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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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隗手,流涕嗚咽,勸令避禍。

    協曰:“臣當守死,不敢有貳。

    ”帝曰:“今事逼矣,安可不行!”乃令給協、隗人馬,使自為計。

    協年老,不堪騎乘,素無恩紀,募從者,皆委之行。

    至江乘,為人所殺,送首于敦,敦德刁氏,收葬之。

    帝痛協不免,密捕送協首者而誅之。

     敦平後,周顗、戴若思等皆被顯贈,惟協以出奔不在其例。

    鹹康中,協子彜上疏訟之。

    在位者多以明帝之世褒貶已定,非所得更議,且協不能抗節隕身,乃出奔遇害,不可複其官爵也。

    丹陽尹殷融議曰:“王敦惡逆,罪不容誅,則協之善亦不容賞。

    若以忠非良圖,謀事失算,以此為責者,蓋在于譏議之間耳。

    即兇殘之誅以為國刑,将何以沮勸乎!當敦專逼之時,慶賞威刑專自己出,是以元帝慮深崇本,以協為比,事由國計,蓋不為私。

    昔孔甯、儀行父從君于昏,楚複其位者,君之黨故也。

    況協之比君,在于義順。

    且中興四佐,位為朝首。

    于時事窮計屈,奉命違寇,非為逃刑。

    謂宜顯贈,以明忠義。

    ”時庾冰輔政,疑不能決。

    左光祿大夫蔡谟與冰書曰:  夫爵人者,宜顯其功;罰人者,宜彰其罪,此古今之所慎也。

    凡小之人猶尚如此,刁令中興上佐,有死難之名,天下不聞其罪,而見其貶,緻令刁氏稱冤,此乃為王敦複仇也。

    内沮忠臣之節,論者惑之。

    若實有大罪,宜顯其事,令天下知之,明聖朝不貶死難之臣。

    《春秋》之義,以功補過。

    過輕功重者,得以加封;功輕過重者,不免誅絕;功足贖罪者無黜。

    雖先有邪佞之罪,而臨難之日黨于其君者,不絕之也。

    孔甯、儀行父親與靈公淫亂于朝,君殺國滅,由此二臣,而楚尚納之。

    傳稱有禮不絕其位者,君之黨也。

    若刁令有罪,重于孔儀,絕之可也。

    若無此罪,宜見追論。

      或謂明帝之世已見寝廢,今不宜複改,吾又以為不然。

    夫大道宰世,殊塗一緻。

    萬機之事,或異或同,同不相善,異不相譏。

    故堯抑元凱而舜舉之,堯不為失,舜不為非,何必前世所廢便不宜改乎?漢蕭何之後坐法失侯,文帝不封而景帝封之,後複失侯,武昭二帝不封而宣帝封之。

    近去元年,車駕釋奠,拜孔子之坐,此亦元明二帝所不行也。

    又刁令但是明帝所不贈耳,非誅之也。

    王平子、第五猗皆元帝所誅,而今日所贈,豈以改前為嫌乎!凡處事者,當上合古義,下準今例,然後談者不惑,受罪者無怨耳。

    案周仆射、戴征西本非王敦唱檄所仇也,事定後乃見害耳;周筵、郭璞等并亦非為主禦難也,自平居見殺耳,皆見褒贈,刁令事義豈輕于此乎?自頃員外散騎尚得追贈,況刁令位亞三司。

    若先自壽終,不失員外散騎之例也。

    就不蒙贈,不失以本官殡葬也。

    此為一人之身,壽終則蒙贈,死難則見絕,豈所以明事君之道,厲為臣之節乎!宜顯評其事,以解天下疑惑之論。

     又聞談者亦多謂宜贈。

    凡事不允當,而得衆助者,若以善柔得衆,而刁令粗剛多怨;若以貴也,刁氏今賤;若以富也,刁氏今貧。

    人士何故反助寒門而此言之?足下宜察此意。

     冰然之。

    事奏,成帝诏曰:“協情在忠主,而失為臣之道,故令王敦得托名公義,而實肆私忌,遂令社稷受屈,元皇銜恥,緻禍之原,豈不有由!若極明國典,則曩刑非重。

    今正當以協之勤有可書,敦之逆命不可長,故議其事耳。

    今可複協本位,加之冊祭,以明有忠于君者纖介必顯,雖于貶裁未盡,然或足有勸矣。

    ”于是追贈本官,祭以太牢。

     彜字大倫。

    少遭家難。

    王敦誅後,彜斬仇人黨,以首祭父墓,詣廷尉請罪,朝廷特宥之,由是知名,曆尚書吏部郎、吳國内史,累遷北中郎将、徐兗二州刺史、假節,鎮廣陵,卒于官。

     子逵,字伯道,逵弟暢,字仲遠;次子弘,字叔仁,并曆顯職。

    隆安中,達為廣州刺史,領平越中郎将、假節;暢為始興相;弘為冀州刺史。

    兄弟子侄并不拘名行,以貨殖為務,有田萬頃,奴婢數千人,餘資稱是。

      桓玄篡位,以逵為西中郎将、豫州刺史,鎮曆陽;暢右衛将軍;弘撫軍桓修司馬。

    劉裕起義,斬桓修,時暢、弘謀起兵襲裕,裕遣劉毅讨之,暢伏誅;弘亡,不知所在。

    逵在曆陽執劉裕參軍諸葛長民,檻車送于桓玄,至當利而玄敗,送人共破檻出長民,遂趣曆陽。

    逵棄城而走,為下人所執,斬于石頭。

    子侄無少長皆死,惟小弟騁被宥,為給事中,尋謀反伏誅,刁氏遂滅。

    刁氏素殷富,奴客縱橫,固吝山澤,為京口之蠹。

    裕散其資蓄,今百姓稱力而取之,彌日不盡。

    時天下饑弊,編戶賴之以濟焉。

     戴若思,廣陵人也,名犯高祖廟諱。

    祖烈,吳左将軍。

    父昌,會稽太守。

    若思有風儀,性閑爽,少好遊俠,不拘操行。

    遇陸機赴洛,船裝甚盛,遂與其徒掠之。

    若思登岸,據胡床,指麾同旅,皆得其宜。

    機察見之,知非常人,在舫屋上遙謂之曰:“卿才器如此,乃複作劫邪!”若思感悟,因流涕,投劍就之。

    機與言,深加賞異,遂與定交焉。

     若思後舉孝廉,入洛,機薦之于趙王倫曰:“蓋聞繁弱登禦,然後高墉之功顯;孤竹在肆,然後降神之曲成。

    是以高世之主必假遠迩之器,蘊椟之才思托太音之和。

    伏見處士廣陵戴若思,年三十,清沖履道,德量允塞;思理足以研幽,才鑒足以辯物;安窮樂志,無風塵之慕,砥節立行,有井渫之潔;誠東南之遺寶,宰朝之奇璞也。

    若得托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