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亞裡士多德的形而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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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名詞在亞裡士多德和他的經院派的後繼者們中間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本質”這個名詞。

    這個名詞和“共相”絕不是同義語。

    你的“本質”就是“你的本性所規定的你之為你”。

    可以說,它是你的那樣一些屬性,你若喪失了那些屬性就不成其為你自己了。

    不僅是一個個體事物有本質,而且每種品類也都有本質。

    一種品類的定義就應該包括它的本質在内。

    後面我還要談到“本質”這一概念與亞裡士多德邏輯的關系。

    目前我隻需說,我覺得它是頭腦混亂的一種舉動,是根本不可能精确的。

     亞裡士多德形而上學的另一點,就是“形式”與“質料”的區别。

    (必須了解:與“形式”相對立的那種意義上的“質料”,是不同于與“心靈”相對立的“物質”的。

    )① ①“質料”、“物質”原文均為matter.——譯者 這裡亞裡士多德的理論也有一種常識的基礎,但是這裡柏拉圖式的改造卻比在共相問題上更為重要。

    我們可以從一個大理石像着手;在這兒大理石是質料,而雕刻家所塑造的形狀便是形式。

    或者,用亞裡士多德的例子,如果一個人制造了一個銅球,那末銅便是質料,球狀便是形式;以平靜的海為例,水便是質料,平靜便是形式。

    至此為止,一切全都是簡單的。

     他繼續說,正是憑借着形式,質料才成為某種确定的東西,而這便是事物的實質。

    亞裡士多德的意思似乎就是平易的常識:一件“東西”必定是有界限的,而界限便構成了它的形式。

    例如說,有一定體積的水:用一個瓶子裝起來的任何一部分水就能夠和其餘的水劃分開來,于是這一部分就變成為一件“東西”;但是隻要這一部分無法和其餘的渾然一體的物質劃分開來,它就不是一件“東西”。

    一個雕像是一件“東西”,而它所由以構成的大理石則在某種意義上仍然照舊是一塊石頭的一部分,或者是一片山石的内容的一部分,而并沒有變化。

    我們不會自然而然地說,是形式才造成了實質性;但這是因為原子假說已經在我們的想象中根深蒂固的緣故。

    然而,每一個原子,假如它是一件“東西”的話,則也還是靠了它得以與其他的原子劃清界限才成為一件“東西”的,因此在某種意義上也就有一個“形式”。

     現在我們就來看一種新的表述,這種新的表述乍看起來似乎是很困難的。

    他告訴我們說,靈魂是身體的形式。

    這裡的“形式”并不意味着“形狀”,那是很明白的事。

    後面我還會再談到靈魂是身體的形式其意義是什麼;目前我隻要說,在亞裡士多德的體系裡靈魂就是使身體成為一件東西的東西,它具有着目的的統一性以及我們認為與“有機體”這個名詞相聯系的種種特點。

    眼睛的目的是看,但是脫離開它的身體它就不能夠看。

    事實上,那是靈魂在看。

     因而看起來,似乎“形式”就是把統一性賦予某一部分物質的那種東西,而這種統一性通常(如果不是常常)總是目的論的。

    但“形式”卻要比這多得多,而所多的部分又是非常之難于理解的。

     他告訴我們說,一件事物的形式就是它的本質和它的原始實質。

    形式是有實質的,雖然共相是沒有實質的。

    當一個人制作一個銅球的時候,質料和形式二者都已經存在了;他所做的全部工作隻是把二者結合在一起而已;這個人并不制造形式,正象他并不制造銅一樣。

    并非每件事物都是有質料的:有許多永恒的事物,其中除了那些能在空間中移動的而外,就都沒有質料。

    事物由于獲得了形式便增加了現實性,沒有形式的質料隻不過是潛能而已。

     形式是實質,它獨立存在于它所由以體現的質料之外,——這種觀點似乎把亞裡士多德暴露在他自己所用以反對柏拉圖理念說的論證之下了。

    他的形式原意是指某種與共相迥然不同的東西,可是它卻又具有許多同樣的特點。

    他告訴我們說形式比質料更加實在;這就使人聯想到理念具有唯一的實在性。

    看起來似乎亞裡士多德對于柏拉圖形而上學實際上所做的改變,比起他自己所以為的要少得多。

    策勒爾就采取的是這種見解,他在論到質料與形式的問題時說:① ①《亞裡士多德》,卷一,第204頁。

     “然而,關于亞裡士多德在這個題目上之所以缺乏明晰性,其最後的解釋可以從下列的事實裡找到,即——我們将會看到——他從柏拉圖想把理念加以實體化的傾向之下,隻曾把自己解放出來了一半。

    ‘形式’之于他,正如‘理念’之于柏拉圖一樣,其本身就具有一種形而上的存在,它在規定着一切個别的事物。

    盡管他是那麼樣尖銳地在追蹤着理念從經驗之中生長出來的過程,然而同樣真确的是這些理念,尤其是當它們離開經驗與直接的知覺最遠的時候,終于還是由一種人類思想的邏輯産物轉變成了一種超感世界的直接表象,并且在這種意義上還轉變成了一種理智直覺的對象”。

     我看不出來亞裡士多德對于這一批評怎麼能夠找到一個答複。

     我所能想象的唯一答案就是,他應該主張沒有兩件事物可以有同一的形式。

    假如一個人制造了兩個銅球,(我們必須說)每一個就都有它自己特殊的圓性,這一特殊的圓性既是實質的又是個别的,既是一般“圓性”的例子,但又并不等同于一般的“圓性”。

    我并不以為上面我所引的各段話很能支持這種解說。

    而且它還可能受到一種反駁,即特殊的圓性在亞裡士多德的觀點裡應該是不可知的;然而他的形而上學在本質上卻又是說,随着形式的愈來愈多和質料的愈來愈少,事物也就逐漸地越來越可知。

    這若要和他的其它觀點能相符合,那就必須讓形式能體現在許多的個體事物之中。

    如果他要說有多少個球形的事物就有多少種形式(這些形式是球性的事例),那末他就必須對他的哲學做出根本的修改。

    例如,他的那種每一形式即等同于它的本質的觀點,就和上面所提示的這條出路無法相容。

     亞裡士多德哲學中質料與形式的學說,是和潛能與現