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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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貞,斯理難全。

    且夫濟一時之務,須一時之勝,何必德均古人,韻齊先達邪!王夷甫,先朝風流士也,然吾薄其立名非真,而始終莫取。

    若以道非虞夏,自當超然獨往,而不能謀始,大合聲譽,極緻名位,正當抑揚名教,以靜亂源。

    而乃高談《莊》《老》,說空終日,雖雲談道,實長華競。

    及其末年,人望猶存,思安懼亂,寄命推務。

    而甫自申述,徇小好名,既身囚胡虜,棄言非所。

    凡明德君子,遇會處際,甯可然乎?而世皆然之。

    益知名實之未定,弊風之未革也。

    ”浩固辭不起。

     建元初,庾冰兄弟及何充等相繼卒。

    簡文帝時在籓,始綜萬幾,衛将軍褚裒薦浩,征為建武将軍、揚州刺史。

    浩上疏陳讓,并緻箋于簡文,具自申叙。

    簡文答之曰:“屬當厄運,危弊理盡。

    誠賴時有其才,不複遠求版築。

    足下沈識淹長,思綜通練,起而明之,足以經濟。

    若複深存挹退,苟遂本懷,吾恐天下之事于此去矣,今纮領不振,晉網不綱,願蹈東海,複可得邪!由此言之,足下去就即是時之廢興,時之廢興則家國不異。

    足下弘思之,靜算之,亦将有以深鑒可否。

    望必廢本懷,率群情也。

    ”浩頻陳讓,自三月至七月,乃受拜焉。

     時桓溫既滅蜀,威勢轉振,朝廷憚之。

    簡文以浩有盛名,朝野推伏,故引為心膂,以抗于溫,于是與溫頗相疑貳。

    會遭父憂,去職,時以蔡谟攝揚州,以俟浩,服阕,征為尚書仆射,不拜。

    複為建武将軍、揚州刺史,遂參綜朝權。

    颍川荀羨少有令聞,浩擢為義興、吳郡,以為羽翼。

    王羲之密說浩、羨,令與桓溫和同,不宜内構嫌隙,浩不從。

     及石季龍死,胡中大亂,朝過欲遂蕩平關河,于是以浩為中軍将軍、假節、都督揚豫徐兗青五州軍事。

    浩既受命,以中原為己任,上疏北征許洛。

    将發,墜馬,時鹹惡之。

    既而以淮南太守陳逵、兗州刺史蔡裔為前鋒,安西将軍謝尚、北中郎将荀羨為督統,開江西田千餘頃,以為軍儲。

    師次壽陽,潛誘苻健大臣梁安、雷弱兒等,使殺健,許以關右之任。

    初,降人魏脫卒,其弟憬代領部曲。

    姚襄殺憬,以并其衆,浩大惡之,使龍骧将軍劉啟守谯,遷襄于梁。

    既而魏氏子弟往來壽陽,襄益猜懼。

    俄而襄部曲有欲歸浩者,襄殺之,浩于是謀誅襄。

    會苻健殺其大臣,健兄子眉自洛陽西奔,浩以為梁安事捷,意苻健已死,請進屯洛陽,修複園陵,使襄為前驅,冠軍将軍劉洽鎮鹿台,建武将軍劉遁據倉垣,又求解揚州,專鎮洛陽,诏不許。

    浩既至許昌,會張遇反,謝尚又敗績,浩還壽陽。

    後複進軍,次山桑,而襄反,浩懼,棄辎重退保谯城,器械軍儲皆為襄所掠,士卒多亡叛。

    浩遣劉啟、王彬之擊襄于山桑,并為襄所殺。

     桓溫素忌浩,及聞其敗,上疏罪浩曰: 案中軍将軍浩過蒙朝恩,叨竊非據,寵靈超卓,再司京辇,不能恭慎所任,恪居職次,而侵官離局,高下在心。

    前司徒臣谟執義履素,位居台輔,師傅先帝,朝之元老,年登七十,以禮請退,雖臨軒固辭,不順恩旨,适足以明遜讓之風,弘優賢之禮。

    而浩虛生狡說,疑誤朝聽,獄之有司,将緻大辟。

    自羯胡夭亡,群兇殄滅,而百姓塗炭,企遲拯接。

    浩受專征之重,無雪恥之志,坐自封植,妄生風塵,遂使寇仇稽誅,奸逆并起,華夏鼎沸,黎元殄悴。

    浩懼罪将及,不容于朝,外聲進讨,内求苟免。

    出次壽陽,頓甲彌年,傾天府之資,竭五州之力,收合無賴,以自強衛,爵命無章,猜害罔顧。

    故範豐之屬反叛于芍陂,奇德、龍會作變于肘腋。

    羌帥姚襄率衆歸化,遣其母弟入質京邑,浩不能撫而用之,陰圖殺害,再遣剌客,為襄所覺。

    襄遂惶懼,用緻逆命。

    生長亂階,自浩始也。

    複不能以時掃滅,縱放小豎,鼓行毒害,身狼狽于山桑,軍破碎于梁國,舟車焚燒,辎重覆沒。

    三軍積實,反以資寇,精甲利器,更為賊用。

    神怒人怨,衆之所棄,傾危之憂,将及社稷。

    臣所以忘寝屏營,啟處無地。

    夫率正顯義,所以緻訓,明罰敕法,所以齊衆,伏願陛下上追唐堯放命之刑下鑒《春秋》無君之典。

    若聖上含弘,末忍誅殛,且宜遐棄,擯之荒裔。

    雖未足以塞山海之責,粗可以宣誡于将來矣。

     竟坐廢為庶人,徙于東陽之信安縣。

     浩少與溫齊名,而每心競。

    溫嘗問浩:“君何如我?”浩曰:“我與君周旋久,甯作我也。

    ”溫既以雄豪自許,每輕浩,浩不之憚也。

    至是,溫語人曰:“少時吾與浩共騎竹馬,我棄去,浩辄取之,故當出我下也。

    ”又謂郗超曰:“浩有德有言,向使作令仆,足以儀刑百揆,朝廷用違其才耳。

    ” 浩雖被黜放,口無怨言,夷神委命,談詠不辍,雖家人不見其有流放之戚。

    但終日書空,作“咄咄怪事”四字而已。

    浩甥韓伯,浩素賞愛之,随至徙所,經歲還都,浩送至渚側,詠曹顔遠詩雲:“富貴他人合,貧賤親戚離。

    ”因而泣下。

    後溫将以浩為尚書令,遺書告之,浩欣然許焉。

    将答書,慮有謬誤,開閉者數十,竟達空函,大忤溫意,由是遂絕。

    永和十二年卒。

     子涓,亦有美名,鹹安初,桓溫廢太宰、武陵王晞,誣涓及庾倩與晞謀反,害之。

     浩後将改葬,其故吏顧悅之上疏訟浩曰: 伏見故中軍将軍、揚州刺史殷浩體德沈粹,識理淹長,風流雅勝,聲蓋當時,再臨神州,萬裡肅清,勳績茂著,聖朝欽嘉,遂授分陝推毂之任。

    戎旗既建,出鎮壽陽,驅其豺狼,翦其荊棘,收羅向義,廣開屯田,沐雨栉風,等勤台仆。

    仰憑皇威,群醜革面,進軍河洛,修複園陵。

    不虞之變,中路猖蹶,遂令為山之功崩于垂成,忠款之志于是而廢。

    既受削黜,自擯山海,杜門終身,與世兩絕,可謂克己複禮,窮而無怨者也。

    尋浩所犯,蓋負敗之常科,非即情之永責。

    論其名德深誠則如彼,察其補過罪己則如此,豈可棄而不恤,使法有餘冤!方今宅兆已成。

    埏隧已開,懸棺而窆,禮同庶人,存亡有非命之分,九泉無自訴之斯,仰感三良,昊天罔極。

    若使明诏爰發,旌我善人,崇複本官,遠彰幽昧,斯則國家威恩有兼濟之美,死而可作,無負心之恨。

     疏奏,诏追複浩本官。

     顧悅之,字君叔,少有義行。

    與簡文同年,而發早白。

    帝問其故。

    對曰:“松柏之姿,經霜猶茂;蒲柳常質,望秋先零。

    ”簡文悅其對。

    始将抗表訟浩,浩親故多謂非宜,悅之決意以聞,又與朝臣争論,故衆無以奪焉。

    時人鹹稱之。

    為州别駕,曆尚書右丞,卒。

    子凱之,别有傳。

     蔡裔者,有勇氣,聲若雷震。

    嘗有二偷入室,裔拊床一呼,而盜俱隕,故浩委以軍鋒焉。

      史臣曰:陸晔等并以時望國華,效彰曆試,疊居端揆,參掌機衡。

    然皆率由舊章,得免祗悔。

    而充抗言孺子,雖屈壓于權臣,翊奉儲君,竟導揚于末命,頻參大議,屢畫嘉謀,可謂忠貞在斯而已。

    殷浩清徽雅量,衆議攸歸,高秩厚禮,不行而至,鹹謂教義由其興替,社稷俟以安危。

    及其入處國鈞,未有嘉謀善政,出總戎律,唯聞蹙國喪師,是知風流異貞固之才,談論非奇正之要。

    違方易任,以緻播遷,悲失!蔡谟度德而處,弘斯止足,置以刑書,斯為過矣。

     贊曰:士光時望,士瑤允當。

    政既弟兄,任惟台相。

    祖言簡率,遺風可尚。

    蔡葛知名,或雅或清。

    次道方概,謀遠忠貞。

    中軍鑒局,譽光雅俗。

    夷曠有餘,經綸不足。

    舍長任短,功虧名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