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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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蝕月。
月者屬《坎》,群陰之府,所以照察幽情,以佐太陽者也。
太白,金行之星,而來犯之,天意若曰刑理失中,自壞其所以為法者也。
臣術學庸近,不練内事,卦理所及,敢不盡言。
又去秋以來,沈雨跨年,雖為金家涉火之祥,然亦是刑獄充溢,怨歎之氣所緻。
往建興四年十二月中,行丞相令史淳于伯刑于市,而血逆流長标。
伯者小人,雖罪在未允,何足感動靈變,緻若斯之怪邪!明皇天所以保祐金家,子愛陛下,屢見災異,殷勤無已。
陛下宜側身思懼,以應靈譴。
皇極之谪,事不虛降。
不然,恐将來必有愆陽苦雨之災,崩震薄蝕之變,狂狡蠢戾之妖,以益陛下旰食之勞也。
臣謹尋按舊經,《尚書》有五事供禦之術,京房易傳有消複之救,所以緣咎而緻慶,因異而邁政。
故木不生庭,太戊無以隆;雉不鳴鼎,武丁不為宗。
夫寅畏者所以飨福,怠傲者所以招患,此自然之符應,不可不察也。
案《解卦》繇雲:“君子以赦過宥罪。
”《既濟》雲;“思患而豫防之。
”臣愚以為宜發哀矜之诏,引在予之責,蕩除瑕釁,贊陽布惠,使幽斃之人應蒼生以悅育,否滞之氣随谷風而纾散。
此亦寄時事以制用,藉開塞而曲成者也。
臣竊觀陛下貞明仁恕,體之自然,天假其祚,奄有區夏,啟重光于已昧,廓四祖之遐武,祥靈表瑞,人鬼獻謀,應天順時,殆不尚此。
然陛下即位以來,中興之化未闡,雖躬綜萬機,勞逾日昃,玄澤未加于群生,聲教未被乎宇宙,臣主未甯于上,黔細未輯于下,《鴻雁》之詠不興,康衢之歌不作者,何也?杖道之情未著,而任刑之風先彰,經國之略未震,而軌物之迹屢遷。
夫法令不一則人情惑,職次數改則觊觎生,官方不審則秕政作,懲勸不明則善惡渾,此有國者之所慎也。
臣竊為陛下惜之。
夫以區區之曹參,猶能遵蓋公之一言,倚清靖以鎮俗,寄市獄以容非,德音不忘,流詠于今。
漢之中宗,聰悟獨斷,可謂令主,然厲意刑名,用虧純德。
《老子》以禮為忠信之薄,況刑又是禮之糟粕者乎!夫無為而為之,不宰以宰之,固陛下之所體者也。
恥其君不為堯舜者,亦豈惟古人!是以敢肆狂瞽,不隐其懷。
若臣言可采,或所以為塵露之益;若不足采,所以廣聽納之門。
願陛下少留神鑒,賜察臣言。
疏奏,優诏報之。
其後日有黑氣,璞複上疏曰: 臣以頑昧,近者冒陳所見,陛下不遺狂言,事蒙禦省。
伏讀聖诏,歡懼交戰。
臣前雲升陽未布,隆陰仍積,《坎》為法象,刑獄所麗,變《坎》加《離》,厥象不燭,疑将來必有薄蝕之變也。
此月四日,日出山六七丈,精光潛昧,而色都赤,中有異物大如雞子,又有青黑之氣共相薄擊,良久方解。
案時在歲首純陽之月,日在癸亥全陰之位,而有此異,殆元首供禦之義不顯,消複之理不著之所緻也。
計去微臣所陳,未及一月,而便有此變,益明皇天留情陛下懇懇之至也。
往年歲末,太白蝕月,今在歲始,日有咎谪。
會未數旬,大眚再見。
日月告釁,見懼詩人,無曰天高,其鑒不遠。
故宋景言善,熒惑退次;光武甯亂,呼沲結冰。
此明天人之懸符,有若形影之相應。
應之以德,則休祥臻;酬之以怠,則咎征作。
陛下宜恭承靈譴,敬天之怒,施沛然之恩,諧玄同之化,上所以允塞天意,下所以弭息群謗。
臣聞人之多幸,國之不幸。
赦不宜數,實如聖旨。
臣愚以為子産之鑄刑書,非政事之善,然不得不作者,須以救弊故也。
今之宜赦,理亦如之。
随時之宜,亦聖人所善者。
此國家大信之要,誠非微臣所得幹豫。
今聖朝明哲,思弘謀猷,方辟四門以亮采,訪輿誦于群心,況臣蒙珥筆朝末,而可不竭誠盡規哉! 頃之遷尚書郎。
數言便宜,多研匡益。
明帝之在東宮,與溫峤、庾亮并有布衣之好,璞亦以才學見重,埒于峤、亮,論者美之。
然性輕易,不修威儀,嗜酒好色,時或過度。
著作郎幹寶常誡之曰:“此非适性之道也。
”璞曰:“吾所受有本限,用之恆恐不得盡,卿乃憂酒色之為患乎!” 璞既好蔔筮,缙紳多笑之。
又自以才高位卑,乃著《客傲》,其辭曰: 客傲郭生曰:“玉以兼城為寶,士以知名為賢。
明月不妄映,蘭葩豈虛鮮。
今足下既以拔文秀于叢荟,廕弱根于慶雲,陵扶搖而竦翮,揮清瀾
月者屬《坎》,群陰之府,所以照察幽情,以佐太陽者也。
太白,金行之星,而來犯之,天意若曰刑理失中,自壞其所以為法者也。
臣術學庸近,不練内事,卦理所及,敢不盡言。
又去秋以來,沈雨跨年,雖為金家涉火之祥,然亦是刑獄充溢,怨歎之氣所緻。
往建興四年十二月中,行丞相令史淳于伯刑于市,而血逆流長标。
伯者小人,雖罪在未允,何足感動靈變,緻若斯之怪邪!明皇天所以保祐金家,子愛陛下,屢見災異,殷勤無已。
陛下宜側身思懼,以應靈譴。
皇極之谪,事不虛降。
不然,恐将來必有愆陽苦雨之災,崩震薄蝕之變,狂狡蠢戾之妖,以益陛下旰食之勞也。
臣謹尋按舊經,《尚書》有五事供禦之術,京房易傳有消複之救,所以緣咎而緻慶,因異而邁政。
故木不生庭,太戊無以隆;雉不鳴鼎,武丁不為宗。
夫寅畏者所以飨福,怠傲者所以招患,此自然之符應,不可不察也。
案《解卦》繇雲:“君子以赦過宥罪。
”《既濟》雲;“思患而豫防之。
”臣愚以為宜發哀矜之诏,引在予之責,蕩除瑕釁,贊陽布惠,使幽斃之人應蒼生以悅育,否滞之氣随谷風而纾散。
此亦寄時事以制用,藉開塞而曲成者也。
臣竊觀陛下貞明仁恕,體之自然,天假其祚,奄有區夏,啟重光于已昧,廓四祖之遐武,祥靈表瑞,人鬼獻謀,應天順時,殆不尚此。
然陛下即位以來,中興之化未闡,雖躬綜萬機,勞逾日昃,玄澤未加于群生,聲教未被乎宇宙,臣主未甯于上,黔細未輯于下,《鴻雁》之詠不興,康衢之歌不作者,何也?杖道之情未著,而任刑之風先彰,經國之略未震,而軌物之迹屢遷。
夫法令不一則人情惑,職次數改則觊觎生,官方不審則秕政作,懲勸不明則善惡渾,此有國者之所慎也。
臣竊為陛下惜之。
夫以區區之曹參,猶能遵蓋公之一言,倚清靖以鎮俗,寄市獄以容非,德音不忘,流詠于今。
漢之中宗,聰悟獨斷,可謂令主,然厲意刑名,用虧純德。
《老子》以禮為忠信之薄,況刑又是禮之糟粕者乎!夫無為而為之,不宰以宰之,固陛下之所體者也。
恥其君不為堯舜者,亦豈惟古人!是以敢肆狂瞽,不隐其懷。
若臣言可采,或所以為塵露之益;若不足采,所以廣聽納之門。
願陛下少留神鑒,賜察臣言。
疏奏,優诏報之。
其後日有黑氣,璞複上疏曰: 臣以頑昧,近者冒陳所見,陛下不遺狂言,事蒙禦省。
伏讀聖诏,歡懼交戰。
臣前雲升陽未布,隆陰仍積,《坎》為法象,刑獄所麗,變《坎》加《離》,厥象不燭,疑将來必有薄蝕之變也。
此月四日,日出山六七丈,精光潛昧,而色都赤,中有異物大如雞子,又有青黑之氣共相薄擊,良久方解。
案時在歲首純陽之月,日在癸亥全陰之位,而有此異,殆元首供禦之義不顯,消複之理不著之所緻也。
計去微臣所陳,未及一月,而便有此變,益明皇天留情陛下懇懇之至也。
往年歲末,太白蝕月,今在歲始,日有咎谪。
會未數旬,大眚再見。
日月告釁,見懼詩人,無曰天高,其鑒不遠。
故宋景言善,熒惑退次;光武甯亂,呼沲結冰。
此明天人之懸符,有若形影之相應。
應之以德,則休祥臻;酬之以怠,則咎征作。
陛下宜恭承靈譴,敬天之怒,施沛然之恩,諧玄同之化,上所以允塞天意,下所以弭息群謗。
臣聞人之多幸,國之不幸。
赦不宜數,實如聖旨。
臣愚以為子産之鑄刑書,非政事之善,然不得不作者,須以救弊故也。
今之宜赦,理亦如之。
随時之宜,亦聖人所善者。
此國家大信之要,誠非微臣所得幹豫。
今聖朝明哲,思弘謀猷,方辟四門以亮采,訪輿誦于群心,況臣蒙珥筆朝末,而可不竭誠盡規哉! 頃之遷尚書郎。
數言便宜,多研匡益。
明帝之在東宮,與溫峤、庾亮并有布衣之好,璞亦以才學見重,埒于峤、亮,論者美之。
然性輕易,不修威儀,嗜酒好色,時或過度。
著作郎幹寶常誡之曰:“此非适性之道也。
”璞曰:“吾所受有本限,用之恆恐不得盡,卿乃憂酒色之為患乎!” 璞既好蔔筮,缙紳多笑之。
又自以才高位卑,乃著《客傲》,其辭曰: 客傲郭生曰:“玉以兼城為寶,士以知名為賢。
明月不妄映,蘭葩豈虛鮮。
今足下既以拔文秀于叢荟,廕弱根于慶雲,陵扶搖而竦翮,揮清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