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黑格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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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爾(Hegel,1770—1831)是德國哲學中由康德起始的那個運動的頂峰;雖然他對康德時常有所批評,假使原來沒有康德的學說體系,決不會産生他的體系。

    黑格爾的影響固然現在漸漸衰退了,但已往一向是很大的,而且不僅限于德國,也不是主要在德國。

    十九世紀末年,在美國和英國,一流的學院哲學家大多都是黑格爾派。

    在純哲學範圍以外,有許多新教神學家也采納他的學說,而且他的曆史哲學對政治理論發生了深遠的影響。

    大家都知道,馬克思在青年時代是個黑格爾的信徒,他在自己的完成了的學說體系中保留下來若幹重要的黑格爾派特色。

    即使(據我個人認為)黑格爾的學說幾乎全部是錯誤的,可是因為他是某種哲學的最好代表人物,這種哲學在旁人就沒有那麼一貫、那麼無所不包,所以他仍然保持着不單是曆史意義上的重要地位。

     他的一生沒有多少重大事件。

    在青年時代,他非常熱中于神秘主義,他後日的見解多少可以看成是最初他以為是神秘洞察的東西的理智化。

    他起先在耶拿大學當Privatdozent(無俸講師)——他曾提到他在耶拿戰役開始的前一天在耶拿寫成了《精神現象學》(PhenomenologyofMind)——然後在紐倫堡大學當Privatdozent,後來又在海德堡大學作教授(1816—1818),最後從1818年至逝世在柏林大學作教授,在以上各大學都講授哲學。

    他晚年是一個普魯士愛國者,是國家的忠仆,安享公認的哲學聲望;但是在青年時代他卻藐視普魯士而景仰拿破侖,甚至為法軍在耶拿的勝利而歡欣。

     黑格爾的哲學非常艱深,我想在所有大哲學家當中他可說是最難懂的了。

    在開始詳細讨論以前,對他的哲學先作一個一般勾畫,或許有些幫助。

     由于他早年對神秘主義的興趣,他保留下來一個信念:分立性是不實在的;依他的見解,世界并不是一些各自完全自立的堅固的單元——不管是原子或靈魂——的集成體。

    有限事物外觀上的自立性,在他看來是幻覺;他主張,除全體而外任何東西都不是根本完全實在的。

    但是他不把全體想像成單純的實體,而想像成一個我們應該稱之為有機體的那類的複合體系,在這點上他與巴門尼德和斯賓諾莎是不同的。

    看來好像構成為世界的那些貌似分立的東西,并不單純是一種幻覺;它們或多或少各有一定程度的實在性,因為真正看起來便知道各是全體的一個方面,而它的實在性也就在于這個方面。

    随着這種看法,當然就不相信時間與空間本身的實在性,因為時間和空間如果認為是完全實在的,必然要有分立性和多重性。

    所有這一切,最初想必都是在他心裡産生的神秘的“洞察”;他的書中提出來的理智精制品一定是後來才有的。

     黑格爾斷言現實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現實的。

    但是他講這話時,他的“現實的”一詞并不指經驗主義者所要指的意思。

    他承認,甚至還強調,凡經驗主義者所以為的事實,都是不合理的,而且必然都是不合理的;隻有把事實作為全體的樣相來看,從而改變了它的外表性格,才看出它是合理的。

    盡管如此,把現實的和合理的同一看待,不可避免地仍舊要造成一些與“凡存在的事物都是正當的”這個信念分不開的自滿情緒。

     複雜萬狀的全體,黑格爾稱之為“絕對”。

    “絕對”是精神的;斯賓諾莎認為全體不僅有思維屬性而且有廣延屬性的見解被擯棄了。

     黑格爾同曆來其他曾抱有稍類似的形而上學觀點的人有兩點區别。

    一點是強調邏輯:黑格爾認為,“實在”的本性從它必須不自相矛盾這個唯一的考慮就能推演出來。

    另一個(與第一點密切相關的)區别特征是稱作“辯證法”的三元運動。

    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是兩部《邏輯學》(Logic)①,要想正确理解他對其它問題的見解的依據,這兩部書不可不懂。

     ①通稱《大邏輯》和《小邏輯》。

    ——譯者 邏輯照黑格爾的理解,他明确地說和形而上學是一回事;那是一種跟普通所說的邏輯完全不同的東西。

    他的看法是:任何平常的謂語,如果把它認作是限定“實在”全體的,結果它就是自相矛盾的。

    我們不妨舉巴門尼德的學說:唯一實在的“太一”是球狀的,作為一個粗淺的實例。

    任何東西如果沒有邊界便不會是球狀的,而除非它外部有什麼(至少有虛空間),它才可能有邊界。

    因此,假定整個宇宙是球狀的,便自相矛盾。

    (如果把非歐幾裡得幾何擡出來,對這個議論未嘗不可以有異議,但是這議論作為一個說明例子,也算可用了。

    )或者,我們來舉另一個更粗淺的實例——過于粗淺了,遠不是黑格爾會使用的。

    你可以說甲君是一個舅舅,這沒有明顯矛盾;但是假使你要講宇宙是舅舅,你就會陷入難局。

    所謂舅舅就是一個有外甥的人,而外甥是與舅舅分立的人;因此舅舅不會是“實在”全體。

     這個實例或許也可以用來說明辯證法,辯證法是由正題、反題與合題組成的。

    首先我們說:“實在是舅舅”。

    這是“正題”。

    但是存在舅舅就暗含着存在外甥。

    既然除“絕對”而外任何東西都不真存在,而我們現在又保證存在外甥,所以我們不得不斷言“絕對是外甥”。

    這是“反題”。

    但是這和“絕對”是舅舅的看法有同樣的缺陷;于是我們被迫采取這個看法:“絕對”是舅舅和外甥構成的全體。

    這是“合題”。

    但是這個合題仍舊不圓滿,因為一個人必須有個姊妹作外甥的母親,他才能當舅舅。

    因此,我們被迫擴大我們的宇宙,把姊妹連姊夫或妹夫都包括進去。

    據主張,照這種方式,僅憑邏輯力量就能不停地驅使我們從有關“絕對”提出的任何謂語達到辯證法的最後結論,那叫作“絕對理念”。

    在整個這過程當中,有一個基礎假定,即任何事物若不是關于整體“實在”的,就不可能實際真确。

     這個作為基礎的假定有一個傳統邏輯上的根據,傳統邏輯假定每個命題都有一個主語和一個謂語。

    按照這種看法,一切事實都是說某物具有某性質。

    所以可見“關系”不會是實在的,因為關系涉及的不是一件而是兩件事物。

    “舅舅”是一個關系,一個人可以當了舅舅而不知道這回事。

    在這種場合,從經驗觀點看來,這人沒有由于當了舅舅而受到任何影響;如果我們把“質”字理解為撇開他與其他人和物的關系,為描述他本身而必需的某種東西,那麼這人毫不具有以前所沒有的質。

    主語、謂語邏輯能夠避免這種困難的唯一方法就是講,這事實不單隻是舅舅的性質,也不單隻是外甥的性質,而是舅甥所成的全體的性質。

    因為除“全體”而外一切東西都和外部事物有種種關系,可見關于個别的事物無法談任何完全真的事,事實上唯有“全體”才是實在的。

    這點從下述事實可以比較直接地推出來:“甲和乙是兩個”不是主語謂語命題,因此基于傳統邏輯來說,不會有這種命題。

    所以世界上不存在兩個事物,因此唯獨看作統一體的“全體”是實在的。

     以上的議論黑格爾并沒有明白叙述,而是隐含在他的體系之中,同樣也隐含在其他許多形而上學家的體系中。

     舉幾個黑格爾的辯證方法的實例,也許可以使這方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