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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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治也。

    輿曳牛掣,其人耏且劓,内兌廢也。

    厥宗筮膚,往必濟也。

    大君外至,明相麗也。

    乾而不乾,事乃睽也;剛運善斷,無惑疑也。

    ”孟曰:“筮不違人,是謂大同,時不可以失。

    ”仁宗喜,振袖而起,乃共扶上馬,孟及諸臣皆步從,入自延春門。

    哈剌哈孫自東掖來就之,至殿廊,收首謀及同惡者,悉送都獄;奉禦玺,北迎武宗,中外翕然,随以定。

     仁宗監國,使孟參知政事。

    孟久在民間,備知闾閻幽隐,損益庶務,悉中利病,遠近無不悅服,然特抑絕僥幸,群小多不樂,孟不為變。

    事定,乃言于仁宗曰:“執政大臣,當自天子親用,今鸾輿在道,孟未見顔色,誠不敢冒當重任。

    ”固辭弗許,遂逃去,不知所之。

    夏五月,武宗即位,有言于帝曰:“内難之初定也,李孟嘗勸皇弟以自取,如彼言,豈有今日!”武宗察其誣,弗聽,仁宗亦不敢複言孟。

    至大二年,仁宗為皇太子,嘗侍帝同太後内宴,飲半,仁宗深思,戚然改容。

    帝顧語曰:“吾弟今日不樂,何所思邪?”仁宗從容起謝曰:”賴天地祖宗神靈,神器有歸,然成今日母子兄弟之歡者,李道複之功為多。

    适有所思,不自知其變于色也。

    ”帝甚友一愛一,感其言,即命搜訪之,得之許昌陉山,遣使召之。

     三年春正月,入見武宗于玉德殿,帝指孟謂宰執大臣曰:“此皇祖妣命為朕賓師者,宜速任之。

    ”三月,特授榮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集賢大學士,同知徽政院事。

    仁宗嗣立,真拜中書平章政事,進階光祿大夫,推恩其三世,且谕之曰:“卿,朕之舊學,其盡心以輔朕之不及。

    ”孟感知遇,力以國事為己任,節賜與,重名爵,核太官之濫費,汰宿衛之冗員。

    貴戚近臣,惡其不便于己,而心服其公,無間言焉。

     司空、司徒、太尉,古之三公,自大德以來,封拜繁多;釋、老二教,設官統治,權抗有司,撓亂政事,僧道尤苦其擾。

    孟言:“人君之一柄一,在賞與刑,賞一善而天下勸,罰一惡而天下懲,一柄一乃不失。

    所施失當,不足勸懲,何以為治!僧、道士既為出世法,何用官府繩治!”乃奏雪冤死者,複其官廕;濫冒名爵者,悉奪之;罷僧道官。

    天下稱快。

     仁宗初出居懷,深見吏弊,欲痛刬除之。

    孟進言曰:“吏亦有賢者,在乎變化激厲之而已。

    ”帝曰:“卿儒者,宜與此曹氣類不合,而曲相護祐如此,真長者之言。

    卿在朕前,惟舉人所長,而不斥其短,尤朕所深嘉也。

    ”時承平日久,風俗奢一靡一,車服僭拟,上下無章,近臣恃恩,求請無厭。

    時宰不為裁制,乃更相汲引,望幸恩賜,耗竭公儲,以為私惠。

    孟言:“貴賤有章,所以定民志;賜與有節,所以勸臣下。

    請各為之限制。

    ”帝皆從之。

     孟在政一府,雖多所補益,而自視常若不及,嘗因間請曰:“臣學聖人道,遭遇陛下,陛下堯、舜之主也。

    臣不能使天下為堯、舜之民,上負陛下,下負所學,乞解罷政權,避賢路。

    ”帝曰:“朕在位,必卿在中書,朕與卿相與終始,自今其勿複言。

    ”繼賜爵秦國公,帝親授以印章,命學士院降制。

    又圖其像,敕詞臣為之贊,及禦書“秋谷”二字,識以玺而賜之。

    入見,必賜坐,語移時,稱其字而不名,其見尊禮如此。

    帝嘗語近臣曰:“道複以道德相朕,緻天下蒙澤。

    ”賜之鈔十萬貫,令将作為治第。

    孟辭曰:“臣布衣際遇,所望于陛下者,非富貴之謂也。

    ”悉辭不受。

    皇慶元年正月,授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國史,仍平章政事。

    未幾,請告歸葬其父母,帝勞餞之曰:“事訖,宜速還,毋久留,孤朕所望!”十二月,入朝,帝大悅,慰勞甚至,因請謝事,優诏不允;請益堅,乃命以平章政事議中書省事,承旨翰林。

    二年夏,乞還國公印,奏三上,始如所請。

    帝每與孟論用人之方,孟曰:“人材所出,固非一途,然漢、唐、宋、金,科舉得人為盛。

    今欲興天下之賢能,如以科舉取之,猶勝于多門而進;然必先德行經術而後文辭,乃可得真材也。

    ”帝深然其言,決意行之。

    延祐元年十二月,複拜平章政事。

    二年春,命知貢舉,及廷策進士,為監試官。

    七月,進金紫光祿大夫、上柱國,改封韓國公,職任如故。

    已而以衰病不任事,乞解政權歸田裡,帝不得已從所請,複為翰林學士承旨,入侍宴間,禮遇尤厚。

     延祐七年,仁宗崩,英宗初立,太師鐵木疊兒複相,以孟前共政時不附己,讒構誣謗,盡收前後封拜制命,降授集賢侍講學士、嘉議大夫,度其必辭,因中害之。

    孟拜命欣然,适翰林學士劉赓來慰問,即與同入院。

    宣徽使以聞曰:“李孟今日供職,舊例當賜酒。

    ”帝愕然曰:“李道複乃肯俯就集賢耶?”時鐵木疊兒子八爾吉思侍帝側,帝顧謂曰:“爾輩謂彼不肯為是官,今定何如!”由是讒不得行。

    嘗語人曰:“老臣待罪中書,無補于國,聖恩寬宥,不奪其祿,今老矣,其何以報稱!”帝聞而善之,恩意稍加。

    至治元年卒。

    禦史累章辨其誣,诏複元官。

    至治中,贈舊學同德翊戴輔治功臣、太保、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谥文忠。

     孟宇量闳廓,材略過人,三入中書,民間利害,知無不言,引古證今,務歸至當。

    士無貴賤,苟賢矣,不進拔不已。

    遊其門者,後皆知名。

    退居一室,蕭然如布衣。

    為文有奇氣,其論必主于理,其獻納謀議,常自毀其稿,家無幾存。

    皇慶、延祐之世,每一政之缪,人必以為鐵木疊兒所為;一令之善,必歸之于孟焉。

    子獻,禦史中丞、同知經筵事。

     ○張養浩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

    幼有行義,嘗出,遇人有遺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

    年方十歲,讀書不辍,父母憂其過勤而止之,養浩晝則默誦,夜則閉戶,張燈竊讀。

    山東按察使焦遂聞之,薦為東平學正。

    遊京師,獻書于平章不忽木,大奇之,辟為禮部令史,仍薦入禦史台。

    一日病,不忽木親至其家問疾,四顧壁立,歎曰:“此真台掾也。

    ”及為丞相掾,選授堂邑縣尹。

    人言官舍不利,居無免者,竟居之。

    首毀一婬一祠三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饑寒所迫,不得已而為盜耳;既加之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自新之路也。

    ”衆盜感泣,互相戒曰:“毋負張公。

    ”有李虎者,嘗殺人,其一黨一暴戾為害,民不堪命,舊尹莫敢诘問。

    養浩至,盡置諸法,民甚快之。

    去官十年,猶為立碑頌德。

     仁宗在東宮,召為司經,未至,改文學,拜監察禦史。

    初,議立尚書省,養浩言其不便;既立,又言變法亂政,将禍天下。

    台臣抑而不聞,乃揚言曰:“昔桑哥用事,台臣不言,後幾不免。

    今禦史既言,又不以聞,台将安用!”時武宗将親祀南郊,不豫,遣大臣代祀,風忽大起,人多凍死。

    養浩于祀所揚言曰:“代祀非人,故天示之變。

    ”大違時相意。

    時省臣奏用台臣,養浩歎曰:“尉專捕盜,縱不稱職,使盜自選可乎?”遂疏時政萬餘言:一曰賞賜太侈,二曰刑禁太疏,三曰名爵太輕,四曰台綱太弱,五曰土木太盛,六曰号令太浮,七曰幸門太多,八曰風俗太一靡一,九曰異端太橫,十曰取相之術太寬。

    言皆切直,當國者不能容。

    遂除翰林待制,複構以罪罷之,戒省台勿複用。

    養浩恐及禍,乃變姓名遁去。

     尚書省罷,始召為右司都事。

    在堂邑時,其縣達魯花赤嘗與之有隙,時方求選,養浩為白宰相,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