人饑谷貴,三吳尤甚。
诏欲聽相鬻賣,以拯一時之急。
回上疏曰:“當今天下不普荒儉,唯獨東土谷價偏貴,便相鬻賣,聲必遠流,北賊聞之,将窺疆場。
如愚臣意,不如開倉廪以振之。
”乃不待報,辄便開倉,及割府郡軍資數萬斛米以救乏絕,由是一境獲全。
既而下诏,并敕會稽、吳郡依回振恤,二郡賴之。
在郡四年,征拜領軍将軍,加散騎常侍,征虜将軍如故。
回性雅正,不憚強禦。
丹陽尹桓景佞事王導,甚為導所昵。
回常慷慨謂景非正人,不宜親狎。
會熒惑守南鬥經旬,導語回曰:“南鬥,揚州分,而熒惑守之,吾當遜位以厭此谪。
”回答曰:“公以明德作相,輔弼聖主,當親忠貞,遠邪佞,而與桓景造膝,熒惑何由退舍!”導深愧之鹹和二年,以疾辭職,帝不許。
徙護軍将軍,常侍、領軍如故,未拜,卒,年五十一。
谥曰威。
四子:汪、陋、隐、無忌。
汪嗣爵,位至輔國将軍、宣城内史,陋冠軍将軍,隐少府,無忌光祿勳,兄弟鹹有于用。
史臣曰:孔愉父子暨丁潭等,鹹以筱簜之材,邀締構之運,策名霸府,騁足高衢,曆試清階,遂登顯要,外宣政績,内盡謀猷,罄心力以佐時,竭股肱以衛主,并能保全名節,善始令終。
而愉高謝百萬之赀,辭榮數畝之宅,弘止足之分,有廉讓之風者矣。
陶回陳邪佞之宜遠,明鬻賣之非宜,并補阙弼違,良可稱也。
贊曰:愉既公才,潭唯公望。
領軍儒雅,平越忠亮。
君平料敵,彭祖弘益。
茂以象焚,群由匡厄。
陶回規過,言同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