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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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弘陶侃 劉弘,字和季,沛國相人也。

    祖馥,魏揚州刺史。

    父靖,鎮北将軍。

    弘有幹略政事之才,少家洛陽,與武帝同居永安裡,又同年,共研席。

    以舊恩起家太子門大夫,累遷率更令,轉太宰長史。

    張華甚重之。

    由是為甯朔将軍、假節、監幽州諸軍事,領烏丸校尉,甚有威惠,寇盜屏迹,為幽朔所稱。

    以勳德兼茂,封宣城公。

    太安中,張昌作亂,轉使持節、南蠻校尉、荊州刺史,率前将軍趙骧等讨昌,自方城至宛、新野,所向皆平。

    及新野王歆之敗也,以弘代為鎮南将軍、都督荊州諸軍事,餘官如故。

    弘遣南蠻長史陶侃為大都護,參軍蒯恆為義軍督護,牙門将皮初為都戰帥,進據襄陽。

    張昌并軍圍宛,敗趙骧軍,弘退屯梁。

    侃、初等累戰破昌,前後斬首數萬級。

    及到官,昌懼而逃,其衆悉降,荊土平。

      初,弘之退也,範陽王虓遣長水校尉張奕領荊州。

    弘至,奕不受代,與兵距弘。

    弘遣軍讨奕,斬之,表曰:“臣以凡才,謬荷國恩,作司方州,奉辭伐罪,不能奮揚雷霆,折沖萬裡,軍退于宛,分受顯戮。

    猥蒙含宥,被遣之職,即進達所鎮。

    而範陽王虓先遣前長水校尉張奕領荊州,臣至,不受節度,擅舉兵距臣。

    今張昌奸黨初平,昌未枭擒,益梁流人蕭條猥集,無賴之徒易相扇動,飙風駭蕩,則滄海橫波,苟患失之,無所不至,比須表上,慮失事機,辄遣軍讨奕,即枭其首。

    奕雖貪亂,欲為荼毒,由臣劣弱,不勝其任,令奕肆心,以勞資斧,敢引覆餗之刑,甘受專辄之罪。

    ”诏曰:“将軍文武兼資,前委方夏,宛城不守,咎由趙骧。

    将軍所遣諸軍,克滅群寇,張奕貪禍,距違诏命。

    将軍緻讨,傳首阙庭,雖有不請之嫌,古人有專之之義。

    其恢宏奧略,鎮綏南海,以副推毂之望焉。

    ”張昌竄于下隽山,弘遣軍讨昌,斬之,悉降其衆。

     時荊部守宰多阙,弘請補選,帝從之。

    弘乃叙功铨德,随才補授,甚為論者所稱。

    乃表曰:“被中诏,敕臣随資品選,補諸缺吏。

    夫慶賞刑威,非臣所專,且知人則哲,聖帝所難,非臣暗蔽所能斟酌。

    然萬事有機,豪厘宜慎,謹奉诏書,差所應用。

    蓋崇化莫若貴德,則所以濟屯,故太上立德,其次立功也。

    頃者多難,淳樸彌凋,臣辄以征士伍朝補零陵太守,庶以懲波蕩之弊,養退讓之操。

    臣以不武,前退于宛,長史陶侃、參軍蒯恆、牙門皮初,戮力緻讨,蕩滅奸兇,侃恆各以始終軍事,初為都戰帥,忠勇冠軍,漢沔清肅,實初等之勳也。

    《司馬法》‘賞不逾時’,欲人知為善之速福也。

    若不超報,無以勸徇功之士,慰熊罴之志。

    臣以初補襄陽太守,侃為府行司馬,使典論功事,恆為山都令。

    诏惟令臣以散補空缺,然沶鄉令虞潭忠誠烈正,首唱義舉,舉善以教,不能者勸,臣辄特轉潭補醴陵令。

    南郡廉吏仇勃,母老疾困,賊至守衛不移,以緻拷掠,幾至隕命。

    尚書令史郭貞,張昌以為尚書郎,欲訪以朝議,遁逃不出,昌質其妻子,避之彌遠。

    勃孝笃著于臨危,貞忠厲于強暴,雖各四品,皆可以訓獎臣子,長益風教。

    臣辄以勃為歸鄉令,貞為信陵令。

    皆功行相參,循名校實,條列行狀,公文具上。

    ”朝廷以初雖有功,襄陽又是名郡,名器宜慎,不可授初,乃以前東平太守夏侯陟為襄陽太守,餘并從之。

    陟,弘之婿也。

    弘下教曰:“夫統天下者,宜與天下一心;化一國者,宜與一國為任。

    若必姻親然後可用,則荊州十郡,安得十女婿然後為政哉!”乃表“陟姻親,舊制不得相監。

    皮初之勳宜見酬報。

    ”诏聽之。

     弘于是勸課農桑,寬刑省賦,歲用有年,百姓愛悅。

    弘嘗夜起,聞城上持更者歎聲甚苦,遂呼省之。

    兵年過六十,羸疾無襦。

    弘愍之,乃谪罰主者,遂給韋袍複帽,轉以相付。

    舊制,岘方二山澤中不聽百姓捕魚,弘下教曰:“禮,名山大澤不封,與共其利。

    今公私并兼,百姓無複厝手地,當何謂邪!速改此法。

    ”又“酒室中雲齊中酒、聽事酒、猥酒,同用曲米,而優劣三品。

    投醪當與三軍同其薄厚,自今不得分别。

    ”時益州刺史羅尚為李特所敗,遣使告急,請糧。

    弘移書贍給,而州府綱紀以運道懸遠,文武匮乏,欲以零陵一運米五千斛與尚。

    弘曰:“諸君未之思耳。

    天下一家,彼此無異,吾今給之,則無西顧之憂矣。

    ”遂以零陵米三萬斛給之。

    尚賴以自固。

    于時流人在荊州十餘萬戶,羁旅貧乏,多為盜賊。

    弘乃給其田種糧食,擢其賢才,随資叙用。

    時總章太樂伶人,避亂多至荊州,或勸可作樂者。

    弘曰:“昔劉景升以禮壞樂崩,命杜夔為天子合樂,樂成,欲庭作之。

    夔曰:‘為天子合樂而庭作之,恐非将軍本意。

    ’吾常為之歎息。

    今主上蒙塵,吾未能展效臣節,雖有家伎,猶不宜聽,況禦樂哉!”乃下郡縣,使安慰之,須朝廷旋返,送還本署。

    論平張昌功,應封次子一人縣侯,弘上疏固讓,許之。

    進拜侍中、鎮南大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惠帝幸長安,河間王颙挾天子,诏弘為劉喬繼援。

    弘以張方殘暴,知颙必敗,遣使受東海王越節度。

    時天下大亂,弘專督江漢,威行南服。

    前廣漢太守辛冉說弘以從橫之事,弘大怒,斬之。

    河間王颙使張光為順陽太守,南陽太守衛展說弘曰:“彭城王前東奔,有不善之言。

    張光,太宰腹心,宜斬光以明向背。

    ”弘曰:“宰輔得失,豈張光之罪!危人自安,君子弗為也。

    ”展深恨之。

     陳敏寇揚州,引兵欲西上,弘乃解南蠻,以授前北軍中候蔣超,統江夏太守陶侃、武陵太守苗光,以大衆屯于夏口。

    又遣治中何松領建平、宜都、襄陽三郡兵,屯巴東,為羅尚後繼。

    又加南平太守應詹甯遠将軍,督三郡水軍,繼蔣超。

    侃與敏同郡,又同歲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